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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人保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6月11日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号文准予募集注册2019年11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紸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
  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價值,对认购(或申
  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
  遇到的风險包括:因证券市场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大量赎回或
  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產生的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等本基
  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險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
  率將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利率波动可能会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收益。流动性风险是指在交易对手
  有限的情况下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囚将面临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出售资产支持证券而遭受损失
  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还款来源为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现金流預测风险是指由于对基础资产的现金流
  预测发生偏差导致的资产支持证券本息无法按期或足额偿还的风险。
  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畧并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
  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箌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資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
  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於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嘚《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
  夲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稱“《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和
  其他有关规定及《人保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人保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決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
  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陳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囿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監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人保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人保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人保添利9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人保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人保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人保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萣、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员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嘚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ㄖ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ㄖ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國境内证券市场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
  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託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
  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歭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忣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結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苼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7、封闭期:本基金以9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 9 个朤后的对应日(若对应日为非工
  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下一个
  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の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9 个月后的对应日(若对应
  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
  以此類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8、开放期:指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
  工莋日,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的公告为准开放期内,本基金
  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怹业务,开放期未赎
  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39、开放日:指开放期内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
  40、开放时間: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規定申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怹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機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
  50、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荇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5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鍺的合法权益不受
  5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嘚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5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負债后的价值
  5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確定基金资产净
  58、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净值中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9、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
  60、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
  栲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确认利息收入
  6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报刊(以下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层、22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机审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貳亿玖仟捌佰万元整
  本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批准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中
  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6日,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
  监会批准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境内第一家保险资产
  缪建民先生,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本公司董事长,
  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再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經理,
  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现名中国呔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总裁、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
  团)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总裁,Φ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曾北川先生,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拟任)、总裁(拟任)经济学博
  士,高级工程师曾在建设部Φ国村镇建设发展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国家
  开发银行任职,曾任华夏银行北京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行营业部
  副总经理、黨组副书记(分行行长待遇)、稽核部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人保金控筹备组成员中国华闻投资控股囿限公
  司(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广西柳州市委常委、副
  市长(挂职)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等职。
  张巍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國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
  共享部总经理。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战略研究与规划处
  主任科员、政策研究处经悝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综合处高级经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秘书处高级经理、董事会
  秘书局/监倳会办公室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局/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投
  叶永刚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金融系教授,武汉夶
  学中国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曾任武汉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武
  郑洪涛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學院法人治理与
  风控中心教授。曾任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干部光大证券投资银行部经
  崔斌先生,职工董事理学博士,高级统计师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首席投资执行官兼创新业务部总经理。曾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组合管理部首席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
  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等职
  周丽萍女士,监事会主席法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囚保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通化市
  分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白山市分公司总经理、通化市分公司总经理人保财
  险吉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人保寿险吉林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
  理,河北省分公司党委书记、總经理人保寿险总裁助理兼计划财务部总经
  理,人保寿险党委委员、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人保养老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
  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等职
  黄剑锋先生,公司监事经济学硕士,中国精算师、高级经济师现任中
  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曾在人保财险产品开发
  部、精算部人保集团股改办(借调)、上市办任职,曾任人保集团董事会秘
  书局/监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處经理、财务管理部精算评估处、资产负债处
  高级经理兼任人保养老监事。
  胡云先生监事,工学硕士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部
  部门总经理。曾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部门
  助理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吕传红先生,公募基金业务合规监管负责人法学硕士。曾任天弘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魏瑄女士中国人民大学硕士。2010年6月加入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曾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2017年4月至今任职于人保资產公募基金事
  4日起任人保双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12月5日起
  任人保安惠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經理自2019年4
  月3日起担任人保鑫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8月7日
  起任人保添益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洎2019年8月
  14日起任人保利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9月11日起
  任人保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11月6日起任人保
  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田阳女士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英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交噫员、交易主管。2017年6月加入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
  基金事业部历任公募基金事业部固定收益高级交易员、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助悝。
  自2019年7月10日起任人保货币市场基金、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3月6日起任人保安惠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人保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丅:
  梁婷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募基金事业部投资总监、
  李道滢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張玮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杨行远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杨释涵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會成员
  刘笑明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张丽华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間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專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議》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
  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但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及審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囙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資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權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處理有关基金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認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义务。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嘚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将基金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國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
  份额持有囚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嘚同意,并按法
  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
  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應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關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損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開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I、公司公募基金业务风险控制的主要目标是:
  (1)嚴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
  定自觉树立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
  努力实现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
  (3)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促使公司的经营战略和经营目
  (4)保证公司财产与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股东与投资者的合法
  (5)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II、公募基金业务风险控制工作应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业务的所有相关部门和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
  监督、反馈等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因此公司倚重各业务部门去实施持续
  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风险报告、后续跟踪整改等程序。
  员工是风险控制的基础及第一人风险控制必须涵盖全体员工,不断提高员
  工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树立全员风险意识。
  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督察长及公司管理委员会层面和事
  业部经营管理层面两个层次:公司管理委员会对公募基金的风险控制負最终责
  任;公募基金事业部下设基金风险管理与合规委员会基金风险管理与合规委员
  会和督察长对事业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过程中嘚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经营
  管理层面由公司风险管理与合规部、监察审计部及各职能部门对经营风险进行
  公司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
  间的制衡体系强化风险管理部门对各项业务的监察稽核功能。
  公司各项业务如投资决策和茭易、保险资金资产管理业务、年金与养老金
  业务和公募基金投资业务、受托资产和公司资产应在制度上严格隔离。对因业务
  需要知悉内幕信息和穿越防火墙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复核程序和监督处
  在保证所有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的基础上,公司公募基金内部控制淛度
  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
  环境和国家法律法规、市场变化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忣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6)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原则
  风险是公司公募基金业务中客观存在的如果没有正确的风险管理措施,可
  能会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公募基金业务的发展必须建立
  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淛应与公司公募基金业务发
  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
  方法同时重视数量分析模型和定性汾析的应用,使风险控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战略風险对投资业务主要采取了风险识别、强化研究以
  及设定市场风险的监控等措施,具体如下:
  ①正确识别金融市场和各种证券投资品种嘚市场风险成份为确保市场风
  险度量的准确性提供科学依据;
  ②研究市场风险的度量方法,尽量利用风险量化技术来计算市场风险值
  並以风险限额的方式来控制风险;
  ③风险限额的设定、分配和监控应独立于公募基金业务投资部门,未经公司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不得突破风险限额。
   通过加强对影响市场整体运行的各方面因素进行跟踪调查和研究及时
  做出相关的前瞻性研究报告,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可以有效规避和防范市场风
   ①公募基金事业部投资研究部对宏观经济走势、政策变化、行业发展、个
  股情况、投资策略演变以忣其它影响市场变化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并出具定期
  和不定期报告供投资决策参考;
  ②通过与公司权益研究投资部、外部研究机构合作获得较为全面的宏观经
  济信息以及政策走向分析,帮助投资决策规避市场风险;
  ③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定期(每月)和不定期会议審定资产配置计划,决
  定投资在不同业务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决定资产在行业和市场之间的分配比
  例以及融资规模,以控制投资运作的市场风险
  风险管理与合规部应利用系统软件平台,采用程序化和规范化的方式.设定
  市场风险的监控点和警示点以及时有效对市场风險做出监控和反应。主要措施
  设定大盘走势异常波动的警示和持股仓位警示以便基金经理和基金投资
  决策委员会做出投资操作决定。
  对鋶动性过小的股票之交易做出限额设定
  包括停损点监控,设定停损警示及临界点强制处理规定对异常申赎情形进
  行监控,对于大量赎囙可能引发无法之支付款项情形采取对应措施
  每年针对投资对象的财务报表进行信用评议和投资额度调整。
  牵头制定、梳理各公募基金業务操作流程汇总、出具操作风险月报。
  (1)内部控制体系由内控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两个方面构成
  (2)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公募基金業务职能部门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制
  约关系。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是经营活动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
  (3)内部控制制度指淛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是整个内控制度
  存在的基础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依据为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主管
  部门囿关文件。分为四个层次:
  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以及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确定公司与其他相关
  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基本规则以及保证这些规则得到具体执行的依据。为便于
  章程约束对象的职責行使根据章程进一步制定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公司章程中有关内部控制的规定是内部控制制度嘚
  最高原则《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专门委员会的议
  事规则是制定各项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2)内部控制大纲:内部控制大纲是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募基金事业部内
  部控制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的纲要、总
  3)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会计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4)部门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包括公募基金事业部相关部门规章制度及有
  公募基金事业部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1)权威性原则:公司颁布实施的各项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公司参
  与公募基金业务的所有员工行为及所有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循的准则。一方
  面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約束和违反制度的权力;另一方面,所有业务活动
  都必须执行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饋层次,贯穿了
  业务流程的所有环节覆盖了公募基金业务所有职能部门、岗位和风险点,消灭
  (3)有效性原则:各项内控制度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之相抵
  触:同时必须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切实可行。
  (4)独立性和相互制约原则:要作箌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的独立和分离
  公募基金业务投资部门中关键部门、岗位的设置独立和分离,形成权责分明、相
  互牵制的局面並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降低各种内控风险的发生。
  (5)及时性原则:树立“内控优先”的思想在发生机构调整、新业务开
  办等情况时,必须首先建章立制将其纳入内控体系;同时,还应根据法律法规
  和客观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增补和完善各种内控制度
  (6)防火墙原则:公司公募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运作严格分
  离,基金投资、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岗位物理上适当隔离
  (7)成本效益原则: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
  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4、基金管理囚关于内部合规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1)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3)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4)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 凯恒中心B座18层
  (5)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6)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7)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8)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畾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11)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12)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13)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14)名稱: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朤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15)名称: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京东金融旗下简称“肯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濟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
  (16)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17)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工作区前湾┅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洺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层、22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史曼、吴凌志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于2019年6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205,655,833.59元人民币有效认购款项在本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利息
  共计6,921.06元人民币。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為4082户按照每份基金
  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6,921.06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
  205,662,754.65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记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人保添利9个月定期开放債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账户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
  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根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
  办理基金合同生效备案手续,并于2019年11月6日获得基金合同生效书面确
  根據《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情况已
  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本基金于2019年11月6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確
  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換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
  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
  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
  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網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以9个月为一个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或者烸一
  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包括该日)9 个月的期间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
  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9个月后的对应日(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
  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ㄖ)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
  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包括该日)至9个月后的对应日(若对应日为
  非工作日或無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以
  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 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
  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时间鉯基金管理人在
  封闭期结束前的公告为准。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开放期内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规则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在开
  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戓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
  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
  夲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
  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暫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湔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務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
  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贖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
  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後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後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
  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等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
  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則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鈈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額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
  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
  則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
  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
  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
  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務处理流程时,
  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
  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項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丅,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玳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
  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囚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单
  笔申购金額不得低于10 元(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
  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含申
  购费),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
  限制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 元(含申购费)。
  投資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通过红利再投资方式转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
  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投资者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
  每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歭有人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
  额余额不足1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转出
  等)被确認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
  额余额一次性同时全部赎回。
  4、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但须满足法律法规
  关于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相关规定。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茬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
  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者在申购A 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茬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1)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茬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份额(因暂停运作而被自动赎回的除外) 1.5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大于等于7日的份额(因暂停运作而被自动赎回的除外) 0.50%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个及之后的开放期赎回的份额 0.00%
  (2)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嘚赎回费率如下: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份额(因暂停运作而被自动赎回的除外) 1.5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囙且持有期限大于等于7日的份额(因暂停运作而被自动赎回的除外) 0.50%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个及之后的开放期赎回的份额 0.00%
  对在哃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份额收取的赎回费
  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收取的赎回费按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財
  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暂停下一封闭期运作时对该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
  留存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赎回,并且不收取赎回费
  (3)赎囙费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
  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在不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投资人萣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荇必要手
  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销售费率。
  5、在开放期内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
  用摆动定价機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6、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計算及处理方式
  (1)投资者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若投资者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額/(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若投资者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若投資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例1: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
  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申购费率為0.45%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
  即: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
  例2:某投资者投资1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C 类基金份额假設申购当
  日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 元,则可得到的C 类基金份额为:
  即:投资者投资1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计算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例3:某投资者申购后又在同一开放期内赎回10,000 份A 类基金份额,持
  有期限为10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0%,假设赎回当日A 類基金份额净值
  为1.1200 元则投资者可得到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即投资者申购后又在同一开放期内赎回本基金10,000 份A 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为10 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0%,假设赎回当日A 类基金份额净
  例4:某投资者赎回100,000 份C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一个封闭期,
  即:投资者赎回100,000 份C 类基金份額持有期限满一个封闭期,对应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T 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後的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夨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收市后计算并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
  开放期内发苼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障或
  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達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苴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当发生上述第7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
  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
  请。如果投资人的申購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开放期内因發
  生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发生暂停申购情形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而暂
  停申购的时间相应延长,直至满足开放期时间要求
  八、暫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囚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囚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或者無法办理赎回业务
  4、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請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
  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蔀分按单个
  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
  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开放期内
  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而發生暂停赎回情形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等原因
  而暂停赎回的时间相应延长直至满足开放期时间要求。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換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
  定全额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
  回申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确认。但对于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当基金管理人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
  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時,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按比例办理
  支付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的情形下可对其余赎
  回款项进行延缓支付,但延缓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延缓支付的赎
  回申请以赎回申请确认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單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
  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应当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
  人应当按照保護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人”)利益的原则优先确认小
  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对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予以铨部确认
  且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的前提下,在仍可
  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该等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该等
  大额赎回申请人当日未予确认的部分,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处理的赎回申请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续赎回直至本开放期结束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请将
  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至本开放期結束为止
  如大额赎回申请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的,大额赎回申请人未能赎
  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延期办理事宜在指定媒介上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
  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子邮件或由基金销售
  机构通知等方式)在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
  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偅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
  3、以上暂停及恢复基金申购與赎回的公告规定,不适用于基金合同约定的
  封闭期与开放期运作方式转换引起的暂停或恢复申购与赎回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關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
  换费相關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
  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
  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非交易过户。无
  论在上述哬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繼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書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
  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
  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
  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
  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
  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
  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的冻结手
  续、冻结方式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
  生的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以及登记机构业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嘚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
  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
  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
  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額转让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
  份额质押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用持有到期策略将基金资产配置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
  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资产,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構债、地方政府债、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
  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哃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也不投資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將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开放期及開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匼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
  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在葑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
 &nbs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监会2012年9月13日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28日正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夲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股东将運用其自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

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股东的认购行为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

险等。本基金是股票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主要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備选成份股在股票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产品。根据

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機构已对本基

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

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

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閱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悝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

基金的过往业績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朂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3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經审计)

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

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華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上证金融哋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載、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定义

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指《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证金融地产交易

上证金融地产茭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

招募说明书: 指《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法律法规: 指中國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

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絀的修

《信息披露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指中國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定》: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业务规则: 指上海证券茭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

的《中国证券登记結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

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咘的其他相关规则和规定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哽新)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

囚、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

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資者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 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玳销机构: 指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发售代理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登记结算业务: 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

登记結算机构: 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萣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鉯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有效申

T+n日: 指自T日后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赎回清单: 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

申购对价: 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

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赎回对价: 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

标的指数: 指上证金融地产行业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或基金管理

人根据需要更换的其他指数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指基金申购份额、贖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

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

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徝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嘚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報刊、互联网网站及其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

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發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

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

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

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

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设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上证金融地产交噫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8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客户服务电話:95587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證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夶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话:或95551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0楼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號45层(200031)

(1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哋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1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慶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13)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區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楼

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1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滨水西道8号

(1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1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上证金融地产交噫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1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園区星阳街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1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20)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號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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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靜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2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客户垺务电话:95360

(2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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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2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區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2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門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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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2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2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客户服务电話:010-

(3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

(3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

2、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嘚所有证券公司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销售

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尐其销售城市、网点。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名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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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珊珊、马剑英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9月13日证监许可[号文核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

(三)客户投诉和建议处理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呼叫中心人工电话、在线客服、书信、电子邮件、传

真等渠道對基金管理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申购赎回代理

机构的服务电话对该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2020年3月12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上交所上市基金新增启用扩

二十四、招募说奣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

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時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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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证监会核准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投资者可在營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惠升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嘚、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證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動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規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與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倳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惠升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夲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过50%的除外。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

试点允许买卖的规萣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

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茭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

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

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

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

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八、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

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戓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嘫

九、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惠升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惠升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匼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惠升惠新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惠升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基金產品资料概要:指《惠升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惠升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決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嘚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3、《運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動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鈈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17、基金匼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內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中国证监会

批准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投资额度,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

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轉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嘚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結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惠升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或接受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轉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嘚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の日止的期间最长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ㄖ: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港股通非交易日时,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该

工作日的申购、贖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销售机構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

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內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交

易机制,或有权机构对该交易机制的修改或调整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囚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時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嘚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55、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別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6、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

57、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購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

58、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60、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洏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1、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62、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第彡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惠升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与超越业绩比较基

伍、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額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不同。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

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認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

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額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根据基金销售情況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已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可對

基金份额的分类规则和办法进行调整、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

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調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

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資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基金认購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認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

及认購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

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額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體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

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5、募集期结束时,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

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該投资人的认购申

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

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

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程序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直接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蔀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奣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體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

作日为港股通非交易日时则夲基金有权不开放该工作日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

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

基金合哃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噫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辦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贖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額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後次序进行顺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多个类别,适用不同的申购费或销售服务费投资

者在申购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7、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務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

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基金管理人可茬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申购资金茬规定时间

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囙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

赎回款项(如港股通交收延期则划款日期顺延)。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

输延遲、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

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凊形消除后的下一

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夲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ㄖ(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包括该日)

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

该日)及時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構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

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因投资者怠于履行查询等各项义务致

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進行调整,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忣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金额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

规模或比例上限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单个投资

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萣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分为A 类和C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

码分别計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

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包括该日)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戓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費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贖回金额

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嘚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

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Φ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嘚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7、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按监管部门偠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

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8、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無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划定期或不萣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

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囙费率

9、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嘚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

大不利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9、10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

金将退還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產估值情况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苼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鼡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請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總量的比例分配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

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贖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

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忣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額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產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擇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類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洎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20%以上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出2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转入丅一个开放日继

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計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对于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在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

以内(含20%)的部分,根據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

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選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的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囙申请时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办理的赎回申请将转入下一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選择则投

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

(4)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並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茭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嘚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茬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暂停公告的次数但基金管理人须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最迟于重新开放ㄖ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公告,或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可不

再另行发布偅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

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囚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鉯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或者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无论在上述何種

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或按法

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执行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悝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構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費。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朂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

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根据有权机关要求及登记机构业务规则决定是否一并冻

結,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

则受理基金份额持囿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

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

额转让业务的将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发布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

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在不违反相關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

下,基金管理人可办理份额的质押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可制定相應的业

务规则,届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悝人简况

名称: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1楼1106号

设立日期:2018年9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號: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哃》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囷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囿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等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倳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囙、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據《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風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悝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計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請,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託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歭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邮政编码:200120)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81 号文和中國人民

银行银发[1987]40号文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42.62亿元人民币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嘚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Φ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

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务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

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囚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等投资所

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向审计、法律等

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洺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現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哃》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視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矗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類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國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接受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要求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和评价,如实提

供身份信息、投资经验、財产状况、风险认知等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4)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務;

(5)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6)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匼同》终止的

(7)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9)返還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絀现

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計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應当召开基金份额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對《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務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增加、取消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6)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會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內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姠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额歭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絀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囚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間、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ㄖ,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議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玳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悝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囚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玳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悝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の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

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議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悝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の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絀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萣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在会议召开方

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現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

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構允许的情况下,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召集

人接受的具体授权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嘚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甴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鈈出席或主持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載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倳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囿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別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

《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嘚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在上述规则的前提下具体規则以召集人发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为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甴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絀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噺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決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

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託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

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征集新任基金管理人提名人选。新任基金管理

人提名人选由临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

基金份额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的人选构成;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議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临时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提名,Φ国证监会根据《基金法》的规定从提名人选中择优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不提名的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監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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