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建设實际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确定施工承包单位及工程单价原则对本笁程实行公开招标发包,特制定本招标文件
(一)招标工程地段:1、裕德堂四角埕至后格垅左边路口。2、中楼厝至石竹林脚溪边四角埕3、前中楼至金鸡尾路口。4、石板桥至遗安溪边四角埕
(二)招标工程项目、内容、数量
1、工程项目:杨梅乡云溪村古石路修复。
2、工程内容:A.台阶修补按四面直角或二面直角B.路两边有沟路,应清理修补C.路基变形、损坏部分须石砌基石。D.路基石砌:石板桥前长1.5米、高1米
3、工程数量:杨梅乡云溪村古石路段长度约0.4公里。
(三)技术、质量要求:
1、本工程项目按投标制定标准执行
2、工程所需材料自备,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不合理施工方法严禁偷工减料。
4、石路以路中间为准两侧路肩斜水为3厘米。
5、路面石缝不大于1厘米
自签定合同起至2016年9月30日全部完工。逾期每天罚款500元不能按时交付验收所造成后果由施工队负责。
工程按发包方要求施工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退囙保证金,并付清工程款
1、投标者应于2016年5月18日上午10点整到杨梅乡人民政府会议室参加招投标会议,并领取标书
2、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在已投标书中抽取每米单价的最低价为中标单价(以元为单位)若出现两家或者两家单位以上开出的每米单价同为最低价,则抽签决定中標单位
3、本标段投标押金为一万元(10000)人民币,竞标者需于投标当日带足投标押金到投标地点参加投标中标者则将投标押金自动转为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的单位投标押金退回。
4、投标单位中标后五天内与杨梅乡云溪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五天内未签訂合同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押金及中标资格。
1、中标后中标者不得转包、分包工程,否则取消投标押金。
2、如发现串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及投标押金
3、施工用电、用水及进场设施由承包方自理。
4、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发包方派出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洳发现偷工减料,每次罚款1000元处罚款项在工程款中扣除。
5、本招标须知作为合同附件
6、其他未尽事宜由杨梅乡云溪村民委员会解释。
7、联系人:林建涌 林长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