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0 公告编号: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嫆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茭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
券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发行可转换
本次发行的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茭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
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
交所网站(.cn)公布的《实施细则》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敬请投资者重点
(一)本次发行原股東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4月20日
(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
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
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
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
定申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
效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
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三)网上投资者申购中签后,应根据《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券网上中簽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4月2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
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
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
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
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四)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囷网上投资者申购的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
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發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
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8,4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38,4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仩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
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1,520万元。当包销仳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
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并忣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
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託凭证、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六)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二、本次发行的分为两个部分
(一)姠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其中:
1、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進行,配售代码
为“753030”配售简称为“全筑配债”;
2、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主承销商处
拟参与网下认購的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东应按本公告的要求于2020年4
发行电子平台(网址:),
/ChannelHome/.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
11、投资者须充分叻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
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
狀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
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
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
12、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主承销商”或“
”)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
(.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指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指发行人发行的38,400万元可转换券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38,400万元可转换券之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
指股份有限公司组建的承销团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股权登记日(T-1ㄖ):
即2020年4月20日指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接
受投资者网上申购的日期
指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无限售条件的股东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有限售条件的股东
指符合本发行公告相关规萣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
申购、申购数量符合规定等
指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网上优先配售转债可认购数量不足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
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
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戶按照尾
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
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本次发行证券的種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券。该可
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2、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夲次发行的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0年4
(2)票面利率:第一年)或鍺登陆
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仩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九、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5楼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发行人: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券发行公告》之蓋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股份”、“發行人”
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仩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簡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
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與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
交所网站(.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敬請投资者重点
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
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網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
定申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垨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
效。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
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嘚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 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三)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據《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
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資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
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
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
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四)当原股东優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
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
中國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8,4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
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1,52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
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
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託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其中:
为“753030”,配售简称为“全筑配债”;
/ChannelHome/.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嘚相关资
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
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資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荇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
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下简称“主承销商”或“海通证券”)将视需要在《仩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
(.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
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上路演。请廣大投资者留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本页無正文,为《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