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及社会团体;政府机关;乡鎮级政府及事业单位
关于授予彭阳县小岔乡白阳镇等⑨乡(镇)
教育强乡(镇)称号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彭阳县小岔乡人民政府的申请,按照中共固原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固原市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区)教育强乡(镇)实施方案》精神2009年12月1日—12月3日,市人民政府组成考核认定组对彭阳县小岔乡创建教育强乡(镇)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经考核认定彭阳县小岔乡白阳镇、古城镇、城阳乡、红河乡、草庙乡、孟源乡、新集乡、小岔乡、罗洼乡在教育管理和投入、教育发展水平、教育信息化及装备、师资队伍建设、行风建设等五项指标基本达到了洎治区规定的教育强乡(镇)标准。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彭阳县小岔乡白阳镇、古城镇、城阳乡、红河乡、草庙乡、孟源乡、新集乡、小岔乡、罗洼乡教育强乡(镇)称号
希望白阳镇等九乡(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为全面提高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均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