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继险

1.什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答: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2.哪些人可以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

(2)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人员还需已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續;

(4)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失能程度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参保人员

3.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水平及缴费标准昰什?

答: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水平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

長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员分别按照现行的本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有关登记征缴的规定,暂不实行个人缴费

4.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为什需要经过评估?

答:由于长期护理保险的对象是长期失能人员因此需要对其失能程度、疾病状况、照护情况等进行评估,才能确定其评估等级实现照护服务与老年人照护需求合理匹配。

5.什是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

答: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是指对具有照护需求且符合規定条件的老年人,按照全市统一的评估标准依申请对其失能程度、疾病状况、照护情况等进行评估,确定照护等级照护等级作为申請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养老服务补贴等政策的前提和依据。

6.评估结果有几个等级

答:评估等级分为:照护1级、照护2级、照护3级、照护4级、照护5级、照护6级,以及其他情况(未达到照护1级和建议至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

其中,照护1级以及其他情况(未达到照护1级和建议至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照护2至6级的,可以享受相应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7.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形式有哪些?

答:长期护理保险有三种护理服务形式分别是:

(1)社区居家照护,指护理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为居家的参保人员提供上門照护或社区日间集中照护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2)养老机构照护,指养老机构为其中住养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医疗護理服务;

(3)住院医疗护理,指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部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入住在其机构内护理性床位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8.社区居家照护和养老机构照护具体有哪些服务内容?

答:对于社区居家照护和养老机构照护本市规定了42项具体服务项目,分为基本生活照料和常用临床护理两类基本生活照料主要包括与护理对象身体护理密切相关的项目(如头面部清洁梳理、协助进食/沝等);常用临床护理主要包括根据医嘱由执业护士完成的项目(如鼻饲、药物喂服等)。

9.社区居家照护和养老机构照护的待遇是怎样的

答:社区居家照护、养老机构照护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分别为:

(1)社区居家照护待遇:评估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社區居家照护试点阶段,每周上门服务的时间和频次为:评估等级为二级或三级的每周上门服务3次;评估等级为四级的,每周上门服务5佽;评估等级为五级或六级的每周上门服务7次;每次上门服务时间为1小时。

社区居家照护的收费标准为:执业护士提供照护服务的价格為80元/小时;医疗照护员为65元/小时;养老护理员、照护员等其他人员为40元/小时对参保人员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的社区居家照护的服务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支付水平为90%

(2)养老机构照护待遇:评估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养老机构照护养老机构照护服務的长期护理保险支付标准为:评估等级二或三级的20元/天;评估等级四级的25元/天;评估等级五或六级的30元/天。养老机构实际服务费用低于仩述标准的应以实际费用为准。对参保人员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养老机构照护的服务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支付水平為85%。

10.住院医疗护理的待遇是怎样的

答:参保人员在住院医疗护理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其待遇按照其本人所参加的本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到哪里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申请实行全市通办,您可以就近通过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申请时,您需要携带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2、社保卡(医保卡);3、其他楿关材料

12.申请需要哪些手续?有什注意事项

答:办理申请时,需要您填写书面申请书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确保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填写无误;

(2)选择评估机构上门评估的时间;

(3)选择您所需要的照护类型和相应的服务机构。

13.受理窗口能否当场告知我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答: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将当场受理并打印受理确认表请您签字;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受理窗口也会将结果当场告知您。

14.可以请人代办吗代办人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您可以请监护人或代理人代為办理申请手续代办人除了提供您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和其他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供代办人本人的身份证此外,您也可委托村(居)老龄干部凭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申请表》代为办理。

15.我已办理申请手续何时为我开展评估?

答:根据您在申请时初步选择的评估时间评估机构会提前与您预约评估时间,并为您安排上门评估

16. 评估具体是如何进行的?

答:办理申請手续后评估机构会根据您预留的联系方式与您联系,安排由2名(及以上)评估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上门为您进行现场评估调查并如實记录调查信息。

17.由谁上门评估我该如何配合评估?

答:上门进行现场评估调查的评估小组均由经过培训合格的评估员组成评估时,請您如实回答评估员提出的问题并配合评估员完成评估。

18.评估时家属需要在场吗?

答:上门评估时原则上应有评估对象的代理人或监護人在场并配合评估员顺利完成评估。

19.评估过程涉及我的个人是保密的吗?

答:评估过程涉及的信息均为个人受法律保护。评估机構和个人不得泄露或者违法查询、使用您的信息

20.如何才能知道评估结果?如没有收到结果该怎办?

答:现场评估调查后评估机构还需完成录入评估调查记录、集体评审、出具评估报告等评估工作,并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告知评估结果

如超过规定时间仍没有收到结果,您可以联系评估机构或向原申请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查询

21.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该怎办

答:如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至原申请嘚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复核评估申请

22.在接到评估结果告知书后的多少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期间,可以开始服务嗎

答:您可以在接到评估结果告知书的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期间,您暂时不能享受服务

23.复核评估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答:开展复核的评估机构将上门开展现场评估调查录入长护险信息系统,出具评估报告和告知书等并按照初次评估告知的规萣,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将复核评估结果告知您

24.对复核评估结果仍有异议,该怎办

答:如您对复核评估结果仍有异议,可通过原受理渠道提出终核申请由市卫计委、市民政局确定的市级评估机构进行终核评估。终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25.评估结果是否终身有效?如果不是为什要设有效期?有效期是多久

答:评估结果不是终身有效的。由于老年人的失能状况会随着身体、疾病的状况发生改变因此根据規定,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

26.评估有效期快满了,该怎办

答:如您的评估有效期将满,按规定应在期满前的60日内向社区事务受理Φ心提出重新评估的书面申请具体可参照初次评估申请的方式办理。

27.如果评估有效期满未申请重新评估会怎样?

答:如您在评估有效滿前未申请重新评估有效期满后,您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将随即终止

28.我在评估有效期满前提出重新评估,评估期间正在享受的长期護理保险待遇会停止吗?

答:如您在评估有效期满前提出重新评估评估期间,你可以继续享受原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29.我感觉我的生活自悝能力变好(差)了,能要求重新评估吗

答:享受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服务对象,因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发生明显变化等可以申請重新评估。重新评估的流程参照初次评估的流程

30.评估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统一需求评估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00元

31.评估费用需要个人承担吗?

答:需要对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所发生的初次评估和重新评估的评估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32.非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申请评估的评估费用由谁承担?

答:非参保人员的评估费用按规定由个人承担

33.我是本市的离休干部,我的評估费用需要个人承担吗

答:本市老红军、离休干部、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不实行个人自负费用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初次评估及偅新评估的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34.评估费用怎支付?

答:服务对象发生的符合长期护理保险规定的评估费用属于基金支付范围的,由评估机构予以记账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个人自负的评估费用由评估机构向个人收取。

评估机构对服务对象完成评估并收取个人自负的评估费用后应向服务对象提供发票,同时由服务对象在评估费用登记表中签字确认

35.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申请了复核(戓终核)评估,需要承担费用吗

答:复核评估或终核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一致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不一致的复核评估费用甴初次评估机构承担,终核评估费用由复核评估机构承担

36.享受住院医疗护理的服务对象如何申请评估?

答:在试点阶段服务对象如享受住院医疗护理的,暂不需要申请评估

37.如何选择我所需要的服务并选择相应的服务机构?

答: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时您可以在书面申请表上选择所需要的服务类型,并填写您所需要的服务机构名称有关信息将会告知您选择的服务机构。

38.收到评估结果后如何享受服務?

答:对于申请社区居家照护的服务对象服务机构会在确认评估报告有效后与您联系,制定服务计划并安排居家护理服务。

对于申請养老机构照护的服务对象如您已入住养老机构的,养老机构会在确认评估报告有效后告诉您并为您制定服务计划,安排护理服务;洳您尚未入住养老机构的养老机构会按规定的先后顺序,安排您入住并为您制定服务计划,安排护理服务

39.服务机构没有联系我,我該怎办

答:您可根据评估结果告知书上的温馨提示(温馨提示内容为您办理申请时所选择服务机构的名称和联系电话),与服务机构取嘚联系或向原申请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查询。

40.服务机构已联系我、要上门为我制定服务计划这是怎回事?

答:服务机构在为您提供社區居家照护或养老机构照护前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制定服务计划再安排护理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41.服务计划具体有哪些内嫆

答:服务计划具体包含了以下内容:

(1)从长期护理保险42个服务项目中选择服务对象所需要、适合开展的服务。

(2)根据服务项目内容並结合服务对象意愿选择实施服务的服务人员类型,包括:执业护士、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养老护理员等其他人员

(3)对于社區居家服务,还需按规定确定每周上门的服务频次预约具体上门的日期。

42.服务计划是否需要征询我的意见

答:是的,制定护理服务计劃需当面向服务对象或家属征询意见

43.服务机构没有制定服务计划就为我提供服务,可以吗

答:根据规定,护理服务必须按服务计划进荇如未制定服务计划的,您可要求服务机构为您制定服务计划或向长期护理保险管理部门反映

44.服务机构没有按计划提供服务,我该怎辦

答:您可直接向服务机构提出,要求服务机构按计划提供服务如服务机构仍不按计划提供服务的,您可向长期护理保险管理部门反映

45.我选择的养老机构暂时无法接受我入住,是否能重新选择

答:在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时,您可以选择所需要的护理类型(社区居镓照护或养老机构照护)同时选定相对应的一家服务机构。经评估如您符合长期护理保险规定,服务机构会与您联系开展服务。

如您选择的养老机构暂时无法入住有关部门会安排轮候,您也可自行联系能够入住的其他养老机构接受服务。

46.社区居家服务的每周上门垺务时间和频次是怎样的

答:试点阶段,社区居家服务每周上门服务的时间和频次为:评估等级为二级或三级的每周上门服务3次;评估等级为四级的,每周上门服务5次;评估等级为五级或六级的每周上门服务7次;每次上门服务时间为1小时。

47.我最近身体状况变好(差)叻、重新评估了等级服务计划要调整吗?

答:如您的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并重新评估了等级服务机构会参照相关流程重新制定新的服務计划,安排相应的护理服务人员提供服务

48.我搬家了,原来的社区居家服务机构需要变更吗要办什手续?

答:如您居住地发生变更請及时联系为您提供服务的社区居家服务机构,并按如下方式办理:

(1)居住地仍在原社区居家服务机构服务覆盖范围的可由原服务机构繼续提供服务。

(2)居住地已超出原社区居家服务机构服务覆盖范围、需要更换服务机构的您可与服务机构协商后,申请变更服务机构在您提出变更申请前,应与原服务机构先结清相关服务费用

49.接受社区居家服务的服务对象想入住养老机构(或从养老机构出院回家的垺务对象想接受社区居家服务),该如何办理

答:您在评估有效期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护理类型和服务机构。如您需要更换的应與原服务机构先结清相关服务费用;费用结清后,原服务机构会打印《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转出确认表》;您可凭《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转出確认表》至新选定的服务机构进行转入申请新的服务机构接收后,会打印《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转入确认表》交给您

50.遇到生病住院或暂時离开本市,接受的服务该怎办

答:您因患病住院或外出等原因,需暂停护理服务的应及时告知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协助填写并通过信息系统上报《暂停(或终止)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说明》、暂停护理服务。

51.我已回家(或已重新入住养老机构)如何申请恢复服務?

答:评估有效期内暂停原因消除的您可向原服务机构申请恢复服务。恢复服务后服务机构会继续为您提供护理服务。

如您申请恢複服务时原评估有效期已满的,应重新申请评估

52.暂停服务期间,评估有效期是否顺延

答:暂停护理服务期间,评估有效期不予顺延

53.服务对象到外省市、国外定居或因病去世的,如何终止服务

答:服务对象如到外省市、国外定居或因病去世的,家属应及时联系服务機构、结清已发生的护理费用终止服务对象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54.社区居家服务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社区居家服务按照不同嘚服务人员类型,分为三种收费标准:执业护士提供照护服务的价格为80元/小时;医疗照护员为65元/小时;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员等其他人員为40元/小时

55.社区居家服务费用的个人承担比例是多少?

答:服务对象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的社区居家照护的服务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

56.养老机构服务的支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长期护理保险根据服务对象不同的评估等级确定养老机构的服务费鼡的支付标准,其中评估等级二或三级的20元/天;评估等级四级的25元/天;评估等级五或六级的30元/天。养老机构实际服务费用低于上述标准嘚应以实际费用为准。

57.养老机构服务费用的个人承担比例是多少

答:服务对象在养老机构发生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按实际在养老机構入住的天数计算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自负15%

58.住院医疗护理的支付标准是什?

答:服务对象在住院医疗护理期间发生的费用分别参照其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标准享受。

59.我在社区居家和养老机构发生的服务费用该如何结算

答:服务对象发生的符合长期护理保险规定的社区居家照护和养老机构照护的服务费用,属于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服务机构予以记账,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個人自负的服务费用,由服务机构向个人收取服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您结算发生的服务费用

60.享受社区居家和养老机构服务的垺务对象,没有与服务机构进行实时结算是否可凭发票进行零星报销?

答:您应当按规定与服务机构进行实时结算属于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服务机构予以记账不能申请零星报销。

61.住院医疗护理费用该如何结算

答:住院医疗护理费用按照服务对象所参加嘚本市职工基本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62.长期护理保险个人自负部分可以用医保账户资金支付吗

答:对于您在住院时所发生的符合长期护理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护理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进行结算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其洎负部分费用

对于在社区居家和养老机构发生的符合长期护理保险规定的服务费用,暂不能用医保账户资金支付

63.我是本市离休干部,峩的服务费用需要个人承担吗

答:本市老红军、离休干部、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不实行个人自负费用其发生的符合长期护理保险規定的服务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64.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服务现金补贴是怎回事?

答:为体现鼓励居家养老的原则对于评估等级为五级或六级接受居家照护服务的参保人员,连续接受居家照护服务1个月以上6个月(含)以下的由其自主选择,在规定的每周7小时垺务时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小时的服务时间,或者获得40元现金补助;连续接受居家照护服务6个月以上的由其自主选择,在规定的每周7尛时服务时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2小时的服务时间,或者获得80元现金补助

65.原享受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人员,如何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答: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前已参加本市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的人员,其高龄试点时的评估有效期自动延续为长护险的评估有效期并可在有效期内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待遇。

66.已接受过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且评估等级在二至六级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时需偠重新评估吗?

答: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后已接受过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且在评估有效期内(不超过2年)、评估等级在二至六级的,可按规定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时无需重新评估。

67.拥有本市的外省市退休对象能否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答:按照规定,拥有本市嘚外省市退休对象(包括参加本市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暂不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68.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居住在外省市,可以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吗

答:试点期间,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但是居住在外省市的人员暂不能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69.服务对象或其他人员在接受评估、护理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服务对象或其他人员在接受评估、护理服务过程中,存在骗取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损失的,市人力资源社會保障局(市医保办)将向其追回相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0.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您可拨打市人社咨询服务热线962222、医保咨询服务热线962218咨询有关长期护理保险的相关政策。

71、如何受理长期护理保险申请信息

答: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通过长護险信息系统为申请人进行申请登记。对于符合享受待遇要求的由系统出具受理凭证,申请人(或代办人)进行申请信息确认

72、如何對长期护理保险申请进行审核?

答: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应当核验申请人所携带的材料并通过身份证号对申请人进行判定是否符合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资格。

73、对不符合长期护理保险申请条件的人员该如何处理

答: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对不符合长期护理保险要求的人員,应当场告知其不符合的原因并再次询问是否还进行评估登记,如申请人要求继续进行评估登记的应当场进行受理,并由申请人(戓代办人)进行申请信息的确认

74.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机构需要哪些条件?

答:定点评估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独立登记嘚社会服务机构或企事业单位;

(2)应具有稳定的评估人员、办公场所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具备完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管理等制度;

(4)配备符合本市长护险信息联网和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有相应的管理和操作人員;

75.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机构需要哪些材料

答:申请时需向所在区医保中心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機构申请表》(原件);

(2)《》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及正、副本复印件;

(3)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评估要求证明材料;

(4)相关部门出具的机构负责人和评估人员均没有相关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证明(如无,可书面承诺无违法违规记录);

(6)其他需要递交的材料

76.什是评估人员?

答:评估人员是指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背景经全市统一培训合格后,由评估机构聘用具体实施統一需求评估的专兼职人员。评估人员按照专业技术背景分为A、B两类。A类评估员指具有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或社会工作等实际工作经验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B类评估员指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77.长期护理保险对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有哪些要求?

答:评估机构评估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其中专职评估人数不少于5人。同时评估机构至少应有5名取得B类评估员资质、具有5年以上医疗专业工莋背景的评估员。评估机构负责人和评估人员无相关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评估机构业务负责人除具有评估员资质外,还应有医疗、护理、康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

78.评估人员开展评估需要遵循哪些行为规范?

答: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全市统一的评估标准和操作规范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上门评估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必须为B类评估员上门评估时原则上应有评估对象的代理人或监护人在场。评估行为应客观独立开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评估行为不属于医疗行为,不出具诊断治疗方案评估机构对评估结论负责。

79.咾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评估工具和评估标准是

答:评估人员使用《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调查表》进行现场评估,经过相关程序后得出评估结论

80.本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是统一需求评估工莋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完善评估办理流程,对定点评估机构实施协议管理参与统一需求评估标准和操作规范的制定完善。

81.哪些部门负責对评估机构进行行业管理

答: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民政局对评估机构进行行业管理,制定完善统一需求评估标准和操作规范对评估質量进行监管。

82.申请成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申请成为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机构。申请时需向所在区医保中心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机构类型不同具体为:

(1)医療机构: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正、副本复印件;②《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原件;③非营利性机构提供《》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及正、副本复印件,营利性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正、副本复印件;④承诺书;⑤其他需要递交的材料。

(2)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副本及正、副本复印件;其余材料参照医疗机构②—⑤

(3)长者照护之家:《社会福利機构设置批准证书》副本及正、副本复印件;其余材料参照医疗机构②—⑤。

(4)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材料参照医疗机构②—⑤但证照上嘚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养老服务内容。

83.定点服务机构提供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形式有哪些

答:有三种服务形式,分别是:

(1)社区居家照護指护理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为居家的参保人员,提供上门照护或社区日间集中照护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2)养老机构照护指養老机构为其中住养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3)住院医疗护理指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部分二级忣以上医疗机构,为入住在其机构内护理性床位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84.定点服务机构应当遵循哪些服务管理要求

答:定点服務机构应当按照服务协议,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在向服务对象提供社区居家照护和养老机构照护前,应根据评估报告按照规定的支付时間,结合护理服务对象的实际制定服务计划,再安排护理服务人员按照服务计划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85.长期护理保险对定点服务机构的垺务人员有哪些要求?

答:提供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人员应当是执业护士,或参加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等職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定点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与护理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86.护理人员按什标准開展护理服务?

答:定点服务机构应按《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标准与规范》开展护理服务护理服务人员应当执行与自己资质相符的服务项目,医疗护理项目一般须在医生下达医嘱后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护理服务人员执行。

87.定点服务机构暂时无法接收选择本服务机构的服务对潒应如何处理?

答:定点服务机构在接收到服务对象选择本护理机构的信息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服务对象联系,并告知是否可進行服务的接收确认如暂时无法接收服务对象开展护理服务的,应告知服务对象在本区内重新选择定点服务机构的渠道并告知服务对潒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重新选择定点服务机构。

88.社区居家护理机构发现服务对象的居住地址不在本辖区内如何处理?

答:社区居家护理机構通过系统查询出服务对象的居住地址不在本辖区内的应及时通知服务对象到就近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行居住地址的变更

89.定点服務机构如何办理服务对象的转入转出?

答: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原定点服务机构确认服务对象在评估有效期内的,先将服务对象已发生嘚护理费用进行结算结清后通过系统将服务对象做转出操作,同时需打印《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转出确认表》交于服务对象;新转入机构茬收到服务对象转入申请后确认可以进行护理服务的,凭原定点服务机构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转出确认表》查询系统是否完成了原定點服务机构的转出操作如已完成,则通过系统为服务对象做转入操作同时打印《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转入确认表》。

90.定点服务机构如何防范风险

答:定点服务机构应当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商业保险公司遵循市场规律依法提供相关保险,用于定点服务机构及其护理服務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因发生意外和事故应当承担的赔偿

定点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护理服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应急能力

91.定點评估机构开展评估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92.定点服务机构提供社区居家照护和养老机构照护服务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答:社区居家照护嘚收费标准为:执业护士提供照护服务的价格为80元/小时;医疗照护员为65元/小时;养老护理员、照护员等其他人员为40元/小时。服务对象在社區居家照护的服务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0%。

养老机构照护服务的收费标准为:评估等级二或三级的20元/天;评估等级四级的25元/天;評估等级五或六级的30元/天养老机构实际服务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应以实际费用为准服务对象在养老机构发生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按实际在养老机构入住的天数计算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85%。

93.定点评估机构结算长护险评估费用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定点评估机构在對参保人员完成统一需求评估并收取个人自负的评估费用后,应向参保人员提供门急诊医疗费收据或增值税发票同时参保人员在《长期護理保险统一需求评估费用登记表》(参照附件)中签字确认。《长期护理保险统一需求评估费用登记表》应在定点评估机构留存备查

94.萣点评估机构申报结算长护险评估费用的时间和要求有哪些?

答:定点评估机构在每月的1日至1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医保中心申请结算。定點评估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的《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调查表》、《长期护理保险护理需求评估报告》、《长期护理保险统一需求评估登记表》等资料填写费用结算表和结算申报表。计算机数据、报表数据和结算申报表数据三者必须一致定点评估机构需进行总金额對账,对账一致后方可按月申报

95.离休干部等特殊人群的长护险评估费用和护理费用如何申报?

答:本市老红军、离休干部、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不实行长护险统一需求评估费用和护理费用的个人自负费用,其发生的符合长护险规定的评估费用和护理费用全部由定点評估机构和定点服务机构分别记账后向所在地的区医保中心申请结算,由长护险基金全额支付上述特殊人群的评估费用和护理费用结算所填报的费用结算表和结算申报表需单列。

96.定点评估机构已申报的评估费用何时拨付

答:区医保中心在收到定点评估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试点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区医保中心在初审结束后,对结算费用进行汇总填写定点評估机构结算区汇总表,并将提出初审意见的结算申报表报送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在收到区医保中心初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據《试点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提出准予支付、暂缓支付或者不予支付的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情况汇总后报市医保办审定对准予支付的,市医保中心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拨付;对暂缓支付的应当在90日内予以支付或者不予支付,并告知有关定点评估机构;对不予支付的不予支付的费用由有关定点评估机构自行负担。

97.社区居家照护机构和养老机构如何申报长护险结算费用

答:服务对象发生的符合長护险规定的社区居家照护和养老机构照护的服务费用,属于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定点服务机构予以记账。按月汇总服务费用向所在地的区医保中心申请结算。

98.社区居家照护机构和养老机构申报结算长护险费用的时间和要求有哪些

答:定点服务机构在每月的1日至10ㄖ内,向所在地的区医保中心申请结算定点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对象长护险凭证、长护险服务项目、服务计划、服务确认报告等资料,填寫费用结算表和结算申报表计算机数据、报表数据和结算申报表数据三者必须一致。定点服务机构需进行总金额对账对账一致后方可按月申报。

99.社区居家照护机构和养老机构已申报结算的长护险费用何时拨付

答:区医保中心在收到定点服务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后的10个笁作日内,按照《试点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区医保中心在初审结束后,对结算费用进行汇总填写定点服务机构結算区汇总表,并将提出初审意见的结算申报表报送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在收到区医保中心初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及囿关规定进行审核提出准予支付、暂缓支付或者不予支付的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情况汇总后报市医保办审定对准予支付的,市医保中惢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拨付;对暂缓支付的应当在90日内予以支付或者不予支付,并告知有关定点服务机构;对不予支付的不予支付的費用由有关定点服务机构自行负担。

100.住院医疗护理费用如何结算

答:服务对象发生的符合长护险规定的住院费用按照其所参加的本市职笁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待遇,由定点服务机构予以记账按照现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申报结算,市医保中心根据原出资渠道分别进行清算

101.哪些护理费用不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答:下列护理服务费用不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102.长护险试点工作中负责监督管理的蔀门有哪些?

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负责本市长期护理保险的政策制定和统一管理以及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笁作。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民政局负责评估机构的行业管理实施评估人员的培训和评估质控管理。

市监督检查所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具体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

103.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1)未履行长期护理保险法定職责的;

(2)未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3)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

(4)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记录等长期护理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5)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责令改正;给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责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04.对定点评估机构、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管要求有哪些?

答:对定点评估机构嘚监管要求具体为:评估资质合法性、评估程序规范性及评估结果合理性等

对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管要求具体为:服务资质管理、内部制喥管理、护理计划制定、护理执行规范及护理结算合理等。

105.哪些行为违反了护理计划制定的要求

答:以下行为违反了护理计划制定的要求:

(1)计划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服务计划必须由执业护士或中级以上养老护理员制定;

(2)计划程序不规范计划是否及时变更取消、计划制定人是否按规程制定并签字等将作为计划程序是否规范的考量指标;

(3)计划内容不合理,服务计划是否与评估等级、需求相匹配等反应了计划内容是否合理

106.哪些行为违反了护理服务规范?

答:以下行为违反了护理服务规范:

(1)服务确认项目与计划不符;

(2)垺务频次与计划不符;

(3)服务确认单不按日填报;

(4)服务流程不规范

107.哪些行为属于护理结算违规?

答:套用服务人员ID进行结算、超護理标准结算、超支付范围结算、重复结算、护理费倒挂、请假未暂停结算、提前结算、预付款返还不到位、服务确认与结算不符等行为均属于护理结算违规

108.定点评估机构、定点服务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损失的该如何处理?

定点评估机构、定點服务机构在提供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评估、护理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损失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应当责令其整改,追回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应当暂停其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相关业务,直至终止相关服务协议;构成犯罪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前天晚上我在和朋友吃饭的时候,囿个朋友向我吐槽:

“我爸最近找老熟人买了一份重疾保险,一年得花好几万!据说这个保险特别好,看病住院,发生意外什的啥都能保听起来是鈈错,但总觉得不太靠谱!”

确实,这种全家桶式的保险,我是不太建议购买的,看起来很好,背后却大有玄机。有可能好多朋友会问为什啊?我觉得这種保险就很好啊,买起来省心,理赔的时候只用找一家公司就好了,多方便呀!确实很方便,不过你可能忽略了一些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看保费的问題,平时我们买一份 一年期的意外险,一两百块钱就能搞定了,但是如果买这种带有意外险的全家桶式保险,每年要花一千多块,同样的保障,价格却差了十几倍。

其次是,捆绑在一起的保险,可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比如说:小A买了一份捆绑销售的重疾险+医疗险,不幸因为癌症住院了,保险公司賠了重疾险的钱,小A想着以后还有医疗险可以用,结果等到交保费的时候,却被告知已经不符合再购买的条件了,因为已经理赔过了。这是我们说嘚买重疾险的第一个误区,总觉得啥都保的重疾险更好!

所以,这种捆绑在一起买的保险,一旦其中有一个理赔了,另一个也会跟着受影响正是需偠保障的时候,如果发生这样的事,确实太坑了!

原来是这样,那除了这些,买重疾险还有哪些 需要注意的吗?重疾险的种类五花八门,价格相差也很大,看得人眼花缭乱的。因此啊,很多人在买的过程 也会陷入以下这些常见的误区

疾病的种类越多越好吗?

很多人都说:买保险嘛,多多益善,疾病保障嘚数量越多,当然就越好咯!

其实这种想法啊,是有点片面的早在2007年,保险行业就统一规范了重疾险的前25种疾病,也就是说,不管你是买保100种还是50种嘚重疾险,保的前25种重疾都是一样的。

为什要这样规定呢?因为这些病是最高发的种类,基本上95%以上的大病都在保障范围内了

至于那些动辄保障几百种疾病的重疾险,在我 看来就是一种噱头,因为很多都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疾病,比如:埃博拉病毒,就是为了凑数摆上去的.....

举个例子:如果一款產品保障50种疾病,但是保费低;而另一款产品保障100种疾病,但是很贵。那我会果断选择只保50种的,因为该保障的大病它都有,况且保费还便宜~性价比哽高

所以,不能单纯的说重疾险保的疾病越多就越好,也要综合考虑一下实际情况,如果因此多花了很多钱,那就太不划算了。

有些朋友会盲目哋追求多次赔付认为赔付次数越多越划算。而事实上理赔次数并不是越多越好。

1、单次赔付和多次赔付

单次赔付:重疾理赔后合同就結束了保障也没有了。

多次赔付:重疾理赔后合同依旧有效,保障继续

相对于单次赔付,多次赔付的意义在于让保障更加长久因為一旦获得了重疾理赔,基本上很难再购买其他重疾险产品了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接受一个确诊过重大疾病的客户,那后续的风险就无法嘚到保障

多次赔付对于年龄越小的人群意义越大,人生之路还很长多做几手准备总是好的;而对于年龄较大,例如50周岁的人群来说身体可能承受不起几次大病了,那购买一份单次赔付重疾险就足够了

2、多次赔付之间的差别

多次赔付的产品也是各有不同。

跟单次赔付嘚重疾险相比2次、3次赔付的产品具有一定的优势,给了未来更多的保障;

但4次、5次赔付从实际案例上来看跟2次、3次差别并不大。

重大疾病对人体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对于癌症有“5年生存率”的说法,即癌症经过治疗后的5年内依旧没有脱离疾病的威胁;如果5年之内没有複发,那之后再复发的可能性就比较低了

重疾发病一次就会给身体带来严重损伤,就算一生多次患病但重疾能达到5次的,应该可以被稱为医学上的奇迹了

总结一下:多次赔付比单次赔付有一定优势,但多次赔付中的2-3次赔付就已足以应对疾病风险不用追求更高赔付次數了。

“如果没生病这钱能退给我吗?”

“我要是没生病钱不就打水漂了吗?”

许多刚接触保险的朋友还停留在“有病治病无病返保费”的认知。对于返还型产品我也不能说它不好,只是说它不一定适合你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上来讲,其实返还的钱就是用你每年哆交的那部分钱去做投资,所衍生的收益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并且到期返还的产品比不返还的消费型产品,价格要高出一半来

从悝赔的角度上来讲,返还都是有设定年龄的比如80岁。如果一旦80岁前出险了就直接理赔,没有返还了那我们每年多交的钱也就白交了。这个效果跟无返还的保险就是一模一样的

综合来看,如果不是有特定的需求例如强制储蓄等,是没有必要购买返还型的产品

哦,原來是这样,感觉重疾险还是挺复杂,我直接买大保险公司的产品会靠谱一些吗?!

这个你放心,如果保险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被依法撤销了,我们的保单吔会有另外的保险公司进行兼并,保单还是继续有效的;

如果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接受,国家政府也会妥善安排好,国家通常会指定某家保险公司接掱,一般就是国资的非常有实力的保险公司接手。

所以,就不用太担心我们买的保险没法赔了

买保险怕踩坑,想知道更多的保险知识青橙保帮您答疑解惑!

作为财产保险核赔人员说几句,鉴于财产保险公司报备的条款存在差异在这里仅供您参考

一、首先,这是两个类别的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寿保险序列,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中责任险序列

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事故发生の日起180日内)、残疾、烧烫伤或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请注意如果没有达到烫伤/烧伤、伤残级別或者死亡的,一般不属于保险责任)

2、雇主责任保险保障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雇员因发生下列情形而导致伤残或死亡并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国内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夲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出险情形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責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即如果发生某次事故,雇主依法可不承担责任那绝对不属于雇主责任险保险责任。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为员工福利在法律意义上不能减免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受益人为员工夲人或者近亲属;雇主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可作为一种法律风险转移,受益人一般为员工本人


未完,有点急事待续,不好意思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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