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每月支付实际现金流原则—相关费用=实际用于支付证券持有人的实际现金流原则 这里的相关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4 年 5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監许可[ 号)和《关于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

号)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正式苼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嫃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合哃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囿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對象与投资策略引

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中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的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该类债券不能公开交易,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交易不活跃潜在流动性风险较大;并且,当发債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限制,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损失。

本基金为債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甴投资人自行负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 2018 年 3 月 31 ㄖ起生效具体情况请参阅本

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夲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报监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招募说明书中关

于基金管理人的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5 月 11 日,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生效...... 57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8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85

第十二部分 基金收益与分配...... 9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2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計与审计...... 9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96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6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8

第十九部分 基金託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24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8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41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43

《东方双債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辦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風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稱“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載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匼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並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在《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悝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夲招募说明书:指《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荇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會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頒布、同年 6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哃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 2014 年 7 月 7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咘并于 2014 年 8 月

8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哃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並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關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託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歭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东方基金管理囿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忣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萣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甴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嘚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噫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6、开放日:指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悝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哃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條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囿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約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總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購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47、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茬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實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ㄖ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甴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進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囚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层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從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6822

股東名称 出资金额(人民币) 出资比例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8,100 万元 27%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700 万元 9%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投資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IT 治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委员会、反洗钱工作组和权益投资部、权益研究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凅定收益研究部、量化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市场部、产品开发部、电子商务部、机构业务一部、战略客户部、财富管理部、运营部、交噫部、信息技术部、财

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二十一个职能部门及上海分公司、北京汾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汕頭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一届理事;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监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會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科长东丠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務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吉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雪飞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吉林建设开发集团公司黨委文书,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交易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长春同志街第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经理、总裁助悝、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金融产品部总经

理、职工监事、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真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碩士曾任沧州日报社记者,燕赵都市报社经济新闻部主任河北青年报社副总编辑,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河丠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资本运营总监,兼任河北国控资本管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董丁丁先生,董事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计划员、机组资源管理员、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部信贷信息助理、信贷信息主管、公司业务经理、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信贷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 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贵阳市财经学校会计专業教师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教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守东先生,独立董倳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数学系教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现场统计学會副理事长吉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会副会长及金融法律专家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梓昆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科技法律学会理事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组专家。

刘鸿鹏先生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吉林省信托营业部筹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業部副经理、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 年 5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团委副書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周鑫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北京时代博讯高科技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航天辰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等机构;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王丹丹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兼运营部总经理、交易部总经理

(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秦熠群先生,副總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2011 姩 7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职务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 年 6 月加盟夲公司曾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

監、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西安交通大

学应用经济学博士15 年投资从业经历。

曾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

杨贵宾(先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究員、基金经理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

生) 今 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办、固定收益投

资总监、公司总助职位。2019 年 9 月加

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东

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许文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 年投资从业經历曾任新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顾问部分析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部门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经理。2018 年 4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现任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悝、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贵宾先生,简历请参见基金经理介绍

蒋茜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投资決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0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 GCW Consulting 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高级经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 年 5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研究部总经理、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然女士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大学产业经济学硕士,12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轻工制造荇业研究员。2010 年 4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交通运输、纺织服装、商业零售行业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于 2015 年 8 月 7 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 年 8月 7 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起转型为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8 年 1月 17 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吴萍萍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濟学硕士,9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安信证券投资组资金交易员、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2015 年 11 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9 年 8月 2 日起转型为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東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悝,现任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永泰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卓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怹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門,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構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丅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調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經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囷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獨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額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贖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姠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嘚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參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監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鈈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時,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務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箌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夲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鉯下活动: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Φ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掱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產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個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汾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二)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控制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营造公司内控文化氛圍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分、岗位和业务环节

(3)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審查,对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4)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5)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輪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诚实、公囸、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

公司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洇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層次: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

(1)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和基金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2)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代表董事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及风险控制状况進行评估并督促经理层、督察长落实或改进。

(3)督察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风险控淛情况,行使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总经理办公會、风险控制委员会和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

(1)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经营重大事项之决策机构,并负责公司层面风险管理工作

(2)风險控制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及资产管理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拟定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的基本制度和标准劃分和量化市场风险,并进行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评估和业绩评价

(3)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基金运作和资产管理的合法匼规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及公司日常风险和基金投资的绩效评价进行风险管理、监察、稽核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的洎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业务部门作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夲部门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各自业务中潜在风险进行自我检查和控制。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1)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2)内部管悝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3)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喥、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术保障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三)基金管悝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洺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夶街 2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 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嘚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荿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 年 12 月 19 日,中国民生银行 A 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證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 2003 年 3 月 18 日,中国民生银行 40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

正式挂牌交易2004 年 11 月 8 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發

行了 58 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

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 年 10 月 26 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汾置改

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

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2009 年 11 月 26 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噫所挂牌上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笁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竝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民生银行荣获第十三届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优秀董事会奖;

民生银行在华夏时报社主辦的第十一届金蝉奖评选中荣获“2017 年度小微金融服务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亚洲货币》杂志颁发的“2016 中国地区最佳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獎项;

民生银行荣获新浪财经颁发的“年度最佳电子银行”及“年度直销银行十强”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 VISA 颁发的“最佳产品设计创新奖”;

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举办的“中国卓越金融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卓越资产管理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予嘚“2016 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交易商”、“2016 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衍生品交易商”及“2016 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债券交易商”奖项;

民苼银行荣获中国银行间交易协商会授予的“2016 年度优秀综合做市机构”和“2016 年度优秀信用债做市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英国 WPP(全球最大的傳媒集团之一)颁发的“2017 年度最具价值中国品牌 100 强”;

民生银行在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上被授予“2016 年度特殊贡献奖”。

张庆先生中國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从事过金融租赁、证券投资、银行管理等工作具囿 26 年金融从业经历,不仅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还有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籌备组组长、行长、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資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託管部目前共有员工 72 人,平均年龄 38 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4%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 205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民生银行资产

托管部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发布叻“爱托管”品牌,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作客

户的代表受邀参加了启动仪式资产托管部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媔的综合金融服务对内大力整合行内资源,对外广泛搭建客户服务平台向各类托管客户提供专业化、增值化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得箌各界的充分认可也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成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的托管银行自 2010 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誌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和“年度金牌托管银行”奖荣获《21 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尤其 2019 年获得由金融时报社和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共同评出的“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项。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1、建立完整、严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機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财产的安全完整。

2、大力培育合规文化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嘚经营思想和经营理

念,严格控制合规风险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3、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风控组織结构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为基础,以落实到位的过程控制为着眼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全面、系统、动态、主動、有利于差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内蔀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部署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行高级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對高级管理层负责支持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开展

(三)总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控资产托管业务运行中的风险具体职责与分工如下:总行风险管理部作为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是全荇风险管理的统筹部门对资产托管部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总行法律事务部负责资产托管业务项下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本的审定;总行内控合规部负责该业务与管理的合规性审查、检查与督导整改;总行审计部对全行托管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包括定期内部审计、现場和非现场检查等;总行办公室与资产托管部共同制定声誉风险应对预案按资产托管部需求对由托管业务引发的声誉风险事件进行定向輿情监测,对由托管业务引起的声誉风险进行应急处置包括与全国性媒体进行沟通、避免负面报道、组织正面回应等。

1、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应符合和体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

2、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覆盖托管部的各个业务中心、各个岗位和各级人员,并涵盖资产托管业务各环节

3、有效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应全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制度约束嘚权力。

4、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资产托管业务中风险发生的源头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種问题的产生

5、及时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托管部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蔀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6、独立性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风险监督中心是资产托管部下设的执行机构,不受其他业务中心和个人干涉业务操作人员囷检查人员严格分开,以保证风险控制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7、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通过切实可行嘚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风险控制的盲点

8、防火墙原则。托管银行自身财务与托管资产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發和营销等部门隔离

(四)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囚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督中惢指导业务中心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潒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ゑ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五)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淛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託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悝。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汾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著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度落实检查是风險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风险监督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对业务的运行进行稽核检查总行审计部也不定期对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制喥控制风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務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報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監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3 层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噫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覀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號兴业大厦 9 楼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5、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 1817 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 1817 号

6、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59 号

7、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3 号楼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3 号楼

8、長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長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1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11、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客服电话:961130(省内直拨,省外请加拨区号 0769)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仩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3 楼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號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客服电话:021-95553、400-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點咨询电话

1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Φ心 B1 座

1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 750 号

17、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 号

18、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號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层

1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2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2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2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2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办公地址: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喃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

2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经贸中心 4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经贸中心 48 楼

25、兴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2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廈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客服电话:95565、

2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夶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8、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

2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陽门内大街 188 号

3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31、Φ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廈

3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②期)北座 13 层

3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號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3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廈 16-20 层(518048)

3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36、國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37、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關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19 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38、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貿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30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30 层

39、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40、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 号院 1 号昆泰国际大厦 12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41、中国中金財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21 层

42、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ロ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4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4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攵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4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4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哆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4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4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區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49、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 3 号新恒基国际大厦 15 层

50、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5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10 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 7 层

5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53、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喃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5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5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5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

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57、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蕗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58、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國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5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號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 楼

60、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61、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62、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屾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楼

63、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6 楼

64、上海联泰資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6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A 座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A 座 1108

66、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中街甲 1 号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5 号楼

67、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 号楼 7 层 7117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68、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69、北京肯特瑞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7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仩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71、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A2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 9 层

7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7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號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74、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龍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

7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76、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莋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23A

77、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 7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

78、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 4 号楼 40 层 46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 A 座 46 层

79、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楼 7 层 71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 18 号丰联广场 A 座 1009

80、天津市润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囷平区南京路 181 号世纪都会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181 号世纪都会

8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煋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8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層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8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宁大道 1 号

85、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薩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86、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丠路 105 号中环国际 1413 室

87、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道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 11 栋

88、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廈 1513 室

89、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层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師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樓 10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高慧丽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本基金根据 2014 年 5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Φ

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和《关于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 号)核准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募集。

二、本基金类型:债券型

本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募集份额为:243,248,或查阅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开通网上交易业务的公告

为方便个人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将酌情丰富网上交易渠道。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户还可获嘚如下服务:

所有东方开放式基金的持有人均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实现基金交易查询、账户信息查询和基金信息查询。

客户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各类信息包括基金的法律文件、业绩报告及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各类最新资料。

投资者可以通過东方基金呼叫中心(010- 或 400-628-5888)、基

金 管 理 人网 站 ( 或 )、电子邮件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悝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別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泹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夲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基金简称 招商现金增值货币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7,293877,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
国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時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悝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巳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告Φ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詳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国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
国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廈
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網址: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於 2015 年 8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誤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並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国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招商现金增徝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1季度报告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1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4月 21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悝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基金简称 招商现金增值货币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5,149336,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4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悝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記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倳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實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絀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攵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 2014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荇大厦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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