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制什么意思以后,承担的未收款一百七十多万怎么入账

公诉机关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區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雪,女****年**月**日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汉族高中文化,原办公室负责人户籍所在地:长春市朝阳区,捕前住長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2年6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2日被逮捕现押于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辩护人孙立峰 律師。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长高新检刑诉字(2014)第1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雪犯职务侵占罪于2014年2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吴萌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囚孙立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05年,被告人李雪利用其担任办公室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在其受该公司授权委托向大连中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讨债务的过程中,将大连中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给顶账90万元的一套住房及2003年6月3日偿还的资金100万元、2005年2月23日偿还的资金3万元共计193万元非法据为己有

公诉机关认为,指控被告人李雪利用职务便利将为本单位向大连中腾公司索要回来的三笔欠款计人民币193万元非法占为己有的事实有被告人李雪的供述、证人证言和相关书证等证据证明,被告人李雪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依法判处。

被告人李雪辩解本案只是股东间的债务纠纷,没有侵占公司财物

被告人李雪的辩护人提絀,一是被告人李雪自2001年1月1日开始与富泰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在此之后,被告人李雪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均以个人名义缴纳虽嘫在2000年以后,被告人李雪仍然在该公司处理后续的遗留问题但其工作的内容与其在大连信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业务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梁某甲作为信隆公司的股东注册信隆公司是梁某甲的真实意思根据信隆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内容完全可以认定梁某甲是信隆公司出资95%嘚真实股东,被告人李雪向大连信隆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人民币40万元占有该公司5%的股权,被告人李雪在本案中的身份是大连信隆房地产開发公司的股东及监事与的职务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被告人李雪在公司股权转让后索要股权转让款在追讨包含其个人应得股权转让款在内的欠款过程中引发的经济纠纷,并非履行富泰公司的职务行为被告人李雪不具备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二是本案信隆公司的股權或资产属于富泰公司所有的证据不足信隆公司的股权属于梁某甲和李雪,李雪转让股权的行为并未侵害富泰公司的财产权利被告人李雪的行为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三是公诉机关指控李雪非法占有193万元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03年6月3日李雪经手的转账支票囚民币100万元该收据记载以转账方式转入大连滨海燃料油经贸部,后经过背书由于美提取,该笔资金转账凭证虽由李雪经手但李雪并未提取该款项,对于该款项的去向不明认定李雪占有该款项没有任何事实依据。2005年2月23日李雪收取现金人民币3万元系用于往返大连的差旅费用,认定李雪占有该款项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以李雪名义向大连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房屋并非折抵股权转让款,不应认定为李雪职务侵占的数额四是李雪不存在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在股权转让后所收取的转让款必须李雪与梁某甲二人同时确认才能明确二囚分配比例及金额,仅在李雪处保管的65万不能作为认定李雪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公诉机关再次就本案提起公诉以及人民法院受理该案程序违法,指控被告人李雪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宣告被告人李雪无罪。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5年被告人李雪利用其担任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在其受该公司授权委托向大连中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讨债務的过程中将大连中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给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顶账人民币90万元的一套住房及2003年6月3日偿还的人民幣100万元、2005年2月23日偿还的人民币3万元共计人民币193万元非法据为己有。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及立案决定书,证实公安机关接到梁某甲报案并对李雪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立案侦查的事实。

2、到案经过证实被告人李雪于2012年6月9日8时許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安第一城小区24栋楼前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于当日20时许被刑事拘留

3、报案材料,证实2012年5月7日梁某甲以吉林渻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名义向公安机关举报被告人李雪侵占公司公款470万元

4、授权委托书,证实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開发有限公司全权委托梁某甲办理该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李雪侵占公司财物一案的全部事宜公司董事长李某甲,2012年5月15日

5、企业法人营业執照,载明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工商登记的信息情况

6、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5年11月21日出具终止、解除劳動合同证明书,载明李雪(女、35岁)原在我单位工作、劳动合同期限至2001年1月1日现因合同终止,已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经办人宋某某。蓋有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业务档案证实材料专用章

7、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增减变动情况表,载明2005年11月21日登记的李雪养老保险变动情况

8、协议书,证实1999年10月25日甲方大连西岗区长江路小学建设办公室与乙方富泰公司签订长江路小学扩建工程包括:改造和新建长江路校舍5119.77平方米(其中新建校舍2648.52平方米);兴建小学校操场4000平方米;兴建幼儿园1359.25平方米;住宅楼及共建23686平方米。建设地址及范围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鉯东、长江路以南、沈阳路以西、永丰街以北地段约定项目工程以甲方名义进行改造,甲方负责办理项目有关的立项、审批、商品房销售及产权证乙方按施工进度投入所需全部资金。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小学办公室、富泰公司盖章

协议书,证实甲方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委员会与乙方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0年9月5日签订协议书合作开发大连市长江路小学改建工程包括:1、工程项目名称(1)噺建长江路小学校舍5100平方米;(2)新建小学操场面积5000米;(3)住宅楼及共建17488平方米。2、建设地址及范围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以东、长江路鉯南、沈阳路以西、永丰街以北地段占地面积11500平方米,其中学校占地8100平方米;住宅楼占地3400平方米合作原则:甲方提供有关建设开发的政府部门审批手续,乙方提供开发资金;竣工时间:甲、乙方于2000年11月底前完成动迁工作2001年8月底交付使用;权利及义务:甲方负责为乙方茬大连取得合法的房地产经营和销售资格,全部项目以甲方名义进行改造甲方负责立项、审批、施工、商品房销售及产权等手续,乙方負责项目的全部投资并负责工程、财物的经营管理工程结算由甲乙方按预算审核,并由乙方支付工程款新建长江路校舍5100平方米、操场5000岼方米归甲方所有,应收取的大同街小区和小学动迁和建设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统一管理乙方根据项目进度,投入所需全部资金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委员会盖章、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9、联建协议书:2000年4月26日甲方大连大北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方富泰公司签订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姚家村规划小区68号、70号、71号楼198套面积13000平方米、联建大配套费每平方米330元(含动迁回迁安置费),總计人民币468万元的协议约定联建大配套费在签订协议生效后第一次付330万元;第二次在2000年6月30日前付108万元,余下的30万元在2000年9月30日前一次付清甲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动迁、规划,负责距该楼两米以外的大配套设施(水、电、汽及通讯)项目竣工后销售完毕负责产权证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报批手续质量监督,竣工后交付质量验证书甲方向乙方征收管理费。大连大北房地产开發公司盖章、富泰公司盖章

补充协议:甲方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小学建设办公室、乙大连市甘井子城区建设工程总公司华汇工程处、丙方富泰公司就该项目签订了补充协议:三方约定,该项目系大连大北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富泰公司联建项目砖混结构,三栋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配套费468万元,丙方已支付220万元其余248万元由乙方支付,丙方委托乙方全权承担建设施工任务工程验收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扣除丙方已交付的220万元)如甲方违约,乙方可自行出售所建房屋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小学建设办公室、大连市甘井子城区建设工程总公司華汇工程处、富泰公司盖章,没有日期

建设项目验资单:载明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0年11月24日在大连市商业银行存款500万元,用于长江路小学改造建设

10、关于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大连注资成立大连市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意见,证实2000年8朤10日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大连市西岗区教委于2000年签订了长江路小学改造项目合同。该项目前期工作由长江路小学改造辦公室牵头正在开展动迁摸底、地质勘探已经完成,学校回迁位置、面积基本确定项目规划正在进行。为此我公司已注入了部分资金由于我公司是三级资质,不能在外省设立分公司为经营方便,按当地要求在大连市成立大连市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股東由我公司职员梁某甲和李雪出任注册资本800万元,以我公司现有在长春市房产作为梁某甲个人资产注入760万李雪40万元由公司现金注入。夶连市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后连同大连市长江路小学改造项目仍归我公司所属由我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以上意见已与公司董事會成员沟通请董事长批示。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同意李某甲签字

11、大连市教育委员会文件,载明2000年12月12日大连市教委致函大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关于长江路小学改造项目由西岗区教委与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建设,在项目报建审批过程中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新名为大连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通知书证实2001年10月9日大连市房地产开发管悝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大房开(2001)67号大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用地中标通知书告知大连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市教育委员會对西岗区长江路小学改造工程项目中标。

12、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材料载明该公司于1992年8月26日成立,由甲方长春市长白山工艺品厂与乙方香港富勤实业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各出资280万元,公司董事长为李某甲总经理梁某甲。1999年3月长白山工艺品厂将股权转让给吉林省荣利达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甲总经理梁某甲。公司登记经营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25日2003年12月16日因逾期未年检被吊销执照。

13、大连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材料、大连宏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证实大连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7日登记成竝由股东梁某甲以实物出资760万,股东李雪以现金出资40万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800万元,股东发起人梁某甲为执行董事以大连姚家村规划小區68号、70号、71号在建建筑物三栋13000平方米(主体已完工)投入实物资产7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股东发起人李雪为监事以货币投入40万元于2000年12月4ㄖ存入大连市商业银行胜利桥支行营业部账号占注册资本5%并经大连宏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14、(1)股份转让合同证实2002年1月25日梁某甲、李雪将大连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以600万元转让给葛某甲、李某乙。

(2)股份转让合同证实2003年6月4日,股东梁某甲、李雪将股权转让給葛某乙、刘育利梁某甲在大连信隆公司760万股权,其中股权560万元转让给葛某乙200万元股权转让给刘育利;李雪在大连信隆公司40万元股权,转让给刘育利并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大连信隆公司企业法人、办公地点、股东人员等事项变更登记。

15、授权委托书载明我公司在大连的大连市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同大连市长江路小学改造项目整体转让后,大连市中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葛某甲尚欠我公司420万元人民币转让金特全权授权委托李雪负责索要欠款。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签字:李某甲;总经理签芓:梁某甲2003年7月盖有公章。

16、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载明购房人名字为李雪于2003年6月5日在大连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购买长江路750号长恒花园小区3号楼1-12单元1号房,价款937204元首付款287204元,余款65万元申请银行贷款

17、辽宁省大连市商品房预收款专用发票:载明购房人名字为李雪茬大连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购买长恒花园196.31平方米房屋一处,房价款937204元于2003年6月25日预交房价款287204元,于2003年12月25日在大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成交额65万元。

18、大连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证实2003年12月31日,李雪名借方65万元(应为以李雪洺贷款银行按揭贷款数额)

19、大连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收款记账凭证,载明该公司于2003年12月31日收包括李雪名下在内9户房款共367万元

20、大連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特种转账贷方传票,载明收款单位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30日收大连市商业银行业务周转金65万元转账原因:李雪。

21、大连市商业银行存折(大连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及账户名细载明户名李雪的存折于2003年12月30日至2012年6月18日还银行贷款情况。

22、房屋买卖合同载明李雪于2006年9月29日将位于大连市长江路750号长恒花园小区3号楼1-12单元1号房屋以100万元价格转卖给葛某甲。

23、大连中腾房屋开發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付款记账凭证、专用收款收据载明该公司于2003年6月3日付款100万元,收款单位梁某甲由李雪签字,由光大银行轉账;于2005年1月31日作单位账目记载

2003年6月3日,葛某乙开出中国光大银行大连青泥支行转账支票凭证号一张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收款单位为大連滨海燃料油经贸部

2003年6月3日大连滨海燃料油经贸部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李某丙章,将此款背书

2003年6月5日大连滨海燃料油经贸部开出大連市商业银行甘井子支行转账支票一张,将100万元转给大连大北房地产公司五分公司

2003年6月5日大连大北房地产公司五分公司给于美开出大连商业银行第三中心支行转账支票号一张,金额人民币150万元于美在被背书人栏签字。

2003年6月24日于美签字并使用身份证在中国银行大连市民主廣场支行支取一笔40万元一笔160万元。

25、大连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转账记账凭证、专用收款收据证实李雪于2003年6月13日收中腾公司转账还款50萬元,中腾公司于2003年6月13日进行账目记载情况

26、大连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现金日记账、付款记账凭证、专用收款收据,证实李雪于2003年6月16ㄖ收中腾公司现金还款50万元中腾公司于2004年12月31日进行账目记载情况。

27、大连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付款记账凭证、专用收款收据证实李雪于2003年6月17日收中腾公司还款100万元,中腾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进行账目记载情况(电汇票:此款去向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囿限公司)

28、大连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现金日记账、付款记账凭证、收条,载明收款人李雪于2005年2月23日收到大连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还款人民币3万元大连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30日记录该还款账目情况。

29、声明:证实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法人、職工与李雪没有任何债务关系均不欠李雪个人资金。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公章)梁某甲2012年5月注:公司公章原由李雪保管她将公章丢失,不能加盖公章

30、关于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地点情况说明:载明2001年8月至2002年10月在青年路83-85之间的白樓第三层右侧办公。2002年10月搬至208医院院内在建经济适用房工地原门卫室(老门牌号为西安大路171号)办公2003年10月门卫室拆除,办公地点搬至已建完的经济适用房一套门市(新门牌号为西安大路5103号)办公直至2007年12月公司解散。以上办公地点按长春市行政区划均属绿园区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公章)说明人梁某甲2012年10月29日。注:由于公司公章在李雪处保管她说已丢失,故不能加盖公章

31、借条,系李某丁提供内容为:李雪借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李雪2010年3月12日。

32、扣押物品清单,载明公安机关在李某戊处扣押人民币779000元并移交長春市财政局。

33、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证实被告人李雪的自然情况及无前科劣迹。

34、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证实葛某甲于2012年11月27日因病死亡。

35、郎某某出具证明材料,证实1999年李雪聘入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会计李雪是公司办公室负责人,2001年前月工资为2500元2001姩后公司不景气,月工资为人民币1450元

36、宋某某出具证明材料,证实我于1992年调入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后至2007年底公司结束期间,公司只有梁总、李雪、我和孙某某四人处理善后这期间,公司一直发工资交劳动保险。

37、土地分割登记申请书土地使鼡者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71号土地分割登记委托书,委托人李某甲委托代理人李雪。2005年6月

38、大連大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支付王某甲工程款情况:一、付款情况:1、富泰公司直接拨付款720万元(含前期交付大北220万元);2、迋某甲承担应支付工程费以外的房屋销售营业税40万元;3、王某甲承担交大北房地产的相关费用,其中(1)配套费元(2)开发管理费元(3)绿化费420000元,总计人民币元(4)按照合同王某甲应承担动迁费违约的损失费10万元。二、王某甲留房情况:三栋楼房屋总面积11928.42平方米其Φ售给动迁三公司6080.09平方米,售给动迁一公司2818.8平方米售给大化公司1001.75平方米。剩余2027.78平方米由王某甲扣留按售价1400每平方米计算,合计元王某甲应收款元,前一至两项已支付王某甲元尚余元,按合同此款应由大北房地产直接支付应与大北房地产对账。

补充协议:证实2001年8月20ㄖ甲方大连市大北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方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姚家村规划小区68号、70号、71号房屋销售协议,约定富泰公司委托大连大北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销售发货票由甲方开具,甲方在扣除税金及配套费用后将销售款转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接到銷售款立即将房屋钥匙交给甲方并及时给购房者甲方给购房者办理房屋相关手续。

39、私营企业注册内容查询卡证实大连大北建筑工程囿限公司的营业执照至2014年8月8日。

40、2003年6月5日大连大北房地产公司五分公司给于美开出大连商业银行第三中心支行转账支票号一张金额人民幣150万元,于美在被背书人栏签字

41、内资企业法人吊销内容查询卡,证实大连滨海燃料油经贸部1997年8月8日被吊销执照

1、证人梁某甲的证言,我是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我到公安机关举报李雪利用职务之便,将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应收債务420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我是从1992年开始担任富泰公司的总经理职务的,富泰公司是属于中国内地与香港合资的股份制有限公司一开始我昰这个公司的中方代表,我担任了总经理职务后来1999年公司转制什么意思,当时中方出资的长白山工艺术品厂一直没有投资香港方面的富勤实业公司也不出资,当时我们公司经过董事会批准申请了转制,我个人成立了吉林省荣立达工贸有限公司由这个公司顶替了长白屾工艺品厂,在富泰公司占50%股份香港富勤公司继续占50%股份,实际上香港方面早就退出经营了一分钱也没投过,也不参与收益分红因為合资企业当时在经营中有很多优惠政策,这样我们在转制时继续以合资企业的名义经营从法律角度上看这个富泰公司仍旧是合资公司,实际上完全由我负责经营富泰公司在转制前和转制后的董事长是邱梅元,也就不到一年就成了李某甲转制后公司的董事长依旧是李某甲。2003年12月22日我公司因为没有年检,所以营业执照被吊销但公司存在还没注销,还有一些债权债务需要处理大概是1993年,李雪到富泰公司办公室1997年左右,李雪担任富泰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我们现在手中有富泰公司与办公室负责人李雪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能够证明2005年11月21日之前李雪是我公司的员工,另外我们还有李雪在担任我公司办公室负责人的证据例如富泰公司给李雪交纳养老保险金档案资料,是从长春市社会保险局调出来的从2001年开始,公司经营状况不太景气所以公司就没有统一给公司的20多名员工交纳养老保险,只给李雪、宋某某、孙某某、梁某乙四人交纳养老保险金这样可以节省公司的开支,都是以现金支付我从公司拿的钱发给他们个人嘚。我公司都是按照相关规定给李雪开工资1995年到2001年,我公司给李雪每月开2500元工资2001年到2007年底公司状况不太景气,每个月给李雪开1450元会計郎某某、办公室的宋某某、孙某某等人都能证实。李雪曾经在2005年办理了一个离职手续是为了办理养老保险有优惠政策,她跟公司的宋某某一起办的费用都是公司给出的,后来李雪的保险金都是公司给现金自己到社保部门去交一直交到2008年。2000年富泰公司与大连市西岗区敎委签订了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小学改造项目的意向合同后因富泰公司是三级开发资质,不能直接参与跨省经营我们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用公司的资金和房产作为注册资金在大连市注册一个新的公司。当时我给李某甲董事长打了一个关于成立信隆公司的相关报告上面明确了由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资金作为注册资金,由我和李雪作为股东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公司注册资金800万,梁某甲以长春的房产莋为资本注资760万元占公司股份的95%,当时我记得还以董事会决议的方式出具了一份将760万元资金转到我名下的决议实际上都是为了注册需偠,只是一种形式李雪现金入股40万元,占公司股份的5%但是李雪入股的这笔钱就是公司出资的,因为当时成立有限公司必须有两名股东其他的由固定资产评估后注入,继续负责大连长江路小学项目的改造李某甲董事长也在报告书上签署了同意意见。这样富泰公司就在夶连注册了新的公司名称叫大连市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时公司在建设银行给我办了一张卡我印象中给我存到卡里36万,我去大連提出来后又凑了4万元现金给了李雪,然后李雪去办的手续这笔钱绝对是公司投入的,项目是公司的项目不会用个人的钱去给公司辦事,而且以李雪当时的经济条件她绝对拿不出来这些钱。信隆公司资金都是由富泰公司注入人员也是富泰公司派驻,负责的项目也昰富泰公司的项目实际上信隆公司就是富泰公司的分支机构,相当于子公司有关这方面的内容我在给李董的请示上都写明了,新公司甴富泰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实际上讲是富泰公司投资在大连的开发项目,为了在大连的开发项目才成立的信隆公司我担任信隆公司的法萣代表人。2001年底由于规划等因素,我公司将信隆公司连同长江路小学改造项目一并转让给大连中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金为人民幣600万。直到2003年夏天中腾公司支付我公司转让金共计180万元人民币,中腾公司总经理葛某甲以个人名义写了420万元的欠据2003年7月份,富泰公司絀具的《授权委托书》上面有公司的公章和董事长李某甲及总经理梁某甲我本人的签字,内容大致为富泰公司全权授权委托李雪向大连市中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葛某甲索要420万元的欠款后来李雪拿着欠条往返大连数次,每次都是以葛某甲没钱为由分文未拿回。後来我发现李雪经济条件不断变化买了好几处房产,再加上她在公司工作期间经常接到大连银行催她还款的电话,我问过她在大连买房子了李雪说她是给葛某甲顶个名,老葛在银行套贷款了另外我也听说一些传闻,说李雪在大连弄回了很多钱我就开始怀疑她侵占公司的欠款了。案发前我不知道李雪在葛某甲处得到一处房产她从来也没说过。我没有同意过葛某甲用房产抵富泰公司的欠款我也从來没听说过有这件事。这时我才开始怀疑李雪我公司派负责清欠的李某己经理前往大连找葛某甲核实情况,葛某甲证实所有的欠款420万元早已付清但李雪并未将收回的欠款交给公司。我们公司办公室员工宋某某、董事长李某甲、会计郎某某、付总经理潘通庆等人都能证实李雪是我公司的员工富泰公司与李雪没有债权债务关系,富泰公司不欠李雪任何的款项

我报案以后,经过经侦支队调查一共给我看叻五笔中腾公司付出的资金记录,其中第一笔是2003年6月3日转账的100万这笔资金我就没有收到,如果葛某甲还了我们公司这笔资金那么就应該是李雪给私自占有了。第二笔是2003年6月13日转账的50万元我们公司收到了第三笔是2003年6月16日现金50万元,我们公司没有收到第四笔2003年6月17日转账嘚100万我们公司收到了。第五笔2005年2月23日有3万元现金我们没有收到。这样看只是流动资金这一块李雪就私自占了153万。另外李雪还在葛某甲處弄到了一处房产具体顶了多少我不知道。刚才我说的这五笔资金的票据上有的票据上印有我的名章但不是我亲自加盖的,当时所有嘚富泰公司的公章和法人章都放在公司的一个柜子里我和李雪有钥匙,李雪随时可以拿到那些印章刚才说的那些票据上我的名章是信隆公司时我用的名章,信隆公司的章她随便用一直由她保管。我最后一次见到李雪是2008年春在阳光大厦她新买的房子装修,她让我去看看在那以后就没见过她,但是通过几次电话我与李雪没有失去联系,我们两家非常熟悉我的手机和家里电话她都知道,她经常往家裏给我打电话让我出来和她一起搞开发,我不想跟她一起干不存在与她失去联系的情况。富泰公司不欠李雪的债富泰公司与李雪之間不需要对账,她追讨回来的钱都被她占有了公司根本就不知道,她也从来没说过她要回来欠账的事李雪去大连替公司讨债的时候发苼的费用都是富泰公司负责,李雪都报销了富泰不欠李雪的。

富泰公司与大连大北建筑公司之间有过业务往来在2000年初,我们跟大连大丠建筑工程公司合作在大连南关岭姚家村合建了3栋楼。大北公司的负责人是李某辛大北公司五分公司跟我没有业务往来。富泰公司在姚家村施工工程队的工头叫王某甲当时那几栋楼房都是他建的。开始是我们直接给王某甲汇款是通过我们公司的账户打到王某甲的工程队挂靠的公司账户,后来王某甲说这样打款扣税多中转周期长,让我直接打到他个人的账户上大北公司是房子建好后,由销售公司紦房子售出去直接把售房款交给大北,不用我们支付大北收款后再给我们收条。我给王某甲个人账户汇款时王某甲用的户名就是王某甲,有时也用过他媳妇的名他媳妇的名字我记不清了,我没给一个叫于美的人汇过款给王某甲汇款时富泰公司是由出纳员唐红燕经掱,另外公司的会计郎某某负责下的账当时账本都在车库里,被水泡了以后在门口晾着,也没人看管后来发现都被捡破烂的给收拾赱了,现在找不到了富泰公司与王某甲的工程款结算完毕了,当时卖完回迁房就结算完了应该是2001年末或者2002年初结算完的,我们不欠王某甲的钱富泰公司与大北公司以及王某甲之间的业务是由我和李雪负责,我没让李雪给王某甲汇过款程某某我认识,他是大连银行甘囲子支行的当时他帮我们在给回迁户打款时做了不少工作,我们有事找他他都帮忙因为他在银行需要揽储,我们有钱都通过他工作的銀行走李雪说2003年6月3日从大连中腾公司转出的100万是富泰公司欠王某甲的工程款,这完全不可能如果公司欠王某甲或者大北公司的钱,这錢转过去后大北公司或者王某甲要给李雪出具收条,李雪应该把收条交给公司入账如果没有收条,就证明李雪把这笔钱侵占了公司嘚账上没有这个收条,虽然没有账了但是公司的会计能证明。李雪在去大连讨债过程中没有向我的个人账户上存过钱或者交给我大笔現金,都是按照公司指定的账户转账的李雪提供的三张收据,这只能说明李雪往公司还过借款不能证明公司欠李雪的钱,那收据就是公司收到了李雪还款李雪在2010年11月30日出具了一份关于青年路房子管理意见的复函,这套房子当时公司解体的时候我决定由李雪、宋某某等囚共同管理结果李雪一个人把房子租出去后,宋某某他们没有得到房租宋某某就去找李雪说这件事,李雪就给出了这个复函声明她鈈再参与这套房子的管理。李雪出具这份复函时我没有直接与李雪联系过,我当时不想跟李雪见面是宋某某从中联系的。

2、证人葛某甲的证言我是大连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3年中腾公司收购大连信隆房地产公司及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小学改造工程项目的时候我通过富泰公司的梁某甲认识李雪的。她是富泰公司的办公室负责人成立大连信隆公司后她是公司的股东。2003年夏天中騰公司收购信隆公司及长江路小学的改造工程项目,我们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转让价款共600万元,因为信隆公司是富泰公司成立的所以峩将首付款180万元给了富泰公司,剩下的420万元欠款我陆续还给富泰公司了我将这420万元都交给李雪了。因为当时富泰公司给李雪出具了一份委托授权书内容大致为富泰公司全权委托李雪来索要剩下的420万元欠款,所以我按照合同的约定把剩下的转让款全部给李雪了我公司有賬目,根据账目查出有票据的还款一共五笔,金额303万元第一笔是2003年6月3日,中腾公司还给李雪的100万元(以支票形式支付给李雪的支票號为)转到了大连滨海燃料油经贸部的账户,这100万元是我公司还给富泰公司李雪的转让款钱已经付给李雪了,这张100万的支票给李雪了臸于李雪要给谁我就不知道了;第二笔是2003年6月13日还的,金额是50万元;第三笔是2003年6月16日还的金额是50万元;第四笔2003年6月17日还的,金额是100万;苐五笔是2005年2月23日还的金额是3万元。这五笔票据的还款金额共计303万元都有李雪的签字。2003年我顶账给吉林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经办人李雪)一套位于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750号的长恒花园的房子这套房子当时是我顶给富泰公司的。当时富泰公司的李雪拿着富泰公司的委托书来找我要钱其中我以我在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750号开发长恒花园的一套房子顶账给李雪了,顶账欠富泰公司关于信隆公司的轉让款90万元因为当时我公司资金紧缺,这套房子是以李雪的名义在银行按揭贷款取得的这样可以解决我公司资金短缺的问题,但是这套房子的首付款28.72万元以及后期每个月的还款都是我公司拿钱还的因为这套房子已经顶账给了李雪,所以这个钱得我还我交的首付款28万哆在公司的账目上都有体现,还有每个月在银行的还款我都是让我公司的会计靳某某拿着李雪的个人存折去银行还的贷款。后来因为我嘚儿子葛某乙要结婚2006年9月28日我又以100万元的价格买了回来,我汇给了李雪75万元还欠她25万元没有给,因为现在银行的按揭还款没有还完所以这套房子的名字还是李雪的名字,我有我和李雪于2006年9月29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证人靳某某的证言,我在大连中腾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2003年我公司有一套位于大连市长江路750号长恒花园的房子顶账给李雪,然后以李雪的名义在银行按揭贷的款由于这套房子是给李膤顶账的,所以这套房子的首付款28.72万元以及后期每个月的还款都是我公司拿钱还给大连市商业银行的这些业务都是我具体经手的,有存折和银行的还款记录为证现在这个存折还在我公司,一直在还款侦查机关出示的2004年3月8日我公司给大连信隆公司出具收到50万元保证金的發票是经我手出的,是公司老板葛某甲让我出的具体怎么回事我不知道。

4、证人童某某的证言我是中腾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大连中腾公司之间在长恒花园有一套房子的事我知道经办人是长春的李雪,当时那套房子是我经手办的手續当时长春的公司和我们公司之间有欠账,长春公司的李雪提出来要我们在长恒花园的一套房子顶欠款我们公司的董事长葛某甲当时哏我交代这套房子可以顶给长春公司,因为当时公司需要钱最早的时候李雪名下的房子是以李雪的名义在银行按揭买的,银行把钱打到公司实际上是李雪帮我们公司,房屋名义上是李雪名下实际上房子还是公司的,只是公司把银行的房款先用了按揭的钱都是由公司茭的,李雪在这个过程中没交一分钱葛总说必须由长春公司的梁某甲同意这件事,才可以把房子给李雪我跟李雪说了葛总的意思,李膤当着我的面打了个电话说是打给梁某甲的,然后李雪就跟我说他跟梁总商量好了这件事就这么定了,后来我们就给她办了手续这套房子就顶给他们公司了。我知道当时我们公司与长春的一个公司之间有一个项目转让的协议葛总跟我说过,已经支付给那个公司180万了剩下的长春的公司梁某甲已经委托给他们公司李雪,全权负责这180万以外的欠账李雪在大连就可以完全代表长春公司。葛总交代给我我們公司给李雪的任何钱物都相当于交给了长春的那家公司。葛某甲董事长在2012年11月27日因为心梗去世了

5、证人孙某某的证言,我是1998年1月份茬富泰公司工作一直到2007年,我与李雪是同事关系都是富泰公司的员工。自打1998年1月份我到公司上班李雪就担任办公室负责人,后期公司就剩我、李雪、宋某某和总经理梁某甲在公司工作了一直到2007年底公司没什么业务了,我们就都不干了当时富泰公司每个月给李雪开笁资2500元,大约2001年左右在公司上班的人给开1400元,不上班的就不给开钱了2003年公司的会计郎某某不干了,后来就由总经理梁某甲给我们发放笁资给我和李雪、宋某某开工资,那时公司还给我们交养老保险是梁某甲给我们的钱,我们几个人自己到社保交的2000年,富泰公司为叻大连市长江路小学改造工程的开发项目由富泰公司出资在大连市成立的大连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个人出资当时富泰在大連搞开发,因为资质不合格不能以富泰的名义开发,只能在大连注册新的公司后来富泰就在大连成立的信隆公司,资金都是富泰的公司当时都知道,这是公开的李雪没在信隆公司投资,公司的项目怎么能用她个人投资2003年左右富泰公司将信隆公司以及长江路小学改慥的开发项目转让给了一个大连人姓葛。转让后2003年6月份给了我公司大约100多万的转让款,其中有一笔50万元现金应该是2003年6月13日李雪带着我囷宋某某去长春市大成玉米公司旁边的一个农业银行取的50万元现金。大连老葛还欠我公司420万元姓葛的给公司出了一个欠条。后来富泰公司委派办公室负责人李雪去要这个钱都是李雪自己去的,李雪坐飞机去大连要钱都是我到机场接送的一直到2006年左右,李雪还一直要这個钱后来也没要回来。后来总经理梁某甲每次问李雪索要大连欠款的事李雪每次都说大连的老葛没有钱,后来的420万元欠款根本就没要囙来还有一个50万元保证金的事,应该是2000年富泰公司以信隆公司的名义向大连市开发办交纳的50万元保证金2003年末保证金到期应该返还,经過与大连老葛协商老葛同意将此款退还给富泰公司,李雪拿着梁某甲给她的50万元保证金收据到大连市办理此事,但是后来这笔款李雪囷梁某甲说也没要回来除了150万元外,我没听说李雪还替公司讨回欠款或者是房产我们那时在一个办公室工作,从来也没听她说过在李雪离开公司之前,不存在与梁某甲失去联系的情况公司的公章一直在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李雪手中保管,直到2010年10月份公司向李雪要富泰公司的公章,李雪说家楼下的车库发水了公章找不到了。

6、证人宋某某的证言我是1992年底到2007年在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辦公室开车,李雪刚到富泰公司的时候在办公室做职员1997年开始担任办公室负责人,后期公司就剩我、李雪、孙某某、总经理梁某甲在公司了一直到2007年底公司没什么业务了,我们就都不干了当时富泰公司每个月给李雪开工资2500元,后期公司没什么业务了大约2001年左右,在公司上班的人给开1400元2003年公司的会计郎某某不干了,后来就由总经理梁某甲给我和李雪、孙某某开工资那时公司还给我们交养老保险,昰梁某甲给我们的钱我们几个人自己到社保交的。富泰公司曾在大连开发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小学改造工程的项目这个项目当时是梁某甲与李雪负责,富泰公司为了在大连市的开发项目还专门成立一个公司富泰公司与信隆公司实际是子公司关系,信隆公司注册的资金昰富泰公司出的李雪个人在信隆公司是否投资我不知道。2003年左右富泰公司在大连的公司和开发项目转让给了一个大连人姓葛转让后2003年6朤份,给了我公司大约100多万的转让款其中有一笔50万元现金,应该是2003年6月13日李雪带着我和孙某某去长春市大成玉米公司旁边的一个农业銀行取的50万元现金。老葛还欠我公司很多钱姓葛的给公司出了一个欠条,后来富泰公司委派办公室负责人李雪去要这个钱一直到2006年左祐李雪还一直要这个钱,后来也没要回来李雪就说大连姓葛的没钱。公司的公章在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李雪手中保管反正我们办业务盖嶂都得找李雪。2007年之前李雪是天天去上班后来也经常来。梁某甲也经常上班2008年之前李雪和梁某甲经常见面,不存在失去联系的情况

7、证人李某甲的证言,富泰公司是1992年成立的1993年富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变更为我本人,一直是我我不懂经营,公司的日常经营嘟是公司的总经理梁某甲负责2000年左右,富泰公司决定开发大连市长江路小学改造工程项目因为当时富泰公司的三级开发资质,不允许跨省在大连市成立分公司按照大连市当地要求,我公司在大连市成立大连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800万元人民币。信隆公司嘚股东由富泰公司的员工梁某甲和李雪出任梁某甲任信隆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甲占95%的股份(梁某甲以富泰公司的房产实物出资760万元)李雪占5%的股份(以李雪名义出资的40万元由富泰公司现金注入)。实际上大连信隆公司是富泰公司出资成立的就是富泰公司为了开发大連市长江路小学改造项目专门成立的信隆公司,只是由梁某甲和李雪进行经营《关于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大连注资成竝大连市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意见》的内容是我签字同意的,内容真实以李雪名义出资的40万元是富泰公司出的,与李雪没有关系只是以李雪的名字出资而已,实际上都是富泰公司出的钱因为当时按照当地要求,在大连市成立公司必须得有两名股东所以用李雪嘚名字出资。当时梁某甲在给我的报告上写的很清楚就是用富泰公司的资金在大连成立新公司,由公司的人员担任股东由富泰公司负責管理,新公司负责在大连的开发项目信隆公司不存在个人投资的情况。这个我记得当时是经过董事会的决议都是由富泰公司出资,呮是形式上是由梁某甲和李雪个人出资这个公司应该有相关的记录。信隆公司是2000年末成立的后来由于规划等因素,富泰公司决定将大連信隆公司及所属大连市长江路小学改造项目转让给大连市人葛某甲(该人系大连市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2002年1月25日,富泰公司作为担保方由梁某甲和李雪作为出让方,将大连信隆公司转给葛某甲转让价款600万元人民币,但葛某甲没有结清给我公司的转让款只给了180万元转让款,还差420万元没给2003年7月份,我与富泰公司的总经理梁某甲签署《授权委托书》并盖有富泰公司的公章内容为富泰公司全权授权委托李雪向大连市中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葛某甲索要尚欠我公司的转让金420万元,就是向我出示的这份《授权委托书》当时梁某甲来找我,跟我商量授权给李雪让她在大连负责清欠的事情我同意了,当时梁某甲还给我拿来了富泰公司的授权书我在仩面签字了。梁某甲交给我几份授权书记不清了一份或者是两份,但不会超过两份公司当时的文件有的时候是一式两份,因为有一份需要存档李雪的这份授权书是不是一式两份的我没记住。李雪向葛某甲索要欠款的具体情况我不知道都是富泰公司总经理梁某甲和李膤具体办的。2000年富泰公司为解决办公地点购买了位于青年路83-85号之间的白楼第三层,是以李雪名义富泰公司出资18.06万元购买此房后来李雪私自将此房出租,出租的房钱都让她占用了李雪能找到我,也能找到梁某甲及其爱人我们的电话和住址都没有变,李雪完全能找到我們李雪一直没找我说过要上交向葛某甲索要回的欠款,她一直说欠款没要回来是我委托梁某甲来公安机关举报李雪涉嫌职务侵占的案件,我没有精力管这个了公司的公章及档案材料原来都在李雪手中保管。

8、证人张某某的证言我是2003年10月至2005年在富泰公司当过兼职会计,他们有票子就让我过去整理、记账我在富泰做兼职会计的时候见过李雪,肯定没有李雪交给我的票据由我入账的情况我俩没有工作仩的接触,我给富泰记账的时候主要记富泰在208医院改造的工程账我在富泰做兼职会计的时候记录过两笔富泰公司通过清欠入账的资金,峩印象中是150万元是从大连的一家公司转过来的,我印象中一笔是100万一笔是50万,是我去做兼职之前的事我是10月份去的,是当年的票据票据当时是公司总经理梁某甲交给我的,他说这是什么中腾公司欠的钱我去了以后给入的账,再没有其他从大连转过来或支付给大连其他公司的资金入账富泰公司如果是公司正常收款的话会给经手人出具收据,这种收据都是三联的第一联存根,是随票据本簿保留的第二联是缴款凭证,是下账用的第三联是收据,是交给经手人的如果是富泰公司向某人借钱的话不会出具这种收据,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现金往来一般有两种票据分别是借据和收据,如果公司正常收支的话出具的是收据如果是向某些人借钱的话应该出具的是借據。

9、证人郎某某的证言我是1999年到2003年在富泰公司担任会计,李雪担任办公室负责人富泰公司有开发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小学改造工程嘚项目,该项目刚成立时我们公司还给大连打过钱,具体多少我记不清了这个项目当时是公司总经理梁某甲和李雪负责。2003年我就不在公司了听说这个项目转让了,具体情况不知道当时富泰公司的公章在李雪手中保管。富泰公司在大连注册信隆房地产公司的事我不知噵当时信隆公司的注册资金有40万元现金的来源我也不知道,李雪说2003年6月交给公司一张100万元的收条这件事我证实不了,当时我已经不在公司了不知道这件事。李雪的亲属提供了三张富泰公司出具的收据梁某甲来找过我问是怎么回事,我回忆一下那种收据应该是公司嘚出纳开的,可能因为李雪从公司借过钱给公司出过借据,公司的账做平了以后给她出的收据。这种收据应该是三联的第一联是存根,是在整本票据中存留的第二联是缴款凭证,是用来入账的第三联是收据,是交给交款人的第三联收据在李雪手里是很正常的事凊。这种收据应该是用来平账的,应该是她还钱后开的只凭这样的收据证实不了谁欠谁钱。

10、证人李某庚的证言梁某甲和我是亲属關系,富泰公司的账本什么时候丢的我不知道我记得是2008年8月份左右,当时我正在他们家开的饭店当经理有一天有人说梁总家208医院的院孓里的车库漏水让去帮忙,我去后看见车库里没有车全是一些账本啥的,有四五个纸壳箱子装的还有的放在几个编织袋子里,都泡在沝里我就去把这些东西都搬到车库外面,都在门口晾上了然后我就走了,后来听梁总说这些账本都丢了

11、证人杨某某的证言,我是2000姩开始在208医院担任副院长一直到2007年退二线,2010年退休我在208医院担任副院长期间主管医院的后勤工作,我们与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囿限公司有过业务合作当时我们一起在我们院的土地上建过商混住宅。我认识李雪和梁某甲李雪是富泰公司跑业务的,梁某甲是总经悝富泰公司与208医院合作开发是2002年至2005年之间的事,准确时间我记不清了当时富泰公司把房子建完之后在我们院里办公,连管理加销售2007姩底才撤。我说的是大概时间具体时间我都记不准了。我与李雪和梁某甲之间绝对没有个人恩怨我们之间的个人关系都不错。当时我覺得李雪和梁某甲的关系是非常融洽的我不知道李雪和梁某甲之间存在纠纷的事。富泰公司撤出208医院之前我与富泰公司的员工经常接触据我了解当时李雪和梁某甲之间没有矛盾,当时我不知道李雪找不到梁某甲但是我经常能看到梁某甲和李雪在我们院里他们的办公室裏,办公室没解散之前他们都在一起2007年解散之后我就不知道了,但2007年李雪跟我说过劝劝老梁让他出来继续搞房地产开发,因为梁某甲搞完我们的项目后身体不咋好,经常住院就不打算搞开发了,可能李雪也知道他不想干了就让我帮着劝劝老梁出来继续出来做事。

12、证人袁某某的证言我是2007年3月通过同学张辉认识李雪的,李雪在富泰房地产公司当时她在208医院那售楼,李雪认识我之后经常带我去208醫院她们的公司,我们就这么熟悉了我是通过李雪介绍认识的梁某甲,我与李雪和梁某甲之间没有个人恩怨我不知道李雪和梁某甲之間存在纠纷。2007年几月份我记不清了就在李雪装修阳光大厦之前的事,李雪在天安第一城她家对我讲过她在大连要账的情况她说在大连偠账一下要回来80万现金,连夜打车回长春的她还说那种心情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我当时听了还很羡慕觉得她有能力。李雪说这钱是她們公司的账她给要回来的,当时我还不知道她们公司的具体名称只是知道在208售楼,李雪说她要回来的钱买的阳光大厦的房子阳光大廈的房子是一处写字楼,大概300平米左右当时李雪要装修这套房子,让我跟梁总帮看看我记得去了两次,第一次没带尺梁某甲用步量嘚,第二次是梁某甲用尺量的我与李雪和梁某甲去阳光大厦是2007年7月至9月之间的事。

13、证人杜某某的证言梁某甲是我姐夫,我认识李雪她是梁某甲公司的人,我不知道李雪负责富泰公司在大连清账的事我与李雪一起去过大连,是2000年和2001年的事当时梁某甲的公司在大连開发,司机不够用我有时候开车拉着李雪和梁某甲去大连。2003年我没与李雪去过大连2001年之后我就没见过李雪,2003年的时候我就开始忙我自巳的事绝对没跟李雪去过大连,我不认识王某甲

14、证人李某辛的证言,我是大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大连大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0年的时候,我公司与富泰公司在我们姚家村联合建了几栋楼当时我们姚家村改建的时候我们公司资金不足,就与富泰公司联合一起建当时我们还签了联建协议,当时大北公司与富泰公司的联系人是富泰公司的总经理梁某甲派来的李雪我们联合建樓的事情都是李雪负责联系的,她当时能代表梁某甲房子当时是他们建的,然后由他们出售钱打到我们账户上,因为地皮是我们的峩们公司就以配套费的名义在他们的销售款里扣除。当时大北公司与富泰公司和其他施工方签过一个卖楼的协议施工方的代表是王某甲,别的我记不清了大北公司与富泰公司之间的配套费没有结清,他们现在还欠我们一点钱具体欠多少钱我记不清了,现在也找不到他們的人我公司当年设过分公司,这些分公司当年没有在工商注册过但是在银行都有账户。中腾公司转大连大北公司五分公司的转账票據上的钱我没印象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第五分公司的经理是钱某某大北公司与富泰公司之间的欠账没有通过第五分公司进行结算过。我不清楚第五公司与富泰公司是否有过业务联系

15、证人程某某的证言,我是1995年至2003年在大连银行甘井子支行工作我在大连银行甘井子支行工作期间,大北公司五分公司的经理钱某某在我支行建的户是我建的当时钱某某把他们公司的财务章和名章都借给我了,是我个人借钱某某公司的账户用当时钱某某的公司没有什么活了,我们银行有任务需要拉存款我为了拉存款方便,就借用了钱某某的大北公司伍分公司的账户我就是让跟我有关系的客户把钱转到大北公司五分公司的账户上来,钱到了以后我给换成定期存单,交给存款的客户时间到了以后,我根据客户的要求再开具转账支票客户就把钱转走了。王某甲原来搞工程建筑自己有个施工队,但是我好几年没跟怹联系了李雪我认识,他是长春一家公司的会计她们公司的经理叫梁某甲,我与李雪之间有业务往来当时李雪的公司在大连长江路囿一个项目涉及拆迁补偿,他们用支票转到我们支行我给他们再分拆打给回迁户。2003年6月李雪往大连甘井子支行转了一笔100万的资金当时峩记得应该是李雪来办的业务,当时我为了拉存款方便在大连银行甘井子支行靠朋友帮忙建了几个账户其中就有这次转账用的两个账户,一个是大连滨海燃料油经贸部另一个是大连大北建筑工程公司五分公司。这两个账户在甘井子支行建户后公章都交给我了,实际上僦是由我管理我拉存款拉进来的钱几乎都要存到这两个账户上。当时李雪转过来的钱也是这样钱转进来之后存到了大连滨海燃料油经貿部,因为这个账户属于分账户只能用于转账业务而不能用于提现业务。所以后来李雪他们要提现的时候只能把这笔钱转到了大北公司伍分公司的账户上至于李雪后来把钱又转走了我就不能过问了,只是帮她办手续这笔钱应该是李雪办理的转出手续,因为他们公司我呮认识李雪和梁某甲梁某甲从来没来办理过具体业务,他们公司转过来的资金没有他们公司的人来办理肯定转不走所以应该是李雪来辦理的。

16、证人王某甲的证言我是搞建筑的施工队的工头,梁某甲是长春富泰公司的经理李雪是梁某甲手下的业务员。我与富泰公司囿过业务接触2000年我们在大连姚家合作过,当时大北公司跟富泰公司在姚家搞开发有三栋楼的工程包给我,建楼都是我干的当时我跟覀岗区教委签的合同,富泰公司作为第三方参与结算的时候我印象是在银行通过我个人账户结算的,我是在大连银行甘井子支行开的账戶富泰公司现在还欠我大概150万元左右。富泰公司欠我工程款我一直也找不到他们我当时找富泰公司要账是与李雪联系,从我们开始合莋一直都是李雪跟我联系2003年6月,富泰公司没有以转账的形式支付给我一笔资金我一直联系不上他们,从2001年年底就再也联系不上他们了我不认识一个叫于美的人,我与大连滨海燃料油经贸部没有联系我不知道这个单位。我没有与大北公司五分公司合作过中腾公司转夶北五分公司的支票我没印象,绝对不是给我的当时的工程款都是打给我个人账户上,绝对没有转账的

17、证人钱某某的证言,我在2002年戓2003年的时候成立的大北五分公司五分公司属于大北公司的子公司,但独立核算我们没在工商部门注册过,所有的经营活动都使用大北公司的资质我们五分公司与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业务联系,我不认识李雪2003年6月3日由中腾公司经大连滨海燃料油经貿部转至大连大北建筑工程公司五分公司的支票是怎么回事我没有印象了。这笔钱转到我这我应该就是收到了支票上的财务章和法人章應该是我们公司加盖的,但我对这笔钱印象不深了这笔钱是一个叫程某某的人跟我打招呼,我记得大连银行山东路支行的程某某跟我说昰一个叫李雪的人找他用我们的账户转一笔钱,是不是这笔我记不清了转了多少我也不知道。五分公司2004年停业账目早就找不到了。

18、证人李某癸的证言我是中泰集团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3月11日大连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葛某甲给我的50万元光大银行转账支票是中腾公司葛某甲还给我的欠款,2003年6月中腾公司向我借款500万元用于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小学项目的动迁事宜,实际我借给了葛某甲516万元时间是2003年6朤16日到2003年6月24日,我与中腾公司签订了协议书这笔50万元的转账支票是中腾公司葛某甲还给我516万元中的一笔欠款,我公司有账目记载这50万え我没有提现金给李雪。

19、证人李某戊的证言李雪是我妻子,她在大连有房产地点是在大连市长江路长恒花园1区3号楼1-12-1,房屋面积196平方米2003年末,李雪让我与她一起去大连办理在大连市长恒花园一套房子的手续李雪说在大连市按揭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必须夫妻一同前往夶连市办理手续所以我就和她去了,签完字就回来李雪没说为什么要在大连买房子,我不知道当时按揭贷款买此房的价格不知道交艏付款的情况,记不清2003年当时李雪是否从家里或借钱缴纳首付款了这套房子我当时问过李雪是怎么回事,李雪说她跟梁某甲说了其他嘚我就不知道了。李雪跟梁某甲说的是什么我不知道大概是梁某甲同意这件事。这套房屋所有权人现在还是李雪的名字李雪被经侦带赱之前,我只是听说李雪说她一直在找梁某甲要跟他对什么账,但是梁某甲一直不见她李雪在家跟我说梁某甲不见她,还说过很多次我还听她跟富泰公司的老工程师王某乙说过她找不到梁某甲,另外我看到过李雪给梁某甲发短信约他见面,李雪发给梁某甲的短信我記得在李雪的手机里李雪在富泰公司工作期间是否拿回大额资金我不知道。李雪在大连与梁某甲成立信隆公司的事情我当时只知道成竝公司,他跟梁某甲是股东其他的我不知道,李雪在信隆公司入股的资金来源我不知道她回家也没说过,我只是听说她那时候总张罗借钱我也不知道是借的什么钱。

20、证人王某乙的证言我从1995年到2004年末一直在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我是退休后被富泰公司聘为总工程师梁某甲是富泰公司的总经理,李雪是办公室主任李雪找不到梁某甲的事我知道,2006年夏天以后梁某甲就经常联系鈈上了,当时有个工程是公司的宋某某找的我,让我去看看一家改造房屋大梁的工程改造的房子就在梁某甲住的208附近,我想顺便到他镓看看他结果没找到他。我给李雪打电话李雪她也找不到梁某甲,说梁某甲开始修佛了经常出去听讲,那次我就没找到梁某甲李膤在2011年3、4月份,在李雪的公司跟我说过她要找梁某甲,但是找不到要找梁某甲算算账,连青年路的房子和大连的房子一起算算大连嘚房子是怎么回事我不知道,我只是听李雪说她去大连给公司要钱有个老葛很不好说话,要不来钱要房子来顶账好像还说老梁不同意,李雪还说她在大连有什么股份我也没细问,至于李雪说的大连的房子具体是怎么回事跟公司有没有关系我不知道。

21、证人蔡某某的證言我是1995年开始到富泰公司工作的,是副总经理到1996年开始我就不怎么上班了。我在富泰公司工作时富泰公司的总经理是梁某甲,我囷李雪当年一起在富泰房地产公司工作从1999年开始,梁某甲就躲着我他欠我不少钱,我中间大约在2003年找到过他几次在那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他了,我因为找不到梁某甲我还去找过李雪,李雪说她也找不到梁某甲说她也在找梁某甲。2011年当时李雪说她也找不到梁某甲,还说她也要找梁某甲算账还跟我说起了青年路房子的事情,但我没具体问她

22、证人吴某某的证言,我认识李雪将近十年了当时李膤在梁某甲的公司当管事的,当时他们公司跟我所在的吉地岩土公司有业务往来我们公司给他们公司的工程灌桩。在工作接触中认识的李雪李雪所在的公司叫富泰房地产公司,梁某甲是富泰公司的总经理后来工程结束了,因为梁总信佛我也信佛,我们处得不错2010年夶概5月份,我找李雪给她介绍工程我见到李雪后,我问李雪梁总怎么样李雪说她也在找梁总呢,人都见不到当天我还跟李雪去梁总茬208医院的住处也没找到他。之后我又给李雪打过很多次电话都问过她找到梁总没有,李雪始终说他没找到梁总我听李雪说过她要跟梁總算什么账,具体什么账我不知道只是听李雪说她要跟梁总把以前的账都结清了,李雪还说过他要见梁总把他们之间的矛盾和误会都说清楚但是她一直找不到梁总。李雪还说可能是梁总不愿意见她还让我去单独找过梁总,结果我也没找到梁总李雪跟我说这些话是在2010姩5月以后说的,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

23、证人郑某某的证言,1995年开始我就认识了李雪和梁某甲我当年买的房子就是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開发的,我当时还跟富泰公司的总经理梁某甲住邻居我记得在2006年或者是2007年的时候,我遇到李雪她问我是不是还跟梁某甲住邻居,我告訴他梁某甲2005年搬家了李雪让我如果能遇到梁某甲的话帮她传个话,说李雪想找他跟他见个面,我问李雪富泰公司什么情况了她说公司也没什么人了,她想找梁某甲对账还说什么大连公司,具体我没记住我答应她见到梁某甲就帮她把话带到,因为梁某甲搬家了我僦再也没见过他,这话我一直也没有带到后来我遇到了李雪几次,每次她都问我见到梁某甲没有还说她一直在找梁某甲,具体她见到梁某甲没有我就不知道了

24、证人李某壬的证言,李雪是我弟妹李雪在什么公司上班我不清楚,她从十几年前就向我借钱一般少则二、三万,多则10万总计能有30万左右,这四年内我没怎么借钱给她最后一次借钱应该是四年前借过3-5万,借最多一次是10万好像是2000年左右。借钱都没有欠条都是以经营公司的名义借的,李某戊和李雪都打过电话借过

25、证人李某丁的证言,我是李雪的亲姑姑李雪以前在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打工,后来自己开公司搞房地产了李雪从1999年开始就找我借钱,她说她们富泰公司着急用钱前前后后借过佷多次,最少一次借了6万10万、8万的也借过,最多一次是2000年借了30万记得李雪说她要在大连单干公司,有时候还我一些现在还欠我三、㈣十万。

(三)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被告人李雪的供述我是1992年末到2005年在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负责办公室因为自从2000年咗右公司没有多少干活的人了,所以我什么事都管富泰公司是中外合资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是李某甲梁某甲是总经理。吉林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我开工资一直到2005年我有文件能证明我是2005年与富泰公司解除的劳动合同。1998年的时候我们公司与大连市覀岗区教委办公室开始合作,准备开发西岗区教委下属的长江路小学的改造工程因为当时富泰公司资质不足以跨省开发,公司就决定在夶连注册一个新的公司负责开发这个小学的改造项目,后来我记得是2000年富泰公司出了一个文件,大概意思是公司同意我和梁某甲在大連成立新的公司由我占5%的股份,整个注册资金是人民币800万由我个人出资40万元,梁某甲出资760万元是实物出资占95%的股份,出资的实物是富泰公司在大连市姚家的三栋回迁楼实际上是富泰公司出资的。富泰公司在大连注册新的公司以个人的名义注册当时公司就是这么决萣的,新注册的公司名叫大连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某甲名下注册用的房产的产权是富泰公司的,我名下注册公司的资金是我自己絀资的大连注册公司允许使用个人账户,我这笔钱当时是用现金存入到我个人在大连商业银行的账户上然后去验资的。富泰公司在大連开发的学校改造项目是公司的行为因为公司没有人办这件事,李某甲董事长把公司的业务都委托给梁某甲了梁某甲跟我商量让我参與经营,让我入股然后按比例分成,所以我就用我个人的资金入股到大连的新公司了2003年6月4日,信隆公司的股权及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尛学改造工程项目转让给大连的葛某乙、刘育利(葛某乙是大连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葛某甲的儿子刘育利是葛某甲的妻子),实际上这个公司就是转让给葛某甲(中腾公司)了转让费600万元。信隆公司转让给葛某甲(中腾公司法人)后葛某甲给富泰公司一蔀分转让费,大概有二百多万元转让费没有结清。2003年3月开始富泰公司让我清讨葛某甲欠账的工作,当时给我出具了一份授权委托书夶概内容就是富泰公司授权我要大连的欠账,我记得上面盖的是富泰公司的章2003年6月的时候,我知道葛某甲手里有房子因为要钱要不回來,我就想用房子顶欠账我跟梁某甲说过,我想用葛某甲的房子顶欠款梁某甲不想要,我当时告诉他准备留下一套房子他也没吱声,后来去找的葛某甲我没说是顶账,我的想法是如果我说顶账了怕他不同意,我就说是我个人用了他就同意了。然后他说让我办按揭银行可以把按揭款打给他,首付也是他公司交的这样把大连长恒花园1区3号楼1单元12楼1号房子就落在了我的名下,面积196.31平方米这房子所有的手续都在他那,包括银行还款的存折都在他那还款也是他公司负责还。我从葛某甲这得到的这套房子是以我个人的名义买房的這套房我没有付钱,因为当时我知道葛某甲的房子不好卖我找他的时候说可以用我的名字按揭买房,然后他公司用按揭款我把房子弄箌我的名下的目的是因为现金弄不到,把房子弄到手顶公司的欠款当时房子的钥匙交给我了。房子过到我名下以后一直到2006年,葛某甲嘚儿子要结婚想用我名下的这套房子,这样我才开始跟他谈顶公司欠款的事当时这套房子我装修投入15万元左右,我们商量一共按100万元怹把这套房子买回去因为我先期加上办产权,装修投入了18万元左右我们商定的是这套房子顶公司的欠款90万,剩下的10万补偿我个人当時给了我65万元现金,他还欠我35万元没给但是没有欠条,我们商定的是以我们签的协议为准然后以我给他出具的收条认定金额。我得到嘚房款一直在我这里我没跟富泰公司的人说过这件事。因为除了梁某甲没有人了解具体情况我一直找不到梁某甲。这套房屋的买卖合哃是我和葛某甲签的这事富泰公司不知道。葛某甲提供的五张票据分别是2003年6月3日我给葛某甲出具的100万收款收据;2003年6月13日我给葛某甲出具的50万元收款收据;2003年6月16日我给葛某甲出具的50万元收款收据;2003年6月17日我给葛某甲出具的100万元收款收据;2005年2月23日我给葛某甲出具的3万元收据,五张票据证明是我收到葛某甲人民币共计303万元这五张票据都是我签的字,李雪这些钱其中转账有三笔,2003年6月17日的100万元是转账转给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6月3日的100万元是转账;2003年6月13日的50万元是转账,这是三笔转账共计250万元还有两笔是给的现金,其中2003年6朤16日一笔现金50万元(这笔钱应该是大连市开发办返还的保证金,这50万元不应该算在转让款600万元之内);2005年2月23日一笔现金3万元。五笔款囲计303万元人民币这三笔转款都是梁某甲让我转的,其中转给江苏省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那笔100万元是富泰公司与208医院合作工作的再佽投资其他两笔转账款共计150万元转给梁某甲在大连市商业银行的个人账户了。2003年6月16日的50万元现金给梁某甲了是中腾公司直接给梁某甲茬大连商业银行的个人账户存上的,2005年2月23日我给中腾公司葛某甲出具的3万元收条是葛某甲还给我的转让款其中的一笔,这个钱是我自己鼡的没交给公司。2003年6月3日大连中腾公司给富泰公司转账支付了100万人民币这张票据上经手人李雪是我签的,梁某甲的名章也是我加盖的当时梁某甲授权给我,把他个人名章都给我了这张票据是真的,这笔款项最终转给大连大北建筑工程公司五分公司了是因为我们公司在大连投资成立信隆公司的时候,以实物入股的那三栋楼就是从大北公司那取得的,是我们与大北公司合作以大北公司的名义建的楼当时我们欠大北公司700多万,是分期给的这笔钱就是付给大北公司的欠款,当时梁某甲知道这笔钱先转到大连滨海燃料油经贸部,当時是工程队要求这么转的我是跟一个叫王某甲的大连人联系的,他是当时施工的负责人当时我记得我们富泰公司跟王某甲和大北公司囿一个三方协议,是把大北公司跟我们公司合作建的楼房交给王某甲承建当时我们富泰公司欠王某甲的工程款,必须把钱支付给大北公司由大北公司再支付给王某甲,我记得当时这笔钱是给王某甲的但是大连银行的甘井子支行程某某以前帮我们不少忙,我认识程某某吔是通过王某甲认识的程某某在银行工作需要揽储,当时这100万元就转到他所在的银行了转到那以后就跟我没关系了,是王某甲支走的我印象当时王某甲给了我一张收条,我交给公司财务郎某某了出纳员唐红雁也在场,我是把这笔钱转到王某甲那以后王某甲给了我收条,第二天就回长春交给公司财务了于美我不认识,背书人为于美的支票不是我写的我不知道于美是谁。我从大连中腾公司要账回來有直接把钱交给梁某甲而梁某甲没有给我出具收条的情况除了中腾公司以外,这种情况也有我有很多次都是把钱直接交给梁某甲,嘫后梁某甲再交给财会入账也没有给我打收条,财务的人能证实这种情况我侵占的这些钱都在我的工商银行卡里,有的用在我的工程仩了有的我自己家用了。富泰公司位于青年路的83-85号房子一共租了六年头五年的房租每年2.3万元,其中有2年的房租给了梁某甲去年的房租给了李某甲,还有2年房租4.6万元我占了还有今年的房租3万元也在我这,我一共就占了这三年的房租共7.6万元这个钱我自己用了,钱没有茭给公司是因为我找不到梁某甲我在2006年初以后一直没见过梁某甲,2006年初我知道梁某甲家住在208医院,富泰公司与208医院合作建的房子我詓找过梁某甲,在他家楼下等了两天一直没有见到他,我就是想找他清算我们公司的账目

以上证据经庭审举证、质证,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人对《关于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大连注资成立大连市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意见》提出异议称该证据没有經与原件核对一致,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富泰公司并未向长江路小学拨付任何资金大连信隆公司并非富泰公司注册成立,信隆公司是以夶连的房产以及李雪个人出资注册并非富泰公司注入;对长春市公安局预审处出具的情况说明提出异议,称被告人李雪存入账户的40万元鈳以证明大连信隆公司成立时李雪自己出资40万元被告人李雪的辩护人对大连市教育委员会文件、建设项目验资单提出异议,称以富泰公司名义立项并不代表这个项目所有权归富泰公司,该证据证明项目保证金由梁某甲个人筹集的

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人对授权委托书提絀异议,称授权委托书并没有提供原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委托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被告人李雪的辩护人对股份转让合同提出异议,稱2003年6月4日梁某甲与李雪将大连信隆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葛某乙、刘育利,而不是富泰公司将股权转让不是富泰公司与中腾公司签订的股權转让合同。

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人对证人孙某某、宋某某、郎某某的证言提出异议被告人李雪称2001年后富泰公司没有给其开工资,保险系其个人账户缴纳的被告人李雪的辩护人提出没有富泰公司任何发放工资的财务账目,缴纳保险的事宜与事实不符

被告人李雪及其辩護人对证人梁某甲的证言、报案材料及证人李某甲的证言提出异议,被告人李雪称证人梁某甲的证言不属实被告人李雪的辩护人提出梁某甲作为本案的举报人,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梁某甲是在2012年5月17日举报的,本案初查决定书是在2012年5月14日梁某甲在没有向公安机关举報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已经决定对被告人李雪进行初查可以认定本案存在未审先立的情况,报案材料是虚构的梁某甲与李某甲称李雪嘚注册资金40万元是富泰公司出资的与事实不符,梁某甲没有提供该款项来源的证据梁某甲2003年7月委托李雪清偿债务,而同年6月3日开始就由李雪经手股权转让款与事实不符。梁某甲称李雪去大连讨账的费用都由富泰公司报销了没有有效证据证实指控被告人李雪侵占3万元的倳实不清。李雪自2001年开始即自己缴纳养老保险梁某甲前后证言矛盾,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人对被告人李雪在侦查期間的供述提出异议,提出公安机关第一次提审李雪时李雪是在办案人员提示其在2005年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供述的,其供述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李雪在接受讯问时明确对授权委托书提出异议,笔录记载与李雪供述的内容不符

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人对证人葛某甲、靳某某的证言提出异议,称葛某甲证实李雪拿着富泰公司的委托书要账其将长恒花园的房子顶给李雪,而委托书是2003年7月形成中腾公司與李雪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在2003年6月5日,与事实不符证人葛某甲的证言前后矛盾,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证人靳某某作为公司的会计在没有頂账协议的情况下,其口头陈述不客观

经审查,《关于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大连注资成立大连市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意见》及2003年7月《授权委托书》的书证复印件系侦查机关依法调取的证据其没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经办案人员核对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予以确认,且被告人李雪在侦查期间供认从2003年3月开始富泰公司就让其向葛某甲讨要欠款并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上加蓋富泰公司公章,证人葛某甲亦证实富泰公司给被告人李雪出具了一份授权委托书上述证据可作为定案依据,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人所歭异议不能成立书证联建协议书证实2000年4月26日,大连大北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方富泰公司签订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姚家村规划小区68号、70號、71号楼工程大连信隆公司工商档案证实,该公司2000年12月7日登记成立虽然大连信隆公司营业执照,股东名册为梁某甲、李雪二位自然人但根据大连信隆公司验资报告证实,梁某甲是以大连姚家村规划小区68号、70号、71号三栋在建建筑物资产价值人民币760万元入股大连信隆公司,占大连信隆公司注册资本的95﹪李雪以货币40万元入股,占大连信隆公司注册资本的5﹪梁某甲入股大连信隆公司资产为富泰公司财产,卷宗内关于成立大连信隆公司证据能够证实是富泰公司与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大连市长江路小学建设项目而设立且大连市长江路小学建设项目验资单证实,该项目建设保证金500万元也是以富泰公司名义缴纳故应认定大连信隆公司成立时梁某甲以大连姚家村规划尛区68号、70号、71号在建建筑物13000平方米的资产入股财产为富泰公司财产。证人梁某甲证言证实成立大连信隆公司时,由于富泰公司属三级开發资质不允许跨省在大连市成立分公司,按照大连市当地要求富泰公司在大连市成立大连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760万元是鼡的富泰公司名下在大连开发的楼盘注入为了注册大连信隆公司,我和富泰公司只能声明一下我有760万元资金暂时存在富泰公司实际上資金都是富泰公司的,以董事会决议的方式出具了一份将760万元资金转到我名下的决议实际上都是为了注册的一种形式需要,李雪投入资金40万元是富泰公司在建设银行给我卡里存了36万,我去大连提出来后又凑了4万元现金交给了李雪,由李雪办理了相关手续证人李某甲證言证实,富泰公司决定开发大连市长江路小学改造工程项目因富泰公司的三级开发资质,不允许跨省在大连市成立分公司按照大连市当地要求,成立大连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800万元,梁某甲以富泰公司的房产实物出资760万元李雪名义出资的40万元甴富泰公司现金注入,实际上大连信隆公司就是富泰公司为了开发大连市长江路小学改造项目专门成立的信隆公司只是由梁某甲和李雪進行经营。且卷宗内《关于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大连注资成立大连市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意见》证实李雪40万元甴富泰公司现金注入,大连市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后连同大连市长江路小学改造项目仍归富泰公司所属由富泰公司统一经营管悝。被告人李雪辩解其融入大连信隆公司的资金40万元系其向亲属李某丁、李某壬借款但李某丁、李某壬证言虽然证实李雪借过钱,但其證言没有证实是借给李雪入股大连信隆公司的钱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人提出成立信隆公司时被告人李雪个人入股40万元注册资金的异议不能成立。

卷宗材料记载举报人梁某甲于2012年5月7日向公安机关举报被告人李雪侵占富泰公司财产而非被告人李雪辩护人所述的梁某甲在没有姠公安机关举报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于2012年5月14日已经决定对被告人李雪进行初查且没有法律规定举报人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被告人李雪的辩护人所持异议不能成立

证人葛某甲葛某甲任法定代表人的大连中腾公司在2003年收购大连信隆公司及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小学建设項目时,双方签订转让协议虽是梁某甲、李雪与葛某乙、刘育利签订大连信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但有中腾公司的账目及证人证言证实系大连中腾公司承接的富泰公司的股权转让被告人李雪亦认可与中腾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被告人李雪的辩护人对股权转让合同所歭异议不能成立

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人提出葛某甲葛某甲雪拿着富泰公司的委托书要账,其将长恒花园的房子顶给李雪而委托书是2003年7朤形成,中腾公司与李雪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在2003年6月5日与事实不符,证人靳某某作为公司的会计在没有顶账协议的情况下,其口头陈述鈈客观经审查,被告人李雪在代表富泰公司向中腾公司索要欠款过程中富泰公司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而证人葛某甲亦证实先将转让款180萬元给了富泰公司剩余欠款交给被告人李雪,因为当时富泰公司给被告人李雪出具了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形成时间并不影响被告囚李雪侵占公司财产的事实;被告人李雪在侦查期间多次供认中腾公司顶账给富泰公司一套价值90万元房屋,与证人葛某甲与靳秀葛某甲言證实情况一致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人所持异议不能成立。

被告人李雪在侦查期间供述其收到中腾公司的还款3万元被其个人占用有证人葛某甲及中腾葛某甲账凭证和收款收据证实,供证一致被告人李雪的辩护人提出指控被告人李雪侵占此笔3万元的事实不清的异议不能成竝。

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人对被告人李雪在侦查期间的供述提出异议提出公安机关第一次提审被告人李雪时,被告人李雪是在办案机关笁作人员提示情况下供述的其供述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李雪在接受讯问时明确对授权委托书提出异议笔录记载与李雪供述嘚内容不符,被告人李雪的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的意见公诉机关认为仅凭被告人李雪的一份笔录提出,没有非法证据排除的必偠经审查,被告人李雪在侦查期间多次供述一致结合当庭出示的其他证据,证据间能够相互印证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據排除申请的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雪不具有犯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审查,虽富泰公司2005年11月21日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证实富泰公司与李雪2001年1月1日终止劳动合同;卷宗内职职工参保情况明细表证实富泰公司给被告人李雪交纳的养老保险自2001年1月份开始由被告人李雪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但被告人李雪供述、证人梁某甲、葛某甲、孙某某、浨某某、朗某某等证人证言均能证实被告人李雪于1997年即开始担任富泰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在2001年左右公司没有业务在公司上班的人开1400元,2003年会计郎某某不干了后由梁某甲发工资,梁某甲给钱让自己去社保交养老保险且被告人李雪在此期间一直为富泰公司工作。证人梁某甲证实从2001年开始公司经营状况不太景气,只给李雪、宋某某、孙某某、梁某乙四人交纳养老保险金2005年李雪办理了一个离职手续,费鼡都是公司给出的后来李雪的保险金都是公司给现金自己到社保部门去交,一直交到2008年被告人李雪供述,我是1992年末到2005年在吉林省富泰國际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负责办公室,自2003年3月开始受富泰公司委托向中腾公司清欠事宜,且中腾公司法人葛某甲及会计证言证葛某甲告人李雪到中腾公司要账是代表富泰公司且公诉机关指控的三笔款项均为李雪经手;被告人李雪案发期间为富泰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其受所在公司委托办理向大连中腾公司索要欠款事宜虽然2003年7月李雪接受委托办理索要欠款事宜后,在清欠期间2003年12月富泰公司被吊销执照,但并未注销仍可以公司名义对外清欠债权债务,其吊销执照并不影响李雪受托办理清欠事宜故应认定李雪具有犯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資格。

关于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雪一直找梁某甲对账未果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雪侵占中腾公司顶账的房屋价值90万元的倳实不清的辩护意见,经审查被告人李雪在侦查期间供述2003年6月,我把葛某甲的房子弄到我葛某甲的目的是因为现金弄不到把房子弄到掱顶公司的欠款,房贷都是中腾公司缴纳一直到2006年,葛某甲的儿子要结婚葛某甲我名下的这套房子我才开始跟他谈顶公司欠款的事,峩们商量一共按100万元把这套房子买回去这套房子顶公司的欠款90万,剩下的10万补偿我个人当时他给了我65万元现金,他还欠我35万元没给峩得到的房款一直在我这里,我没跟富泰公司的人说过这件事因为除了梁某甲没有人了解具体情况,我一直找不到梁某甲2011年我到李某甲那里问,他说找不到梁某甲证人李某甲证实2000年富泰公司为解决办公地点,购买了位于青年路83-85号之间的白楼第三层后来李雪私自将此房出租,出租的房钱都让她占用了2011年梁某甲要到法院起诉李雪侵占青年路83-85号房租,所以李雪找到我李雪把2011年的房屋租金2.3万元交给我,峩把这笔钱分给员工宋某某、孙某某、梁某乙三人了李雪能找到我,也能找到梁某甲及其爱人我们的电话和住址都没有变,李雪完全能找到我们证人葛某甲亦证实葛某甲3年顶账给吉林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套房子是顶给富泰公司的。书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证实李雪于2003年6月5日在大连中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购买长江路750号长恒花园小区3号楼1-12单元1号房,价款937204元书证辽宁省大连市商品房预收款专用发票、房屋买卖合同证实,2006年9月29日李雪将位于大连市长江路750号长恒花园小区3号楼1-12单元1号房屋以100万元价格转卖给葛某甲上述证据楿葛某甲,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人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人提出指控被告人李雪侵占中腾公司给付的人民幣100万元证据不足的辩解和辩护意见,经审查被告人李雪在侦查期间供述2003年6月3日由大连中腾房地产开发公司转出的100万元,转到大连商业银荇甘井子支行是经过梁某甲同意后才转的,用支票付给王某甲的工程款了不知道这笔钱是怎么转到大连大北工程公司五分公司账户上嘚,记得富泰公司的司机孙某某开车拉我去的我印象王某甲当时给了我一张收条,我交给公司财务郎某某了我是把这笔钱转到王某甲那以后,第二天就回长春交给公司财务了当时梁某甲的小舅子杜震宏也在场。被告人又供述大连中腾公司给我的100万元是梁某甲让我转箌了大连滨海燃料油经贸部,是因为王某甲没有账户所以他自己找的账户。而证人郎某某证实2003年6月其已不在公司证实不了李雪说交给公司一张100万元的收条;证人孙某某证实2003年我没有与李雪开车去过大连,2001年的时候我和杜某某、李雪一起去过大连没有与李雪、杜某某一起去给王某甲送过任何东西;证人杜某某证实2003年我没与李雪去过大连,2001年之后我就没见过李雪我不认识王某甲;大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辛证实第五分公司的经理是钱某某,大北公司与富泰公司之间的欠账没有通过第五分公司进行结算过;证人王某甲证实2003年6朤富泰公司没有以转账的形式支付给我一笔资金,我不认识一个叫于美的人我与大连滨海燃料油经贸部没有联系,我没有与大北公司伍分公司合作过中腾公司转大北五分公司的支票我没印象,绝对不是给我的当时的工程款都是打给我个人账户上,绝对没有转账的;證人钱某某证实五分公司与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业务联系2003年6月3日由中腾公司经大连滨海燃料油经贸部转至大连大北建筑工程公司五分公司的支票这笔钱转到我这我应该就是收到了,这笔钱是一个叫程某某的人跟我打招呼我记得程某某跟我说是一个叫李雪的人找他,用我们的账户转一笔钱是不是这笔我记不清了,转了多少我也不知道;证人程某某证实2003年6月李雪往大连甘井子支行转叻一笔100万的资金,其中就有这次转账用的两个账户一个是大连滨海燃料油经贸部,另一个是大连大北建筑工程公司五分公司这两个账戶实际上就是由我管理,我拉存款拉进来的钱几乎都要存到这两个账户上当时李雪转过来的钱进来之后存到了大连滨海燃料油经贸部,洇为这个账户属于分账户只能用于转账业务而不能用于提现业务,后来李雪要提现的时候只能把这笔钱转到了大北公司五分公司的账户仩至于李雪后来把钱又转走了我就不能过问了,只是帮她办手续这笔钱应该是李雪办理的转出手续,梁某甲从来没来办理过具体业务他们公司转过来的资金没有他们公司的人来办理肯定转不走,所以应该是李雪来办理的根据转账支票证实,2003年6月3日葛某乙开出中国咣大银行大连青泥支行转账支票一张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收款单位为大连滨海燃料油经贸部;2003年6月5日大连滨海燃料油经贸部开出大连市商業银行甘井子支行转账支票一张金额100万元,收款单位为大连大北房地产公司五分公司至此,根据现有书证及证人程某某等证言能够证实此笔款项为被告人李雪经手中腾公司偿还富泰公司钱款100万元的事实综上,根据被告人李雪陈述、证人证言、转账支票证实2003年6月3日中腾公司偿还的100万元,由李雪转入大连滨海燃料油经贸部后又转到大连大北房地产公司五分公司,此过程均是李雪操作的故应认定该款为被告人李雪占有,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人提出指控被告人李雪侵占中腾公司给付的人民币100万元证据不足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人提出公诉机关再次就本案提起公诉及人民法院受理该案程序违法的辩护意见,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囻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人囻检察院不得再行起诉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没有新的事实、证据偅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上述规定只是针对实体方面进行的规定,而本案系程序方面违法与上述规定不相悖,被告人李雪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被告人李雪的辩护人认为证明被告人李雪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当庭出示了如下证据:

1、在职职工参保情况奣细表证实富泰公司为李雪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截止2000年12月,在此之后李雪缴纳社会保险通过个人缴费窗口缴纳拟证明富泰公司自2001年1月起不再为李雪缴纳社会保险,与卷宗内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相互印证能够证明李雪自2001年起与富泰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李雪并非該公司的工作人员其不具备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

2、吉林省富泰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证明证实该公司于2000年11月22日向大连市工商局絀具证明,称李雪原系该公

[摘要]篇一:[企业内部控制案例]企业內部控制规范案例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案例一、资金内部控制     (一)某公司出纳贪污公司款项案 A事务所在对G公司进行审计时,在对货币资金项目审计中执行如下的审计程序到达现场前将询证函交予给出纳李某,由其到银行函证后带回在现场审计时交给审计助理。同时提供银行对账

篇一:[企业内部控制案例]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案例


(一)某公司出纳贪污公司款项案
A事务所在对G公司进行审计时,在对货币资金項目审计中执行如下的审计程序到达现场前将询证函交予给出纳李某,由其到银行函证后带回在现场审计时交给审计助理。同时提供銀行对账单对于未达账项,该公司系由出纳李某编制未达账项调整表审计人员对于重要的未达账项进行检查。
几年之中A事务所一直在這样进行审计该公司出纳也一直由李某担任,并配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
后一次偶然事件中,李某临时调任由其妻子接任出纳,在与銀行对账时发现差额较大在检查对账单时发现,该对账单系伪造的进一步调查中,该公司发现李某竟然贪污公款100多万元,用来开公司几年来李某一直通过伪造银行公章在询证函上加盖确认章,对于银行对账单也同样进行伪造且李某贪污一直隐瞒家人,其妻子父母吔均不知晓
结果:A事务所被辞聘,公司向李某追回贪污款60余万元由于李某的父亲是该公司的老员工老技术骨干,李某的妻子也在该公司工作因此公司仅决定向李某一家追回剩余的贪污款项,并未向李某提起诉讼
但银行由于李某伪造银行公章,对李某提起诉讼李某洇此锒铛入狱。
思考:问题何在风险何在?
1.传统思维会认为A所的审计程序执行过程不当,未严格进行函证的控制
2.新准则下,问题应當如何考虑
 1)未合理进行风险评估。
李某同时担任出纳及未达账项调整的工作属于不相容岗位。导致风险加大
李某连续担任出纳多姩,没有及时轮岗增加了舞弊的机会。
李某调任而由其妻子接任,从本质角度来讲依然不能属于合理的轮岗。
2)未能根据评估的风險来进行相应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没有对由于内部控制缺陷而可能导致的舞弊进行特殊考虑,设计并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
3)已执行的审計程序执行过程不当,未严格进行函证的控制
进一步:G公司对李某的“网开一面”行为,给今后舞弊留下的后患因此,对于后任事务所而言在审计中对于舞弊仍要给予特别的考虑和重视。
(二)杰克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案例
杰克公司的前身是一家国有企业始建于1978姩。1998年转制为杰克公司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工艺技术和一定的管理经验,有许多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经过多年的不间断妀造、完善,提高了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并引进了先进的生产设备。公司具有较强的新产品开发能力主要生产5大系列28個品种120多种规格的低压和高压、低速和高速、异步和同步电动机。公司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2002年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年創产值2 800万元实现利润360万元。企业现有员工600多人30%以上具有初、中级技术资格,配备管理人员118人专职检验人员86人,建立了技术含量较高嘚员工队伍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已经影响到公司的发展。
该公司出纳员李敏给人印象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待人热情、工作中积极肯干,不论分内分外的事她都主动去做,受到领导的器重、同事的信任而事实上,李敏在其工作的一姩半期间先后利用22张现金支票编造各种理由提取现金98.96万元,均未记入现金日记账构成贪污罪。
1)隐匿3笔结汇收入和7笔会计开好的收汇轉账单(记账联)共计10笔销售收入98.96万元,将其提现的金额与其隐匿的收入相抵使32笔收支业务均未在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余额调节表Φ反映;
2)由于公司财务印鉴和行政印鉴合并,统一由行政人员保管李敏利用行政人员疏于监督开具现金支票;
3)伪造银行对账单,将提现的整数金额改成带尾数的金额并将提现的银行代码“11”改成托收的代码“88”。杰克公司在清理逾期未收汇时曾经发现有3笔结汇收入未在银行日记账和余额调节表中反映但当时由于人手较少未能对此进行专项清查。
李敏之所以能在一年半的时间内作案22次贪污巨款98.96万え,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缺乏一套相互牵制的、有效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从而使李敏截留收入贪污得心应手,猖狂作案
1.从本案例中可知,杰克公司内部控制疲软、内控监督机制失灵是李敏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杰克公司存在以下几个管理上的漏洞:
(1)出纳兼与银荇对账,提供了在编制余额调节表时擅自报销32笔支付现金业务的机会
(2)印鉴管理失控。财务印鉴与行政印鉴合并使用并由行政人员掌管出纳在加盖印鉴时未能得到有力的监控。
(3)未建立支票购入、使用、注销的登记制度
(4)对账单由出纳从银行取得,提供了伪造對账单的可能
(5)凭证保管不善,会计已开好的7笔收汇转账单(记账联)被李敏隐匿造成此收入无法记入银行存款日记账中。
(6)发現问题追查不及时在清理逾期未收汇时发现了3笔结汇收入未在银行日记账和余额调节表中反映,但由于人手较少未能对此进行专项清查
2.杰克公司在内控监督方面的补救措施有:
(1)复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是否正确,有无遗漏或收支抵销等情况;
(2)督促有关人員及时、全面、正确地进行账务处理使收支业务尽早入账,不得压单;
(3)记账与出纳业务的职责相分离对现金的账实情况进行日常監督和专项监督,查看库存的现金有无超出限额有无挪用、贪污情况,保管措施如何;
(4)出纳与获取对账单职责相分离;
(5)监督出納移交工作的整个过程查看移交清单是否完整,对于遗留问题应限期查明不留后遗症。
这个案例说明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是企业财產安全的保证,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则是内部控制得以有效执行的保障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内部控制监督机制的重要性。
2007年10月1日国际酒店在鲜花的簇拥和鞭炮的喧嚣中正式对外营业了。这是一家集团公司投资成立的涉外星级酒店该酒店不仅拥有装潢豪华、设施一流的套房和标准客房,下设的老宁波餐厅更是特色经营传统宁波菜和海派家常菜肴为中外客商提供各式专业和体贴的服务。由于集团公司资金雄厚实力强大因此在开业当天,不仅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到场剪彩庆祝更吸引了大批新闻媒体竞相采访报道。一时之间国际酒店门前昰人头攒动,星光熠熠
最让国际人感到骄傲和荣耀的是酒店大堂里天花板上如天宇星际一般的灯光装饰,和一个圆圆的、超级真实的月煷水晶灯使得整个酒店绚丽夺目、熠熠生光。这些天花板上装饰所用的材料以及星球灯饰均是由水晶材料雕琢而成是公司王副总经理親自组织货源,最终从瑞士某珠宝公司高价购买的货款总价高达150万美元。这样的超级豪华水晶灯饰不仅是在全国罕见即使是国外,也呮有在少数几家五星级酒店里能见到开业当天,来往宾客无不对这个豪华的水晶天花板灯饰赞不绝口称羡不已。尤其是经过媒体报道更成为当天的头条新闻,国际酒店在这一天也像那盏水晶灯饰一样一举成名,当天客房入住率就达到了80%以上
王副总经理也因此受到叻公司领导的高度赞扬,一连几天王总的脸上都洋溢着快乐而满足的笑容。
然而好景不长。两个月后这些高规格高价值的水晶灯饰僦出了状况。首先是失去了原来的光泽变得灰蒙蒙的,即使用清洁布使劲擦拭都不复往日光彩其次,部分连接的金属灯杆出现了锈斑还有一些灯珠破裂甚至脱落。人们看到这破了相的水晶灯议论纷纷,这就是破费百万美元买来的高档水晶灯吗鉴于情况严重,公司領导责令王副总经理限期内对此事做出合理解释并停止了他的一切职务。这个时候王副总经理是再也笑不出来了。事件真相很快就水落石出原来这盏价值百万元人民币的水晶灯根本不是从瑞士某珠宝公司购得的,而是通过南方某地的奥尔公司代理购入的赝品水晶灯迋副总经理在交易过程中贪污受贿,中饱私囊虽然出事之后,王副总经理不无例外地得到了法律的严惩然而国际酒店不仅因此遭受了數千万元的巨额损失,更为严重的是酒店名誉蒙受重创成为同行的笑柄。这对于一个新开业的公司而言不啻是个致命的打击。
那么國际酒店怎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在以后的企业经营中又如何防范呢
【案例分析】这个案例其实并不复杂,却很有代表性国际酒店在未经过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即与南方奥尔公司签订了价值为150万美元的代购合同依照合同规定,南方奥尔公司必须提供瑞士某著名珠宝公司出产的水晶灯并由奥尔公司向国际酒店出具该公司的验证证明书,其中200万元人民币为支付给奥尔公司的代理费然而,交易发生后奧尔公司并未向国际酒店出具有关水晶灯的任何品质鉴定资料,国际酒店也始终没有同奥尔公司办理必要的查验手续
经查实,这笔交易嘟是由王副总经理一人操纵的从签订合同到验收入库再到支付货款都是由他一个人说了算,而他之所以会这样做正是因为收受了奥尔公司的巨额好处费。
这样简单的过程和手法却真实地发生了,甚至可以说这样一笔交易毁了整个企业,这里面的教训是深刻和发人深渻的一笔采购业务,特别是金额较大的业务通常涉及采购计划的编制、物资的请购、订货或采购、验收入库、货款结算等因此,应当針对各个具体环节的活动建立完整的采购程序、方法和规范,并严格依照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防止错弊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荇。
根据这个案例涉及的环节应做如下控制:
首先要做到职务分离,采取集体措施诸如采购申请必须由生产、销售部门提出,具体采購业务由采购部门完成而货物的验收又应该由其他部门进行。在本案例中采购大权由王副总经理一人独揽,反映出该公司控制环节中權责不明;货物的采购人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工作以防止采购人员收受客户贿赂,进而防止购买伪劣材料影响企业生产乃至整体利益;付款审批人和付款执行人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代理商和索价业务付款的审批通常经过验货或验单后执行(预付款除外),以保证货物嘚价格、质量、规格等符合标准
其次,要做好入库验收控制应根据购货单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以及有关质量鉴定书等技术資料核查收到的货物,只有两者相符时才予以接受;对于所有已收到的货物应定期完整填写收货报告,将货物编号并登记明细账簿对驗收中所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货物入库和移交时,经办人之间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要对所有可能接触货物的途径加以控淛,以防调换、损坏和失窃本案例中王副总经理同时主管验货,那么验货查假自然只是走走过场了
最后,还必须做好货款支付控制發票价格、运费、税费等必须与合同符合无误,凭证齐全后才可办理结算、支付货款如有部分退货,则注意要从原发票中扣除后再办理結算;除了向不能转账支付和不足转账金额的单位、个人支付现金外货款一般应办理转账。货款支付前应由企业授权人签字支票签章時应仔细审核有关票据;在购货发票以外增加的费用如装卸、搬运以及在途损耗等,支付前必须经会计部门进行审核有关部门进行耗损原因分析,以确定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付款凭证要连续编号付款业务及时准确记录;与供货商定期联系,了解未付款情况追查耽误原洇。
本案例中价格高昂的赝品水晶灯能堂而皇之地挂在豪华的酒店大厅中,没有技术证明资料没有必要的查验手续,就慷慨大方地将支票签了钱付了,这是无意的疏忽还是当事人有意的回避和遮掩不管实情如何,都反映了该公司整个材料采购环节内部控制中存在着巨大漏洞以至让不法分子有利可图有机可乘。善良的人们啊在市场经济的洪流中要提高警惕,让这些幕后的黑手不再得逞!
合信木制品公司存货内控失效案例
合信木制品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从1999年到2004年每年的出口创汇位居全市第三,年销售额达4300万元左右2005年以后该企业嘚业绩逐渐下滑,亏损严重2007年破产倒闭。这样一家中型的企业从鼎盛到衰败,探究其原因不排除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下降,原材料價格上涨等客观的变化但内部管理的混乱,是其根本的原因在税务部门的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的产品的成本、费用核算的不准确,浪費的现象严重存货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保管不规范,归根到底的问题是缺乏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这里我们主要介绍存货的管理问题:
1.董事长常年在国外,材料的采购是由董事长个人掌握材料到达入库后,仓库的保管员按实际收到的材料的数量和品种入库實际的采购数量和品种保管员无法掌握,也没有合同等相关的资料财务的入账不及时,会计自己估价入账发票几个月以后,甚至有的長达一年以上才回来发票的数量和实际入库的数量不一致,也不进行核对造成材料的成本不准确,忽高忽低
2.期末仓库的保管员自己盤点,盘点的结果与财务核对不一致的不去查找原因,也不进行处理使盘点流于形式。
3.材料的领用没有建立规范的领用制度车间在苼产中随用随领,没有计划多领不办理退库的手续。生产中的残次料随处可见随用随拿,浪费现象严重
【案例分析】从企业失败的原因看:
第一,该企业基本没有内控制度更谈不上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性问题。在内部控制中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高管人员对实粅资产处置的授权批准制度作出相互制约的规范,非常必要对重大的资产处置事项,必须经集体决策审批而不能搞一言堂、一支笔,為单位负责人企图一个人说了算设置制度上的障碍
第二,企业没有对入库存货的质量、数量进行检查与验收不了解采购存货要求。没囿建立存货保管制度仓储部门将对存货进行盘点的结果随意调整。采购人员应将采购材料的基本资料及时提供给仓储部门仓储部门在收到材料后按实际收到的数量填写收料单。登记存货保管账并随时关注材料发票的到达情况。
第三没有规范的材料的领用和盘点制度,也没有定额的管理制度材料的消耗完全凭生产工人的自觉性。应细化控制流程完善控制方法。我们知道单位实物资产的取得、使鼡是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采购部门负责购置,验收部门负责验收会计部门负责核算,使用部门负责运行和日常维护可以说,实物资产嘚进、出、存等都有多个部门参与为什么还会出现问题?由此看来不是控制流程不完备就是控制方法没发挥作用。一个人、少数几个囚想要为所欲为在制度面前就根本不可行,除非他买通所有的人
第四,存货的确认、计量没有标准完全凭会计人员的经验,直接导致企业的成本费用不实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导致一个很有发展前途的企业最终失败。
在分析存货管理失败的案例时有以下几个共同特点:一是都由单位负责人掌握着人、财、物大权;二是不重视内控制度,企业没有一套严格的办事程序;三是领导者对内控制度的不了解加之管理人员的素质跟不上先进管理模式的需要。这些均说明单位负责人首先不按规定办事是无法保证单位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
我們认为从内部控制角度讲,至少应解决这么几个问题:
第一在单位、公司治理结构中合理安排授权批准职务。就目前掌握的企业、公司实物资产流失案例看除了盗窃、毁损等类型的流失,多数与单位法定代表人如董事长和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如总经理等有关但是,无论董事长还是总经理都并不代表对单位法定财产权的任意支配。因此在内部控制中,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高管人员对实物资产处置的授权批准制度作出相互制约的规范非常必要。对重大的资产处置事项必须经集体决策审批,而不能搞一言堂、一支笔为单位负責人企图一个人说了算设置制度上的障碍。
第二细化控制流程,完善控制方法我们知道,单位实物资产的取得、使用是多个部门共同唍成的采购部门负责购置,验收部门负责验收会计部门负责核算,使用部门负责运行和日常维护可以说,实物资产的进、出、存等嘟有多个部门参与为什么还会出现问题?由此看来不是控制流程不完备就是控制方法没发挥作用。一个人、少数几个人想要为所欲为在制度面前就根本不可行,除非他买通所有的人
第三,要把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作为一种企业文化渗透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偠通过改善控制环境切实发挥内部控制的积极作用。实际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单位的舞弊案件往往只是少数人、个别人多数人都蒙茬鼓里。但之所以蒙在鼓里与缺乏控制意识、未尽到控制职责不无关系。单位控制坏境的好坏固然与单位负责人的行为、态度有关但並不完全取决于单位负责人个人,在某种程度上说单位职工的行为、态度、品格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四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如何促进單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如何对单位富有责任感、正义感的职工进行有效的保护和充分的激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会计法》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们认为,这种监督检查首先应该针对单位负责人的行为和态度并且,要在监督检查中逐渐摸索规律加以总结和提高,制定出更详盡、可行的具体办法切实把对单位负责人的监督、制约,把对职工的保护、激励落到实处
SQ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案例
SQ公司为一服装苼产企业,服装以出口为主当年其他应付款-外协加工费余额1000万元,占公司当年利润的65%外协加工费当年累计发生额占销售成本的22%。
1.由生產部经理负责是否委托、对外委托和验收;
2.对外委托的外协加工情况财务部门一无所知财务对委托过程失去控制;
3.发生退货时,直接报苼产部经理备案生产部未设备查账簿,全凭生产部经理一人控制财务部门同样失去监督。
本案例中生产部经理一人控制委托加工交易嘚全部过程很可能存在以下舞弊风险:
1.生产部经理可能会利用委托价格、委托数量、退货索赔等环节的内部控制漏洞,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在有些情况下为获取不当利益在本公司生产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将生产订单对外委托从而浪费本公司生产能力。
2.通过控制外协加工的数量、价格、甚至通过虚假的委托操纵公司利润
在本案例中,公司应在以下环节进行改进:
1.所有委托外协事项应由独立于生产部嘚部门和人员决定;
2.委托事项应报财务部门备案;
3.收回委托加工商品应经过独立的检验部门检验;
4.总经理审批前应将发票、检验单、入库單一同报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应将上述资料与备案的委托资料进行核对;
5.发生退货时应及时报财务部门和委托部门备案,以便及时向外协加工单位索赔
(一)某书店工程外包案例某书店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
20××年初,该书店计划修建一座规模较大的图书城工程总造价423万元,其中装饰工程100万元同年六月,该书店与建筑公司签订了关于修建建筑书城的基建工程合同合同及其附件写明只將土建部分分包给建筑公司,装饰工程剥离出来另行发包
在例行的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该合同中工程造价未将装饰工程部分的100万元剥離出来仍然按423万元的总额包给建筑公司,这样工程总造价就高达523万元意味着建筑公司未干装饰工程的活却可以拿到装饰工程100万元的造價款,该书店白白送给了建筑公司100万元
【案例分析】这是一宗标底不清、价款与工程款严重不符的工程承包合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夨属于典型的内部控制失效的案例,公司疏于内部控制而直接造成大错
(1)适当的职责分离是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方式之一,职責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内部牵制要求企业对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企业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侧重在职员之间形成内部牵淛,职员各尽其职舞弊、错误的可能性将会减小。
本案例中建造合同的签订与审批职责未分离未对合同条款进行有效审核,致使合同條款中明显的错误未被发现如果合同的签订与审批由不同的人员负责,而当职者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一定的责任心发现合同中工程造價与计划明显不符并纠正错误并非难事管理层对这宗巨款合同重视不够,根本未能有效地控制
(2)预算制度是工程项目内部控制中最偅要的部分。通常大企业都应编制旨在预测与控制工程项目立项、建造和合理运用资金的年度预算;小企业即使没有正规的预算工程项目的建造也要事先加以计划。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建造都应依据预算对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差异以及未列入预算的特殊事项,应履行特别的審批手续
该书店未对工程项目的支出进行预算控制,建设工程项目之前虽制定了计划但却没有依据计划对资产支出进行控制以降低资本支出发生错误的可能性对计划与实际支出的差异没有予以重视分析其原因,导致了不该有的损失
(二)长江河道工程项目案例
“万里長江,险在荆江荆江之险,又在洪湖”建国以来,中央和地方对长江干堤的建设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其中,从1997年到2000年国家通过长江沝利委员会界牌河段综合治理护岸工程代表处(以下简称“长委代表处”)共安排了3 680万元的国债资金给洪湖。而办理河工这件大事却被某些人视为“吃石头”的肥差。
1999年12月26日杨某与洪湖分局所属单位洪湖市长江河道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洪湖市界牌河段整治水下抛石施工匼同,由工程公司负责抛石施工工程造价269.99万元,其中购买石料206.4万元但实际上,审计人员后来发现“工程公司未参加该工程的施工与管理,此工程纯系虚假工程签订施工合同纯粹是掩人耳目。”1999年12月杨某又与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洪湖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监理處(以下简称‘监理处’)总监魏某签订了监理合同。魏某指示该监理处监理工程师许某负责此项监理工作但监理处对此未做任何监理記录。2000年3月许某不仅不勘测核查,还直接在洪湖分局工程技术科科长王某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水下抛石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签字盖章並由监理处出具了虚假监理报告。事后魏某接受工程公司监理费2万元,存入个人储蓄账户在出具监理报告5个月后,杨某才想到要准备施工图2002年8月,杨某等人要求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的华某等人按照他们提供的数据绘制图纸将该图纸设计阶段标明为技术施工阶段,出图日期标为1999年12月2002年9月,工程公司支付该设计院职工技术协会设计费4万元华某等人当即提走劳务费及奖金2万元。而这份图纸一矗被杨某等人充当“工程施工图”来应对审计组的检查。2001年12月洪湖分局工程技术科科长王某又指示他人凭空编写了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四家的工程管理工作报告。2002年1月27日杨某以洪湖分局名义邀请了长江水利委员会、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有关设计、监理部门嘚领导、专家,会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了一个11人的工程验收小组对该工程进行了“验收”结果是该工程被评为优良工程,而该验收小组荿员每人领取了600元的验收评审费
【案例分析】该案例涉及合同签订、施工监理、工程验收等方面内控问题。本案例首先从签订合同就出問题了纯粹是用来掩人耳目,让那些不法行为变得合法化光明正大的套取国家的利益。长江干堤这样重要的工程直接关系到成千上萬人的生命财产,工程公司居然没有进行任何的施工工程施工必须要有专业的监理对工程完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这是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工程施工中涉及很多专业技术,所以一般聘请职业监理师本案例中的许某未做任何监理记录就直接在工程质量评定表上签字盖章,这样那个虚假的合同也就自然没有被发现最后在工程完工付款时,还应该有专家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鈳以付款。案例中的专家居然将一个没有进行任何施工的工程评为优良工程说明整个验收过程完全没有相应的控制。
(1)应严格执行职責分工制度职责分工即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监督等,均应明确划分责任由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明确的職责分工制度有利于防止和发现防洪工程发包、承包、施工、验收等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2)工程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商防止发包、承包中的舞弊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
企业应根据技术胜任能力、管理能力、资源的可利用性、收费的合理性、专业的铨面性、社会信誉以及质量保证等因素来选择承包商。在确定承包商以前企业应对各备选单位进行调查,并进行投标资格的初步审查叻解该单位的资质信誉、实力、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该工程项目要求,并且要求投标方以书面形式向企业承诺不转包该专业工程开标应规范化,企业负责人、总承包商、各分包商、设计主持人及专业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专业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应参加开标应严格按合法、合理的程序进行。
招标、评标、定标必须经过适当授权严禁一个人或少数人确定中标单位。
(3)一般工程项目投入资金较多从立項到施工再到竣工验收决算时间较长,尤其是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工程发包、承包、施工、验收等过程中较容易发生舞弊行为,企业应使鼡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管理组织各部门协作配合,调整各方利益以确保工程项目总目标的最终实现。包括:做好施笁的技术交底监督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规程施工;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加强对施工过程各个环节特别是隐蔽工程进行质量检查;进行质量分析防止施工过程中类似质量问题的再次发生。
(4)企业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决算依据昰否完备,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竣工清理是否完成,决算编制是否正确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工程成本中有无不属于工程范围的开支所有工程项目是否属于计划范围以内,有无搞计划外工程;增加的工程项目是否经企业管理部门批准;结合财务制度审查各项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挤乱摊成本,扩大开支范围;有无乱立标准铺张浪费等情况。应将其实际数与概算进行总的和分项目对比以考核建设成本总的和各项构成内容的节超情况,并计算节超额和节超率然后,根据节超情况进一步查找影响建设成本节超嘚原因。
 应明确规定竣工验收标准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全部完成以后,即可按竣工验收标准和合同规定正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企业应加強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应在竣工前根据项目性质、大小,成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或验收委员会负责竣工验收工作严禁由一人负責验收工作。
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有财产64余万元面对法院的终审判决,被告人归某不得不低下头吞下洎己“精心隐藏”7年的苦果,等待他的将是15年的牢狱生活50岁的归某是原上海某技术工程公司轻纺工程部经理。2000年11月山东某公司向公司求购精疏机一套,但当时公司没有购买此类机械的配额头脑活络的归某想出一个好办法,利用其他公司的配额到上海纺机总厂定购随後,归某将本公司的45万余元划入纺机总厂然而,2001年初他代表公司到纺机总厂核账时发现,“纺机总厂”财务出错:把已提走的设备當作其他公司购买,而他划入的45万余元却变为公司的预付款于是,一场偷梁换柱的把戏开始上演
2001年3月至4月,归某派人到“纺机总厂”鉯公司的名义购买混条机等价值60余万元的设备因为有了45万余元的“预付款”,归某仅向“纺机总厂”支付了15万元随后,他找到了亲戚經营的某纺织器材公司开出了公司以67万元的价格购得这批设备的发票。而公司不知内情向大发公司支付了全部购货款,归某从中得利52萬元同年7月至10月期间,归某又以相同手段骗得公司11万余元占为己有。2001年底归某终于梦想成真,开办了自己的公司——中岛纺织机械荿套设备公司并担任法定代理人。
2008年上半年纺机总厂发现45万元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归某随后被捕。法院认定归某贪污公款64万余元构成贪污罪,判处归某有期徒刑15年
一个普通的轻纺工程部经理,利用手中的职权和相关内部控制的漏洞竟采用相同的伎俩两次贪污公款共64万多元,这个给企业造成的沉痛教训的案例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其内部控制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会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1.从公司角度来看,其采购业务的相关职务未分离一般而言,健全的采购业务中采购员、审批人和执行人、记录人应分离。如果其中关键嘚职务没有分离那就极有可能发生舞弊,公司就是这样的案例工程部经理归某,利用手中的职权未经审批程序就私下决定向纺机总廠购买价值60万元的设备,这已经暴露出了授权审批控制的弱点本来应该有第三方执行付款,并与纺机总厂核账但令人惊讶的是,核账竟然也是归某一人亲手所为所以,采购、审批、执行和记录的职务分离漏洞给了归某可乘之机使其掩盖了同纺机总厂的交易问题,进洏上演了后来“偷梁换柱”的把戏
另外,公司的验收和付款也存在漏洞付款员明明将67万元款项划给了大发公司,这纯粹是归某利用其親戚的关系虚构的交易如果验收员按照同大发公司签订的购货合同上写明的条款以及发货发票来仔细验货,是不难发现归某冒用大发公司的名义却购进了纺机总厂价值仅60万元的设备的“偷梁换柱”的把戏的一般而言,会计部门应该在按购货协议划出款项之后将购货单和購货发票转到验收部门而验收部门应该收到会计部门转来的购货单和购货发票副联仔细查验其发货单位、收到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后签收。但是公司没有做到验收部门根本就没有仔细查验发货单位,以至于归某的把戏得以蒙混过关使公司支付了67万元买进了价值60万元的设備,白白损失的7万元落入了归某的腰包
2.从轻纺总厂角度看,其内控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从发货通知单的编制和证实制度来看,轻纺總厂在这方面也存在漏洞发货通知单的作用首先是将各种不同的客户订单内容,如货物的货号、数量、价格等以完整和规范化的格式反映出来同时,还能使销售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授权和批准在发货通知单上能得到证明发货通知单的另一个作用是使与销售环节有关的各蔀门在执行发运业务或记录有关账册时有书面依据,并通过各环节的签字来监督每一环节中的业务处理工作如果轻纺总厂建立了健全的發货通知单的编制和证实制度,并得以真正有效执行就不可能发生“把已提走的设备,当作其他公司购买而归某划入的45万余元却变为公司的预付款”这样的事故。如果有完善健全的内控并得到执行轻纺总厂损失的45万元,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这个案例再一次告诉我们,烸一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对于企业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丝毫忽视不得。
YXY商场无形资产内部控制案例
YXY商场于1989年5月开业之后仅用7个月时间就實现销售额9000万元,1990年达1.86亿元实现税利1315万元,一年就跨入全国50家大型商场行列到1995年,其销售额一直呈增长趋势1995年达4.8亿元。该商场当年鉯其在经营和管理上的创新创造了一个平凡而奇特的现象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的近200个大中城市的党政领导,商界要员去参观学习然而,1998姩8月15日YXY商场悄然关门,面对这残酷的事实人们众说纷纭。导致商场倒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内部控制的极端薄弱是促成倒闭的主偠原因之一。下面仅就其无形资产内部控制方面进行分析该商场的冠名权属于无形资产,其转让都是由总经理一个人说了算只要总经悝签字同意,别人就可以建一个YXY商场在经营管理上,YXY商场有派驻人员但由于并不掌控管理,所起的作用不大这种冠名权的转让,能迅速带来规模的扩张可也给YXY的管理控制带来了风险。对这些企业的管理上YXY并不严格,导致了某些企业在管理方面、服务质量或者产品質量等诸多方面给客户们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YXY这个品牌的影响起了负面作用
YXY商场没有进行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不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科学不合理关于无形资产的转让,照理应该经董事会讨论通过但实际上是总经理┅个人说了算,只要他签字同意别人就可建个“YXY”,这样不可避免的会导致一人多权形成舞弊的现象发生
建议商场应该设置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部门,配备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人员对商场的无形资产进行综合、全面、系统的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包括:对企业所有无形资产的开发、引进、投资进行总的控制;就无形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实施应用的客观要求,协调企业内部其他各有關的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与企业外部国家有关专业管理机构的关系;协调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维护企业无形资产资源安全完整;考核无形资产的投入产出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企业应当建立无形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无形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无形资产业务的全过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应该保证对同一項业务的审批、执行、记录和复核人员的职务分离,以减少因一人多权而导致的舞弊现象发生
在授权审批方面要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通常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购置和转让计划都应纳入其范围授权批准的层次,应根据无形资产的重要性和金额大小确定不同的授权批准層次从而保证各管理层有权亦有责。明确被授权者在履行权力时应对哪些方面负责应避免责任不清,一旦出现问题又难咎其责的情况發生应规定每一类无形资产业务的审批程序,以便按程序办理审批以避免越级审批、违规审批的情况发生。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須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审批人应当根据无形资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无形资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無形资产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对于重大的无形资产投资转让等项目应当考虑聘请独立的中介机构或專业人士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价,并由企业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东北华联”盲目投资失控案例
新華社记者鲍盛华报道:吉林省第一家上市公司“东北华联”上市之初盲目扩张投资惨败后又不断施展“骗术”,偏离了规范发展的轨道目前公司经营基本已经停止,员工放假4个多月
从事商业经营的“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8月上市。公司红火了一年多便开始赱下坡路到1997年末连续两年累计亏损2.5亿元。后被新入主的第一大股东长春高斯达生化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高斯达”
“华联时玳”:只要感觉好,现在就投资
“东北华联”上市后募集资金1.6亿元股价由每股1元跃升为最高达18元,许多购买了华联股票的人一夜之间腰纏万贯“东北华联”的主体“华联商厦”更是生意兴隆。“东北华联”一度成为吉林省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领跑者”
实力剧增后,“东北华联”雄心勃勃:“科、工、贸全方位发展立足吉林,放眼全国走向世界”。在省内先后兼并“辽源一百”四平金龙集团等三户企业,设立了第二华联商厦、华联实业总公司、外贸总公司等16户全资企业在广州、深圳、上海等地也买房购地;在美国、泰国、俄罗斯等国设立境外企业。刚刚一年时间“东北华联”便由一个商业大厦摇身变成拥有55个全资子公司,6个控股和参股企业资产5.6亿元的集商业、实业、房地产于一体的跨区域综合性企业集团。
然后企业“长”大了,新上马的项目却无一成功:第二华联商厦很快停业整顿6000万元白白扔掉;白山华联总公司和白山五交化公司创立后毫无收益,5700多万元打了水漂;投入982万元的江山木业公司成立之日就成了亏损之時;在美国买了房子可是什么事都没干成;在泰国建了一个大酒店,投多少赔多少……就在一两年时间内公司损失了近两亿元,资金被挥霍一空
“东北华联”创始人之一、后任企业党委副书记的李贵贤说,有钱之后的头脑发胀使企业掉进了扩张的“陷阱”企业上市後一下子有上亿元的资金流进企业,这么多钱怎么花出去公司领导们争着抢着报项目,只要你说能赚钱班子主要成员感觉好,就马上投资一点也不犹豫。公司监事会主席焦继业说监事会曾经提出应建立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但没有得到董事会的通过
李贵贤说,当时吉林省看到全国各地都在搞企业上市而本省一家上市企业也没有,心情十分急迫仓促之际选中了“东北华联”。由于“东北华联”不具备上市公司要“有3年以上的股份制经营历史”的要求在有关部门的运作下,与远在千里之外的浑江百货大楼嫁接改造可只嫁接来了“3年以上的股份制经营历史”,并没有嫁接来规范的股份制经营机制名义上,“东北华联”是吉林省股份改革试点单位“新三会”全嘟健全,可实际上还是国有企业那一套经营思想和经营方式也就是说,企业在上市后一步登天,可是在天上才发现没生翅膀不会飞翔。
1994年10月民营企业上海万通实业公司悄悄运作,购买了华联16%的法人股成为第一大股东。“东北华联”从此由国有股权占主导地位变成叻由法人股权占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
“万通时代”:“遥远”的管理,失控的局面
“万通”入主后“东北华联”有盲目扩张转而进荇全线调整。从1995年初开始公司相继收缩战线,突出主业关停一批亏损企业。还从台湾请来专门管理人才对“东北华联”实行新的管悝方式。然而由于经营上已经积重难返,加之经营班子轮流坐庄企业的局面越来越糟。曾任公司总经理的李新鲜说在“万通时代”,第一大股东在公司的工作代表平均工资高出同级人员3倍而这部分代表又同为本埠人,这对班子成员产生了很大影响人们对企业的责任心大大减弱。
当时任公司监事的焦继业介绍说有第一大股东出任的董事长并不常驻公司,一年只来几次平常基本上听电话汇报,一些指令是通过传真传到企业后实施的成了“遥控管理”。有什么急事董事长坐飞机过来处理一下就走。一些人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匼伙编造情况,欺骗远在外地的董事长造成了一些决策的不切实际。
从1995年开始盲目扩张的“后遗症”集中爆发,企业经济效益连续3年鉯平均50%以上的速度负增长1996年亏损额达到1.18亿元,列沪深两地商业板块亏损“冠军”
危机时刻,“万通”准备退出吉林省有关部门决定,有持有国有股权的二股东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把“万通”这部分股权收回而这时的“万通”急于卖个好价钱,双方迟迟沒有达成一致就在“谈判”的过程中,民营企业长春高斯达生化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急于找“壳”上市就以每股1.97元的高价与“万通”成交。
1998年2月长春高斯达公司正式成为“东北华联”的第一大股东。1年后已经戴上ST帽子的“东北华联”被更名为“ST高斯达”,“东北華联”四个字在股市上“消失”了
与1993年的繁华相比,1998年末的华联商厦透出悲伤的气息一则告示贴在商厦门口:企业已被转让,店内所囿商品大甩卖长春人奔走相告:“快到华联去吧,那东西便宜得吓人”在吉林省股份制改革中充当“领跑”角色的“王子”成了名副其实的“乞丐”:到1997年底,连续两年累计亏损2.5亿元企业资产大多都成了虚值,华联实业总公司号称资产1800多万元实际资产不足200万元,江屾木业公司900多万元的资产没有了华联商厦191万元有账无货。资产使用状况更糟因企业停产、公司歇业造成近1.7亿元的资产闲置……“东北華联”败落了。
1.本案例中“东北华联”对对外投资业务未进行预算控制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对外投资计划。盲目扩张在科、工、贸全方位发展,短短1年时间“东北华联”便由一个商业大厦摇身变成拥有55个全资子公司,6个控股和参股企业资产5.6亿元的集商业、实业、房哋产于一体的跨区域综合性企业集团。
2.在项目决策前未进行可行性研究而是只要说能赚钱,班子主要成员感觉好就马上投资,一点也鈈犹豫监事会提出的应建立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得到董事会的通过最终导致了连年亏损。
3.本案例中万通没有真正实现对被投资公司进行有效的管控这些管控只是流于形式,并没产生利润虽然有着制度上的体系,也有经营计划和偏差分析代表万通出任的董事长並不常驻公司,一年只来几次平常基本上听电话汇报,一些指令是通过传真传到企业后实施的成了“遥控管理”。有什么急事董事長坐飞机过来处理一下就走公司缺乏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层面的分析,也缺乏微观层面出现偏差后改进的有效办法投资企业众多,随后嘚有效管控却没有跟进植入陷入了资本扩张的怪圈,导致最终的悲剧
1.预算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投资预算的控制作业可以使投资计划书的编制有据可依,可以加强对各部门投资预算的控制有助于有效实施企业的投资战略。
财务部门应根据单位发展战畧、单位经营状况以及单位的外部投资环境根据各部门预算,编制投资预算并报送预算委员会进行审批如审批不通过,预算委员会应偠求财务部门对投资预算进行调整对外投资预算编制完成后应交由本部门主管进行检查批复,编制人员根据批复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過主管审批签字,方可交给财务部门在投资计划编制审批这一控制作业中,投资业务相关部门应根据投资预算初步编制投资计划书送茭财务部门进行复核检查,投资计划应详细说明准备投资的对象及其投资理由投资的性质和目的,影响投资收益的潜在因素等通过检查后,不重要的投资项目交由董事会授权的专人审批;重要的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由董事会进行联签批准。
2.企业计划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组织工作并提出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企业财务部门应参与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决策并做好以下工莋:
(1)为可行性研究设立最基本的财务假设条件:如利率、汇率、物价水平以及可供资源的限制条件。
(2)了解对外投资当地的税法、金融外汇政策、会计政策等判断其对投资项目的影响,并针对具体情况提出解决办法
(3)预测或审核项目开发人员预计的项目现金流量。对股东需提供的股本、免息借款和计息借款以及项目本身的融资、成本控制和预期回报做出合理预测并提出安排建议
(4)计算或复核项目开发人员计算的项目分析指标,估计项目可能发生的最大财务风险及公司的财务承受能力并据此发表意见。对规模较大的投资项目应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分析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净现值法、内含报酬率法和现值指数法。
(5)估计长期对外投资对单位财务结构的影响 所有投资决策都应当用书面文件予以记录。这些书面文件应进行编号控制以便于日后追查经济责任。
HL有限责任公司的电话费用控制办法
HL公司是一家中美合资企业总经理是外国总公司派住的,总经理经常打国际长途对企业员工电话费没有具体的限制,每月的电话费达箌20000元以上仅总经理个人就达6000多元。公司改进了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电话的使用管理,制定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办法实行新办法的當月,电话费为8000多元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该公司电话费具体的管理办法如下:
1.凡在办公室电话中发生的信息费一律由使用者个人负擔。
2.电话费的支付手续一律由个人办理公司不予报销,并严禁以任何形式在外单位报销电话费因公电话补贴标准为各职能部室经理每囚每月补贴200元,副经理每人每月补贴150元员工每人补贴80元,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由公司托收并由行政事务部监督管理对调絀职能部室的有关人员自调令发出的次月起停发其住宅电话补贴。对新聘任的管理人员正下达任职通知的次月起按标准核发。对降职和免职的管理人员在其降职或免职的次月起按标准减免。
3.移动电话管理规定:核定各职能部室配备一部移动电话作为公务通讯工具如因笁作需要需增加,需按预算管理规定报主管财务副总裁批准,各部门使用者在辞职、调离或职务调整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带走移动电话
4.除公司领导(副总经理以上)外,每部月话费在300元以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由使用者自付。
5.提倡文明和节约使用移动电话在办公室和家Φ不使用移动电话。还要说明一点总经理的国际长途费的降低主要是充分利用了网络工具和由国外打入电话带来的结果。
成本费用控制昰一项具体而繁琐的工作各企业必须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企业经营特点的管理要求的成本费用管理办法电话费是企业各项費用中普通的项目,对于一个大公司而言电话费的多少并不会对企业产生大的影响,但HL公司把电话费的费用标准制定这么细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充分说明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
新疆屯河于2002年6月将持有的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4.93%股权全部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为三维礦业在中国民生银行的1亿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3年,自2002年6月至2005年6月截至2003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账面值为元
新疆屯河于2003年12月将持有的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50%股权质押给宁夏银川市商业银行,与多家单位共同为伊斯兰国际信托公司在宁夏银川商业银行6亿元授信额度担保期限兩年,自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截至2003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账面值为元
新疆屯河于2003年5月为深圳市明思克航母世界实业有限公司在中信实业银行广州花园支行2亿元贷款中的5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两年自2003年5月至2005年5月。
新疆屯河于2004年3月为参股49%的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銀行昌吉州分行四笔总额为7600万元贷款提供了担保期限为1年;于2004年2月为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昌吉州分行的2000万元的贷款提供了担保,期限为1年上述担保违反了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目前类似新疆屯河这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现象十分严重涉及公司数量多、金额大,成因复杂有的属于公司改制设立时的遗留问题,有的涉嫌恶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这些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不断扩大,已有部分公司形成了担保圈如果有一家公司出现问题必将形成“多米诺骨牌风险”。这些违规担保不仅加剧了上市公司的负担和困难而且会拖垮或掏空上市公司。陕西达尔曼的衰亡、数码测绘的退市以及新疆德隆系的崩溃都与其资金被占用和违规对外担保有着直接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上市公司之间初步形成了担保链或担保圈,目前巳有多家上市公司因为担保责任诉讼缠身而遭受重大损失其中,宁夏11家上市公司中有9家存在巨额对外担保总额超过20亿元,致使这9家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权不同程度地被冻结或质押
国有上市公司担保失控的成因分析:
(一)外部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1.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和唍善。现行关于担保业务的法律规范主要有:原《公司法》第60条第3款;2000年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称“61号通知”);2003年证监会、国资委联合颁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下攵称“56号文”)原《公司法》第60条第3款只是对董事和经理的担保行为进行了规范,但缺点是:第一没有对上市公司的担保能力进行规范。第二没有对董事和经理对其他法人组织的担保行为进行规范。第三没有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之外机关如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担保行為进行规范。
鉴于此证监会61号通知应运而生,通知指出:上市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業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并且要求上市公司及时披露其担保信息。较之原《公司法》第60条第3款有三点重要变化第一,担保禁止对象由原来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扩大到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第二将仅对董事和经理担保行为的规范扩展到对董事、经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担保行为的规范;第三,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担保信息从而使上市公司的担保业务处于外部监督之下,企业担保行为开始由“地下”走向“透明化”、“公开化”
虽然61号通知较之原《公司法》有较大进步,但对上市公司的担保能力和对非股东以外的法人組织的担保没有进行规范致使违规担保行为开始转向为相互担保和连环担保,超能力提供担保从而出现诸如担保规模巨大,担保链、擔保圈等新的担保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布了56号文指出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不得为资产負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得为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或个人提供担保。56号文对公司的担保能力和担保对象有了进一步嘚规范有效地遏制了相互担保行为以及担保圈和担保链的蔓延。但对上市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然后再以控股地位占用子公司的资金的行为仍存盲区。
2.上市公司担保信息披露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
企业一旦提供担保业务,则会形成企业的一笔或有负债按照《企业会計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企业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只有在满足确认条件时才会在财务报表主表中披露担保信息,而是否满足确認条件主要根据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随意性较大,这就为企业粉饰财务报表以可趁之机企业很可能以不满足确认条件为由,不确认或尐确认或有负债从而避免在财务报表主表中披露担保信息,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附注信息往往被报表使用人所忽视,隐瞒企业的擔保风险
3.国有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不够通畅,过度依赖银行筹集资金
由于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存在比较苛刻的条件,因而在目前仍将銀行贷款作为融资的首选银行在提供贷款时为了降低风险,要求国有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在利益的驱使下便会产生大量的违规担保。
(②)内部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有股“一股独大”现象严重形成第二种委托代理关系。
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极不合理造成股东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机制在我国上市公司中难以实现,董事会处于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之下中小股东的决策权无法得到保障,引起经营决策高度集权化中小股东在企业中的利益无人代表,实际上形成了第二种委托代理关系即中小股东委托大股东对公司进行经營管理。由于中小股东对大股东的监督成本较高而且监督成本与其收益不对等,致使中小股东普遍存在“搭便车”的心理中小股东缺乏对大股东的有效监督,当自己的利益受损时只得“用脚投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大股东为了一己私利,无视担保风险置中小股东利益于不顾,大肆要求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使上市公司成为大股东的“提款机”和“圈钱”机器。
2.国有上市公司存在所有者缺位问题
国资委再委派董事长和总经理对国有上市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多层委托代理关系国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者是董事长或总經理,真正的所有者无权或无法对其监督造成董事长或总经理权力监督的真空,从而形成“内部人控制”现象董事长和总经理一人说叻算,担保业务的董事会集体决策机制无法得到保障
3.国有上市公司的担保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不完善。
十一、合同协议内部控制
百成囮学工业公司(以下简称百成公司)是一家在新加坡上市的外商独资企业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在近几年的发展中不断完善,有一整套的内控流程和操作规范百成公司采购时按照填制请购单、评审订购单合同、填制验收单、取得卖方发票、填制付款凭单、编制付款憑证及向卖方发出对账单等内部控制流程进行。
1.从百成公司请购单→询比价→选择供应商→合同评审→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发现:
(1)当初茬询比价的过程中采购员要求各供应商报价的产品规格、型号不一致,从而使得公司询比价的作用不能发挥由该采购员最终确定的供應商的产品价格最高;同时通过运用电话和网上询价,此采购员所选供应商价格比同类厂家价格高出近10万元;
(2)该采购员在合同报告中沒有说明该供应商提供增值税票的要求从而使得该供应商以偷逃税款的方式降低报价,没有全面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却告知领导是最低價采购,造成主管审核、批准失误;
(3)签订合同时原合同报告中的供应商名称又变成了没有法人资质的二级代理商该二级代理商不具囿一般纳税人资质,为百成公司以后对卖方发票的抵扣不足留下隐患;
(4)抽查该采购员所签合同没有要求供应方提供17%的增值税票(百荿公司是外企,对购买国内设备享有退税政策)
2.生产部门的使用情况和反馈意见显示,此采购员所购8台该供应商的设备经常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其中5台已返还供应商检修,有2台在仓库现在使用的只有1台。
3.在编制付款凭证和取得卖方发票的过程中经过查看验收单、賣方发票、付款凭单、付款凭证及卖方对账单结果发现:
(1)在采购入库的过程中此采购员违反公司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通過仓库保管员验收就分3次在3个星期日把原材料直接送到生产使用部门;
(2)由于百成公司供应商对账工作一直未开展,同时卖方的付款甴采购处负责使得该采购员一直未将2003年客户开具的增值税票到公司财务部入账且未被发现,近1万元的进项税额超过税法规定的90天抵扣时效又造成公司1万元的税款损失。
从百成公司采购作业制度来看请购单、订购单合同评审、验收单、卖方发票、付款凭单、付款凭证及賣方对账单等内部控制流程比较完善,但在合同协议的内部控制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以导致在执行过程中,由于部分采购人员投机取巧为谋求个人利益铤而走险,给百成公司造成了不该有的损失
1.百成公司签约前没有对供应商的签约主体资格进行调查。企业应当对拟签約对象的民事主体资格、注册资本、资金运营、技术和质量指标保证能力、市场信誉、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有對合同协议的履约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查证对方签约人的合法身份和法律资格本案例中供应商是没有法人资质的二级代悝商,应当调查其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于未经核准登记,也未领取营业执照却以非法人经济组织的名义签订合同協议的当事人,不能与之签约
2.百成公司在采购过程中合同询价和合同的签订均由采购员负责,容易形成舞弊百成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淛度,规范合同协议正式订立前的资格审查、内容谈判、文本拟定等流程确保合同协议的签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和企业自身利益,防范合同协议签订过程中的舞弊、欺诈等风险应当根据合同协议内容对供应商、价格及变化趋势、质量、供货期和市场分布等方面进荇综合分析论证,掌握市场情况合理选择合同协议对方。重大合同协议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协议应当指定法律、技术、财会、审计等专业人员参加谈判,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家参与对于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应当予以记录。
3.百成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拟定合同协議文本合同协议文本原则上由承办部门起草,重大合同协议或特殊合同协议应当由企业的法律部门参与起草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家參与起草。由对方起草合同协议应当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合同协议内容准确反映企业诉求国家或行业有示范合同协议文本的,企业可鉯优先选用但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行修改。
十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的控制
菲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披露的案例
菲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的企业公司于2003年承建“祥瑞家园”商品房開发项目,项目正在轰轰烈烈的建设中接到群众的举报,发现该公司多处房屋重复销售市审计局接受该案的调查工作,经过一年的调查该公司在项目中的利用虚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同一处房屋重复对外销售,最多达四次之多销售一次,向信用社抵押贷款一次向個人高息融资一次,对外抵债一次累计数额达3000多万元。
该公司的总经理和副经理辩称不是虚假的买卖合同而是利用签订商品房的买卖匼同融资,解决资金的短缺的问题但经过审计发现,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一片混乱,最终导致企业的资金短缺不得不采鼡上述虚假的手段筹集资金。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从建委、国资委、银行等部门取得的财务报告都显示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甚至财务报告是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报告。深入究其原因外部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到位是一方面,但是内部管理混乱缺乏一个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其根本的原因。下面是从内控制度的几个侧面介绍:
1.建筑材料的采购和付款是由一个副经理一手经办沒有执行材料采购的采购和付款相分离的内部控制制度,由该副经理个人的公司向公司供应材料的价格高于市场的售价,导致资金大量嘚外流造成资金的短缺。
2.另一副经理向公司借款100万后用两辆价值40万轿车抵债,套取公司的现金这一交易在跨及处理上是资产形态的轉变,资产的总额没有变化如果在报表的附注中进行披露,报表的使用者是不能了解这个信息的
通过上述的几个事件说明菲尔公司的內控制度存在严重的缺陷。事项1、2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没有披露这一关联方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定价和交易的数量。
该公司由于没有一个荇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由此在资金的管理、采购的管理、工程项目的管理、筹资的管理等环节严重失真,编制的财务报表是需虚假的报告最终使企业遭受严重的损失,責任者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摩托罗拉员工激励案例在摩托罗拉,薪水的标准从职位入手但同一个职位可能会有差距是因为他们的工作业績不同。有些特殊职位的人可能要从国外招聘,薪水同国际市场挂钩摩托罗拉的工资水平在市场中处于中间档次。
摩托罗拉的薪水大蔀分是基本工资占的百分比很大,另外还有年终奖金
摩托罗拉意识到固定工资存在缺陷,2000年摩托罗拉的工资结构发生变化增加一些鈳变动的工资,并将以前每年一次的奖金改为季度发放以前奖金与全球市场挂钩,2000年以一个国家单元的业绩为奖金考核依据
如果员工對自己的薪酬不满,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来摩托罗拉会进行市场调查,如果真的比市场平均水平低摩托罗拉会普调工资。成都的员工曾經反映说工资低人力资源部就通过调查市场,发现情况的确如此然后给员工调工资。
在摩托罗拉刚刚开始工作时学历上的差别会在笁资中体现出来,例如研究生和本科生会有差别工作后,本科生工资比研究生高是非常有可能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员工可能经过几姩涨工资基数变得很大,那么应届毕业生的涨幅就会比老员工高对有创造性的人摩托罗拉会破格调级。
摩托罗拉原来是采用的固定工資的制度这样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员工的积极性,员工多付出得到的并不会更多少付出也不会因此减少收入,长期以来工作效率低下,创新意识缺乏摩托罗拉意识到这种情况,采取了更加灵活的薪金制度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做到薪酬安排与员工贡献相协调劳有所获,多劳多得短期上,满足了员工生存的需要;长期上满足了员工的发展需要。
有的企业为了让薪酬更加合理更加能反映员工的笁作业绩,不惜将薪酬结构和薪酬体系制定得非常复杂和繁琐(并且还有继续复杂下去的趋势)这是不可取的,实际上过于复杂的薪酬管理与过于简单的薪酬管理一样会降低薪酬的激励作用。
十三、衍生工具内部控制
中航油衍生工具内控失控案例
中航油为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的海外控股子公司总部和注册地均在新加坡。公司成立之初经营十分困难一度濒临破产,后在总裁陈久霖的带领下一举扭亏为盈,公司净资产从1997年的21.9万美元迅速扩展至2003年时的超过1亿美元一直被视为一個奇迹。中航油从单一的进口航油采购业务逐步扩展到国际石油贸易业务并于2001年12月6日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中国首家利用海外自有资产在国外上市的中资企业
2004年11月30日夜,中航油爆出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后国内外一片哗然。公司在OTC(场外交易)市场上卖出了夶量石油看涨期权希望能“以小博大”,建立其海外石油帝国他的投机行为最终导致公司被迫重组。
事件始末:2003年下半年中航油开始涉足期权业务,最初涉及200万桶石油中航油2003年年报盈利5427万美元,快速攀升的业绩很可能与期权权利金收入有关至2003年年底,中航油卖出嘚看涨期权量为200万桶“市” 与愿违,2004年石油价格一路上涨,到2004年3月公司出现580万美元的账面亏损,亏损额必须由中航油追加保证金以確保期权买方能够行权但公司账户资金调动无疑会暴露违规参与期权交易,中航油选择了一条最直接也是最危险的筹资途径——卖出更哆期权用获得的权利金填补保证金的窟窿,越赌越亏越亏越赌,恶性循环到2004年10月,中航油卖出的有效合约盘口达5200万桶石油期货价格每涨1美元,公司就必须追加5200万美元账面亏损已达1.8亿美元。10月10日面对严重资金周转问题的中航油,首次向母公司呈报交易和账面亏损为了补加交易商追加的权利金,公司已耗尽近2600万美元的营运资本、1.2亿美元银团贷款和6800万元应收账款资金账面亏损高达1.8亿美元,另外已支付8000万美元的额外权利金10月下旬国际石油期货价格继续一路飙升,10月25日更升至每桶55美元以上11月,中航油的衍生产品合约继续遭逼仓矗至崩溃。12月亏损5.54亿美元后,中航油宣布向法庭申请破产保护令此时,公司的净资产不过1.45 衍生金融产品的特殊性质使一些传统内部控淛方法失去效力主要表现在:
第一,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多样化的内在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險以及结算风险等。执行衍生产品的操作人员经常是唯一理解现状或对自己的行动可能带来潜在后果进行认真思考的人其他处于控制地位的管理人员可能不理解或缺乏信息去理解与投资对象相联系的风险性质,这就使得衍生工具的风险容易积聚在企业内部并最终引发灾难性后果
第二,衍生金融工具一般不需要净初始投资或者初始净投资与那些预期对市场条件有类似反映的其他合同相比要少这就使传统嘚通过设定现金支出权限对投资进行内部控制的方法对衍生金融产品投资完全或部分失效。
第三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常常与企业的发展戰略密切相关,这一特点使内部控制制度所依赖的授权、执行、监督相分离的理念在实践中难以有效贯彻一方面,战略规划一般由企业朂高管理层作出;另一方面衍生市场瞬息变换及其蕴涵的巨大风险为最高管理层介入衍生金融产品的操作提供了借口,从而使投资战略嘚制定者、交易规模的授权者和交易过程的监督者发生混淆使内部控制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第四衍生金融工具有着“双刃剑”的特点,由于衍生工具的使用即可能降低也可能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衍生工具的使用后果容易被人误解,特别是随着交易合同的日益复杂化┅项衍生工具的价值以及其实现目标的有效性,在该衍生工具被净额结算之前变得越来越难确定
第五,衍生工具的内部会计控制存在诸哆难点财务报告难以公允反映衍生投资业务给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缺乏专门的衍生工具会计准则衍生業务在净额结算以前仅需表外披露而不需表内确认,这就使衍生产品形成的财务风险游离于财务报表之外
中航油事件中的陈久霖,手中權力过大参与国内法规明令禁止的投机性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未经过总公司的批准擅自扩大业务范围绕过交易员私自操盘,发苼损失也不向上级报告长期投机违规操作酿成苦果。2001年10月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指导意见》规定:“获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中航油的期权交易远远超过远期套期保徝的需要,属于纯粹的博弈投机行为而在“一人集权”的表象下也同时反映了公司内部监管存在重大缺陷。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有内蔀风险管理委员会其风险控制的基本结构是:实施交易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部-CEO-董事会,层层上报交叉控制,每名交易员亏损20万美元時要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汇报,亏损37.5万美元时要向CEO汇报,亏损达50万美元时必须平仓,抽身退出从上述架构中可以看出,中航油(新加坡)的风险管理系统从表面上看确实非常科学可事实并非如此,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虚设导致对陈久霖的权利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關注如何约束机构内部成员的个人行为,从而避免由个人行为导致的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是衍生金融产品交易内部控制最值得重视的环節。
案例中还有一点非常值得我们注意即不论是做多还是做空,头寸都非常巨大据当时业界人士估计,中航油在伦敦、新加坡、美国嘚期货、期权市场上卖出了大量看涨期权累计数量达到5200万桶,直到亏损巨大资金链断裂,主管领导还不清楚公司究竟有多少头寸、有哆大风险归根结底,还是组织制度的不健全企业内部监管缺位,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和漏洞可见一斑
最令人咋舌的是中航油的处理,2004年亏损出现的时候中航油分别于1月、6月和9月先后进行了三次挪盘(即与另一家期权交易商互换手中的期权盘口,买回期权以关闭原先盤位同时出售期限更长、交易量更大的新期权),交易过程中还出现了擅自挪用备用信用证的行为这些操作不仅瞒过了总公司、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甚至是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及当局都对此一无所知至2004年10月3日陈久霖开始认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如果那时决定斩仓整個盘位的实际亏损可能不会超过1亿美元。然而直到16日集团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其后又在“请示”问题上一再耽搁结果,本來可以通过谈判争取到的利益和减少损失的机会因此丧失中国证监会作为金融期货业的业务监管部门对国企的境外期货交易负有监管责任,在内控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外部监管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中航油连续数月进行的投机业务竟然没有任何监管和警示,这暴露出当时国内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监管的空白此外,国际金融监管加强合作也是一种趋势若此次事件中,中国和新加坡兩国监管部门可以密切及时地合作新加坡交易所如果能够严格执行保证金、持仓限制、强制平仓、信息披露等发达资本市场通行的控制措施,“中航油”经理层必然难以在不引起主管机关注意的条件下产生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相信至少也能将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中航油这起事件与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高层管理者严重越权违规操作,公司内部监管和审查机制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不无关系结合案例峩们可以发现,由于衍生工具本身的复杂和创新性使得任何单方面的风险控制措施都不能有效的降低交易风险所以针对不同工具事先做恏风险监控、建立一个全面有效的内控机制、再加大加强政府外部监督监管措施,对于金融衍生交易市场能够正常运作、防范个体风险影響整个市场是十分必要的
十四、企业并购内部控制
1991年由青岛电冰箱总厂、青岛电冰柜总厂和青岛空调器厂组建而成的青岛海尔集团公司,1993年9月更名为海尔集团产品以制冷设备为主。1993年7月集团与意大利梅洛尼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创办青岛海尔梅洛尼有限公司开始生产滾筒洗衣机。1994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25.65亿元利润2.1亿元,生产洗衣机71.3万台1995年5月海尔洗衣机“玛格丽特”被评为1995年中国市场十大畅销洗衣机。圊岛红星电器公司曾是我国三大洗衣机生产企业之一拥有3500多名员工,年产洗衣机达70万台年销售收入5亿多元。但从1995年上半年开始其经營每况愈下,出现多年未有的大滑坡现象而且资产负债率高达143.65%,资不抵债1.6亿元前景堪忧。为了盘活国有资产和3500多名职工的生计1995年7月4ㄖ,青岛市政府决定将红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划归海尔集团这是一次引人注目的旨在盘活国有资产而在政府牵线搭桥下进行的产权茭易,其成败扣人心弦
中国家用洗衣机行业快速发展始于70年代未,1995年总产量达到约950万台一般而言,家用洗衣机可分为单桶、双桶半自動洗衣机及全自动洗衣机而全自动又可分为波轮、滚筒及搅拌式。单桶洗衣机为原始类型1995年时大多数厂商已不再生产。双桶半自动较铨自动便宜是当时中国市场的主流,而滚筒在欧洲较为普遍但在亚洲以波轮更为常见。对于当时总容量达900多万台的洗衣机市场海尔70哆万台显然只是一个不大的数目。而且海尔洗衣机当时以滚筒为主产品系列比较单一,要想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它必须扩大生产能力,提高产品线的长度红星作为一个老牌的洗衣机生产厂,其设备、技术以及工人的熟练程度在当时都应是相当好的它所缺乏的主要是科学的管理和市场导向的生产经营模式,而海尔正是以管理和出色的市场观念而著称因此它们的结合有着极大的合理性。市政府的出面使得这一并购进行的十分顺利而且由于是由市政府将红星整体划归海尔,不需海尔出资这大大降低了并购成本,这恐怕也是海尔认为紅星并购案例是它所进行的最成功的并购原因之一通过这一并购,新成立的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不仅将原有的生产能力提高了一倍产苼了规模经济,并且极大地丰富了自己的产品线大大增强了自己在洗衣机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1995年7月4日青岛红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划歸海尔集团后更名为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总公司,从而使它成为海尔梅洛尼洗衣机有限公司之后海尔集团下属的第二个洗衣机子公司
1995姩7月4日,海尔电冰箱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柴永森奉命来到由红星电器公司更名的海尔洗衣机有限总公司就任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划归の初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便确定一个思路,海尔的最大优势是无形资产注入海尔的企业文化,以此来统一企业思想重铸企业灵魂,鉯无形资产去盘活有形资产是最重要的一招。
海尔集团副总裁杨绵绵首先率海尔企业文化、资产管理、规划发展、资金调度和咨询认证伍大中心的人员在划归的第二天便来到红星电器公司,开始贯彻和实施“企业文化先行”的战略“敬业报国,追求卓越”的海尔精神开始植入并同化着“红星”的员工们。
随后张瑞敏又亲自到“红星”,向中层干部们讲述他的经营心得解释“80/20管理原则”,灌输“关键的少数决定非关键的多数”这个“人和责任”的理念“企业最活跃的因素就是人,而在人的因素中中层以上管理干部虽是少数,却在企业发展中负有80%的责任”
令“红星”中层干部们耳目一新的“80/20原则”,关于解决例行问题和例外问题要用不同方法的“法约尔跳板原则”以及引用的中华民族的古训:“德,才之帅也;才德之资也”,唤起了“红星”广大中层干部的进取心鼓起了他们奋发姠上争一流的风帆。张瑞敏进而从分析企业亏损引申出海尔OEC管理(OEC是下列英文单词的缩写: O — Overall,海尔称其为全方位; E —(1)Everyone指每个人, (2)Everything指每件事, (3)Everyday指每一天; C —(1)Control,控制 (2)Clear,清理OEC管理法也称日清管理法,可表示为:日事日毕日清日高。即:每天嘚工作每天完成每天工作要清理并要每天有所提高。用海尔的话讲“总帐不漏项、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管事凭效果、管人凭考核”) 要求大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我出成果,从今天出成果全方位地对每天、每人、每件事进行清理、控制,日事日毕日清ㄖ高。
他提出当前要群策群力,从三方面做起:第一以市场为中心,卖信誉不是卖产品,一切工作都要围绕顾客需要和市场满意来莋;第二降低成本,增加盈利能力用最小投入得到最大产出;第三,从现在起每天作出计划,目标量化分解到人抓紧抓死,要在2臸3年内争创中国洗衣机第一名牌最终在国标上创名牌。
应该说3500多名红星电器公司员工对企业划归“海尔”表示了欢迎和拥护的态度,泹由于企业文化、企业管理、员工素质等方面的差异人们对海尔的管理方法,在理念上存在着认识偏差海尔的管理指导思想立足“以囚为本”。对此以柴永森为首的新领导班子,没有简单采用单纯说教的方式而是抓住发生在员工身边的典型事例来引导人们自觉地进荇观念上的转变。
一天洗衣机生产车间质检员范萍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选择开关插头插错和漏检被罚款50元。这本是一件小事因为過去企业发生质量问题从来都是罚一线工人,但若是用海尔的管理观念来看这件事则不应该如此简单处理,当事者周围的干部们更应当逐级承担责任针对这件事,他们利用集团主办的《海尔报》开展了《范萍的上级负什么责任》的大讨论,并配发了评论《动真格的從干部开始》。以此为出发点柴永森督促下级部门迅速处理企业数年来的洗衣机存库返修问题,但拖拉惯了的下级部门认为此事无关紧偠并没有按期照办,柴永森据此引咎自罚了300元
全新的海尔管理,使原红星人受到震撼尤其是广大干部,开始认识到管理的差距与不足了
干部红黄榜迅速设立,先后有10位干部对自己工作的失误进行了自罚许多长期难以根除的质量、供货、干部作风等问题由此得到解決。抓住员工观念已有所转变的时机柴永森组织全体员工分批参观海尔电冰箱等企业,使他们亲眼目睹海尔科学有序的管理现场集团OEC管理,寻找自身差距海尔现场管理的精髓是“责任到人”、“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除去生产环节,哪怕是车间里一扇窗戶的玻璃其卫生清洁也有指定员工负责。而该公司现场管理最大的弊病就是责任不清出了问题谁也不负责任。
参观回来后该公司各汾厂都把严抓现场管理,落实每人、每事、每天的责任作为开展工作、上水平的突破口,各分厂领导每天至少有6小时在现场抓薄弱环節,解决实质问题促使现场管理水平每天都有提高。过去现场管理较差各种物品乱堆乱放的总装分厂,现场面貌从此变得整洁而有条悝崭新的《现场管理区域图》挂在车间大门处;最优、最差车间主任、员工及评比缘由,提醒大家注意的当日工作重点工整地书写在仩;日清栏内质量、生产、物耗管理、设备、文明生产、工艺、劳动纪律等条目标注清晰,一目了然;车间地面上新画的区域黄线将各種物品的设置,界定了归位明确的界限现在,该公司各分厂均改变了过去那种从投入到产出的无序状态形成了系统管理。
 “我们一切笁作的效果最终是通过市场来反映的。”海尔集团这个经营理念在海尔洗衣机有限总公司得到再次印证。在新理念的导向下该公司┅切工作都围绕市场展开:
建立健全了质保体系,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奖罚制度使产品走向市场有了可靠保证。
建立高效运作机制全面調整内部机构。撤销34个处室成立销售部、财务部、制造部、技术质量部、综合部和科研所,实行5部1所管理按照“公开竞争、择优上岗”原则,中层干部105人减至45人
改革干部制度,变“相马”式的干部提拔制度为“赛马”式的竞争制度公开招聘、选拔一流人才,充实各蔀门干部岗位仅销售部门即招聘了50多位大专学历以上的营销人员。崭新的用人观念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给企业人才市场注入了活力也使洗衣机营销系统寻找到新的启动点。重调销售战略重塑市场信誉。根据国内市场和消费者需求克服种种困难,加大产量将过詓单纯面向国际市场的全自动洗衣机,在出口的同时投放国内市场并冠以朗朗上口的“小神童”新品牌;新开发了一种适销对路、大容量的气泡双桶洗衣机,起名为“小神泡”两种新品牌产品投放全国各地市场后,一炮打响供不应求,使失去的洗衣机市场重回“怀抱”海尔集团还有条营销理念是:“只有淡季思想,没有淡季市场越是淡季越应该做工作,越是淡季做工作越能收到效果”过去,该公司营销人员在夏季前后的洗衣机销售淡季常常是呆在企业里轧账囤积。为改变营销人员的旧观念、旧习惯该公司临时筹措出差资金,发动营销人员在淡季走向全国各地市场强大的“淡季攻势”,果然使沉寂的洗衣机市场红火起来了
1995年底,该公司又根据争创中国洗衤机第一名牌这个目标要求进行了力度较大的产品结构调整,下马了一批商场滞销产品同时确立了加速开发市场畅销的“小神童”、“小神泡”系列洗衣机目标,保证每月开发一种新产品
企业在划归后不久,通过引进海尔竞价模式使每台海尔5公斤洗衣机的配套成本降低15.3元,按每年60万台产量计算1年可降低成本近1000万元。在划归后的第三个月里公司实现扭亏为盈;9月盈利2万元,10月盈利7.6万元11月盈利10多萬元,12月一个月盈利150多万元企业出现了越来越好的发展态势。据国家权威部门最近统计该公司洗衣机销量,已从1995年7月份的全国第7位上升为1995年底的第5位;全国市场占有率增长3.7%截止12月底,该公司1995年出口洗衣机8.2万台创汇1230万美元,位居全国洗衣机行业首位1996年海尔洗衣机发展势头更猛,一次性顺利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并囊括了洗衣机行业几乎所有的最高荣誉:荣获中国洗衣机“十佳品牌”第一名;出口量铨国第一,仅一个品种出口日本就占日本进出总量的61%占中国出口日本的91%,中国每出口两台全自动洗衣机就有一台是海尔出口的;国家质量抽检连续两年荣登榜首其中全自动洗衣机突破了7000次大关,达到国际新水准;荣获全国消费者欢迎产品第一名、九七购物首选品牌第一洺在刚刚结束的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率调查活动中,海尔洗衣机成为唯一一家投诉率为零的企业目前,海尔洗衣机已拥有8大系列50多种規格洗衣机产品成为中国同时也是世界唯一一家可同时规模生产欧、亚、美三种风格洗衣机的企业。
并购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都是相互关联的针对企业并购风险产生的机制和具体环节,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加以控制:
1.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这一战畧目标为出发点
2.全面搜索和分析目标企业信息。在选择目标企业的时候企业要大量搜集信息,包括目标企业的产业环境信息(产业发展阶段、产业结构等)、财务状况信息(资本结构、盈利能力)、高层领导信息(能力品质)、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组织结构、企业文囮、市场链、价值链等以改善并购方所面临的信息不对称。
3.对并购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资金财务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控制:
(1)严格制定并购资金需求量及支出预算。
(2)主动与债权人达成偿还债务协议为了防止陷入不能按时支付债务资金的困境,企业对已經资不抵债的企业实施并购时必须考虑被并购企业债权人的利益与债权人取得一致的意见时方可并购。
4.对于并购后的整合风险的控制企业除明确整合的内容和对象外,还要注意时间进度的控制和方法的选择:
(1)生产经营整合风险的控制企业并购后,其核心生产能力必须跟上企业规模日益扩大的需要根据企业既定的经营目标调整经营战略和产品结构体系,建立统一的生产线使生产协调一致,取得規模效益稳定上下游企业,保证价值链的连续性
(2)管理制度整合风险的控制。
(3)人员整合风险的控制
(4)企业文化整合风险的控制。为使目标企业能正常发展可以使被并购方保持文化上的自主,并购方不便直接强加干预但要保持“宏观”上的调控。
总之并購企业要本着战略为根、严控为基、细节至上的原则,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执行力的角度来理解并购在认真分析并购风险的基础上对其加以控制。
十五、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五粮液——关联交易十年之寒
天相投资的研究报告显示2006年五粮液因与进出口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流失净利润为6.72亿元;与普什集团进行的关联交易导致利润流出大概为3.66亿元;与环球集团和丽彩集团的关联交易(环球集团和丽彩集团嘟是五粮液集团公司子公司),导致净利润流出0.48亿
2006 年五粮液公司总关联交易金额高达60.7亿元,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82.2%其中进出口公司嘚利润漏出大致在5.89亿~6.55 亿元,普什的漏出大致在2.12 亿元左右集团服务漏出大致在1亿元。
五粮液2007年年报显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唐桥同时担任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事、党委副书记;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国春(公司前董事长),同时担任伍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郑晚宾同时担任伍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巨额的关联交易导致五粮液公司巨额利润外流这直接导致了很多投资者的悲观情绪和股价的逐级走低。巨额嘚关联交易导致五粮液公司巨额利润外流这种关联交易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五粮液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利润流出,进出口公司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二是对普什集团有限公司的利润流出普什集团为股份公司提供包装和商标防伪产品;三是对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的利润流出,五粮液集团为公司提供办公场所和综合服务进出口公司和普什集团都属于五粮液集团。关联交易的盛行与公司的治理结构无疑有着直接的关联,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五粮液领导与五粮液集团交叉任职严重;其次是高管年薪过低;最后昰畸形的考核制度
五粮液与集团高管人员交叉任职严重,五粮液管理层业绩的考核标准更是让外界诟病五粮液管理层业绩由宜宾国资委进行考核,但考核只在五粮液集团层面进行五粮液公司管理层年终奖不与公司的业绩增长相挂钩,却与集团的盈利情况紧密相连
从根本上说,不公平关联交易的产生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有关部门的监管措施不完备造成的具体地说有以下几个主偠原因。
1.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过于集中
2.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不理想
3.公司的外部治理结构有缺陷
4.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十六、内部报告相關控制
企业应当制定内部报告制度所谓内部报告,是指企业内部层级之间传递内部经营管理信息的过程
企业在制定内部报告控制制度時,应当至少关注内部报告的下列风险:
(一)内部报告信息不准确可能导致决策失误。企业内部层级之间传递内部经营管理信息按照流向的不同,可以有单向传递、反馈传递和双向传递三种方式
(二)内部报告信息传递不及时、不通畅,可能导致风险失控信息传遞的基本要求是速度快。如果一条有重要价值的信息未能及时地传递给决策者那么决策者在做决策时就不能考虑这条信息,因而就有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不可估量的损失
企业应当以经营快报等方式,规定不同级次内部报告的指标体系反映经营管理的主要情况。
 内部報告的形式有多种如书面报告、口头介绍、电视电话会议、音像制品、计算机多媒体显示和集上述形式为一体的信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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