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院强制执行中本金利息清偿顺序到底是先息后本还是先本后息?(收藏版)
民事给付金钱诉讼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被执行人分段支付费用,申请执行人搞鈈清楚如何计算本金、利息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已付部分应该是先还的本金还是利息存在疑问?现在律师给大家解析一下该顺序
一般在強制执行中会涉及三部分费用的计算:
B:本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主债务起诉流程
C:一般债务起诉流程利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利息
D:加倍罚息。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起诉流程利息
当事人之间有约定还款顺序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还款顺序的才依据法律规定确定抵充清偿顺序。执行案件中往往大多当事人间都没有对清偿顺序进行明确约定而我国现今并没有哪一部法律明确规定了“债嘚清偿抵充”顺序,但最高法先后出台了几部司法解释来解决这一问题:
(1)2009年5月13日的《合同法解释(二)》第21条规定“债务起诉流程人除主债务起诉流程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起诉流程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起诉流程。”依照该解释确定了合同主债务起诉流程B和一般债务起诉流程利息C之间的抵充順序,即一般债务起诉流程利息C优先于本金B清偿
(2)2014年8月1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起诉流程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起诉流程的,应当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起诉流程再清偿加倍部分债务起诉流程利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该解释,明确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起诉流程与加倍部分债務起诉流程利息也就是(B+C)与D的清偿顺序即加倍罚息D低于(本金B+一般债务起诉流程利息C)清偿。
因此可知本金B、一般债务起诉流程利息C、加倍罰息D的清偿顺序为:①一般债务起诉流程利息C;②本金B;③加倍罚息D,且前一顺序的债务起诉流程尚未清偿完毕的情况下后一债务起诉流程鈈得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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