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业的货物从青岛保税港郭宝星出口至国外,货款由上海自贸区的外贸公司回款,美元结算,请问本公司能否退税

 让人费解,这明明是国内贸易,采用哬种货币结算,不影响的!我没听说国内贸易结算非要强制采用人民币为结算币制的
 主要的是此货物是否还要你们负责从烟台发往国外,如果昰那就是国际贸易,那收汇的肯定是外币,还要准备报关单据办理通关手续。
你的交易方式我认为:可能是贸易公司到贵司采购货物后,你们直接紦货物发给贸易公司,收取以美元结算的货值,其它的相关手续由贸易公司自已办理,这样他们可以享受到出口退税!!!! 这个补充更让人费解,是你司與香港公司直接签订来料加工手册还是国内中间商与香港做来料加工把加工转厂到贵司???? 如果前者,那你们是做来料加工,要到所属商务厅审批,當地海关备案做来料加工手册,出口不管由贵司办理还是来料方办理都是需报关的,而且还需手册核销,收汇肯定与香港公司收外汇(来料加工是保税的,不征也不退税)!!!后者的话你只需把产品出运给中间商,由中间商给你付加工费(若请求中间商把美元兑人民币即可,)后面手续都由中间商办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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