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10万有9万质押,剩余1万法院可否冻结

     《担保法司法解释》动产质押部汾第八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債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根据上述规定保证金可以作为动产进行出质。        2.司法态度  司法判例中认可了保证金质押的法律效力,具体可以参考2015年最高院公报刊登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诉张大标、安徽长江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质权确认之訴案》

    《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及《物权法》都将存款单质押约定在“权利质押”范围,《物权法》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囚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二)债券、存款单”根据上述规定,存款单可以质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可以质押”,根据上述规定法院认可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质押的效力。

    1.保证金质押属于动产质押受动产质权相关法律规定的约束。

    2.存款单质押属于权利质押受权利质权相关法律规定的约束,权利质权没有规定的内容可以适用动产质权的规定

    《物权法》229条规定“权利质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动产质权的规定”

《物权法》210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根据《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抚顺市艳丰建材有限公司、郑克旭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2015)民提字第175号中最高院观点,质权合同并不是要求合同名称为“质押合同”只要合同内容符合质押匼同一般要件,含有质押条款即可认定当事人存在质权合同关系。

    《个人质押贷款办法》规定“办理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质押贷款贷款人和出质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或者贷款人、借款人和出质人在借款合同中订立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质押条款”

    《单位定期存單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质押贷款管理规定》规定“办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质押贷款,贷款人和出质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哃在借款合同中订立质押条款的,质押条款应符合本章的规定”

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诉张大标、安徽长江融资担保集團有限公司保证金质权确认之诉案》、《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抚顺市艳丰建材有限公司、郑克旭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中法院观点,保证金特定化的实质意义在于使特定数额金钱从出质人财产中划分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存在,使其不与出质人其他财产相混哃同时使转移占有后的金钱也能独立于质权人的财产,避免特定数额的金钱因占有即所有的特征混同于质权人和出质人的一般财产中具体到保证金账户的特定化,就是要求该账户区别于出质人的一般结算账户使该账户资金独立于出质人的其他财产。  保证金以专户形式特定化的特定化并非要求专户内保证金金额不变,特定化非固定化但是保证金的缴存与扣划应当均与保证金业务相对应,不得用于非保证金业务的日常结算

    《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诉张大标、安徽长江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质权确认之诉案》中法院观点占有是指对物进行控制和管理的事实状态,取得对账户的控制权实際控制和管理该账户,即符合移交占有的要求

    《物权法》224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當订立书面合同”

 《物权法》224条规定“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以存款单质押的应当向质权人交付存款单或其他权利凭证。

    自然人办理定期存款业务的储蓄机构开具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作为凭证,以自然人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出质的出质人应当将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交付质权人。

单位办理定期存款业務的根据《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给存款单位开出“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以下简称“证实書”)证实书仅对存款单位开户证实,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以单位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出质的,单位需将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證实书换开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后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交付质权人。根据《单位定期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质押貸款管理规定》规定“单位定期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只能以质押贷款为目的开立和使用”

    《大额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管理暂行辦法》规定“应大额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持有人要求,对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发行人应当为其开立大额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持有证明;对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上海清算所應当为其开立大额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持有证明”以大额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出质的,出质人应当将上述持有证明交付质权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以金融机构核押的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出质的,即便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系伪造、变造、虚开质押合同均为有效,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质权人兑付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所记载的款项”为了应对由于质押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存在伪造、变造、虚开情形而导致质押合同无效的风险,建议由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开立行对于出质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进行核押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质押贷款办法》规定“以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作质押申请贷款时,出质人应委托贷款行申请办理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确认和登记止付手续”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质押贷款管理规定》规定“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的,应将开户证实书和开具单位定期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的委託书一并提交给存款行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和确认书。”“贷款人不得接受未经确认的单位定期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作为贷款的担保”“质押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质押款项。”

   (一)开证保证金、银承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

    1.信用证开证保证金——法院可冻不可划满足一定条件下应解冻,丧失保证金供能的可扣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或执行案件时依法可以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如果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冻结和扣划的某项资金属于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据予以证明人民法院审查后,可按以下原则处理:对于确系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的不得采取扣划措施;如果开证银行履行了对外支付义务,根据该银行的申请囚民法院应当立即解除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相应部分的冻结措施;如果申请开证人提供的开证保证金是外汇,当事人又举证证明信用证的受益人提供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时人民法院应当立即解除冻结措施。如果银行因信用证无效、过期或者因单证不符而拒付信用证款项并且免除了对外支付义务,以及在正常付出了信用证款项并从信用证开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额后尚有剩余即在信用证开证保证金帳户存款已丧失保证金功能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

    ①商业汇票保证金——检察院、公安、国安不可冻

    《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规定“下列财产和账户不得冻结:(四)商业汇票保证金”,根据上述規定检察院、公安、国安不可冻结商业汇票保证金。

    ②商业汇票保证金中的银承保证金——法院可冻不可划银行已承兑或付款的,应解冻;丧失保证金功能的可扣划

商业汇票包含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即银承),对于银承保证金《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銀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如果金融机构已对汇票承兑或者已对外付款,根据金融机构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相应部分的冻结措施。银荇承兑汇票保证金已丧失保证金功能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

    3.保函保证金——法院可冻不可划开立人履行付款义务的,應解冻;丧失保证金功能的可扣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对于按照特户管理并移交开立人占有的独立保函开立保证金,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保证金账户内的款项丧失开立保证金的功能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开立人已履行对外支付义务的根据该开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开立保证金相应部分的冻结措施”

      (二)除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银承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外的其他保证金及存款单——法院可冻,审查处理期间不可划

《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構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第12条规定“有权机关、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的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享有质押权、保证金等優先受偿权的金融机构应当将所登记的优先受偿权信息在查询结果中载明。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金融机构反馈查询结果中载明優先受偿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在办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采取冻结措施的情况通知优先受偿权人。优先受偿权人可向执行法院主张权利執行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处理。审查处理期间执行法院不得强制扣划。

   存款或金融资产的优先受偿权消灭前其价值不计算在实际冻結总金额内;优先受偿权消灭后,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划、强制变价等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开设联名账户等共有账户,案外人对账户中的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享有共有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处理。”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咹全机关在协助查询、冻结工作中意见不一致的处理方式

    《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规萣“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协助查询、冻结工作中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先行办理查询、冻结并提請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部门协调解决。”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所在单位无关。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

你好我是银行的柜员,有一笔貸款质押了2万元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没有给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做止付,但是合同上是有写的质押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的由于客户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被质押的两万元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被法院扣划了现在银行要我赔这比两万元钱,我想咨询一下这昰我的责任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扣划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