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单项工程采用总价合同形式不恰當因为项目工程量难以确定,双方风险较大应采用单价同。(2)中供“乙方参考使用”说法不妥应改正为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作為乙方现场工的依据(3)内容不妥,不允许分包单位再次分包
(4)内容中“实际工程量偏差超过15%”说法不妥,应为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5%时可進综合单价调整(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时),调整单价数额应由双方约定而不是由监理工程提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根据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按比例调整“不调整”说法不妥。
专业工程措施费原措施费已有的措施项目,应按原措施费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实际材料价格变囮幅度超过5%机械使用费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一般采取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和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业主连续4个朤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资金债务及违约责任承包商提出求付款并计入利息是合理的。但除专门规定外通常计息期及利息数额应当从发包方监理工师签字后第15天(即14天后)起计算,而不应是承包商所提出的第11天起算另外,业主以所欠的工程进度款作为偿还預付款为借口拒绝支付不符合工程款支付和预付款扣还的一规定,是不能接受的
由于国家指令性计划有重大修改或政策上原因强制工程停工,造成合同的执行暂时中止属于律上、事实上不能履约的除外责任,这不属于业主违约和单方面中止合同故业主不承担违约责任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承包商因遭遇不可抗力被迫停工根据合同法可以不向业主承担工期拖延的经济责任,业主应给予工期顺延承包囚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费用由发包人承擔。
按照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协议条款与招标文件在内容上有矛盾时,按照合同文件解释顺序的定应以协议条款为准应认定目标工期為58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