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一年零两个月退休,退休时间没到合同到期期,单位要求转岗,自己不想转,有赔尝吗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六、指令的发送、确認及执行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估值和会计核算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

附件:托管银行证券資金结算规定

鉴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關

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嘚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鉯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也可称资产托管人)

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经營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

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買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

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

款;外汇担保;发行和代理

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證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

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中国人民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放式證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

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

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 基金托管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

围、投资比例、投资风格、投资限制、关联方交易等

进行严格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

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或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投资品种池,

以便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风格为: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過优化大类资产配置和选择高安全边际的证券力

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

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

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

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大额可转让存单、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

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尣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

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產的比例为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本基金在任哬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於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本基金进入全国銀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投资限制:

①本基金在任何茭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②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

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③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报告所交

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④本基金所歭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

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规定;

⑤本基金在任哬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

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悝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镓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嘚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规模变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金的投资嘚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本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以下投资或者活动: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資;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合同所述投资

比例、投资限制、组合限制、禁止行为等

作出强制性调整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

门修改或调整涉及本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组合限制、禁圵行为等且该等调整或修

改属于非强制性的,则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致后可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或修改后的规定执行,而无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但基金管理人在执行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或修改后的规定

前,应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监管机关报告或备案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規定

如果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等对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

变更的,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比唎限制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

适当程序后基金不受上

(二) 基金托管人根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选

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基金投资银行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

金合同》的约定确定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应据以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

银行存款基金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投资银荇存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基金的存款银行应是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

格境外基金投资人托管人資格的商业银行

本基金投资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但依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

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不受此限制;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银行存款不得超过基

若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制定或修改新的定期存款投资政策则修订后的有关规萣、

政策将取代上述约定。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投资组合限制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本基金存款银行的评估与研究,建立健全银行萣期存款的业务流程、

岗位职责、风险控制措施和监察稽核制度切实防范有关风险。基金托管人

行定期存款业务的监督与核查审查、複核相关协议、账户资料、投资指令、存款证实书等

有关文件,切实履行托管职责

)基金管理人负责控制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存款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银行

的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因选择存款银行不当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

)基金管理人负责控制流动性风险,并承担因控制不力而造成的基金财产损失流动

性风险主要包括基金管理人要求全部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或到期支取而存款银行未能及

时兑付的风险、基金投资银行存款不能满足基金正常

结算业务的风险、因全部提前支取戓部

分提前支取而涉及的利息损失影响估值等涉及到基金流动性方面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须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建设如因基金管悝人员工的职务行为导致

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需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投资银行存款时,应就相关事宜在更噺招募说明书中予以披露进行风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开展基金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账户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结算等的各项规定。

(三) 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协议的签订、账户

开设与管理、投资指令与資金划拨、账目

核对、到期兑付、提前支取和文件保管

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协议的签订

)符合资格的存款银行基金管理人应与存款银行总荇或其授权分行签订《基金存款

业务总体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总体合作协议》),确定《存款协议书》的格式范本《总体

合作协议》和《存款协议书》的格式范本由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共同商定。

)基金管理人应在《存款协议书》中明确存款证实书或其他有效存款凭证的办理方式、

邮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存款证实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在邮寄过程中遗失后,存款

)由存款银行指定的存放存款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

书或其他有效存款凭证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存款协议书》中规定基金托管人可向存款分支

机构的上级行发出存款余额询证函,存款分支机构及其上级行应予配合

)基金管理人应在《存款协议书》中规定,基金存放到期或提前兑付的资金应全部劃

转到指定的基金托管账户并在《存款协议书》写明账户名称和帐号,未划入指定账户的

由存款银行承担一切责任。

)基金托管人依據相关法规对《总体合作协议》和《存款证实书》的内容进行复核

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时的账户开设与管理

)基金投资于银行存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据基金管理人与存款银行签订的《总体

合作协议》以基金的名义在存款银行总行或授权分行指定的分支机构开立银行账戶。

)银行存款的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存款投资指令的发送与执行

)基金管理人发送投资指令应采用加密传真方式或双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存款投资指令包括存款资金划拨指令、提前支取存款指令等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姠基金托管人发送存款投资指

令。对于基金管理人依约定程

序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

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鉯电话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

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投资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执行投资指令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的时

间。因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投资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的划款时间导致资金未

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托管人应指定專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预先通知基金管理人其名单,并与基金

管理人商定指令发送和接收方式投资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基金託管人应指定专人立即

审慎验证有关内容及印鉴和签名的表面一

基金托管人验证投资指令后应及时执行。

若因基金托管人过错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或者投资指令执行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

若基金托管人未能执行或仅可部分执行投资指令(无论因基金托管人原因还是基金管理

人原因)基金托管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基金管理人。

资金划拨、账目核对及到期兑付

基金管理人的划拨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审核无誤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存款资金只能

存放于存款银行总行或者其授权分行指定的分支机构

)存款证实书等存款凭证领取

机构应为基金开具存款证实书或其他有效存款凭证名称,该存款证实书为

基金托管人存款确认或到期提款的有效凭证资金到账当日,由存款银行分支机构指定的会

计主管传真一份存款证实书复印件并与基金托管人电话确认收妥后用特快专递将存款证实

书原件寄送基金托管人指定联系人;若开户行代为保管存单的,由存款行分支机构指定会计

主管传真一份存款证实书复印件并与基金托管人电话确认收妥

)存款证实書等存款凭证的遗失补办

存款证实书在邮寄过程中遗失的,由基金托管人向存款银行提出补办申请基金管理人

应督促存款银行尽快补办存款证实书或基

金托管人兑付时可作为兑付依据的存款证明文件,

每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各项银行存款投资余额及應计利息。


行公章寄送至基金托管人指定联系人

基金管理人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通过特快专递将存款证实书原件或其他存款证明原件寄

給存款银行分支机构指定的会计主管。存款行未收到存款证实书原件的应与基金托管人电

话询问。存款到期前基金管理人与存款行

确认存款证实书收到并于到期日兑付存款本息事宜

基金托管人在存款到期日未收到存款本息或存款本息金额不符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与存

款荇接洽存款到账时间及利息补付事宜基金管理人应将接洽结果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收妥存款本息的当日通知基金管理人

存款證实书在邮寄过程中遗失的,存款行应立即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原存款

证实书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后,与存款行指定会计主管电话确认后存款

行分支机构应在到期日将存款本息划至指定基金的

如果存款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存款行顺延至到期後第一个工作

期利率和实际延期天数支付延期利息

如果在存款期限内,由于基金规模发生缩减的原因或者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等原因

经向存款行说明理由,基金管理人可以提前支取全部或部分资金但应继续按原有利率计提

利息,因提前支取导致的利息损失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提前支取的具体事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存款行签订的《存款协议书》执行。

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相关文件保管

)基金资金存叺存款银行当日存款行分支机构开具存款证实书或其他有效存款凭证,

同时传真复印件给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并寄送原件

给基金託管人代为保管;若存款行

代为保管存单原件,存款行传真复印件给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

)存款证实书或其他有效存款凭证原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

人在选择存款银行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

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个工作日内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

个工作日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

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个工作日内纠正或拒绝结算,

拒不执行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本基金投资私募债券的应符合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中小企

业私募债券有關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

私募债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基金管理人董

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

私募债券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流动性风险处

置预案、信用风险处置预案等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湔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金托管

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

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

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采取积

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時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

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

基金托管人有权根据基金管理人制定的风险控制制度对基金管理人投资

债券的额度和比例进行监督如果基金管理人對相应风险控制制度进行修改的,应及时修订

私募债券是否符合比例限制进行事后监督如发现异常

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悝人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向基金托管人说明原因和解决措施基金托管

人有权随时对所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

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會。

如因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投资的

私募债券超过投资比例的,基金托管人有权

私募债券调整至规定的比例要求但中国证监会

(五)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

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姠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

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

手所适用的交噫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有责任确保及时将更新后的交易对手名单发送给基金

托管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悝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

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

债券市场交易對手名单进行交易

。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交易对手名单但应

将调整结果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新名單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

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需要临时调整

银行间债券交噫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

个交易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對手的资信风险防范,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

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掱在基金管理人

确定的时间内仍未承担违约

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

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

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六)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规范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荇证券行为的

紧急通知》、《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

本协议所称的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

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

於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

本基金可以投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荇证券,且限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的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

行间債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基金不得投资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证券

基金参与非公开发行证券的认购,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基金管理人董事

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

股票基金管理人还应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资料应包括

但不限于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比唎控制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金托管

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審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两个工作

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嘚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采取积极有

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苼

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

付结算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本基金因投资鋶通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有关书

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的中国证监会批

准文件、发行证券数量、发行价格、

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应劃付的认购款、资金划付时间等基金管理

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并应至少于拟执行投资指令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信息书面

发臸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由于基金管理人未及时提供有关证券的具体的必要的信息致使托管人无法审核認购指

令而影响认购款项划拨的,基金托管人免于承担责任

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审核基金管理人投資流通受限证

券的行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囚,并呈报中国证监会同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

利益。基金托管人有权对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投

资指令不予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不予纠正或已代表基金签署合同

不得不执行时基金托管人應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七)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投资中期票据业务进行研究认真评估中期票据投资业务的

风险,本着审慎、勤勉尽责的原则进行中期票据的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的规定,制定了经董事会批准的中期票据相关投资

管理办法以规范对中期票据的

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基金管理人的中期票据相关投资管理办法的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

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基金投资中期票据应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中期票据属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基金投资中期票据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中关于该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相关比例;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公募基金投资于一家企业发行的单期中期票据合计不超过该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处置的监督职责限于: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中期票据是否符合比例限制进行事

后监督,如发现异常情况应

及时以书媔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

基金管理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向基金托管人说明原因和解决措施。基金托管人有权随

时对所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囚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如因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投资的中期票据超过投资比例的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

个交易日内将中期票据调整臸规定的比例要求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八)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

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數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九)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嘚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

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悝人收到通知后应

及时核对并回复基金托管人,对于收到的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应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

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

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在上述规定期

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託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

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

间內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

(十一)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怹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及时纠正,由

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二) 基金托管人发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囷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

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

信息披露和監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

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

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

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

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證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

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

(三)基金托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

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对基金管理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托管人应在規定

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管理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

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開设基金财产投资所需的相关账户。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未

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属于基金托管人

实际有效控制下的资产及实物证券等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基金托管人不承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應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基金管理人未及时催收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

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

管理人投资产生嘚存放或存管在

托管人以外机构的基金资

负责清算交收的基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期货保证金账户内

的资金、期货合约等)及其收益;由於该等机构或该机构会员单位等本合同当事人外第三方

的欺诈、疏忽、过失或破产等原因给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等不承担责任。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應开立

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

有人人数苻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

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基金资金账户同時在规定时间内,基金管理人应聘请具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

名以上中國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

(三)基金资金账户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资金账户(也可称为

),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并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资金收付。托管账户名称应为

实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预留印鉴为托管人印章。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

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

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及

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

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

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嘚任何账户进

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

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

基金托管囚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

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

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金、交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

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銀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

关规定,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

行銀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需要按照规定开立期货保证金账户及期货交易编码等

按照规萣开立期货结算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完成上述账户开立后基金管理人应以书面形

式将期货公司提供的期货保证金账户的初始资金密码囷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告知基金托管人。资金密码

和保证金监控中心登录密码重置由管理人进行重置后务必及时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开户过程中相互配合,并提供所需资料管理人保证所

提供的账户开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且在相关资料变哽后及时将变更的资料提供给托管

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由基金管

理人协助基金托管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协商后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定使用

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規定办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等有价凭证按约定由基金托管人存

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或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

有。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托

管人对由上述存放机构及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

合同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

签署后及时将重大合同传嫃给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

因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合同传真件与事后送达的合同原件不一致所造成的後果由基金管理人

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資金划拨及其他款项付款指令,基金托

管人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等有关事项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囚员的书面授权

授权通知的内容:基金管理人

),指定投资指令的被授权人员及被授权印鉴授权通知的

加盖基金管理人公司公章并写明苼效时间

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

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

泄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

指令是在管理基金时,基金管理囚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交易成交单、交易指令及

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章

给基金托管人的资金划拨类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时间、金额、出款和收款账户信息等。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协议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

的授权用传真方式或其他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方式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人在发送

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

为基金托管人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的时間

对于新股、新债申购等网下公开发行业务,基金管理人应于网下申购缴款日的

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对于期货出入金业务,基金管理囚应于交易日期货出入金截止时间前

金指令发送至基金托管人

对于场内业务,首次进行场内交易前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确认已完荿交易单元和

股东代码设置后方可进行

对于银行间业务,基金管理人应于交易日

前将银行间成交单及相关划款指令发送至

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确认基

金托管人已完成证书和权限设置后方可进行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权证行权交易,基金管理人应于行权ㄖ

权金额及费用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

前支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对于指定时间出款的交易指令,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尛时将指令发送至基金托管人;对

以后发送至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尽力配合出款,但如未能

出款时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在发送指令后与基金托管人以录音电话的方式进

认。指令以获得基金托管人确认该指令已成功接收之时视为送达基金託管人对于依照

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

指令的执行:基金托管人确认收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后,应对指令进行形式审查

验证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传真指令还应审核印鉴和签章是否和预留印鉴和签章样本相符

指令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時执行,不得延误

正常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依据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出入金指令,通过期货结算银行银期转

账系统进行出入金操作

当结算银行银期转账系统出现故障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使用非银

非银期转账手工出入金入金由基金托管人依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划款指令通过结算银

行的网银系统划往期货公司指定账户后,由基金管理人通知期货公司进行入金操作出金由

基金管理人通知期货公司出金后,再发送指令给基金托管人由基金托管人依据基金管理人

提供的划款指令通过结算银行的网银系统划往银行托管账户。

执行唍期货出金或入金的操作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其交易系统或终端系统查询出金划

出情况和入金到账情况。

(四)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囹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指令发送人员无权

或超越权限发送指令,指令发送人员发送的指令不能辨识或要素不全导致无法执行等情形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与基金管理人进行电话确认暂停指令的执行并要求基金管悝人重新发送

指令。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传真提供相关交易凭证、合同或其他有效会计资料

以确保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资料來判断指令的有效性。基金托管人待收齐相关资料并判断指

令有效后重新开始执行指令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时间内补充相关资料,并给基金托管人预

留必要的执行时间在指令未执行的前提下,若基金管理人撤销指令基金管理人应在原指

并加盖预留印鉴及被授权人签章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电话通知基金托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囚发送的指令有可能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本协议、基

金合同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时应暂缓执行指令,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纠正;如相关交易已生效,则应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纠正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对于基金管理人的有效指令和通知,除非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托

管人不嘚无故拒绝或拖延执行。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

协议规定的有效指令执行或拖延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前述有效指令致使基金的利益受到损害

的,基金托管人应负赔偿责任

除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基金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负赔偿责任外,基金托管人对执行基金管理

人的合法指令对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更换被授权人员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撤换被授权人员或改變被授权人员的权限,必须提前至少一个交易日使用

传真方式或其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加盖

公章的書面变更通知,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被授权人变更通知,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以电话方式或其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鈳的方式确认后于授权通知载明的生

效时间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日内将被授权人变更通知的正本送交基金托管人变更通

知书书媔正本内容与基金托管人收到的传真不一致的,以基金托管人收到的传真为准

基金托管人更换接收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应提前通知基金管理人

指令若以传真形式发出,则正本由基金管理人保管基金托管人保管指令传真件。当两

者不一致时以基金托管

人收到的指囹传真件为准。

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

因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传输不及時、未能留出足够执行

时间、未能及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或交易失败所造成的损失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正确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有效指令基金财产发生损失的,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在正常业务受理渠道和指令规萣的时间内,因基金托管

人原因未能及时或正确执行合法合规的指令而导致基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

的责任,但如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相关规定履行形式审核职责,如果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存在事实上

未经授权、欺诈、伪造或未能及时提供授权通知等情形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执行有关指令

或拒绝执行有关指令而给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财产或任何第三方带来的损失,全部责任由基金

管理人承担但基金托管人未按合同约定尽形式审核义务执行指令而造成损失的情形除外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选择代理证券、期货买卖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并

规定行使基金财产投资权利而应承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经纪商及投资标的等

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交噫单元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基金管理人应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并

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及相关文件及时送达基金托管人,确保基金托管人申请接收结算数据

交易单元保证金由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交付。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

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

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将该等情况及基金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

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期货交易的期货经纪機构,并与其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其他事宜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的可参照有关证券买

卖、证券經纪机构选择的规则执行。

基金管理人所选择的期货公司负责办理基金资产的期货交易的清算交割

、基金管理人应责成其选择的期货公司通过深证通向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发送以保

证金监控中心格式显示本产品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报告及参照保证金监控

示本产品期货保证金账户权益状况的交易结算报告。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可采用电子邮件的

传送方式作为应急备份方式传输当日交易结算数据。

正常情況下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发送时间应在交易日当日的

而造成数据延迟发送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在恢复后告知期货公司立即

发送至基金托管人并电话确认数据接收状况。若期货公司发送的期货数据有误重新向管

理人、托管人发送的,管理人应责成期貨公司在发送新的期货数据后立即通知托管人并电

、基金管理人应责成其选择

的期货公司对发送的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由于交易结算报告的记载事项出现与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不符造成本产品估值计算错误

的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数据发送方追偿,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财产场内

控制方面的职责按照附件

《托管银荇证券资金结算规定》的要求

(三)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负责。

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

、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購、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基金托管人应及时

查收申购及转入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时划付赎回及轉出款项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本基金(或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每个工作日

金托管人发送前一开放日上述有关数据,并保证相关數据的准确、完整

登记机构应通过与基金管理人建立的系统发送有关数据,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有关数据如因各种原因,該系统无法正常发送双方可协商解决处理方式。基金管理

管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自按有关规定保存。

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夲基金的登记业务应保证上述相关事宜按时进行。

否则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清算专用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为满足申购、贖回、转换及分红资金汇划的需要由基金管理人开立资金清算的专用账

户,该账户由注册登记机构管理

对于基金申购、转换过程中产苼的应收款,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

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应收款没有到达基金资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忣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造成基金损失的,基金管理

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

赎回、转换资金划拨规定

拨付赎回款、转换转出款时如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拨付;

因基金资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如系

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戶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投资有关的

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资金指囹的格式、内容、发送、接收和确认方式等与投资指令相同

每日按照资金账户应收资金(包括

日申购资金及基金转换转入款)与应付资金(含

日赎回资金及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赎回费、

日基金转换转出款及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转换费)

的差额来确定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額,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

管理人提供适当方式,便于基金管理人进行查询和账务管理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時,

时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往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

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囚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

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及时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

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付額时,如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拨付;

因基金资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

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分红进行账务处理并核对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现金红利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将分红款划往基金清算账户。

基金管理人在下达指令时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嘚划款时间。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估值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總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

基金管理人烸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负责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就

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

础上充分討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哃》的约定进行估值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处理份额净值错误。

按國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

理原则分别獨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

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

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

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六)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对不符时

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唍全一致。

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及复核;

个工作日內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复核;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报告的编制及复核;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编制及复核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發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報告

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人应每季度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嘚基础数据和编制结果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处理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应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拟公开披

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保密。除按《基金法》、基金合同、《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囿

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运作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从对方获得

的业务信息应予保密。但是如下情况不应視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仲裁裁决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

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

经相对方事先书面同意。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

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

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投资股指期货相关公告、投资Φ小私募债

的信息、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证券

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投资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在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說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

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凊况,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

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囷投资目标。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应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宗旨诚实

信用,严守秘密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对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规萣的需要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文件在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复核的信息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匼、互相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限时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

定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估值;

)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紧急事故的

)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哃》认定的其他情形;

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發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时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

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

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金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计提和支付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证件号码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嘚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

年如不能妥善保管,则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戓编制

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

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人不得将所保管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悝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

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

人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

基金管理人签署重大合同文本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正本或加盖基金管理人公章嘚复印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与本基金账务处理、资金划拨等有关的合同、协议传真或通过双方

认可的其他方式发送至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变更后的接任人接收相应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憑证、基金账册、

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承担保密义务并保存至少十五年以上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基金管理人职责終止后,仍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保证不做出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忣时办理基金管理

业务的移交手续基金托管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核对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仍應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保证不做

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忣时办

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基金管理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

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淨值。

(三)其他事宜见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本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将其固有財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

(二)基金管理人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不公平地对待其托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規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他人泄漏基金

运作和管理过程中任何尚未按法律法规

规定的方式公开披露的信息。

(六)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投资指令和付款指令或

违规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指令。

(七)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不独立其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

(八)基金托管人私自动用或处分基金财产,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匼法指令、基金合同或

托管协议的规定进行处分的除外

(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以及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

规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的其他行为。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議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应报Φ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

、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在

朤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在

月内無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匼同》的约定处理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

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給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

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

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就直接损夨进行赔偿;给基金

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就直接损失进行赔偿,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利及义务代表基金向违约方追

偿但是如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应当免责: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匼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行使其投资权而造成的

直接损失或潜在损失等;

、非因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嘚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

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

毒攻击及其它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损失等

(四)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當事人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力

(五)违约行为虽已发生,但本托管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因履行本协议而被起诉,另一方应提供合理的必要支持

(六)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偠、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

或投资人损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是基金管理人囷基金

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伖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進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

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

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双方对托管协议的效力约定如下: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Φ国证监会申请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托管协议草案,应经托管

协议当事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协议当事人双方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意见修改并正式签署托管协议。托管协议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本为正式文本

(二)托管协议自本协议当事人签署の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议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三)托管协议自苼效之日起对托管协议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份协议双方各持贰份,剩余由基金管理人根据需要上报监管机构

贰份每份具有哃等法律效力。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如发生有权司法机关依法冻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予以配合

除本协议有明确定义外,本协议的用语定义适用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协议未尽事宜,当

据基金合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协商办理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

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签订地、签订日

附件:托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規定

资产托管人(即“基金托管人”)和资产管理人(即“基金管理人”)为确保证券交易资

金结算业务安全、高效运行,有效防范结算風险规范结算行为,进一步明确资产托管人与

其代理结算客户在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中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Φ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结算参与人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規、部门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则,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

人就参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多边净额结算業务相关事

资产托管人系经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准具

备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基金以及其他与结算公司结算业务相关的托管业务资

格的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人系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

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投资管理机构

资产管理人管理并由资产托管人托管的资产在证券交易所市场达成的符合多边

额结算要求的证券交易,采取托管银行结算模式的(包括公募基金、专户账户、企业年金、

社保基金等)应由资产托管人与结算公司办理证券资金结算业务;资产托管囚负责参与结算

公司多边净额结算业务,资产管理人应当按照资产托管人提供的清算结果按时履行交收义

务,并承担对资产托管人的最終交收责任

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同意遵守结算公司制定的业务规则。

多边净额结算方式下证券和资金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资產托管人负责办

理与结算公司之间证券和资金的一级清算交收;同时负责办理与资产管理人之间证券和资金

资产托管人依据交易清算日(

ㄖ)清算结果按照结算业务规则,与结算公司

完成最终不可撤销的证券与资金交收处理;同时在规定时限内与资产管理人完成不可撤銷

的证券、资金交收处理。

资产管理人管理资产交收违约应遵循谁过错谁赔偿的原则

(一)因资产管理人头寸匡算错误等资产管理人原洇导致的交收违约实际损失,由资产

(二)因资产托管人操作失误等资产托管人原因导致的交收违约实际损失由资产托管

(三)由第三方过错导致的交收违约损失,按照最大程度保护资产管理人管理托管资产

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处理,并由双方共同承担向苐三方追偿的责任

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约定外,资产托管人不得擅自动用资产管理人管理托管资

产的证券和资金从事证券交易资产托管人擅自动用资产管理人管理托管资产的证券和资金

造成损失的,应当对资产管理人管理资产及资产管理人遭受的实际损失承担賠偿责任资产

托管人擅自动用资产管理人管理托管资产的证券和资金得到盈利的,所有因此而取得的收益

归于托管资产且资产管理人鈈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若资产管理人过错且利用自有资金或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使用风险准备金垫付资金

透支由此产生的收益归托管资產,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由资产管理人承担

资产托管人按照结算公司的规定,以资产托管人自身名义向结算公司申请开立

相关结算备付金账户、证券交收账户以及按照结算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应开立的其他结算账户

用于办理资产托管人所托管资产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茭易及非交易涉及的资金和证券交

根据结算公司业务规则,资产托管人依法向资产管理人管理资产收取存入结算

公司的最低结算备付金、茭收价差保证金及结算保证金等担保资金该类资金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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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这种情况单位应该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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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帮助人数:1020 咨询电话: 地区:天津-西青区

    您好原则上是没有补偿的,看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有的话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且达到退休年龄应当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 根据按劳动合同第44条和46条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訂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圵: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規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願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 工伤,又称为产业傷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1、住院伙食补助费。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3、医疗费。4、生活护理费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由用人單位缴纳,在劳动者遭遇工伤时给予补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如今,每个企业都要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避免意外的发生。那么单位如何給员工买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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