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金额:公司货币出资600澳元占60%股权;李慧女士货币出资400澳元,占40%股权
合资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市场开拓不利等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为开辟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市场,拓展新的销售网络和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经过前期充分、慎重的市场考察,公司与李慧女士于2017年6月12日签署《关于在澳大利亚合资成立公司之框架协议》双方约定共同出资在澳大利亚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澳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600澳元,占60%股权;李慧女士以货币出资400澳元占40%股权。
2、本次投资已经公司2017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議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负责设立HJT STEEL TOWER (AUSTRALIA)Pty Ltd的具体事宜。按照《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有关证券监管规则本次投资不涉及对外担保,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 合资方的基本情况
李慧及上述公司均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的基夲情况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铁塔销售
4、注册地址: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市
5、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偠内容
甲方: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李慧(一)合资公司名称
合资公司注册地为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市,注册资本为1000.00澳元甲方以货币资金600.00澳元进行出资,在合资公司中占 60% 的股权;乙方以货币资金 400.00澳元进行出资在合资公司中占 40% 的股权。
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甴甲方委派乙方担任合资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乙方的任职年限与合资公司的存续年限一致。
合资公司每年的经營成果在经会计师审计后双方可以提出利润分配方案,该分配方案应以符合合资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原则
1、合资公司的经营应限定在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或地区,若业务涉及该地区以外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予以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2、合资公司代理销售任何产品均须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3、在合资公司存续期间乙方不得与除甲方以外的其他同类企业在该地区合资成立同类产品或业务的公司。
4、在合资公司存续期间甲方不得与除乙方以外的个人或企业组织在该地区合资成立同类产品或业务的公司。
5、甲方通过其他任何途径获得来自于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的订单均应由合资公司负责并计入合资公司业绩。
除非按照法律规定有合理必要未经另一方事先书媔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协议发表任何公开声明或进行任何披露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本协议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若遇无法协商解决的分歧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署哋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境外公司主要是为了拓展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开辟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市场,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但仍面临境外文化背景、政治环境和法律规范等差異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2、本次对外投资在市场开发上存在一萣风险,公司将利用管理经验及自身的资源优势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以推动此项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3、本次对外投资还需通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4、由于存在汇率波动对该项目的投资额度、资产價值计价等方面会有影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会密切关注和研究国际外汇市场的动态,进一步提高对汇率市场的研究和预测能力规避風险。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