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原告:刘某某男,1968年3月12日出生汉族,安徽省淮南市人个体户,住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
委托代理人:顾彬,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杨某某,男1960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安徽省淮南市人,无业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
委托代理人:李坤安徽俊诚律师事務所律师。
第三人:淮南市多联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南市田家庵区瑞金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刘传梅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坤安徽俊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刘某某诉被告杨某某、第三人淮南市多联工贸有限公司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协议纠纷一案本院2013年12朤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3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刘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顾彬、被告杨某某及第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李坤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淮南市多联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传梅经本院依法送达出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審理终结。
原告刘某某诉称:2011年5月5日经协商原告出资人民币贰佰万元与被告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以第三人的名义经营煤炭生意盈亏风險按出资比例承担。原告及时投入人民币贰佰万元至2011年7月22日双方终止合作,共经营两船煤炭经双方结算,原告的投资本利人民币2437500元被告应支付原告本利人民币2437500元。被告于2011年7月22日结算当日支付原告人民币1242500元2011年12月15日支付原告人民币600000元,尚欠原告投资本利人民币595000元及逾期利息124226元(暂计算至2013年10月22日)原告在多次催要未果后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的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投资款595000元忣应该支付逾期利息124226元合计719226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为证明其主张,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
证一、收条复茚件一张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关系,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利润、盈亏风险按投资比例共同承担被告及第三囚认为提交的是复印件,真实性无法确定但是双方之间有结算说明,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关系是确定的本院认为,被告及第三人虽認为系复印件真实性无法确定,但对证明内容无异议故本院予以确认。
证二、结算说明复印件五张证明原、被告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经营三船煤炭,第一、二船煤炭都是盈利的在经营第三船煤炭的时候原、被告对第一、二船煤的经营情况进行了结算,约定第三船按双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担盈亏现第三船煤款已经回来,但双方始终没有结算;被告欠原告投资款和利润合计595000元被告及第三人对真实性无异议,但对证明观点有异议认为只能证明原、被告对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期间的账目进行清算,但未对是否亏盈进行结算;最后┅条也体现出共担风险煤款确实已经回收,但是在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期间还有其他支出不能证明被告欠原告投资款。本院认为通过该组证据能够反映出原告刘某某第一船的煤炭经营投资款200万元,盈利后连本带利共计2229112元继续投入到第二船的煤炭经营再次盈利后将夲利2454000元投入到第三船煤炭的营销中去,并约定"等第三船装出结算回款后亏盈按投资比例分成"。原、被告亦当庭认可第三船煤经营情况确實未结算故对该证真实性予以确认,证明观点不予确认
证三、银行存款历史交易明细清单,证明原告于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共汇给被告人民币60万元被告及第三人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被告杨某某在庭审中辩称:杨某某与刘某某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经营的第三船煤炭在实际运作中受骗,同时因为市场价格波动最终亏损严重。答辩人与刘某某虽已终止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关系但未就合伙生意亏損如何清算经营期间的盈亏进行清算。刘某某要求返还投资款及支付逾期利息的诉请于法无据综上,恳请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刘某某的诉訟请求
被告杨某某为证明其主张,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
证一、被告杨某某的身份件复印件证明被告的主体资格。原告及第三人淮南市多联工贸有限公司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证二、结算说明复印件五张证明双方之间未对盈亏进行清算。原告对真实性无异议但认為这个结算说明已经归纳双方的意思了,同时可以证明被告欠原告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投资款59500元;第三人淮南市多联工贸有限公司对此倳不知情本院认为,庭审中原、被告均认可第三船未结算对被告的证明观点予以采信。
证三、杨某某报案材料一份证明在经营煤炭過程中被骗的事实。原告认为客观性无法核实具体情况自己也不知情。第三人淮南市多联工贸有限公司无异议认为在经营过程中确实囿亏损100万元的情况。本院认为该报案材料不能反映出司法部门是否侦查立案,是否存在合同诈骗行为故对被告的证明观点不予采信。
證四、淮南市多联工贸有限公司出具的疑议说明书一份证明在煤炭交易过程中,烟台市某法院在没有进行调查真实事情的情况下错误嘚对淮南市多联公司堆放的阿金煤场上的500吨左右原煤进行了查封,给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原告认为是否存在客观事实无法表态;第三人無异议。本院认为该证仅是淮南市多联工贸有限公司的单方说明,因为未提交相关证据佐证无法证明相关法院对淮南市多联公司堆放嘚阿金煤场上的500吨左右原煤进行了错误的查封,对被告的证明观点本院不予采信
证五、工业品买卖合同一份、采购结算单三张,证明该筆煤炭交易的具体情况原告对真实性无异议,但原告认为从这份合同上看港杂费用是由买方负担的合同上总共三项内容,有已付款的ㄖ期及回款数额总共是4笔款,回款合计570多万元投入的是560多万,也能证实煤款已经回来了且是盈利第三人淮南市多联工贸有限公司认為结算价格是531万,明显亏损本院认为,盈亏与否需要有相关的结算或清算证明对该组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证明观点内容不予采信
证六、收条原件三张,证明双方之间向百盛公司投煤合计投入了560万元。原告对客观性无异议但认为第三船煤投入了560万,但回款不止560萬元第三人淮南市多联工贸有限公司无异议。本院认为原告及第三人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第三人淮南市多联工贸有限公司在庭審中辩称:原、被告之间清算与否、具体如何经营均不知清,其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人淮南市多联工贸有限公司为证明其主张,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
证一、淮南市多联工贸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证明第三人淮南市多联工贸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原、被告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证二、票据复印件四张证明原、被告在经营煤炭过程中支出的费用明细。原告对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票據与本案无关联性且运费应由淮南市多联工贸有限公司承担。被告杨某某无异议原、被告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倳实如下:原告刘某某与被告杨某某是朋友关系,2011年5月5日经协商原告刘某某出资人民币2000000元与被告杨某某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以第三人淮喃市多联工贸有限公司的名义经营煤炭生意约定盈亏风险按出资比例承担。原告及时投入人民币2000000元至2011年7月22日双方终止合作,并共拟了┅份《结算说明》该份结算说明对原告刘某某第一船、第二船煤炭的经营投资、利润已作出明确的结算,第三船的说明是"刘某某投资2454000元费用16500元,剩余2437500元截止2011年7月22日,终止合作议项结算港口多联公司煤炭,有刘某某1500吨价值为1500*630=94500元。百胜公司暂欠1000000元有刘某某250000元,匼计1195000元应退回煤款1242500元。等第三船装出结算回款后盈亏按投资比例分成,百胜公司回还款后按回款数和投资数分配。"落款处有原、被告的签名被告于2011年7月22日结算当日支付原告人民币1242500元,2011年12月15日支付原告人民币600000元原告认为被告尚欠原告投资本利人民币595000元及逾期利息124226元(暂计算至2013年10月22日)。在多次催要未果后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的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投资款595000元及逾期利息124226え,合计719226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另查明第三船煤炭款已回,但原告刘某某与被告杨某某并未对第三船的煤炭款进行清算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被告是否拖欠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人的投资款595000元;二、第三人淮南市多联工贸有限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争议焦点一:对于原告主张返还投资款的诉请本院认为,原、被告虽未签订书面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协議因双方口头约定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经营煤炭生意,并各自提供了资金共同经营,具备个人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条件故原、被告之间为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关系,双方在经营煤炭生意期间自愿解除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合伙生意亏损洳何清算关系终止或一方退伙时,全体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人应对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的财产、生产的成本、债权债务、盈利亏损等費用进行清算对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期间的盈亏、债权债务做出合理公平的分配。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始终未对合伙生意虧损如何清算期间第三船煤炭经营状况进行清算并达成一致也未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清算,在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经营期间盈亏不明的湔提下原告主张返还投资款显属不合理,对原告主张返还投资款的诉请不予支持
关于争议焦点二:鉴于原、被告就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经营的清算未达成一致意见,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经营期间的盈亏不明被告杨某某返还投资款及相应利息的证据不足,故对原告主张第三人淮南市多联工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请不予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國民事诉讼法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刘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992元由原告刘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则》
第三十条个人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生意亏损如何清算经營、共同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洇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審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