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城镇2017年第七批公租房申请公示
根据《屯昌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由个人申请,居委会或单位评议、镇政府调查审核经审核,陈妍灵等44人符合申請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日至9月9日
接受监督举报单位和电话:屯城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