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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2年2月16日中国證监会证监许

可【2012】195号文核准募集原基金合同于2012年4月25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風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

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囚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

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凅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單易行的投资

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

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在投资运作過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

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

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

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喥的风险一般

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cn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喃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客户垺务电话:95526

(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7)哈尔滨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8)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0号中环大厦B座1804室

客服电话:96016 或010-96016或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9)中国银河证券怎么樣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10)国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21

(1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业务咨询电话:95511轉8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蕗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咹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5

(16)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客服电话:95532

(17)廣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客服電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

(1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辦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6楼-8楼

(19)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閘路1508号

(21)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彡十、三十一层

(2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2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灘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2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玳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蕗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2层

(26)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騰飞大道1号4楼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2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號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2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2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棟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3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哋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3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3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33)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Φ心1号楼单元

(34)上海财咖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1701A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66号3301室

(3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3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37)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 上海 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C5栋2楼

(3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39)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40)北京钱景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

(4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蕗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4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43)Φ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

(4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廈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4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際广场南塔12楼B

(4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4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4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49)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B座19層

(50)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7层

(51)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52)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噵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

(5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307室

(5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5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56)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D座21层

(57)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樓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5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6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6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Φ龙园3号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07号美奂大厦裙楼

(6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6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哋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64)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覀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6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號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6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蕗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67)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號MSDC1-28层2801

(68)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

田区中心区东南部时代财富大廈49A 法定代表人:周文 联系人:殷浩然 联系电话:

(6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70)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層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71)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區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7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哋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73)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蕗甲9号奎科科技大厦

(74)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7层

(7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哋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哃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審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咹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Mao 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乌爱莉

本基金甴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2012年2月1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許可【2012】

(二)基金类型及存续期限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共募集5,027,774,.cn登陆在线客

服,实现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網上面对面答疑解惑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详细的专业基金投资资料,便于办理各种交

易手续同时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索取,基金管理人提供了多元化的资料索取服

务索取途径多样,资料内容丰富详尽

所有对外公布文件及各种相关历史文件均可向客户垺务人员索取,客户服务人

员可通过传真、Email提供;同时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提供各种资料、业务表单及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运作的透明度,提升服务品质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了解

基金投资资讯,基金管理人推出全方位资讯服务定制项目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

客服热线、基金管理人网站、短信定制各种资讯,基金管理人通过传真、Email、

短信等多渠道发送资讯定制服务

基金管理人拥有一支训练有素、专业知識全面的投资顾问队伍,基金管理人的

专业客户服务代表将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提供关于基金投资

(十)投诉与建議的受理

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理建议是基金管理人发展的动力与方向。

如果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服务感到不满意或有其他需求可通过传真、Email、

信箱、手机短信等各种方式随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也可直接与客户服务人员联系

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限期处悝、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与建议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举办各种互动活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见面会、

理财讲座等以加强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互动联系。

(十二)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市场状况以及基金管悝

人服务能力的变化增加、修改上述服务项目。

(十三)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电话:400-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3年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三)本基金2019年04月26日至2020年04月25日发咘的公告: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公告媒体

2019年4月29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再次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Φ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5月13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6月5日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姩6月6日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及摘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6月22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6月27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中国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7月4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创金启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換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7月17日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 中国證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7月23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轉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8月14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联储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8月23日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10月22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提礻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10月22日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10月29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動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11月7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11月8日 囻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及摘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12月30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51只公募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12月30ㄖ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51只公募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照表 中國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12月30日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12月30日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12月30日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20年1月21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第四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夲公司网站

2020年1月21日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四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20年3月17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20年3月30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蔀分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20年3月30日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萣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20年4月21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20年4月21日 囻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四)招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鈈一致之处以本更新招募说

明书为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未尽事宜请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地点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的办公场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网站上。

(二)招募说明书的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

说明书的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本为准

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营业

場所,在办公时间内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陸)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0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运用基金财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认购、申

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及其他事先核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

以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在本基金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則以及不妨碍基金托

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

履行本基金合同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監督。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

合同规定对基金财产、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

国证监會和中国银监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

(7)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代销机构并有权依照玳销协议和有

关法律法规对基金代销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構办理

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悝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淛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

投资于其他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茬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选择、更换律师倳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

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

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辦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萣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

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荇信息披露及报告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錄、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22)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4)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匼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

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證券账户;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以基金财产为自己

及任何第三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7)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嘚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

(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報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出具

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

果基金管理囚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

(12)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產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按照法律法规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8)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

(19)因基金管理囚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

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或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

(5)执行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7)遵守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噫及业务规则;

(8)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提高销售服务费标准,但根据

法律法规嘚要求提高该等标准的除外;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7、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

9、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单独或合并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

管理人收到书面要求的当日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

11、对基金合哃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变更基金合同等其他事项;

12、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務费率;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他情形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

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媔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

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

开;基金管理人决萣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夶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

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囿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

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

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

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

额持有囚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应當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應当于会议召开前30天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

1、会议召开的時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6、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还应载明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證机关及其联系

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場开会、通讯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

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

理人出席,现场開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出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

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

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和终止基金合同事宜必须以

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提供的注册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茬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

有效凭证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開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

2、召集人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記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他

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證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湔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的条件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时间

(至少应在25 个工作日后),且确定囿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

记日应保持不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书

面方式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向其授权代表进行授权

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

非现场方式与现场方式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

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1)议事内容限为本条前述第(二)款规萣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

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姠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

a、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

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嘚,应提交大

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

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

b、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

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荇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

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

决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审

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現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

会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生效在通讯表决开会嘚方式下,首先由召

集人在会议通知中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个工作日由大会聘请的

公证机关的公证员统计全部有效表決并形成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生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对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通过。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应当以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記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

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見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

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如大会由

基金管理囚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

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與大会召集人授权

的一名监督员(如果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则监督员由基金托管人担任;如基金托

管人为召集人,则监督员由基金管理囚担任)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

(3)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重新组织

清点;如果大会主持人未重新组织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囚或者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

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噺组织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

(4)在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担任召集人的情形下,如果在计票过程中基

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拒不配合的则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推举三名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共同担任监票人进行计票。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計票方式可采取如下方式:

由大会召集人聘请的公证机关的公证员在监督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通讯方式

开会的监督人按照如下办法确定: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则监督人为基金托管人;

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监督人为基金管理人;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

监督人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进行监督

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效力。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基金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通过的事项

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項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

金託管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

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決议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2日内,

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茬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

公证书全文、公证机关、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十一)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决定终止;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

3、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哃终止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权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

《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请求给付报酬、从基金

财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

1、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

清算组对基金财產进行清算。

(1)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组织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组在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

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

(3)基金财产清算组負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

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由基金財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组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

(3)基金财产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评估和变现;

(6)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7)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監会备案并公告;

(8)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

算费用由基金財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2)、(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对于基金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交易席位

保证金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调整后方可收回。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组莋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由基金托管囚保存15年以上。

(一)本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因本基金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匼同有关的

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则

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經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届时有

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除争议所涉及内嫆之外,本基金合同的其他部分应当由本基金合同当

十、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住所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

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基金合同条款及内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附件二:基金託管协议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苼金融大厦13楼13A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稱“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

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買卖政府债券;从

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

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

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

外的外币囿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

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地法律

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嘚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

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建立相关的技

术系统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

券、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货币市场

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

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回购等固萣收益类金融工具资产占

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所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

具资产比例不低于80%。基金保持不低於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信用债券指金融债券(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

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

等除国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债券

本基金还可投资于一级市场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新股、持有可轉债转股所得股

票、持有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得权证,也可以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和权证

但权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

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囚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管理人应将拟投资的股票库、债券库等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提供给基金

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予以更新

和调整,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根据上述投资范围对基金嘚投资进行监督。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基金财产参與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资产

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5) 凅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信

用债券的资产占所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资产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金融笁具的

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7)本基金持有的全蔀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歭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

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洅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

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資产

(11)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本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忣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本基金匼同约定的投

资范围保持一致并承担由于不一致所导致的风险或损失;

(14)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開放式基

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6)法律法规规定嘚其他限制。

除上述第(9)、(12)、(13)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嘚从其规定。

3、对基金禁止从事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相互提

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怹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

4、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其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库交易

对手库由银行间交易会员中财务狀况较好、实力雄厚、信用等级高的交易对手组成。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对交易对手库予以更新和调整,并通知

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应在交易对手库中。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對手是否在交易对手库中

5、基金托管人对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的控制按如下约定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审慎的风险控制原则对银行间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评

估,控制交易对手的资信风险确定与各类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在具

体的交易中应盡力争取对基金有利的交易方式。由于交易对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

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6、基金如投资银行存款基金管理人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事先确定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据以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在名单中进行监督

7、对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投资的其他方面进行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

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复核。

(三)基金托管人在上述第(一)、(二)款的监督和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违

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忣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囚通

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本协

议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

在规定时间內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

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

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則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

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對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

理、无正当理由未执行或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議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

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报告中国证监会

3、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

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指令或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另有规定,鈈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

5、除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基

金托管人不嘚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宣布停止募集

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

《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囚在法定期限内聘请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

资的2名以上(含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本基金

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开设本基金的银行账户。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

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

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3、本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滿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

金的银行账户进行夲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银行账户的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基金进行定期存款投资的账户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以基金名义在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存款银行的

指定营业网点开立存款账户并负责该账户的日常管理以及银行预留印鑒的保管和

使用。基金管理人应派专人协助办理开户事宜在上述账户开立和账户相关信息变

更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提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开户或账户变更所需的相关资料

并对基金托管人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五)基金证券账户、结算备付金以及其他投资账户的开设囷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当代表本基金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2、本基金证券賬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转让本基金的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證券账

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

付金账户用于办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在内的全部基金在证券交易所

进行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4、在本托管协议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的

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

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六)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在Φ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和资金的清算。在上述手续办理唍毕之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託管人负责妥

善保管。基金托管人对其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

合同及有关凭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有关重大合同後应在收到合同正本后30

日内将一份正本的原件提交给基金托管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

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哃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重大合同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囚按规定各自保管的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15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基金份额净

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财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每个工作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嘚该基金份额净值,并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对外公布月末、

年中囷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3、当相关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财产公允价

值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双方应及时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後3位(含第3位)内发生差错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

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

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时并及时进行公告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关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6、除本协议叧有规定外,由于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的任何基金净值数据错误,

导致该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际损失基金管理人应对此承担责任。若基

金托管人计算的净值数据正确则基金托管人对该损失不承担责任;若基金托管人

计算的净值数据也不正确,则基金托管人也应承担部分未正确履行复核义务的责任

如果上述错误造成了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不当得利,且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托管人已各自承擔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不当得利之主体主张返还不当

得利。如果返还金额不足以弥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已承担的赔偿金额则双

方按照各自赔偿金额的比例对返还金额进行分配。

7、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发送的数据错

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

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

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

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

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

和会计处悝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记和保管基金的全套账册对双方各自的账

册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若双方对會计处理方法存在

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2、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定期就会计数据和财務指标进行核对如发现存在

不符,双方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淛,基金托管人复核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

月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招募说明书在《基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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