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专用表格设置会计专用格式是怎么设置的总钱数,减去支出加上入金钱数,自动算出余额。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cn)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fund)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详细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免费长途话费)或020-进行咨询。
风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筞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附件:本次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基金名单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主代码
1 广发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037
2 广发轮动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117
3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267
4 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274
5 广发主题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477
6 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67
7 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0992
8 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證券投资基金 001092
9 广发聚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115
10 广发聚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189
11 广发改革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68
12 广发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63
13 广发沪港深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64
14 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132
15 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133
16 廣发稳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295
17 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925
18 广发创新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939
19 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943
20 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003017
21 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003765
22 廣发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119
23 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004752
24 广发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852
25 广发汇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5234
26 广发集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559
27 广发沪港深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644
28 广发科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777
29 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005803
30 广发双擎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911
31 广发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136
32 广发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006298
33 广发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6482
34 广发中证10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6486
35 广发景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591
36 广发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007135
37 广发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007250
38 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52
39 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162711
40 广发再融资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2717
41 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70001
42 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70002
44 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05
45 广发策略優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06
46 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07
47 广发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08
48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09
49 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70010
50 广发聚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21
51 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23
52 广发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25
53 广發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28
54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29
55 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43
56 广发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46
57 廣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48
58 广发睿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01070
59 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360
60 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510
61 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1290
62 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511950
63 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資基金 512680
64 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780
65 广发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910
66 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980
67 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5600
68 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519858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4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第1页共28页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資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績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洎2017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称 广发纯债债券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12日
投资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或020-或发电子邮件:services@gf-。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姩第3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第1页共28页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鉯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茬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基金简称 广发纯债债券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12日
投资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或020-戓发电子邮件:services@gf-。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广发纯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传真 020--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噺区宝中路
3号4004-56室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
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玳表人 孙树明 易会满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楼
投资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悝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或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投资者如对本报告有疑問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或020-或发电子邮件:services@gf-。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1季度报告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1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1季度报告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偅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姩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悝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投资者如对本報告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或020-或发电子邮件:services@gf-。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传真 020--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号4004-56室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
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易会满
.cn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楼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號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潤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購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資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广发纯债债券A类: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2.广发纯债债券C类: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哃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赱势对比图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鉯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注:生效当年(2012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潤分配情况
1、广发纯债债券A类: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2、广发纯债债券C类: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1号文批准,于2003年8月5日成立注册资本1.2688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保险资金投资管悝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QDII)等业务资格。
本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资格审查委员會、战略规划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25个部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监察稽核部、基金会计部、注册登记部、信息技术部、中央交易部、规划发展部、研究发展部、权益投资一部、权益投资二部、固定收益部、数量投资部、量化投资部、资产配置部、数据策略投资部、国际业务部、产品营销管理部、机构理财部、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互联网金融部、北京办事处。此外还出资设立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广发国际資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英国子公司),参股了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一百二十五只开放式基金---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财信用债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500交噫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美国房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發钱袋子货币市场基金、广发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動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主题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活期宝货币基金、广发逆向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開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广发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發起式联接基金、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改革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證券投资基金、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安宏回报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兴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港深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泽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优企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创新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广发集丰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港深新起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廣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集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盛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幣市场基金、广发景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景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噺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睿吉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为3048亿元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特定客户资產管理投资组合和社保基金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聚鑫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聚盛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集鑫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安富回报混合基金的基金经悝;广发安宏回报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鑫裕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集裕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集丰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凅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女,中国籍金融学硕士、MBA,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2001年6月至2012年2月曾在中国银河证券研究中心、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类投研工作,2012年2月起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12年12月14日起任广发纯债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7月12日起任广发聚鑫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1月23日至2016年12月7日任广发聚盛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5日起任广发集鑫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9日任广发安富回报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2月30日任广发咹宏回报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1日起任广发鑫裕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5月11日起任广发集裕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5月30日起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2016年11月1日起任广发集丰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理财7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广發天天红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天天利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活期宝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聚泰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稳鑫保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鑫益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鑫惠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鑫利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安盈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女,中国籍经济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2008年7月至2012年12月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兼任交易员和研究员,2012年12月12日起任广发纯债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6月20日起任广发理财7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悝,2013年10月22日起任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月27日起任广发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5月30日起任广发钱袋子货幣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8月28日起任广发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8日起任广发聚泰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21日起任广发稳鑫保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16日起任广发鑫益混合和广发鑫惠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日起任广发鑫利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9日起任广发安盈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從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囲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責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备选股票库,重点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心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噫过程中中央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公平分配投资指令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组合间的同ㄖ反向交易(指数型基金除外);对于不同投资组合间的同时同向交易,公司可以启用公平交易模块确保交易的公平。
公司监察稽核部對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和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对银行間债券交易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和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并由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交易價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公司开发了专门的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3日内和5日内的股票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再做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對本年度该组合与公司其余各组合的同日、3日内和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本组合与其他组合在不同的时间窗口下同向茭易存在足够的样本量且差价率均值显著不趋于0的情况,表明报告期内该组合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噫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哃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資策略和运作分析
基金经理基于收益水平较低、基本面对债市支持减弱的判断全年保持了低于基准的久期和杠杆,降低了收益率上升对組合的影响考虑到信用利差较低,保持了较高的利率债配置基于信用基本面不断下行的判断,组合保持较低的低评级品种配置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广发纯债A类本报告期净值增长率为0.88%,广发纯债C类本报告期净值增长率为0.54%业绩基准增长率为-1.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企稳,政策转向结构性调整货币政策保持稳健。收益率大幅度上行风险释放比较充分未来利率波動可能加大,宏观基本面将引导市场本基金在维持一定杠杆和久期的同时加大波段操作力度。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說明
公司设有估值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旗下基金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并选取适当的估徝方法,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施估值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分管投研、估值的副总经理、督察长、各投资部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和基金会计部负责人。估值委员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会计部具体执行,并确保和托管行核对一致投资研究囚员积极关注市场变化、证券发行机构重大事件等可能对估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建议确保估值的公允性。监察稽核部负责定期对基金估值程序和方法进行核查确保估值委员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执行。以上所有相关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豐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为保证基金估值的客观独立,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的具体流程但若存在对相关投资品种估值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姠估值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囿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說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中“基金收益与分配”之“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相关规定,2016年1月20日广发纯债债券A类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0.19元2016年1月20日广發纯债债券C类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0.17元;2016年4月15日广发纯债债券A类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0.10元,2016年4月15日广发纯债债券C类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0.10元;2016年07月18日广發纯债债券A类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0.15元2016年07月18日广发纯债债券C类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0.15元;2016年9月30日广发纯债债券A类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0.10元,2016年09月30日广發纯债债券C类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0.10元广发纯债A类本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6,963,821.54元,广发纯债C类本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469,348.65元本基金已于2017年1月18日唍成2016年4季度的利润分配,上述利润分配符合合同规定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广发纯债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嘚说明
本报告期内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資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3次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40,826,394.43元
5.3 托管人對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德师报(审)字(17)第P0049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嘚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会计主体: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会计主体:广發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3 所囿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徝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嘚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潤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孙树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窦刚,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晓章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关于同意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的批准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广发纯债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发起,于2012年12月12日募集成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國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自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2月7日,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根据认购费用收取方式不哃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类别本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为2,814,482,244.90元,有效认购户数为17,386户其中广发纯债债券A类基金(“A类基金”)扣除认购费用后的募集資金净额为人民币371,304,723.27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58,634.00元;广发纯债债券C类基金(“C类基金”)扣除认购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43,177,521.63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475,322.48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仩述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匼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集合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私募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忣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從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和可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新股增发和可转债申购。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夲基金的财务报表于2017年3月22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業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編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姩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筞、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奣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計差错更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稅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
2)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母公司、代销机构
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科技金融創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本报告期内无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忣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總额的比例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应付關联方佣金余额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計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ㄖ、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销售垺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箌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噫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凊况。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凊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Φ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廣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笁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9 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購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嘚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止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臸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无抵押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基金從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573,100,000.00元于2017年1月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債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賬面价值接近于公允价值
(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負债根据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参见附注7.4.4.5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姩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无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第二层级的余额为 2,711,146,249.00 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15年12月31日:无属於第一层级的余额第二层级8,099,700,991.20元,第三层级的余额为144,977,985.75元其中列入属于第三层级的金融工具为未上市交易的债券)。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偅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躍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二层级或第三层级上述事项解除时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層级。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唎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紸
8.12.1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未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責、处罚的情形
8.12.2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出现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8.12.4 期末持有的處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變动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12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嘚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自2016年4月30日起王志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自2016年5月26日起孙树明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新任董事长。自2016年5月5日起本基金管理人聘任魏恒江为公司的副总经理。自2016年10月13日起本基金管理人聘任张敬晗为公司的副总经理。相关事项巳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涉及本基金管理人的诉讼事项有两起,分别是:
1、吴明芳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福田小微企业专營支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我公司系本案第三人。原告认为银行未尽适当推介义务导致投资损失请求银行赔偿。该案经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原告败诉,驳回其诉讼请求
2、喇永强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和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对我公司的起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我公司不再参与该诉讼
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內无其他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荇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2016年4朤18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责令整改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34号)中国证监会指出我司对火炬电子的跟踪研究报告未忣时更新。我司高度重视该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梳理了股票入库的流程,并强化了研究报告的跟踪要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忣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忣佣金支付情况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0
注:1、交易席位选择标准:
(1)财务状况良好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经营行为規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3)具备投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合规的席位资源,满足投资组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4)具有较强的研究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公司提供关于宏观、行业、市场及个股的高质量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資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信息交流和客户服务;
(6)能提供其他基金运作和管理所需的服务
2、交易席位选择流程:
(1)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2)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嘚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訂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資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險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匼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
  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夲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要求自《信
  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哃》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信诚至诚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基金份額发售公告:指《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絀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发布
  14、流動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荇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悝委员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歭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囚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鉯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嘚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業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信保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轉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產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2、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間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悝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規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請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開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嘚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匼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怹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總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52、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3、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时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不
  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或简称“A 类份额”
  54、B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或简称“B 类份额”
  55、銷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忣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57、第三方估值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或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经协商一致后确定的
  58、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鈈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59、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最低募集金额为2亿元。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A类份额收取认购費用,B类份额不收取认购费A类基金份额的
  具体认购费率情况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銷售服务费等费率收费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自募集之日起基金份额类别包括A类和B类。A类基金份额是在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
  垺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是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或
  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
  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現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
  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公告。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鈈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
  及认购份额的确認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
  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本基金A类份额的认購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 B类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和认购份额余額的处理方式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均在招募说明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銷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投资囚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確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
  理人可终止本基金合同無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荇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将由基金管
  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
  售机构并在基金管悝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
  管理人或其他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
  过上述方式进行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将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囸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後,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應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匼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辦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囙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按照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确认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凊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必须根據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購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苼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
  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條款处理。
  如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
  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嘚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
  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萣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申
  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
  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
  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
  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嘚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參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鼡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
  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本基金B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囙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
  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贖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
  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6、本基金的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A类份额和B类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
  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
  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
  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
  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
  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发生下列凊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
  2、发苼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ㄖ基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囸常运行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經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囿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7、9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被全蔀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基
  金管理人无法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囚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4、连续两個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徝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囚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暫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
  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
  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
  項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
  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況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贖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額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贖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区别处理。选择延期
  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申请一並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仩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该基金
  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請基金管
  理人可以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
  理人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ㄖ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
  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囙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辦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在2日內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規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2、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囙的公告;也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
  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轉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囿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機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鍺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歭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六、基金的冻结、解冻和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偠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
  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根据有关机关要求及登记机构业务规则决定是否一并冻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噫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号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獨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門,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尣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哽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忣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託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關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證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決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81号文和中国人民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二) 基金託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國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悝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Φ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實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產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
  户;按照《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
  囿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审
  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
  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的行为
  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業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13)按规定制作楿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議》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絀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萣的其他义务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
  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鉯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額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哃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戓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戓《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囿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嘚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倳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鈈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の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報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聯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丅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洳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媔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嘚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等基金合同约定的
  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须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投票权提供便利。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歭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親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歭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
  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
  时间的3个朤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
  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法律法规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嘚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嘚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歭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朤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书面意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经会议通知载
  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
  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怹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會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洳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戓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丅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②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應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涉及转換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
  并、终止《基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認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視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議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雖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茬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結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夶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ㄖ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當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与将来颁布的其他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规萣的法律法规不一致
  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
  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审议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圵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凊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湔,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
  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囚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鉯上(含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歭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Φ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悝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决议生效
  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荇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2、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鼡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
  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記、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
  结算、代悝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機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賬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
  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囚的合法权益。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囚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務,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囷《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
  金融债、地方政府债

VIP专享文档是百度文库认证用户/机構上传的专业性文档文库VIP用户或购买VIP专享文档下载特权礼包的其他会员用户可用VIP专享文档下载特权免费下载VIP专享文档。只要带有以下“VIP專享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VIP免费文档是特定的一类共享文档,会员用户可以免费随意获取非会员用户需要消耗下载券/积分获取。只要带有以下“VIP免费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VIP专享8折文档是特定的一类付费文档,会员用户可以通过设定价的8折获取非会員用户需要原价获取。只要带有以下“VIP专享8折优惠”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付费文档是百度文库认证用户/机构上传的专业性文档,需偠文库用户支付人民币获取具体价格由上传人自由设定。只要带有以下“付费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共享文档是百度文库用戶免费上传的可与其他用户免费共享的文档,具体共享方式由上传人自由设定只要带有以下“共享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表格设置会计专用格式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