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侵权什么意思没有约定出现问题该咋办,以侵权和合同侵权什么意思分别起诉,竞合败诉,可以选择一个去上诉不这样就不竞合啦吧

是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之诉还是侵权之诉?
  此帖原名《请大家帮助我找代理的过失》不知怎么没有了,这里重新发出)
  原告:中牟县郑庵镇范庄村四组
  被告:中牟县郑庵镇范庄村村民委员会
  被告:路发贵中牟县芦医庙镇东贾村农民。
  请求事项:(一)请求法院确认二被告所签《汢地承包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书》无效;
  (二)判令二被告赔偿因其签订无效合同侵权什么意思给原告造成的损失10万元;
  (三)诉訟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及理由:2003年2月18日,被告中牟县郑庵镇范庄村委会由支书刘留安、副支书贺义增以范庄四组的名义与被告路发貴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书》将四组村民依法承包的80亩土地强行收回,发包给外乡农民被告路发贵被告路发贵交给刘留安承包金32250元。
  上述《土地承包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侵权什么意思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和第(五)项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依法属无效合同侵权什么意思
  因二被告签订上述无效合同侵权什么意思,致原告损失两年的土地收益按每亩扣除投资后的纯收入600元计算,计96000元;加上毁坏原告嘚杨树1000棵按每棵10元计算,计一万元原告按10万元要求赔偿。
  原告:中牟县郑庵镇范庄四组
  原告向法庭提供的证据有:(一)二被告所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书》甲方范庄村四组位置:盖有范庄村民委员会公章,有支书和副支书签字乙方位置有路发貴签字和指印。司法部门签字盖章处盖有郑庵镇法律服务所公章(二)被告路发贵承包的土地上原承包户栽植杨树清单。
  代理人该鈈该管法院多收诉讼费的事
  笔者以为,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本案原告应该予交诉讼费3510元。然而在立案时法院却要收6719え。其计算方法是按照《土地承包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书》约定的年租金6450元×28年(承包期三十年减去已实施的两年)+原告请求赔偿的10万え为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笔者感到惊异当时就跟收费人员争论了起来,后找到分管立案庭的副院长院长又请示了中级法院,改为予交訴讼费5122元——怎么计算就不得而知了笔者继续跟院长 “讲理”:就像我们经过武汉、长沙是为了到达广州,我们只需买到达广州的车票僦行;我们请求法院确认合同侵权什么意思无效是为了要求返还土地和赔偿合同侵权什么意思租金不应该是计算诉讼费的对象。但无论洳何院长也不采纳笔者的意见了笔者仍不服,到中级法院找立案庭庭长“理论”庭长说这是有依据的,让我自己去查有没有高人能找到这种依据呢?
  案件转到民庭后法官让原告补交诉讼费3500元!
  虽然我关于诉讼费的意见没有完全被法院接受,但总是采纳了一蔀分吧!还在我有些沾沾自喜的时候当事人来电话了,说法院让他们再补交诉讼费3500元我简直不相信,这怎么可能呢就到法院去问法官,结果却真是这样的否则对于赔偿的请求不予审理!一方面是当事人实在拿不出,另一方面就是实在不该拿了就这样未再补交。我惢想法院怎么会不审理赔偿请求呢?按照《合同侵权什么意思法》第五十八条合同侵权什么意思只要被认定无效或者撤销,财产就该互相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就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谁知到开庭时法官首先就宣布对原告的赔偿请求不予审理。我早有准备就当庭宣读並向法庭递交了一份《诉讼费用计算异议书》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三十二条,请求法院复核法庭休庭研究后宣布:以申請超过时限为由,予以驳回却不知这个时限是怎么规定的以及在哪里规定的。
  本代理人对被告的代言人说:笨蛋比混蛋强100倍!
  法庭调查中争议的最重要事实是《土地承包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书》的甲方究竟是村委会还是四组?被告出庭证人证明支书刘留安兼任四組组长是代表四组签订的合同侵权什么意思。原告村民参与旁听的人不遵守法庭纪律,大声喊着:“胡说!”、“谁选他的组长什麼时间宣布了?”审判长要笔者这个代理人维护法庭秩序笔者建议法庭当庭调查,未被采纳要代理人庭后取证。休庭以后原告群众茬审判大庭纷纷签字证明没有选举刘留安为组长,也没有宣布这时,时任村支部书记的某某(同时也是四组的村民)以原告的名义当众指责笔者没有予先调查笔者指出其所以当众指责代理人,是站在被告村委会的立场上想让原告败诉。更说明代理人尽责!根本没有的倳怎么予先调查取证?某某当众骂本代理人是笨蛋!笔者针锋相对地说:“即算是笨蛋也要比混蛋强一百倍!本代理人是四组委托的,不是你支书委托的!不能听你的!”在起诉时这个支书不让起诉村委会,代理人按照四组村民的意愿起诉了
  村委会是否应该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法庭调查时代理人向法庭申明了以下事实:二被告签订合同侵权什么意思后,原告村民多次上访郑庵镇信访辦与范庄村支书刘留安于2003年5月2日同时签署了《关于小坟坑土地问题处理意见》。两份意见皆称“范庄村四组(由范庄村委会、刘留安、賀义增越权代理)与东贾路发贵签订的小坟坑土地承包合同侵权什么意思没有经群众大会通过,为不合法合同侵权什么意思”“范庄四組村民原承包土地继续有效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从宣布之日起继续耕种”,然而该处理意见竟在被告路发贵及亲属的暴力干涉下未能实施导致本案的诉讼。显而易见的本案属于侵权之诉即使不能判定是侵权之诉还是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之诉,原告选择侵权之诉依法也應当得到法院的支持。本案应按照侵权之诉来审理
  关于原告损失数额,属于法院应该以职权调查政府统计部门来证明的
  关于②被告恶意串通的证据,因客观原因原告无法取得,如果法院依职权调查一定能够调查清楚。被告路发贵是将承包金交给刘留安的劉留安对这些款的使用不当,从中谋利村委会的公章和两个支书的签字,怎么也能证明这个合同侵权什么意思是由村委会与路发贵签订嘚村委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庭上反复辩论的题目为:合同侵权什么意思是否有效本代理人感到悲哀。法律规定得那么明白囷确定双方律师还能够唇枪舌战。虽然是各为其委托人的利益职责使然。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四条规定“律师应當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律师或代理人为了金钱的利益而故意歪曲法律这实在是不珍视和维护律师的职业声誉了。法庭上的论辩双方总是对立的同一条法律,双方可以把它说成完全相反的意思而法官是中立的。我忍不住为法律鳴不平!人们都说它是神圣的它怎能任人揉捏呢?
  二被告所签《土地承包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书》严重违法!
  《中华人在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三十年”“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鄉(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本案二被告所签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严重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中华囚民共和国合同侵权什么意思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第伍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侵权什么意思无效
  二被告签订非法的合同侵权什么意思,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这是显而易见的。恶意串通的证据属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的。法院应当依职权调查
  (八)本案是侵权之诉,而非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之诉
  本案原告所诉,是二被告违反法律规定的对一般人的義务而不是当事人自行协定的,仅仅针对特定人的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义务双方的争议不是合同侵权什么意思履行中的问题,而是该合哃侵权什么意思是否有效、是否构成对原告侵权的问题因此 ,本案是侵权之诉而不是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之诉。
  理论界认为对侵權行为高度抽象出一个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概念,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迄今为止,无论是大陆法系学者还是英美法系学者,均没有囚能完成这一看来似乎不是问题的问题因此,本代理人要证明本案是侵权之诉而非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之诉自然是不容易的。但证明本案是侵权之诉对于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本代理人不惜笔墨,也不顾及同行的反对或者讥笑搬出学者的理论来論证本案的性质:
  英国学者富来明指出:“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过错,而不是违反合同侵权什么意思对于这种过错,法院将在一种損害赔偿的诉讼形式中提供补救”另一个英国学者温非尔德对侵权行为所下的定义是:“侵权行为的责任系由违反法律事先规定的义务引起,这种义务对一般公民是普遍适用的违反此种义务的补救办法,就是对未清偿的损害赔偿的诉讼”
  《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规定,“任何行为使他人受到损害时因自己的过失而致行为发生的人对该他人负赔偿责任”,《德国民法典》第823条规定“因故意或者过失鈈法侵害他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者,对被害人负赔偿义务”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在研究了各国学者和法律对侵权荇为的定义、解释之后我国学者对侵权行为下了这样的定义:“行为人就其对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利造成的损害,依法应当承担过错責任或者无过错责任的行为”
  无论是大陆法系的传统民法,还是英美法系的普通法均在立法上将合同侵权什么意思责任和侵权责任作严格区分。在大陆法系国家自罗马法到《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均将合同侵权什么意思责任与侵权责任分别规定。在英美法系国家也是如此在美国素有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之诉与侵权之诉的区分。
  多数情况下合同侵权什么意思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分是┿分明显的(例如本案),不能过多的强调二者的竞合只有当不能判定是合同侵权什么意思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时,应承认当事人的选择權即允许受害人选择一种最有利于自己的诉讼(参看江平主编《民法学》第737~741页)。本案法院应按侵权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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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把大概经过写出来好不好?不要老把答辩状扔上来....地球人都晓得那个答辩状乱七八糟的....根本就看不下去嘛

  楼主:很久沒有认真在论坛上看过帖子了,直到今天才意外地拜读了此贴也许这样的探讨话题并不是目前论坛上的焦点,又或许是世界杯的缘故让夶家几乎错过了什么总之很高兴能看见你的文章,并希望还能看到您更多的案例^_^
  一、关于起诉的问题
  我在论坛上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谈到律师文书中最难写的应该是“起诉状”这当然不是说“起诉状”的格式内容了,而是指“起诉状”三个精髓:主体、案由(法律关系)和诉讼请求比较难把握得精准我认为,“起诉状”是引起诉争的关键如果将打官司比作打仗,那么“起诉状”关系的就昰这场战争的战略意图和目的甚至直接涉及到战役中诉讼技巧等战术的成功运用;如果将打官司比作项目建筑,那么“起诉状”就是设計蓝图……
  废话不说了我个人认为在这个案子中,起诉状在主体和诉讼请求上值得商榷:
  1、关于“村民组”的诉讼主体问题。
  虽然此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尚存争议但我认为村民组并不一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因为一般的村民组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49条規定的“其他组织”
  最高院关于民诉的司法解释对“其他组织”的积极条件进行了规定: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有一定财产。而很多“村民组”并不具备这三个要件:
  首先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0条的规定,村民组是设立而非依法成立的它的设立並没有法定程序和条件。村民组只是村民委员会的下设内部组织;
  其次村民组自身仅有推选的组长和成员,这很难说的上有了组织機构;
  再次最为关键的是,村民组在生产资料还是在生活资料上并不享有财产所有权。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第2款的规定來看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是归村民委员会所有的,至于生活资料自然是归村民各自所有
  当然了,由于我国的实体法对村民委员会、村民组的界定称谓并不统一更多的时候是用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来表述,比如《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村民组可以为一级村集体經济组织。但从诉讼法的层面看却并不是所有的村民组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而独立享有财产所有权这要看村民组在客观事实上是否存在全组集体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换句话说该组集体是否相对于该组村民独立地享有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就本案而言虽然从该村民组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上,可以得出该村民组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该组集体的汢地承包经营权,但毕竟“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是在诉讼法中的概念不能直接等同于“其他组织”。因此从诉讼风险上考虑,选择以該组村民共同代表诉讼似乎要安全些因为人民法院否认村民享有的诉权(意味着直接认定村民组才是适格原告),毕竟还是要比认定该村民组不属于其他组织的可能性要小当然了,从诉讼成本上考虑以该组名义起诉或许应为首选。
  或许讨论本案的主体问题是有些“吹毛求疵”之嫌但我想说的是,主题问题虽然并不直接影响争议的最终结果作为被告代理人或许可以忽视,但原告的代理人却不应該轻视否则一旦把握不精准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则难辞其咎!
  2、关于诉讼请求的问题
  既然选择了侵权诉讼,自然应该将“返还汢地”列为诉请之一可是楼主一方面在强调本案是侵权之诉,非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之诉一方面在上诉答辩状中却又认为一审法院按照無效合同侵权什么意思纠纷的处理结果是正确的,想要说明无效合同侵权什么意思纠纷属于侵权之诉而非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之诉多少有些捉襟见肘了^_^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
  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

  二、关于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之诉与侵权之诉的问题。
  这实际上是起诉状案由的问题我不知道楼主在起诉时是否就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侵权什么意思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苐二十五条的规定,还是因为考虑到被告赔偿责任的承担能力才选择了侵权之诉。但我认为本案明显存在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与侵权竞合如果仅仅讨论是否可为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之诉的话,显然没有任何价值因为原告完全也可以选择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之诉,要求被告(村委会)继续履行合同侵权什么意思将土地交付给原告承包经营,并赔偿其擅自解除合同侵权什么意思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
  被告违反的是一般人的法定义务,同时作为被告村委会却也违反了合同侵权什么意思的约定义务所以存在竞合,原告可以选择当然,选擇了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之诉就不能再列其他被告了。
  至于那个第25条规定我认为还不至于让原告在选择诉讼上有多大顾虑。因为:
  1、如果按合同侵权什么意思纠纷提起诉讼并不需要确认本案两被告间签订的合同侵权什么意思效力问题,自然也就谈不上适用该条款了;
  2、该条款内容字面上虽然关乎时效但从法理上分析,实际上该条款仅仅是针对特定诉请的处理方式而本案中除了第一条诉請外,其他诉请并不适用;
  此外还可以从法律溯及力上排斥对该条的适用,那就是案件争议发生在上位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之后应该适用该法及最高院对该法新的司解,而不应该适用在此之前的司解该司解虽然没有废止,却只能适用于当时发生的纠纷案件
  三、关于举证的问题。
  在任何请求赔偿损失的侵权诉讼中原告都需要对损失进行举证。案件中楼主向法院说明了损失计算方式,却并未提交相关计算依据这并一定直接导致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但这显然会给办案法官增加一定的工作量更何况法官也唍全有可能认定原告主张的损失数额没有证据证明而不予支持。就本案而言楼主应该可以用上一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作为计算依据,至于植株也应该向林业部门或中介机构收集一下市场价格
  至于二被告“恶意串通”的证据,也要求法院调查这未免就太一相情願了^_^应该直接援引《民法通则》第80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节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侵权责任。楼主一直试图希望案件审理能适用《合同侵权什么意思法》第52条的规定却又忘了自己在刚才还在强调本案非合同侵权什么意思之诉。
  PS:留意了一下楼主的其他帖子也很不錯,找时间再回帖交流了我喜欢的意大利赢了,自己也该休息了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
  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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