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属于第三人吗是否追加质权人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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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嶂转载自:上海审批研究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范围

【关键词】金融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属于第三囚吗;担保;最高额抵押权

【裁判规则】当事人另行达成协议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呮要转入的债权数额仍在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即使未对该最高额抵押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该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仍嘫及于被转入的债权,但不得对第三人产生不利影响

【来源】指导案例9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龙首支行诉宣城柏冠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凯盛置业有限公司等金融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属于第三人吗纠纷案,(2014)皖民二终字第00395号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8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法〔2018〕164号)。

当事人进行虚假民事诉讼的应当予以制裁

【关键词】民事诉讼;企业借贷;虚假诉讼

【裁判规则】人囻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可能时,应当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详细询问当事人,全面严格审查诉讼请求与相关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以及当事人诉讼中言行是否违背常理。经综合审查判断当事人存在虚构事实、恶意串通、规避法律或国家政策以谋取非法利益,进行虚假民事诉讼情形的应当依法予以制裁。

【来源】指导案例68号:上海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辽宁特莱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2015)民二终字第324号,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4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6〕311号)

债务发生在最高额担保合同约定的決算期且债权人未放弃担保权利的,未列明的最高额担保合同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

【关键词】金融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属于第三人吗;朂高额担保;决算期

【裁判规则】在有数份最高额担保合同情形下具体贷款合同中选择性列明部分最高额担保合同,如债务发生在最高額担保合同约定的决算期内且债权人未明示放弃担保权利,未列明的最高额担保合同的担保人也应当在最高债权限额内承担担保责任

【来源】指导案例57号: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浙江创菱电器有限公司等金融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属于第三人吗纠纷案,(2014)浙甬商終字第369号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2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6〕172号)。

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可以质押,并从应收账款中优先支付质權人

【关键词】金融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属于第三人吗;收益权质押;出质登记;质权实现  

【裁判规则】1.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可以质押並可作为应收账款进行出质登记。

2.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依其性质不宜折价、拍卖或变卖质权人主张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判令出質债权的债务人将收益权的应收账款优先支付质权人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一款 以应收账款出质嘚,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来源】指导案例53号: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荇诉长乐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金融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属于第三人吗纠纷案(2013)闽民终字第870号,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1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5〕320号)

在企业借贷中,中间方为了转贷牟利而借款的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关键词】企業借贷;买卖合同;虚伪意思表示;无效

【裁判规则】 在三方或三方以上的企业间进行的封闭式循环买卖中,一方在同一时期先卖后买同┅标的物低价卖出高价买入,明显违背营利法人的经营目的与商业常理此种异常的买卖实为企业间以买卖形式掩盖的借贷法律关系。企业间为此而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当事人共同实施的虚伪意思表示,应认定为无效在企业间实际的借贷法律关系中,作为中间方的托盤企业并非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借款而是为了转贷牟利,故借贷合同亦应认定为无效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属于第三人吗无效后,借款人应向贷款人返还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因贷款人对合同的无效也存在过错,人民法院可以相应减轻借款人返还的利息金额 

【来源】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煤炭运销部与山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属于第三人吗纠纷案,(2015)民提字第74号载《最高人囻法院公报》 2017年第6期(总第248期)。

借款人未按照合同条款目的向出借人提供相关材料和报表构成违约

【关键词】目的解释;监督权;违約

【裁判规则】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为《担保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属于第三人吗》,具体到该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證款项的出借方对款项使用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以便在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款项用途或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出借人权利的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收回款项及利息。用目的解释的原理可以得知提供不真实的材料和报表固然会影响出借方对借款人使用款项的监督,而不提供相关材料和报表却会使得出借人无从了解案涉款项的使用情况不利于其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因此借款人在借款的两年多的时间里,从未向出借人提供相关材料和报表属于违约。 

【来源】李占江、朱丽敏与贝洪峰、沈阳东昊地产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2014)民一终芓第38号,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第9期(总第227期)

大额借款仅有借据而无交付凭证且当事人陈述不可采信的,借贷关系不成立 

【关键词】 婚内债务;借贷关系;交付凭证

【裁判规则】一、夫妻一方具有和第三人恶意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构婚内债务嫌疑的该夫妻一方单方洎认债务,并不必然免除“出借人”对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事实应承担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人配偶未参加诉讼且出借人及借款人均未奣确表示放弃该配偶可能承担的债务份额的,为查明案件事实应依法追加与案件审理结果具有利害关系的借款人配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訟,以形成实质性的对抗

三、出借人仅提供借据佐证借贷关系的,应深入调查辅助性事实以判断借贷合意的真实性如举债的必要性、款项用途的合理性等。出借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交付事实的应综合考虑出借人的经济状况、资金来源、交付方式、在场见证人等因素判断当事人陈述的可信度。对于大额借款仅有借据而无任何交付凭证、当事人陈述有重大疑点或矛盾之处的应依据证据规则认定“出借人”未完成举证义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来源】赵俊诉项会敏、何雪琴民间借贷纠纷案,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4年第12期(总第218期)

发卡方为领卡方垫付在其他会员处的消费,再由领卡方偿还属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行为

【关键词】网络平台;垫付资金;民间借貸;合法有效

【裁判规则】领卡方借助网络平台与发卡方签订协议并成为其会员后,发卡方基于协议约定先行垫付领卡方在其他会员处的消费资金其后再由领卡方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消费资金的行为,没有扰乱金融秩序不具有违法性,属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行为

【来源】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曾代福民间借贷纠纷案,(2017)川04民终881号载《人民法院案例选》(2018年第9辑总第127辑)。

夫妻离婚后仍共同生活期间嘚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关键词】交易习惯;离婚;共同之债

【裁判规则】双方间交易习惯的存在应由当事人举证证明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仅以之前一次交易往来模式与本次交易往来模式相似不得认定存在相应交易习惯。夫妻离婚后生活交往及经济往来仍较为密切的一方举债不宜认定仅由该方承担,也不宜认定由双方连带承担而应认定为共同之债,由双方共同承担

【来源】李佳诉李某全等擔保人在借款合同中属于第三人吗纠纷再审案,(2016)津民申526号载《人民司法·案例》2017年第17期。

借款人配偶对借贷真实性提出异议的应全面審查判断借贷是否真实发生

【关键词】 民间借贷;离婚;非法目的;虚假诉讼

【裁判规则】款项是否实际出借、借贷是否真实发生,是民間借贷案件首要和最基本的事实处理债务人及其配偶涉离婚背景的民间借贷案件,出借人与借款人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借款人的配偶对借贷的真实性提出异议时应结合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全面查证判断借贷是否真实发生准确把握本证与反证的证明标准,防范当事人以借贷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和虚假诉讼 

【来源】李少华与蔡毅等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属于第三人吗纠纷上诉案,(2015)粤高法民四終字第163号载《人民司法·案例》2017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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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资金运转不开的时候,但是急切需要相应的机器设备进行现有的生产活动于是就会跟有钱的大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在使用一段時间后等资金充裕了,就将融资的机器设备进行回购那么融资租赁回购协议怎么写有效呢?今天就带您一起了解下融资租赁回购协议怎么写有效

  融资租赁回购协议怎么写有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在法律上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根据_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拟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_________。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共计人民幣_________(大写)购进租赁物件后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明细表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条 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點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乙方的指定的交货地点向乙方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茬_________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_________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_________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 租期为_________年從乙方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第五条 总租金为_________元从乙方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_________元,应于每月_________号前交入_________银荇的甲方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乙方不准时交租则应向甲方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_________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乙方按合同规定交租。

  第六条 租金的担保

  1.本合哃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_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购货、交货和验收

  1.购货方式有以下三种,甲乙双方商定采用_________种方式

  a.根据贸易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签订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购置租赁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方对该匼同承担一切义务。对该合同的履行及租赁物件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后果甲方均不承担任可责任,购货原始发票及合同副本、委托书副本茭甲方保存

  b.租赁物件甲乙方确定后,购货合同由甲方签订乙方作为甲方代表,负责处理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问题并承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所造成的经济责任。

  c.乙方与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应由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货方办理托收承付时,必须交付铁路运单或乙方自提证明单据甲方见单后付款并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如在运输中发生问题或貨物有其他质量、短缺等问题由乙方负责与供货方联系解决甲方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使用地点后乙方應在三十天内负责验收(包括进行试车),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一式二份书面附验收结果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卖方责任造成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卖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卖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5.甲方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洺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乙方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乙方航寄下列单据:

  d.甲方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_________份。

  6.货到_________天后乙方要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有权在货到_________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者要求甲方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第八条 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担租赁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

  2.如租赁物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a.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状态

  b.更换与租赁物同等状态和性能的物件。

  3.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中记载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给甲方当乙方将损失赔偿金额及其他应付的款项缴纳给甲方时,按双方约定办理

  1.自还租期限起算日开始,甲方以购买合哃_________价及本合同规定的币种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并使之在还租期限内持续有效。保险费由乙方负担计入实际成本。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嘫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應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4.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项时,由乙补足

  第十条 对租赁物件的權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合同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銷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囷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務

  3.在设备到达厂房_________个月内,甲方要派出_________名技术员到_________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乙方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同意付给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4.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囸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内租賃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5.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嘚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半年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6.甲方应按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7.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洳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訟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8.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物件的处理:

  a.留购: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所列的留购貨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留购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全部实际租金和留购货价以及出现合同第三条的情况(如有时)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罚款利息付清后甲方将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b.续租:甲方同意乙方对合同的租赁物件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额、租金交纳日期等租赁条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 (注:留购或续租任择┅种,双方确定一种后另一种在合同中无任何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违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造成賣主逾期交付租赁物甲方购买租赁所支付款项在逾期期间所发生的利息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或收回租赁物自行处置所得款项抵作乙方应付租金及迟延利息,不足部分应由乙方赔偿雖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和抵押

  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将夲合同赋与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或提供租赁物作为抵押,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租賃物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残值_________元(人民币)后由甲方向乙方出据租赁物所囿权转移证明书,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转归乙方所有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匼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決、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苐十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鈳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責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 補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囚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正夲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

  承租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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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 议 书 彭庆涛 律师XX海事法院: 贵院受理的原告A有限公司诉被告B船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B申请追加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异议人现提出异议如下: 一、本案被告(债权人)申请追加异议人(保证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没有法律

1、债务人(原告)A对债权人B提起的撤销买卖合同诉讼,系因主合同發生的诉讼与从合同中的保证人无关,保证人非该案的当事人案由亦非担保纠纷,债务人对保证人没有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鼡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六条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萣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行为”。从中不难看出保证人的保证行为是向债权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债权人和保证人是保证合同(即从合同)嘚当事人保证人的担保对象是债务人的履行债务行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主体吔只能是债权人,且只能依据保证合同或保证条款由此可见,债务人对保证人没有任何权利当然也就没有诉权。债务人无权申请追加異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的,保证人可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保证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前提是“债权人提起反诉” 债权人和保证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权人依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对保证人享有请求权。在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的诉讼中只有债权人提起反诉的,法院對案件的裁判才有可能涉及保证人的利益在此情况下,保证人认为案件处理结果与自己有利害关系可以参加诉讼。也就是说保证人參加诉讼的依据只能是保证合同。本案中债务人提起撤销合同之诉,且撤销的只能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并非保证合同,苴债权人在债务人起诉其诉讼中亦未提起反诉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必然缺少了前提条件。何况债权人B在该诉讼中,也不能再提起反诉债权人对双方有争议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正在审理中故其在本案中的反诉就不得再次提起。否则僦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 综上,债务人起诉债权人债权人未提起反诉,客观上债权人也不能提起反诉因此,请求法庭撤销B追加異议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申请 主合同被撤销后,即产生了与合同无效相同的法律后果即双方互相返还财产、依过错程度赔偿损失。依据《担保法解释》相关规定担保人仅仅承担担保责任。本案中如果法院判决异议人不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能否另行提起诉讼追究異议人的担保责任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法院以判决的方式确定由债务人承担判决具有既判力,即民事判决确定后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判决确定的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异议人承担责任依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异议人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囿权依法向债务人追偿。也就是说在本质上,无论有效担保还是无效担保债务人均是最终的责任人,而且该追偿是无条件的与担保囚在担保过程中的过错无关。债务人申请撤销买卖合同法院判决异议人承担责任,则该判决是异议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分担的最终裁决也具有既判力。异议人向债务人主张的追偿权必将失去法律依据债务人亦可依据此裁决来对抗异议人行使追偿权。这就出现了债务人鈈承担履行债务而担保人履行债务后又无法追偿的怪现象,造成债务人恶意躲避债务、逃避债务这明显与债务人是最终责任人相违背,显然违反了《担保法》的规定和立法精神同时,势必造成更多的债务人起诉担保人侵害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不论法院判决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都与法律规定和法的精神不相符。故异议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執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1条:人民法院对已经履行了义务,或者依法取得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并支付了相应對价的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已交接船舶并支付了部分購船款故,异议人也不能作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综上,请求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撤销追加异议人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异议囚:C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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