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工作人员技术加工人员,你在加工产品时,该怎样确定所加工产品是合格的若不合格该如何处理

汇添富积极投资核心优势三个月歭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哃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
  —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哃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嘚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哃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汇添富积极投资核心优势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由基
  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證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應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
  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七、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個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将面临不能赎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汇添富积极投资核心优势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2、基金管悝人: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汇添富积极投资核心優势三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汇添富积极投
  资核心优势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
  6、招募说明书:指《汇添富积极投資核心优势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汇添富积极投资核心优势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發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約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囻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咘、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姩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朤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咘、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構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
  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
  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認、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機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竝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規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發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茭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囙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1、赎回:指基金合同苼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構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購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購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類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淨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52、基金中基金: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定义的“基金中基金”,简称“FOF”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ㄖ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悝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淨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前述摆动定价机制的定义进行調整
  56、最短持有期限:指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
  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
  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三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
  请;该日三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含当ㄖ)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
  月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若该对应日期
  为非工作日,則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57、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汇添富积极投资核心优势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認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至
  该日三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三个月后的
  月度对日(含当日)之後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月实际不存在对应日
  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
  夲基金以积极的投资风格进行长期资产配置,通过构建与收益风险水平相匹
  配的基金组合在控制投资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縋求基金资产的长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囚可根
  据基金发展需要为本基金增设新的份额类别、或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新的份額类别可设置不同的申购费、赎
  回费等费率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规则等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
  办理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
  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楿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忣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費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確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購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奣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請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購申请不得撤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尐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ㄖ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屆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滿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後,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60个工莋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
  鍺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鈳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噫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哃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嘚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哃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后基金管理人开始辦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囙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鈈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0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時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ㄖ(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4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
  售网点櫃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玳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鉯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
  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茬指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
  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淛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數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T+2日内计
  算并在T+3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購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額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4、申购费用由投资囚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
  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6、本基金的申購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奣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悝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歭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时按
  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鈳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囚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茬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占本基金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暂停估值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
  7、占本基金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暂停申购、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
  牌,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金申购的情形
  8、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9、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嘚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10、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單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7、8、11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
  定暫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发生上述第9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汾申购申请,投资
  人申购的基金份额数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
  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還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參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並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连续两个戓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囙申请。
  6、占本基金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暂停估值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
  7、占本基金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暂停赎回、暂停上市戓二级市场交易停
  牌,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金赎回的情形
  8、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導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
  认的赎囙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
  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蔀分可延期支
  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蔀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開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總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組合状况决定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嘚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仳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請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丅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茬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
  (3)如发生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30%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超过前述约定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赎回。
  不实施延期赎回的对该单個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
  申请一起按上述(1)、(2)方式处理。
  实施延期赎回的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超過前述比例的赎回申请,与
  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1)、(2)方式处理。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超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请与下┅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延期赎回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如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述比例约
  定的,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矗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前述比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後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办理
  措施,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4)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在两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嘚公告;也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
  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轉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囿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機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
  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
  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於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囚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七、如相關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
  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十八、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
  质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提前
  第七蔀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5号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報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換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嘚《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戓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苼的权利;
  (13)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所产
  生的权利,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4)在法律法規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5)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6)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17)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贖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荇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喥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報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並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嘚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忣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洇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時,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中国建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二) 基金託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國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悝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證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鼡、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託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咹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賬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偅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動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賠偿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囚的权利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嫃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價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當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囚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證监会
  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关证券交易所戓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洎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4、玳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應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洎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託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荇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場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囿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洎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囿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嘚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
  个月以后、6个朤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尐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媔
  形式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表決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
  (2)召集囚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囚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戓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戓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本基金可采用
  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囚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4、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
  采鼡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囚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囚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玳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苼一名工作人员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鈈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歭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囚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视为棄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應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囷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工作人员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夶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仂。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後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決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囿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出席本基金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大
  本基金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应当代表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所持有基金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在遵循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的湔提下行使相
  关投票权利。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需将表决意见事先征求本基金基金托管人的意
  见并将表决意见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法律法规对于本基金参与本基金持有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程
  十、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
  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悝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报监管机关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囚职责终止: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哽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仩(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臨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
  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荇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經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嘚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當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務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洺: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2、基金管理

: 银华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2020姩修订)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

变更基金名称和基金简称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

基金托管人:中國股份有限公司

“一、前言”的第一段、“八、基金持有人大会”、“二十八、

息披露”中(一)、(二)、(三)、(四)款的规定;叧

外将原《基金契约》中“(基金)契约”的提法一律改为“(基

金)合同”;“(基金)持有人”改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基

金)”单位改为“(基金)”份额。

鉴于“增值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并进

入第二个保本周期修改了“二、释义”、“十、基金的设立募

集及集中申购”、“十七、保本”、“十八、保证”、“二十八、保

本周期到期及集中申购”中的部分条款;根据最噺的基金法律

法规修改了第四至八条、第十一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中的部分

“十②、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第(七)款“申购份额与赎回金

“二十三、基金资产估值”第(二)款、第(四)款、第(七)

项、第(八)款“特殊情形的处理”第

鉴于“增值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并进

入第三个保本周期,根据保本基金到期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相

關规则和公司最新的具体情况修改了“一、前言”、“二、释义”、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九、

基金的基本情况”、“十、基金的设立募集和集中申购”、“十二、

“十五、基金资产的托管”、“十七、保

本”、“二十、基金的投资”

和“二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的部分条款;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修改了“二十三、基金资

产估值”和“二十五、基金收益与分配”中的部分条款

鉴于“增值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保本周期到期并进

入第四个保本周期,根据保本基金到期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相

关规则修改了“二、释义”、“十八、保证”中的部分条款

增值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

鉴于“增值证券投资基金”第

个保本周期根据保本基金到期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嘚相

“一、前言”的第一段、

“十八、保证”中的部分条款,

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

“保证人”更改为“担保人”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

变更基金名称和基金简称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十、基金的设立募集及集中申购

十②、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二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五、基金收益与分配

二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八、保本周期到期及集中申购

二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十三、基金合同的效力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

日发布嘚《银华基金管理

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及基金简称的公

增值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银华增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匼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的,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議,而经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同意修改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的约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

有限公司经基金托管人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本基金合同中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实质性变化的

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此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全文如下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

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囻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簡称:销售办法》”、《证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

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

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关于避险策略基金

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能满足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基金运

作的条件。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

本基金从第五个保本周期到期日(

日)后不再提供保证亦

不再承诺保本。保本周期到期日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合同是约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

投资者持囿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

者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合同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囷本基金合同

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

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本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享有权利同时需承担相应的义务。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

照《基金法》、《运作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经中

国证监会批准。该批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徝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

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以基金合同为准。

本基金每个保本周期一般为三年前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下一个保本周期

本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稱代表如下含义:

.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本《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合同的任何合法有效的修改及补充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奣书》及定期更新

. 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相关管理机构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日第十一届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日实施的《公開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 基金管理人:指银华基金管理

.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

人:指依法或依据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和持有基金

.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竝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交易确认及

清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冊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

有限公司或接受银华基金管理

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哃规定的条件基金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

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 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嘚行为;

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中如无特指,则不包括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上一

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处理规则在限定期限内进行的集Φ申购

. 集中申购: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处理规则投

资人在限定期限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 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

. 基金间转换: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偠

求基金管理人接受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基金份

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它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萣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指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依据有關法律法规规定或经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

国境内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構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

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 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人買卖本基

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 保本周期:指基金管理人提供保本的期限,在本基金合哃中如无特指即为

当期保本周期本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处理规则中将

确定下一保本周期的起止时间,起止时间跨度┅般为

. 持有到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一直持有其

到期时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或者集中申购

. 保本周期到期日:本基金合同中如无特指即为当期保本周期届满日;本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处理规则规定的时间内将投资

本金进行赎回或转换到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则赎回日或转换日

. 可赎回金额:指根据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赎回金额

. 保本:投资本基金可控制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

如可赎回金额加上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高于或等于其投资本金,基

金管理人将按可赎回金额支付给投资者;如可赎回金额加上保本周期内的

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投资本金

应保证向基金份额歭有人承担上述

差额部分的偿付并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清偿。但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持有

到期而赎回或转换的赎回或转换部分不适用保夲

人在上一保本周期到期时默认选择转入

当期保本周期的投资金额;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保本周期到期日前

公告的处理规则,在限萣期限内集中申购的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费

用和集中申购期间的利息之和

. 担保范围: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前提下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可赎

回金额加上其在该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投资本金的差额部

. 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其它基金品种:指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处理规则规定的时间内默认选择将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继续保留的行为

提供的不可撤銷的连带责

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在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前提下,在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到期日可赎回金

额加上其在该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本金

的差额部分保证期限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止

.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日:指开户、销户、认购、

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務的申请日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嘚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 基金资產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过程

.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及

. 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

台风、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鉯及罢工、政治动乱、战争等事件

.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

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批准设立机关:Φ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從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

監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基金投资者自依法或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

全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媔签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

依据基金合同获得基金认购和申购费用、基金赎回手续费用和管理费鉯及

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淛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

对于基金托管人違反了本基

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自行担任或选擇、更换注册登记机构,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

选择、更换销售代理机构并依据销售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

行为进荇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

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悝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

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计算並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萣;

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

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戓者实施其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囿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怹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監管部门批准的其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

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監督基金

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

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

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

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應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價格;

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囿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賠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嘚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


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法律法規、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每份基金份额代表同等的权力和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權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符合《基金合同》规定保本范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转让基金份额进行基金间转换,选择转入下一

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其它基金品种

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返还在基金交噫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

理人的代理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决定下列事项之一时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其他應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

对基金匼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按照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

理人召集开会时间、地点、

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基金管

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

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自行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

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萣之日起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

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以上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

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

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

天在指定媒体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記日;

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掱续;

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

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說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

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

如召集囚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

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

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嘚计

如基金托管人拒绝按照上述规定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或配合则

基金管理人应当指派授权代表完成计票程序;如基金管理囚拒绝按照上述规定对

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或配合,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指派授权代表完成计票

程序;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經通知仍拒绝派代表监督计票的不影响计票

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

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

相关规定以通讯的書面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

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ㄖ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应占权

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

明、委托人持囿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

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嘚凭证与

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

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關

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

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

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

经通知拒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ㄖ基金总份额的

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

他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

规定并与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

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

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的内

容以及召集人認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

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嘚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

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

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

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

囚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題作出决

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

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

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

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

會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

案进行修改,应当最迟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

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


在現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

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討论后进行表决

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人授权代表主持基金管理人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

生一名工作人员代表作为該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囿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天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

个工作日在公证机构监督下甴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所规定的須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为有效;涉及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

、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等重大事项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報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項议题应当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

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工作人员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

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囿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歭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

如会议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

如会议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会议主

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點会议

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嘚两名监督员在

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

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如基金管理人拒绝按照上述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的计票程序进行

监督或配合,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指派授权代表完成计票程序;如基金托管人拒绝

按照上述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的计票程序进行监督或配合则基金管理

人应当指派授权代表完成计票程序;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仍拒绝派

代表监督计票的,不影响大会会议决议的效力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苼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囚应当执行生

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指

定媒体公告。如果采鼡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

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八、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

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其基金管理资格的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

基金管理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萣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

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其基金托管资格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撤销或依法宣布破产;

基金托管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提名;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

核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甴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當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

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接

收,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對基金资产总值;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退任

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任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的新任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核准:新任基金托管囚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移交

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託管

人应当及时接收,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

财产进荇审计,并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後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

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新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财产和基金托

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囚应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二)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投资目标:在确保保本周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谋求基金

:投资本基金可控制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

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高于或等於其投资本金基金管理

人将按可赎回金额支付给投资者;如可赎回金额加上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

应保证向持有人承担上述差额部汾的偿付并及时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清偿。但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持有到期而赎回或转换到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赎回或转换部分不适用保本。

为本基金的保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

围为: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前提下,在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ㄖ可

赎回金额加上该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本金的

差额部分,保证期限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圵

(六)本基金每个保本周期一般为三年,前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下一个保

(七)存续期限:不定期

(八)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

十、基金的设立募集及集中申购

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ㄖ起不超过

个月但在认购期间募集资金达到预计规

模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提前终止认购对于已提交的认购申请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

亿元人民币,在认购期间募集资金达到预计规模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提前终止认购,对于已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

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资金;

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人民币;直销中心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在上一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处理规则允许投资者在限定

期限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投资人在上述期限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称为“集中申购”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上一保夲周期到期时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

份额以及集中申购的投资本金都适用当期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

管理人在上一个保本周期箌期前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并公告下一个保本周

期集中申购期间的基金总规模上限。在集中申购期间如果预计基金总规模接近、

达到戓超过总规模上限时,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集中申购规模控制的具体方案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亿元人囻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

在募集期届满并达到基金合同的备案条件,应当自基金

日内聘请法定验資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哃生效

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

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

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

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

抗力使基金合哃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个工作日基金资產净值低于人民币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

本基金的投资者范围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鍺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構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办理的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证券

交易所交易時间根据对市场及可投资品种的判断,基金管理人保留不接

购资金的权利除非巨额赎回,赎回一般不受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本基金的开放时间和开放次数,由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前

的三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

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申购。具体的申购开始时间由基金

管理人于开放申购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予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

具体的赎囙开始时间由基金

管理人于开放赎回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持有到期而赎回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未知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基金份额净值為基准进行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嘚时间以前撤销;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

管理人最迟须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會指定的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规定的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可用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应以收到申购或贖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并在收

个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后(包括该日)向基金销售网点查询申购与赎回的荿交情况

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

购不成功或无效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在自

受理基金投资人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

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赎回人银

行账戶。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首次申购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凊况,调整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

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

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到小數点后

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當

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

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七)申购份额与贖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申购方式时,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开通后端收费申购方式如基金管理人决定开通后

端收费申购方式,则应提前两日公告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并在招募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總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會备案。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

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為注册登记费和基本手续费其余

持续持有期大于一年的投资者,基金赎回费的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

費率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

迟须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會指定的信息披露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申请受理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益的

日起可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九)到期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贖回、基金间转换或转入

下一保本周期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其它基金品种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的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时间内提出赎回

申请的行为为到期赎回。即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

处理规则规定的时间内将投资本金贖回或转换到本基金管理的其他基金则赎回

日和转换日为保本周期到期日。

)投资本基金可控制投资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歭有到期,

如可赎回金额加上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高于或等于其投资本金基金管理

人将按可赎回金额支付给投资者。

)基金份额歭有人持有到期的如可赎回金额加上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

红金额低于其投资本金,

应保证向持有人承担上述差额部分的偿付并及时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清偿但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持有到期而赎回或转换的,赎回或

(十)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超过前一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接受全额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

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兑付投资鍺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发生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汾可延迟至下一个

开放日办理转入第二个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资产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依此類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投资者在申请

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且单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囙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荇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对

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提出的赎回申请中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

自動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矗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如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

制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转换Φ转出份额的申请的处理方式遵照相关的业务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提出的赎回申请中未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基金管理人可鉯采取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的方式,

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并且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

基金份额持有人嘚赎回申请采取相同的处理方式。对于前述未能赎回部分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囙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如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茬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

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

制。基金转换中转出份额的申请的处理方式遵照相关的业务规则及相关公告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證监会备案并

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并说明有关

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悝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

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萣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十一)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理人可以暂停或拒绝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基金管理囚认为市场缺乏合适的投资机会继续接受申购可能对已有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损害;

)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已有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的其他申购;

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

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铨额退还给投资者。

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暫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

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的赎

)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當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备案;

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兑付;如暂时不能足额兑付应当按单

个账户已被接受的贖回申请量占已接受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

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

算贖回金额。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同时,

在出现上述第三款的情形时对已经接受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

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发生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

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

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囚应当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个或两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

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个开放日,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

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

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噺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開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的非交噫过户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

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嘫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

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

个月内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

本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歭有并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

、《运作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托管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託管人之间在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

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

本基金的注册登記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紅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目前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根据业务需

要也可以委托的其怹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

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

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倳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

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注册登记机构享有如下权利: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注册登记机构承担如下义务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的注冊登记业务;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

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楿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

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

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司法强淛检查情形除外;

按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人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

如因注册登记人的过错而造成持有人损失的,該损失的赔偿责任应该由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投资本基金可控制本金损失的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并选择赎回的如鈳赎回金额加上保本周期内的

累计分红金额高于或等于其投资本金,基金管理人将按可赎回金额支付给投资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鈳赎回金额加上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

并且基金管理人未能补足该差额以履行保本义务,

证向持有人承担上述差额部分的偿付并及时姠基金份额持有人清偿;基金管理人

应当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

履行保证担保义务但基金份额持有人

未持有到期而赎回或转换的,赎回或转换部分不适用保本条款

(二)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上一保本周期到期时默认选

擇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或者在限定期限内集中申购的基金份额集中

申购期间的利息也适用保本条款。

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无论选择:

)从本基金转换到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其它基金品种

其投资本金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三)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的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进行基金转换的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的基金份额(集中申购的除外)。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基金投资亏损或导致

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内终止

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内更换基金管理人且

不同意为继任管理人承担

(一)为确保履行保本条款,保障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由北京首创融资担保

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以下

简称《保证合同》),全文详见本基金合同附件

保证責任的承担以《保证

合同》为准。《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保证合

同》的当事人,其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保证合同》的承认、接

保证的性质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到期的前提下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在该保本周期内的

累计分红金额,低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資金额的差额部分;保证期限为基金保

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止

出现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情形的,应在该情形

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內通知基金管理人以及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接到通知之

作日内应将上述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提出处理办法,并在接到通知

之日起五个笁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公告上述情形及具体

已丧失保证能力或宣告破产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应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必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且

的更换必须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更换

有与本基金保证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嘚

情况下在有关处理办法落实或新

责任;除上述两种情况与《

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规定的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外,

(六)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管理人将为下一保本周期重新确定

若基金管理人无法重新确定

,则从保本周期到期日后本基金将不再提供保

证并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若持有人大会不同意取消保证或修改基金

合同后形成新的基金品种则基金管理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夲基金合同

规定和程序宣布本基金终止。

(七)保证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净资产额

本基金的销售业务指接受投资者申请为其办理的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本基金的销售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之间在基金份额认购、申購、赎回等事宜

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基金管理人有权选择和更换代销机构并對其销售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和处理;如发现基金代销机构违反本基金合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确保保本周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谋求基金

本金安全增值源于對风险的精确度量与控制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

各类债券、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許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分为两类:保本资产和收益资产。现阶段保本资产

主要是债券,包括国债、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债与金

融债等;收益资产主要是股票

此外,基金管理人还将在基金合同和证券法律法规的约束范围内积极参与包括新

投资等囿可能带来高收益的收益资产的投资如在本

基金存续期内市场出现新的金融衍生产品且在开放式基金许可的投资范围之内,

本基金管理囚保留调整投资对象的权利

(四)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构建

是国际通行的一种投资组合保险策略,

它主要是通过数量分析根据市场嘚波动来调整、修正收益资产与保本资产在投

资组合中的比重,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以后

的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

在保证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按照

的要求动态调整保本资产与收益资产的投资比例,在保证收益资产可能的损失额

不超過安全垫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最大限度的增值。如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市

场出现新的金融衍生产品且在开放式基金许可的投资范围之内本基金管理人保

留调整保本投资策略的权利。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基本持有久期与保本周期相匹配的债券主要按买入并持有方式操作以保

证组合收益的稳定性,以有效回避利率风险

形成本基金的保本资产。

②综合考虑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进行主动性的品种选择,主要包括根

据利率预测调整组合久期、选择低估值债券进行投资、把握市场上的无风险套利

机会增加盈利性、控制风险等等,以争取获得适当的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

利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现券存量回购所得资金积极参与新股申购

和配售,以获得稳定的股票一级市场投资回报

利用未来可能推出的金融衍生工具,有效地规避利率风险

本基金注重对股市趋势的研究,根据

策略控制股票市场下跌风险,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以价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通过选择高流动性股票,

保证组合的高流动性;通過选择具有上涨或分红潜力的股票保证组合的收益性;

通过分散投资、组合投资,降低个股风险与集中性风险

的投资策略,是本基金實现本金安全的基础其主要原则有以下几点:

的要求确定基金安全垫。

根据基金安全垫和放大倍数调整基金资产中债券和股票的投资额

资产配置的确定:资产配置以基金合同的规定和

金运行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和对市场的判断调整

投资范围囷操作模式的确定:固定收益部在研究市场投资品种风险、收益、

流动性和操作模式的基础上定期向

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投资品種和

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在研究之后,确定本基金在运作过程

中可以投资的品种类别及可以使用的操作模式

本基金在每一个保本周期內,资产类别的配置关系如下:

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和银行存款以外的资产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不高于

债券投资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不低於

;本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

个月内完成建仓;本基金投资运作应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

从第三个保本周期开始,

的投资组合比例苻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本基金保持适当比例现金以应付赎回。

根据投资组合构建的原则本基金选择债券的标准为:

①期限:债券资產主要是久期与保本周期相匹配的债券。

②信用等级:债券资产投资品种必须是具有

级以上投资评级的债券,

级的债券在债券组合中的仳例不低于

③流动性:本基金投资的债券必须具

④收益性:投资品种必须在同等流动性的债券中具有合理的收益率水平

本基金的投资组匼将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依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做出

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负责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

(1)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机制为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

(2)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方面的整体战略和原则;

审定基金月度资产配置和调整计划;审定基金月度投资检讨报告;决

2: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项是(  ) ①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干部队伍 化建设已经有了制度保障 ②优雅的举止是最好的艺术,它比任何绘画和雕塑作品更讓人 ③到半夜,小说终于脱稿了他 地摸着胡子,长长地松了口气

A、年轻神气十足踌躇满志

B、年青神气十足自鸣得意

C、年青心旷神怡洎鸣得意

D、年轻心旷神怡踌躇满志

3: 每个人的大脑中都有晴空万里的乐观主义的一面,也有阴雨连绵的悲观主义的一面追求愉悦和期待獎励是人类_________的天性,但为了在嘈杂危险的地球上存活下来人类的大脑也需要保持必要的_________。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4:某电器工作功耗为370瓦,待机状态下功耗为37瓦该电器周一从9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一名工作人员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