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和雨棚达建雨蓬物业下整改通知书,不执行有什么后果


▲拆除雨棚时阳台和雨棚被破壞了

12月6日讯(蔡晶晶 杨艳娜 文/图)“11月22日早上,一进阳台和雨棚就傻了眼防腐木搭建的雨棚不见了,只留下满地玻璃”昨日,家住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小区的杨女士拨打导报漳州新闻热线反映自家阳台和雨棚加装的雨棚,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小区物业人员竟然从外墙翻进来,给拆掉了目前,龙文公安分局步文派出所已介入调解

  杨女士介绍,前段时间装修时就发现楼上时常掉下鸡骨头、瓶子,甚至剪刀家里的孩子多,考虑到安全问题希望加装雨棚多次向小区物业申请,但物业不肯之后,杨女士还是搭建了雨棚准備入住新房。

  令杨女士没想到的是11月22日上午,她发现雨棚竟然被拆除了地上摆着拆卸下来的玻璃,还有一些玻璃碴“就算我家嘚雨棚属于‘违章建筑’,在拆除前应该要先下整改通知书物业人员根本没有权力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拆除物业可以向城管执法部门反映,由部门来拆除”杨女士说。

  对此小区悦华新物业服务中心詹经理表示,根据杨女士签订的购房合同里装修管理相关規定该阳台和雨棚确实不能搭建雨棚,杨女士不顾物业意见私自强行搭建,属于违建行为考虑到整个小区的统一管理,物业只能将其拆除

  杨女士报警之后,步文镇派出所介入调解沈所长介绍,杨女士强行搭建雨棚违约在先,但小区物业人员没有权力自行拆除违章建筑而且在业主不在家的情况下,从外墙翻入二楼阳台和雨棚将雨棚拆除的做法也确实欠妥,目前该事件无法定性为治安案件只是按照民事纠纷处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建议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沈所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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