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动迁吧人民政府关於确认洪南山宅地块旧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的批复
成文日期:文号:静府复〔2019〕2号索取号:JA9-012发布机构:区政府载体类型:纸质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你办《关于申请确认静安区动迁吧洪南山宅地块旧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的请示》(静旧总办请〔2019〕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洪喃山宅地块列入我区旧城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洪南山宅地块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规划育婴堂路、南至中华新路、西至共和新路、北至喃山路。
二、在启动改造前应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居民意愿征询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询工作在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同意旧城区改造和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达到规定比例后,方可实施改造工作
附件:静安区動迁吧洪南山宅地块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静安区动迁吧洪南山宅地块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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