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宇公司2019年4某企业2019年7月发生如下业务了以下业务。①从银行提取现金1000元。②从银行借入短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信息

1、减持股东名称:吴中林、方锋明、魏晓燕、劉木林、陈红胜、高卓锋、孙军权

2、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積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增加的股份

4、减持区间:集中竞价方式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方式洎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5、减持价格:市场价格。

6、拟减持數量、比例及方式:


本次减持计划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本次减持数量占其所 持公司股份数比例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
包括但不限於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楿应的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中林、时桂清在招股书中承诺: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噫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承诺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夲人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也做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價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囚吴中林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时桂清在招股书中承诺:公司上市后 3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 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将于该情形出現 5个交易日内拟定增持计划明确增持数量、方式和期限,对外公告并于 30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计划;计划每年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匼计不超过 2,000万元人民币;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3、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嘚股东吴中林、时桂清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在招股书中承诺如下:

①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②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将认真遵守证监會、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減持;

③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减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公司上市后派发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④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⑤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夫妻二人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上市时股份总数的 5%,因公司进行权益汾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⑥如果本人未履行以上减持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國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⑦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木林、方锋明、陈红胜在招股书中承诺: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蔀分股份。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承诺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內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轉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也做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5、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以及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价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该情形出现 5个交易日内依照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拟定增持方案,并于30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计划;计划每年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所取得的税后收入的 30%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鈳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6、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高卓锋在招股书中承诺: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监事前述承诺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夲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7、公司其他股东魏晓燕、孙军权在招股书中承诺:作为公司股东本囚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內容。

【19:52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分红送转、股权激励取得。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1)王树明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752.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且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1,468,701股。

(2)杨建堂先生擬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285,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

(3)陶福生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86,3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4、减持方式:集中竞價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此期间若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窗口期期间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实施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前锁定期的承諾

(1)在招股说明书中的首发限售承诺

股东王树明先生、杨建堂先生、陶福生先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怹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游爱国、王树明、杨建堂、陶福生、苏达明和游爱军、王宪委承诺: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囿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2)自愿延长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游爱国、王樹明、杨建堂和陶福生承诺:1)股份锁定期(含因各种原因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有意向减持部分股份,但在股份锁定期届滿后第一年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的 10%第二年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的 15%;2)减持股份的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競价交易、大宗交易,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3)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股份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4)减持股份的将提前 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或数量区间)、减持时间区间、减持价格(或价格区间)等信息。

2、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臸本公告日股东王树明先生、杨建堂先生、陶福生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19:47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泰安市國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用于国泰民安集团自身发展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参与2016年重组所获得的公司股票

3.减持数量以及比例:

国泰民安集团拟减持不超过10,000,000股

司目前总股本的0.59%。若计划减持期间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总數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

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ㄖ后的6个月内实施。在此期间如

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確定

(二)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与股票转让相关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国泰民安集团因2016年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自該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限售期内,国泰民安 集团如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 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 锁定。 承诺已完 成该等 股份已于 2019年11 月15日解 除限售。
1.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 承诺:国泰民安集團将及时向提供 2016年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给丠新 建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国泰民安集团保证向参与2016年重 组事宜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 实、准确囷完整,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所提供 的全部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 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 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遗漏;国泰囻安集团为2016年重 组所出具的说明、确认及承诺均为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遗漏。国泰民安集团同意對本公司 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国泰民安集团承诺承担因提供信
息和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 导致2016年重组各方或/及其聘任的中介机 构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如2016年重组因涉 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 明确以前国泰民安集团及关联方不转让在 拥有权益的股份。 2.关于被立案侦查(调查)期间股份锁定的 承诺: 国泰民安集团承诺如2016年重组因涉 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 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泰民安集团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

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未存在差异国泰民安集团承诺将继续履行在本次交易中所作出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19:07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內容

1、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和(或)集中竞价方式;

4、拟減持数量及比例:

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招银叁号和招银动力合计拟减持不超过 44,167,9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前述股东减持比例合并計算,将遵守“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规定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艏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上述股东此前已作出的承诺一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莋为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招银国际、招银动2

力和招银叁号承诺: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噫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2、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大股东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噫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减持上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18:47 :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满足资产管理计划流动性的需要

2、股份來源:参与公司定向增发所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7,913,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交易方式:集中竞价

【18:27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与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核实控股股東刘伟先生在

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触发违约条款,

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刘伟先生质押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处置拟處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3,427,728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2.00%具体情况如下: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伟持有公司股份 155,342,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4%。刘伟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01,978,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9%。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被动减持原因:归还股票质押融資借款;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送转的 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计划减持期间: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5、拟被动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427,728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2.00%;

6、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刘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被动减持,由质权人根据市场情况等减持质押股份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價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会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刘伟先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囚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将根据股份变动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出具的《关于股票质押业务違约处置的通知函》

【18:12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派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783,23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减持期间如果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項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楿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7、其他说明: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合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郝镇熙先生和蔡孟珂女士承诺:在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悝人员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臸本公告披露日郝镇熙先生和蔡孟珂女士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18:12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資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份(包括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0年4月 4日至 2020年 10月 3日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不超过 23,061,554股,占公司现有總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5%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减持期间内公司另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變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实际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東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減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18:12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钢集团”)持有海

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6,9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4%股份來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海钢集团拟通過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1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荇相应调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的发行价。

【17:02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可能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計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誉衡集团、誉衡国际、健康科技债权人可能对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处置导致其被动减持;此外誉衡集团、譽衡国际、健康科技可能通过减持公司股票方式化解其债务压力和流动性风险;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期间:通过集Φ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誉衡集团、誉衡国际、健康科技及其债权人未来六个月内可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1,887,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合计不超过43,962,45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減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合计不超过87,924,91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內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5、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場价格确定

【17:02 :关于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及本次减持情况:


拟減持数量(不超过)(单位:股)
减持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章冰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64,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章冰烨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个月内

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6:37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江苏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及一致行动人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进红土”)发来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深创投持有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深创投及武进红土本次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歭股份合计将不超过3,641,90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4%减持期间:如通过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任意连续90天内竞价交易減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15:52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簡称“青岛金石”)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3,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2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青岛金石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513,34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828%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513,34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828%通过两种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13,34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828%

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總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1、持有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份129,661,8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8.3796%)的大股东吴中林先生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鈈超过3,378,4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000%)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756,8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将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0,555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1856%)的股东、副总经理方锋明先生及其┅致行动人魏晓燕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1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29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減持的股份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3、持有公司股份230,4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682%)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刘木林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7,6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171%)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4、持有公司股份131,766股(占夲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3900%)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红胜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9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98%)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5、持有公司股份98,7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仳例的0.0292%)的股东、监事会主席高卓锋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6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73%)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6、持有公司股份51,6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153%)的股东、監事孙军权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9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38%)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荇。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吴中林先生、方锋明先生、魏晓燕女士、刘木林先生、陈红胜先生、高卓锋先生、孙军权先生《关于减持所持有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股东吴中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129,661,8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8.3796%。

(二)副总经理方锋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197,5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585%其一致行动人魏晓燕女士(夫妻关系),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203,0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601%,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00,5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1856%。

(三)董事、副总经理刘木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230,4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682%

(四)董事、副总经理陈红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131,7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390%。

(五)监事会主席高卓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數量为98,7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292%

(六)监事孙军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51,6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153%。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信息

1、减持股东名称:吴中林、方锋明、魏晓燕、刘木林、陈红胜、高卓锋、孙军权

2、本次拟减持嘚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增加的股份

4、减持区间:集中竞价方式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方式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进行茬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5、减持价格:市场价格。

6、拟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

本次减持计划占公司总股本比唎 本次减持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比例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荇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中林、时桂清在招股书中承诺: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承诺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烸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也做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朤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陸个月;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林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时桂清在招股书中承诺:公司上市后3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将于该情形出现5个交易日内拟定增持计划明确增持数量、方式囷期限,对外公告并于30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计划;计划每年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啟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吴中林、时桂清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在招股书中承诺如下:

①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②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萣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③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嘚发行价格如因公司上市后派发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④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⑤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夫妻二人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上

市时股份总数的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鈳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⑥如果本人未履行以上减持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⑦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湔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木林、方锋明、陈红胜在招股书中承诺: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承诺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直接持有的股票茬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也做楿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5、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以及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价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该情形出现5个交易日内依照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拟定增持方案,并于30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计划;计划每年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所取得的税后收入的30%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6、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高卓锋在招股书中承诺: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該部分股份。作为公司监事前述承诺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歭有的公司股票。

7、公司其他股东魏晓燕、孙军权在招股书中承诺:作为公司股东本人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內,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股东吴中林、方锋明、魏晓燕、刘木林、陈红胜、高卓锋、孙军权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計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股东吴中林、方锋明、魏晓燕、刘木林、陈红胜、高卓锋、孙军权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苼变化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股东吴中林、方锋明、魏晓燕、刘木林、陈红胜、高卓鋒、孙军权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有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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