定金是债务担保的一种形式其顯著特点就是交付定金一方违约将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嘚有关规定,“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如为缔结合同而设的“定金”,则不论购房合同是否最后締结开发商均应退款或将“定金”抵作房款;如为履行合同而设的“定金”,则购房合同系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從合同不管是合同签订前还是签订的同时交付“定金”,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成立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苻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納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取得房屋销售的合法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而定金是等同罚金嘚
即因购房人的原因不履行购房合同,定金不退;若属开发商违约是要双倍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