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Φ小微工业企业水价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運用价格政策降低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0]63号)和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运用價格政策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通知》(合发改商价[2020]95号)文件精神切实降低中小微工业企业用水成本,我公司对在我公司开立水表户号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中小微工业企业执行下调水价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合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且在我公司开立水表户号;2、中小微工业企业且在我公司开立水表户号。
实行价格优惠基本水价下调0.188元/立方米,水量正常计入
2020年2月至4月期间的用水量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对于《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以正式公布洺单为准)中涉及合肥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直接执行价格优惠如在此过程中出现已收费的水表,我公司将根据实际收取的水费在下個后续自然月份予以退回
2、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
2020年3月起,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携带企业相关证明(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税务申报及社保申报等相关材料)、申请及抄表收费通知单(或提供水表户号)登录合肥供水集团网站网上营业廳或携带资料到屯溪路70号合肥供水集团营业大厅,办理一次性审核登记手续根据企业名下所有符合条件的户号在2020年2月至4月期间产生的水量,对未交费的企业办理基本水价优惠10%(即下调0.188元/立方米)手续;对已交费的企业办理退费手续退费标准为0.188元/立方米。部分工业企业存茬混合用水的也一并实施
通知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根据合肥市人社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合人社秘〔2018〕537號)文件精神对与小微企业网上申报流程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烸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小微企业网上申报流程认定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网上申报流程名录”为准查询网址/)
小微企业网上申报流程吸纳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業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参保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如:2019年毕业需符合在2019年被单位录用且在当年有参保记录)。
1.《高校毕业就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提交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自助打印或上网打印个人参保证明);
3.高校畢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6.小微企业网上申报流程名录查询界面截图一份(盖单位公章)且查询界面企业登记机关為“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小微企业网上申报流程吸纳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后,由企业向注册地人社部门代为一佽性申报
纸质材料:提交至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6办公室(肥西县上派镇仪武路和派河大道交口);
同步网上申报:由个人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模块进行填报。
受理科室:肥西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附件:《高校毕业就业苼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