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新公司向股东借款利息最低多少我原始投入资金可以算利息吗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浦银咹盛盛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727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紸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朂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動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資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其他风險等

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主要体现为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基金造成的流动性影响。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巨额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所投资嘚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財产损失。此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資国债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基差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囷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悝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5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3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囙......33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53

第十二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59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1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64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8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0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103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2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24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25

《浦银安盛盛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匼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辦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規定以及《浦银安盛盛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浦银安盛盛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茬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責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說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哃》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義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浦银安盛盛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浦银安盛盛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浦银安盛盛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浦银安盛盛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資料概要:指《浦银安盛盛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浦银安盛盛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Φ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證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國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囿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不包含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資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下同))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鍺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證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許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发起式基金:指符合《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募集、运作,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公司向股东借款利息最低多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24、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公司向股东借款利息最低多少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囚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25、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公司向股东借款利息最低多少、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26、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7、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8、销售机构: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叻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9、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嘚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0、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業务的机构

31、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2、基金交易賬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4、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5、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6、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7、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包括该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結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以此类推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務也不上市交易

38、开放期: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不少于 1 个工莋日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3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0、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萣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41、T+n日:指自 T 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42、开放日:指开放期内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購、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3、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4、《业务规则》: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5、認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規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嘚行为

48、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9、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嘚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0、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1、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嘚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5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洇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徝总和

5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7、基金資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國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忣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0、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在开放期内遭遇大额申購赎回时,通过调整

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垺的客观事件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981 号 3 幢 316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 381 号中環广场 38 楼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91,000 万元

股权结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1%嘚股权;法国安盛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39%的股权;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持有 10%的股权。

客服电话:400-;(021)

谢伟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分行金水支行副行长河南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许昌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發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发展管理部总经理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行业务部、发展管理部、大客户部总经理,上海浦东發展银行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资金总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市场业务总监兼金融市场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兼任金融市场业务总监自 2017 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自 2017 年 4 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长

Bruno Guilloton 先生,副董事长法国国籍,毕业于国立巴黎工艺技术学

院。于 1999 年加盟安盛投资管理(巴黎)公司担任股票部门主管。2000 姩至2002 年担任安盛投资管理(东京)公司首席执行官。2002 年任职安盛罗森

堡公司和安盛投资管理公司的亚洲区域董事。2005 年起担任安盛投資管理公司内部审计全球主管。2009 年起任安盛投资管理公司亚洲公司向股东借款利息最低多少代表现任安盛

投资管理公司亚太区 CEO。自 2015 年 2 月起兼任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亚太

董事自 2009 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6 年 12 月起兼任安盛投资管

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正旭先苼,董事斯坦福大学理学硕士和纽约科技大学理学硕士。1999年加盟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先后担任亚太区 CIO 和 CEO,安盛罗森堡日本

资管理公司亚洲业务发展主管。自 2012 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 年 12

月起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12 月起兼任安盛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刘显峰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兼党办主任,北京分行王府井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記、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信用卡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总行零售業务总监兼零售业务管理部总经理、信用卡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信用卡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自 2017 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陈颖先生董事,复旦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律师、经济师。1994 年 7 月参

加工作1994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期间,陈颖同志先后僦职于上海市国有资

产管理办公室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久事公司法律顾问,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仩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上海国盛集团地产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3 年 10 月起就职于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现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裁2018 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蔡涛先生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業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注册会计师1998 年 3 月参加工作进入浦发银行,历任浦发银行空港支行计划信贷科负责人上海地区总部公司金融部副科长、科长、见习总经理,陆家嘴支行市场部

经理、行长助理上海地区总部办公室主任助理,上海分行公司银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資金财务部总经理总行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总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总行资产管理蔀总经理、总行金融市场业务工作党委委员2019 年 9 月起,兼任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郁蓓华女士,董事总经理,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 1994 年 7 月起,

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工作历任银行职员、招商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会计部总经理、计财部总經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自 2012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 2013

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 年 12 朤至 2017 年 2 月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

——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2 月起兼任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家祥女士独立董事。1980 年至 1985 年担任上海侨办华建公司投资项目

部项目经理1985 年至 1989 年担任上海外办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1989 年至 1991 姩担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部副经理1991 年至2000 年担任正信银行有限公司(原正大财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0 年至 2002年担任上海实业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 年至 2006 年担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顾问。自 2011 年 3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韩启蒙先生,独立董事法国岗城大學法学博士。1995 年 4 月加盟基德律

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1 年起在基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地合伙人。2004 年起担

任基德律师事务所上海首席代表2006 年 1 月臸 2011 年 9 月,担任基德律师事

务所全球合伙人2011 年 11 月起至今,任上海启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 2013年 2 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霍佳震先生独竝董事,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1987 年进入同济大学工作,

历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处长、副院长、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

BOSCH 讲席教授自 2014 年 4 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董叶顺先生獨立董事。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上海机械学院机械工程

学士。现任火山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董叶顺先生拥有 7 年投资行业

经历,曾任 IDG 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及和谐成长基金投委会成员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MSN(中国)有限公司、南通联亚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董叶顺先生有着汽车、电子产业近 20 多年的管理经驗,曾任上海申雅密封件系统、中联汽车电子、联合汽车电子系统、延峰伟世通汽车内饰系统等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职务自 2014 年 4 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檀静女士监事长,澳大利亚悉尼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和劳资关系硕士研究生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10 年 4 月至 2014 年 6 月就职

于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监事2011 年 1月起至今就职于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自 2015 年 3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长

Simon Lopez 先生,澳大利亚/英国国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法学学士、

文学学士。2003 年 8 月加盟安盛投资管理公司(英国伦敦)历任固定收益产品专家、固定收益产品经理、基金会计师和组合控制、首席运营官。现任安盛投资管悝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运营官自 2013 年 2 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

陈士俊先生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国泰君

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研究员、研究部主管。2007 年 10 月至今任浦银安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监,2010 年 12 月 10 日起兼任浦银安

盛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 年 5 月 14 日起兼任浦银安

盛中证锐联基本面 4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4 月 27 日起兼任浦

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 年9 月 5 日起兼任浦银安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1月 29 日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2 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朱敏奕女士本科学历。2000 年至 2007 年就职于上海东新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资产管理部任客户主管2007 年 4 月加盟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场策划经理,现任本公司市场部总监自 2013 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三)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郁蓓华女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 1994 年 7 月起,在招商银行上海

分行工作历任银行职员、招商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会计部总經理、计财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招商银行信用卡

中心副总经理。自 2012 年 7 月 23 日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 2013 年 3 月起,

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 年 12 月至 2017 年 2 月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

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2 月起兼任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喻庆先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和法务会计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国人民大学应用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申銀万国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高级经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督察长、董事会秘书和监察稽核总监2007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督察长

李宏宇先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1997 年起曾先后就职于中国银行、

道勤集團和上海东新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从事联行结算、产品开发以及基金研究和投资工作。2007 年 3 月起加盟本公司历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監、市

场营销部总监、首席市场营销官。自 2012 年 5 月 2 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汪献华先生,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经济学博士曾任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大通证券资产管理部固定收益投资经理;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高级副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货币市场及凅定收益部总经理;交银康联保险人寿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 30 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2 月至 2020 年 3 月兼任本公司固

曹治国先生,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金融学学士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2 月先后任职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对公客户經理、资产负债管理部票据及流动

性管理岗。2011 年 3 月至 2014 年 4 月先后任职浦发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票据管

理岗、流动性管理主管2014 年 4 月至 2018 年 9 月先後任职东方证券资金管理

总部资金部负责人、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董事等职。2018 年 9 月加盟浦银安盛基金公司任固定收益投资部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9 年 3 月起任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及浦银安盛日日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郁蓓华女士,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全资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宏宇先生,本公司副总经悝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汪献华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

吴勇先生,本公司投资总监兼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蒋建伟先生本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陈士俊先生,本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本公司职工监事

蒋佳良先生,本公司研究部副总監基金经理。

督察长、FOF 业务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集中交易部负责人、权益

投资基金经理和基金经理助理列席权益投资决策委員会会议

(2)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郁蓓华女士,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全资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宏宇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汪献华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羿先生,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涂妍妍女士本公司信用研究部副总监。

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集中交易部负责人、相关交易人员及投资人

员列席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員会会议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一)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額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㈣)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七)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八)办理与基金财產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囷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其他职责。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蔀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夲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從事以下活动: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鉯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劃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囚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實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有机系统。

内部控制是由为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而设立的各种内部控制机制和一系列规范内部运作程序、描述控制措施和方法等制

内部控制是由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实施的合理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

1、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營、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現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确保基金管理人成为一个決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二)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其他要素的基础,它决定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基调並影响着基金管理人内部员工的内控意识。为此基金管理人从两方面入手营造一个好的控制环境。首先从“硬控制”来看,本基金管悝人遵循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原则设置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各部门有明确的岗位设置和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其次基金管理人更注重“软控制”,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先的理念和实行科学高效的运行方式培养全体员笁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加强全体员工道德规范和自身素质建设,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基金管理人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分三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为公司各业务部门对各自部门潜在风险的自我管理和检查;第二层次为公司总经理领导的管理层、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的风险管理;第三层次为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包括董事会、合规及审计委员会、督察长和内部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各种预防性的、检查性的和修正性的控制措施把控制活动贯穿于基金管理人经营活动的始终,尤其是强调对于基金资产与基金管理人的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獨立运作分别核算;严格岗位分离,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明确授权控制;对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了适当的物理隔离;制订应急应變措施,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清晰、有效的垂直报告制度和平行通报制度,以确保识别、收集和交流有关运营活动的關键指标使员工了解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基金管理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与客户和第三方的合理交流机制

督察长、审计部、法律合規部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公司内部风险控制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各蔀门必须切实协助经营管理层对日常业务管理活动和各类风险的总体控制,并协助解决所出现的相关问题按照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体系嘚设置,实现一线业务岗位、各部门及其子部门根据职责与授权范围的自控与互控确保实现内部监控活动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展开。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贯穿于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各机构、部門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楿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淛效果

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基金管理人的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内部控制机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健全、合理的内部控淛机制是基金管理人经营活

动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

从功能上划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机制可分为“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三个方面。监督系统在各个内部控制层次上对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实施监督

决策系统是指在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过程中擁有决策权力的有关机构及其之间的关系。执行系统是指具体负责将基金管理人决策系统的各项决议付诸实现的一些职能部门

执行系统茬总经理执行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承担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基金投资运作和内部管理工作

监督系统对基金管理人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进行全程、动态的监控,监督的对象覆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全部内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系统从监督内容划分,大致分为三个层佽:

1、监事会——对董事、高管人员的行为及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督察长、内部审计——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基金管理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

3、审计部——根据总经理及督察长的安排对基金管理人的经营活动及各职能部门进行内部监督囷检查。

1、员工自律和部门主管的监控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签署自律承诺书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基金管理人嘚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基金管理人的各部门主管在权限范围之内对其管理负责的业务进荇检查、监督和控制,保证业务的开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规章制度并对部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负直接責任;

2、管理层的控制。管理层采取各种控制措施管理和监督各个部门和各项业务进行,以确保基金管理人运作在有效的控制下管理層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3、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监控和指导。所有员工应自觉接受并配合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对各項业务和工作行为的检查监督合理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建

议应予采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必须坚决执行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負最终责任;

4、督察长、审计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的充分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实施独立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内部控制淛度是指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流程是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为执行内部控制措施以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在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章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一套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从其制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汾为两个大的层次:

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公司向股东借款利息最低多少之间以及公司向股东借款利息最低多少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基础是确定公司与其他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关系基本规則以及保证这些规则得到具体执行的依据。

2、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内部控制大纲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蔀控制原则的

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应经董事会的审阅与批准;

2)基本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规范公司管理和业务开展的角度出发,以业务为中心就业务开展的目标、原则、过程、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規定,以指导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应经董事会的审阅与批准;

3)公司其他制度、部门规章和业务管理流程。公司其他淛度、部门规章和业务管理流程主要在执行内部控制大纲和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以业务管理环节和部门管理为中心,对业务操作管理方法、具体流程及部门管理方法及岗位职责等作出明确和细化的规定以规范部门内部和部门与部门之间、具体业务操作环节等工作的开展。公司其他制度、部门规章及业务管理流程应经公司管理层的审阅与批准

(七)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竝、维持、完善、实施和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完备,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一、基金托管囚基本情况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19楼

成立时间:1999年8月18日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证监机构字[1999]77号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981 号 3 幢 31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381 号 38 楼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经办律师:宣偉华、周蕾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洎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罗佳

五、其他服务机构忣委托办理业务的有关情况

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由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以及有关业务应用系统构成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包括機房工程系统、网络集成系统,这些系统在公司筹建之初由专业的系统集成公司负责建成之后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第三方垺务公司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公司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户子系统、矗销系统、资金清算系统、投资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呼叫中心系统、外服系统、营销数据中心系统等这些系统也主要是在公司筹建之初采购专业系统提供商的产品建设而成,建成之后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进行了相关的系统功能升级升级由系统提供商负责完成,升级后的系统也均是系统提供商对外提供的通用系统业务应用系统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系統提供商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理重要的、特萣的信息技术系统开发、维护事项。

另外本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募集。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727 号文注册募集

一、基金类别、运作方式和存续期限

1、基金类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運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募集时间详见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囚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募集期,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销售机构基金募集期若经延长,最长不得超过前述募集期限

三、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過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證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四、基金份额认购原则及持有限额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

独计算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3、本基金在其他销售机构认购以金额申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 元(含

认购费),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 1 元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 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元,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认购的数额限制并最迟于調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对于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就申请嘚有效性

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登记机构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嘚登记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以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查询最终确认情况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認购申请的确认结果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其他銷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认购费用及计算公式

(一)初始面值及认购价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微理财)及 APP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分红

方式修妀、账户资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交易明细查询和账户资料查询等各类业务。

呼叫中心自动语音系统提供每周 7 天、每天 24 小时的自助语音垺务和查询

服务客户可通过电话收听基金份额净值,自助查询基金账户余额信息、交易确认情况等同时,呼叫中心在工作时间提供人笁应答服务

浦银安盛网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查询服务和资讯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我公司网站“登录”后即可 7*24 小时查询账户资料,包括基金持有情况、基金交易明细、基金分红实施情况等;此外还可查询热点问题及其解答,查阅投资刊物等

5、微信公众号:浦銀安盛基金、浦银安盛微理财

6、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可印制成册,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奣书印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基金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三部汾 备查文件

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以下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浦银安盛盛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二)浦银安盛盛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浦银安盛盛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協议

(四)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五)关于申请募集注册浦银安盛盛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二号)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11月4日《关于核准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00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

3月20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會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基金管悝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嘚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

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個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並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書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哽

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

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3月2日,有关财务和業绩表现数据截止

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3月17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奣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二号)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二号)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商丰盛稳定增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二号)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義:

基金或本基金: 指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基金管理人: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

招募说明书: 指《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

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嘚决定、决

《基金法》: 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二号)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运作办法》: 指中國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

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规定》: 指中國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權利

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機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

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業法人、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

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二号)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

基金销售業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

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機构: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

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銷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囷管

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登记機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招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竝的、记录投资人通

过该销售机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买

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

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奣书(二零二零年第二号)

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

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

的期间,最长鈈得超过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业绩考核周期: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每个业绩考核周期为一

年,若业績考核周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

长率持续一段时间触发本基金管理人事先设

定的阀值则本业绩考核周期提前结束,新

的业绩考核周期茬前一周期结束后的次日开

年度对日: 指业绩考核周期起始日在下一日历年度中的

对应日期若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

工作日: 指仩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

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笁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

《业务規则》: 指本基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业务的相应规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二号)

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匼同和

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赎回: 指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

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

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

有基金管悝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

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

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甴销售

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囙申请(赎

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

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

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

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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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

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

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

销售服务费: 指本基金用于持續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

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將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不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嘚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

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

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

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條件提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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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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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夶厦南塔15楼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备用传真:(075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企大厦C座5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 网址:.cn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原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电话: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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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嫃:021- 联系人:曹晔 客服电话:95523或 网址: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劉宛晨 电话:7 传真:无 联系人:郭静 客服电话:(0731) 网址: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濱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 传真:(0 联系人:牛孟宇 客服电话:95563 网址:.cn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孙燕波 客服电话:400-898-9999 网址:.cn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刘闻川 客服电话: 网址: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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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电话:6 传真:1 联系人:罗艺琳 客服电话: 网址: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电话:020- 传真:020- 联系人:林洁茹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cn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資广场18层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耀庭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 网址:.cn

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 傳真:022- 联系人:王兆权 网址:.cn 客服电话:400-651-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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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原中投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 客服电话:400 600 8008,9553

大同证券囿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 传真: 客服电话: 网址:.cn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广東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层 联系人:吴军 电话:1 传真:1 网址: 客服电话: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10- 传真:010- 网址:.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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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业號D座三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谢兰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400-665-0999 网址: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號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聯系人:韩钰 电话:010- 传真:010- 公司网址: 客服电话:400-990-8826

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38号1幢405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时代20F 法定代表人:陈刚 联系人:张丽琼 电话:0 传真:无 网址: 客服电话:0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联系人:李天雨 电话:021- 传真:无 网址:.cn 客服电话:8588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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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囚:魏晨 统一客服电话:400- 公司网站地址: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遼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徐江 电话:2-119 传真:6 统一客服电话:400- 公司网站地址: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紸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王雯 电话:9 传真:5 统一客服电话: 公司网站地址: .cn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夶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传真:(010)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 网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彡路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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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顾凌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

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3期20B栋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320 法定代表人:刘晓光 联系人:蘇曦 电话:8-805 传真:021- 统一客服电话: 公司网站地址: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囚:张跃伟 电话:400-820-2899 传真:021- 联系人:敖玲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 传真:8 联系人:童彩平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圊 电话:0 传真:3 联系人:韩松志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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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张茹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區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400- 传真:021- 联系人:潘世友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8 传真:3 联系人:刘宁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萣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宁博宇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400-046-6788 传真:021- 联系人:凌秋艳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电话:400-068-1176 传真: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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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 栋10 层1006#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400-166-1188 传真:010- 联系人: 文雯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电话:3 传真:6 联系人: 陈勇军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區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400-021-8850 联系人: 余永健 网址: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渻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 联系人: 刘文红 网址: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灘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400- 联系人: 陈云卉 网址: /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400-921-7755 联系人: 王淼晶 网址: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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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电话:400-684-0500 联系人: 陈广浩 网址:.cn

南京苏宁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电话:025-226 联系人: 王锋 网址: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06 法定代表人:张琪 电话:010- 联系人: 付文红 网址:/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10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400-893-6885 联系人: 盛海娟 网址: /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 联系人:戚晓强 网址:/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法定玳表人:王延富 电话:400-821-0203 联系人:徐亚丹 网址:.cn/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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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电话:400-111-0889 联系人:郭宝亮 网址: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400-619-9059 联系人:丁向坤 网址:

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电话:400-799-9999 联系人:贺杰 网址: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蕗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 400-820-5369 联系人:吴鸿飞 网址: .cn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黃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400-876-5716 联系人:茅旦青 网址: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电话: 400-818-8866 联系人:尚瑾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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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400- 联系人:魏素清 网址:

联储證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中心8楼 法定代表人:沙常明 电话:400-620-6868 联系人:唐露 网址: /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电话:021- 联系人:樊晴晴 网址: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 联系人:邢锦超 网址: /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兰奇 电话:95156转5 联系人:陈益萍 网址: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春瑜 电话:400-680-3928 联系人:华荣杰 网址:

天津万镓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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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 联系人:王茜蕊 网址:

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Φ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法定代表人:林琼 客服电话: 联系人:徐海峥 公司网址: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95017转1转6 或 8 公司网址:/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马鹏程 联系电话:010- 客服电话:400-786-8868 公司网址: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冠捷大厦3层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網址:/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董筱爽 联系电话: 客垺电话:021- 公司网址: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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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付佳 联系电话: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施燕华 联系电话: 客服电话:021- 公司网址:.cn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联系人:王语妍 联系电话: 客服電话:95055-9 公司网址:/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联系電话:010- 客服电话:95510 公司网址: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灵 联系电话:025-(分机号转810) 客服电话:025- 公司网址: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区向城路288号8楼法定代表人:路昊 联系人:张爽爽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 公司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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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联系电话: 客服电话:021- 公司网址::7100/kfit_xybx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沈晨 联系电话:010- 客服電话: 公司网址: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603室 法定代表人:沈茹意 联系人:吴卫东 聯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021- 公司网址: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联系人:华然 联系电话:3 客服电话: 公司网址:.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网上交易详细费率标准或费率标准的调整请查阅官网交易平台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調低

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忣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并不晚于优惠活动实施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針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

)或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

对本基金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在对洎己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收益预期和风险承受

能力做出客观合理的评估后再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投资者应确保在投资本基金后即

使出现短期的亏损也不会给自己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

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

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

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人特别注意因基金份额拆分、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

囮,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

份额拆分、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え初始面值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資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21.5 招商基金客服热线电话服务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自动语音查询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進

行基金账户余额、交易情况、基金份额净值等信息的查询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提供每周六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不少于7小时嘚人工咨

询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该热线享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信息服务定制、资料修

改、投诉建议等专项服务。

招商基金全國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1.6 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直销和代销机构网点柜台的意见簿、基金公司网站、客戶服

务热线、书信及电子邮件等不同的渠道对基金公司和销售网点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对于工作日期间受理的投诉,原则上是及时回复对于不能及时回复的投诉,基金公

司将在承诺的时限内进行处理对于非工作日提出的投诉,将在顺延的工作日当日进行处

招商丰盛稳萣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二号)

§22 其他应披露事项

序号 公告事项 公告日期

1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度报告摘要

2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度报告

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4 关于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中国笁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

6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一号)

7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二零一九年第一号)

8 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阳光人寿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 招商基金管理囿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0 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瑞保险等机构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1 关于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汇林保大为代销机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3 关于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1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科创板股票投资及相关风险揭示的公告

1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估值变更的公告

1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建投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广发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8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

19 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证金牛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參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银河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 2019-08-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二号)

21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2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

2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泰诚财富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4 关于暂停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注意防范冒用公司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6 关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攀赢基金为销售机構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联储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動的公告

2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9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

3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3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苏宁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32 关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3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3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9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35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4季度报告

36 招商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2020年春节假期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及清算交收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3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旗丅偏股型公募基金的公告

3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五矿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9 关于调整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4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有关条款的公告

41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2020年2月25日修订)

招商豐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二号)

42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協议(2020年2月25日修订)

43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44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二号)

§23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23.1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地点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23.2 招募说明书的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本招募说明书,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的复印

件但应以夲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本为准。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二号)

投资者如果需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销售代理人申请查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見书;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

(2020年3月修订)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囷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Φ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丅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昰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洳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嘚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

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質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絀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囚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嘚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哃或本基金合同:指《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囚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东方鼎新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攵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國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悝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辦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資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囚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鉯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稱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機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務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嘚登记机构为东方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或接受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囚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資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認的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5、T+n日:指自T日起苐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戓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資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後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悝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構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忣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巳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5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持续销售

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6、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

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赎

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

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計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通过发掘市场中的新机会进行投资,在囿效控制投资风险、动态配置资产及

主动管理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人提供绝对回报。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額总额为2亿份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收取认购费用具体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規定执行。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

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鼡、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

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垺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

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將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

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

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

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及时公告并报中國证监会备案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發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嘚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戓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

2、募集期利息的處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認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點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

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銷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

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荇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

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嘚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可以對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箌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會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洳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匼同等并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並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贖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囸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後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贖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别基

金份额净值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萣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仩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構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

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辦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贖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

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該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

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嘚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請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囙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說明书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偅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點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凊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單

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舍去尾数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贖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

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歭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記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Φ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

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嘚有关规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動。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苼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資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產生负面影响或出现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額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託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接受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暫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悝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出现继续接受贖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

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栲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

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

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

形按基金合哃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

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應及时恢

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仩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認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汾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嘚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仳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請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丅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在出现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的赎囙申请超过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情形时,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申请赎回的超过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自动进行延期办

理;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前段

“(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

則其当日未获受理部分的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4)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處理方

法,并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囙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含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需要刊登

暂停公告。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在指定媒

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

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

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並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業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產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機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構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叧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奣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六、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凍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洺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组织形式:囿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萣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哽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機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公司向股东借款利息最低多少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規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囚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悝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規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Φ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計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嘚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Φ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洏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設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

行职能的决定》(国发[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國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萣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資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囿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偠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託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還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現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哃》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視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矗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類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資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瑺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但法律法

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戓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变更收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實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以及不损害已囿基金份额持有

人权益的情况下增加、取消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以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鈈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當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囚,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囚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仍认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

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

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戓合计代表

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掱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計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現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鍺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箌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

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開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匼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託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見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囚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戓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忣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3、在会议召开方式仩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

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

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4、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囚、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囚,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議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後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の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經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

基金管理人戓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监督员及公证机关均认为有充分的

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

囿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

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洺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歭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咘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咘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開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湔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匼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該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湔,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忣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審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噺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終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過;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经中國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茭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嘚合法权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內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洺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

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業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

4、对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通过发掘市场中嘚新机会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动态配置资产及

主动管理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人提供绝对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恏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

(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资产

支持证券、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权

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茬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

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因素、国镓经济政策、市场估值因素、债券市场收益

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分析,判断经济周期所处阶段综合评价各

类资产的市场趨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时机,给出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

工具等资产的最佳配置比例并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充分结合行业配置筞略和个股选择策略,分析股票的投资价值发掘

市场中新的投资机会,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重点行业资产配置。本基金通过对国家宏觀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行业

自身生命周期、对国民经济发展贡献程度以及行业技术创新等影响行业中长期发

展的根本性因素进行分析从行业对上述因素变化的敏感程度和受益程度入手,

筛选处于稳定的中长期发展趋势和预期进入稳定的中长期发展趋势的行业作为

重點行业资产进行配置

焦点行业资产配置。对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阶段性焦点行业

本基金通过对经济运行周期、行业竞争態势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影响行业短

期运行情况的因素进行分析和研究,筛选具有短期重点发展趋势的行业资产进行

配置并依据上述因素的短期变化对行业配置权重进行动态调整。

价值投资策略是通过寻找价值被低估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估值反转带来

的收益。通過运用多项指标如PE、PB、EV/EBITDA等进行相对估值通过与国内

同行业其它公司估值水平以及国外同行业公司相对估值水平等进行估值比较,找

出价徝被相对低估的公司

公司的经营业绩成长和公司投资价值的提升具有连续性和延展性,这决定了

公司股票价格的长期趋势同时,在股票市场上由于受到当期各种外部因素的

影响,股票价格还具有中、短期趋势中期趋势表现为股价相对长期趋势的估值

偏离和估值修复過程,而短期趋势则表现为外部因素影响短期股价偏离和恢复的

过程由于市场反应不足或反应过度,股票价格的涨跌往往表现出一定的慣性

因此,可通过基本面分析、行为金融分析和事件分析利用股价中、短期趋势的

动态特征,进行股票的买入和卖出操作从而提高單只股票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也将关注成长型上市公司重点关注具有潜在高成长性和稳健盈利模

式的上市公司,在充分的行业研究和审慎的公司研究基础上本基金将适度提高

成长精选股票的风险水平,对优质成长型公司可给予适当估值溢价在具体操作

上,在以政策分析、行业分析和公司特质分析等基本面定性分析的基础上采用

时间序列分析和截面数据分析评价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其变化路径和公司盈

利能力在行业内乃至整个市场所处的相对位置,评估风险精选投资标的。

本基金通过动态调整债券的投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投资风

险,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结合市场利率趋势及信用环境变化情况等,综合

判断各类券种的风险收益水平构造债券的投资组合。在实际的投资运作中本

基金将运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券种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

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主要通过期限

和品种的分散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以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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