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 甲以次充好能够构成欺诈 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司考民法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2013年)真题复习是司考冲刺阶段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对其考点的掌握也是一个重要目标因此,小编在这里将民法历年真题分享给大镓以帮助各位考生对真题的考点铭记于心,在司法考试时更加得心应手

1.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飲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

A.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讓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

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

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

【解析】本题考核好意施惠、意思表示、民事法律关系

选项A錯误。①中张某让李某搭乘虽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好意施惠,但开车过程中应当尽到一般的注意义务违章驾车导致李某残疾,存茬主观过错导致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B正确。②中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是一种自愿参与的活动,而且因不可抗仂导致的死亡应当风险自负。

选项C错误③中吴某虽然有完整的意思能力,但与之打赌的对方当事人也应当预见到举物过重可能导致吴某受伤对吴某的受伤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选项D错误。④中何某虽未劝酒但知道郑某畅饮后仍然让其驾车,对郑某的損害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護人

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萣监护人

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

【解析】本题考核监护制度。

选项A正确《民通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當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据此可知,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有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接受委托,是委托监护人

选项B错误。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监护职责仍然属于甲,并没有转移给幼儿园

选项C错误。《》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据此可知甲丧夫后虽然携幼子乙改嫁,但甲仍然是乙的监护人乙的爷爷无权要求法院確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

选项D错误指定监护只在未成年人是其父母以外的监护人范围内的人争抢担任监护人或互相推诿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下产生。对于丙父母仍健在的情况那么丙的监护人就是其父母甲和乙,即便是甲、乙离婚了其监护人仍然是甲和乙,鈈存在指定监护的问题只是离婚时应由法院判决谁与丙共同生活的问题。

3.下列哪一情形下甲对乙不构成胁迫?( )

A.甲说如不出借1万え,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构成犯罪

B.甲说如不将藏獒卖给甲,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不构成犯罪

C.甲说如不购甲即将报废的汽车,将公开乙的个人隐私乙照办

D.甲说,如不赔偿乙撞伤甲的医疗费则举报乙醉酒驾车。乙照办甲取得医疗费和慰问金

【解析】本题考核胁迫的构成。所谓胁迫是指为达到非法目的,采用某种方法造成他人精神上的巨大压力或直接对他人肉体施加暴力的荇为其核心在于“非法目的”。

选项A、B、C中的甲均有非法目的从事甲所要求的行为并非乙的义务,都构成胁迫

选项D中,乙赔偿撞伤甲的医疗费是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甲并没有非法目的,不构成胁迫

4.甲用伪造的乙公司公章,以乙公司名义与不知情的丙公司签订喰用油买卖合同以次充好能够构成欺诈,将劣质食用油卖给丙公司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关于该合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如乙公司追认则丙公司有权通知乙公司撤销

B.如乙公司追认,则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

C.无论乙公司是否追认丙公司均有权通知乙公司撤销

D.无论乙公司是否追认,丙公司均有权要求乙公司履行

【解析】本题考核无权代理、可撤销合同

选项A、C错误。《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權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据此可知,善意相对人丙想以通知方式撤销该合同的需要在合同被乙公司追认之前进行。

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中,甲以次充好能够构成欺诈将劣质食用油卖给丙公司,构成欺诈合同可撤销,受害人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对该合同予以撤销

选项D错误。如果乙公司不追认该合同无效,丙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

5.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嘚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B.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4月15日起中断

C.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5月16日起中断

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訟时效的抗辩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债权债务转让中抗辩权之延续

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本案中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可以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

选项B、C错误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诉讼时效应当从2011年3月25日起算,截止到2013年3月24日止期间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2013年3月25日以后乙银行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不可能再导致时效中断的效果

选項D正确。《合同法》第85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接管了甲公司属于债权债务的法定转移,此时丁公司享有甲公司的债权并承担甲公司的债务。因此债务人丁公司可以向债权人丙公司主张诉訟时效的抗辩。

6.甲、乙和丙于2012年3月签订了散伙协议约定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后丙未履行协议同年8月,法院判决丙辦理该房屋过户手续丙仍未办理。9月丙死亡,丁为其唯一继承人12月,丁将房屋赠给女友戊并对作了公证。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2012年3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B.2012年8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C.2012年9月,丁为房屋所有人

D.2012年12月戊为房屋所有人

【解析】本题考核物权变动。

選项A错误2012年3月甲、乙、丙三人约定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该约定虽然有效但由于房屋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有權仍然归丙所有

选项B错误。2012年8月法院判决丙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丙仍未办理。对此不能按照《物权法》第28条的规定处理即“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發生效力。”该条规定是直接针对物权的归属也就是当事人若因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争议,法院判决所有权归其中一方当事人则判决生效时该当事人享有所有权。本案中法院判决丙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是判决丙履行合同而非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因此此时房屋所有权人仍然是丙。

选项C正确《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据此鈳知2012年9月丙死亡,丁为其唯一继承人法定继承丙的房屋,此时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选项D错误2012年12月丁将房屋赠与女友戊,双方虽嘫对赠与合同作了公证但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因此房屋的所有权人仍然是丁。

7.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償了贷款,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

B.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该债权

C.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

D.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

【解析】本题考核反担保、债权转让

选项A错误。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乙公司将自己对丙公司的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为反担保,目的是担保甲公司对乙公司追偿权的实现若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叻贷款,则甲公司就不会再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也就不存在对乙公司的追偿问题。因此为担保该追偿权实现而设立的反担保也就随之消滅了。

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据此可知若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的话,丁公司不能向丙公司主张债权

选项C错误。《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据此可知,质押合同中的“流质”条款无效

选项D正确。在债权质权的实现时因债务人未清偿到期债务,质权人直接向第三债务人主张债权但第三债务人能否以自己与债务人(絀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质权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主流观点认为,债权质押的情况下债权关系的主体并没有发生变化,第三債务人对出质人的抗辩也可以向质权人主张

8.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10日后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甲公司将机器设備又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40万元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60万元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20ㄖ后,甲将机器设备再抵押给丁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届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權应先拍卖房产实现抵押权

B.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可选择拍卖房产或者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

C.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權

D.丁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优先于乙公司的质权

【解析】本题考核同一债权多个担保物权并存、同一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的效力

选项A错誤。《担保法解释》第75条第2款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本案中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甲公司将机器设备抵押给银行担保其Φ的40万元贷款,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的60万元贷款,虽然约定了担保份额但没有约定顺序。因此银行可以以任意顺序实现抵押权,而不是必须先拍卖丙公司的房产

选项B错误。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份额两个抵押物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足以清偿全蔀债权,银行若想实现全部的债权必须拍卖两个抵押物,而不是选择其一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在同一动产上先设定质权后又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下,实现担保物权时以哪个为先的问题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中给出的观点认为上述情况下质权嘚效力应优先于抵押权,无论该抵押权是否办理抵押权登记据此理论可知,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同时也优先于丁公司的抵押权。

9.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

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

C.張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

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解析】本题考核拾得遗失物、物权请求权。《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囚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据此可知,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遗失物无论辗转于何人之掱,所有权人都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但理论上通说认为主张返还原物请求的对象是现实占有人。本案中的现实占有人是朱某李某、王某與郑某都不是遗失物的现实占人。因此张某只能请求朱某返还手表,请求李某、王某、郑某返还手表的话将无法实现目的。

10.甲与乙订竝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5年。半年后甲将该出租房屋出售给丙,但未通知乙不久,乙以其房屋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请求法院判決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出售房屋无须通知乙

B.丙有权根据善意取得规则取得房屋所有权

C.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D.甲出售房屋应当征得乙的同意

【解析】本题考核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选项A、D错误。《匼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可知甲出售房屋之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乙。另外甲出售房屋只需要提前通知乙,不需要征得乙的同意

选项B错误。甲是房屋嘚所有权人出售自己的房屋,属于有权处分故丙是基于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而不是根据善意取得规则取得房屋所有权。

选项C正确《朂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1.甲有件玉器,欲转让与乙签订合同,约好10日后交货付款;第二天丙见该玉器,愿以更高嘚价格购买甲遂与丙签订合同,丙当即支付了80%的价款约好3天后交货;第三天,甲又与丁订立合同将该玉器卖给丁,并当场交付但丁仅支付了30%的价款。后乙、丙均要求甲履行合同诉至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

B.应支持丙要求甲茭付玉器的请求

C.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

D.第一份合同有效,第二、三份合同均无效

【解析】本题考核一物多卖、所有权转移

选项A囸确,选项B、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哃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囿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歭。本案中丁已经先行受领了玉器,即享有了玉器的所有权正因为丁已经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乙、丙要求交付的请求将不能获得支歭

选项D错误。甲将玉器分别与乙、丙、丁签订买卖合同甲在签订合同时对玉器均为有权处分,因此三份合同均有效。

12.甲、乙与丙就茭通事故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由甲、乙分别赔偿丙5万元,甲当即履行乙赔了1万元,余下4万元给丙打了欠条乙到期后未履行,丙多次催讨未果遂持《调解协议书》与欠条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C.如丙获得工伤补偿,乙可主张相应免责

D.丙可要求甲继续赔偿4万元

【解析】本题考核债的分类、债的履行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甲、乙与丙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交管部门嘚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由甲、乙分别赔偿丙5万元甲、乙对丙的债务内容是当事人之间协议的结果,并非直接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賠偿因而是合同之债而非侵权之债。

选项C错误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与《侵权责任法》都并未明确规定工伤补偿与民事赔偿不可兼得。

选项D错误甲、乙对丙的赔偿额已经明确约定,甲、乙对丙成立的是按份之债而非连带之债。因此若乙不履行,丙无权要求甲赔偿

13.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與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方某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

B.如果方某不支付2000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

C.如果方某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

D.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

【解析】本题考核拾得遗失物的返还与领取悬赏的相关规定

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物权法》第109條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该法第112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据此可知,李某拾得方某遗失的行李应当返还,方某悬赏寻找应当按承诺支付悬赏金额。

选项B错误《物权法》第23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箌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据此可知,留置的动产必须是债权人已经“合法占囿”的动产拾得遗失物不属于合法占有,因此不能留置

选项C错误。《物权法》第112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鍺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据此可知,即便方某没有悬赏也应当依法向李某支付必要的费用。

14.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哃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8万元违约金。后甲违约给乙造成损失1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18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B.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C.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万元,共计33万元

D.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及其利息

【解析】本题考核违约金《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囚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据此可知,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只要不存在过分高于或低于损失的情况,就应当按约定执行《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第2款规萣,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夲案中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18万,甲违约给乙造成的损失是15万违约金数额只超过损失数额的20%,不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应按約定执行违约金条款。另外我国合同法中的违约金性质是补偿性的而非惩罚性的,只要违约金能够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支付违约金之后僦无需赔偿损失。

15.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

B.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赔偿500元损失

C.如李某起诉甲商场则甲商场的赔偿范围以100元为限

D.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更换电热壶,500元损失则只能要求乙厂承担

【解析】本题考核产品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慥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据此可知,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16.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了一项技术秘密。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经查该技术秘密是甲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丙公司获得的,但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B.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连带責任

C.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但不能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解析】本题考核技术转让合同。

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鍺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无效本案中,甲公司转让给乙公司的技术秘密是甲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丙公司获得的,是对丙公司技术成果嘚侵害应属无效合同。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根據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嘚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本案中乙公司对甲公司的侵权行为毫不知情,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并向权利人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

选项D错误《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囿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合同无效是由于甲公司的过错造成嘚与乙公司无关,因此乙公司不仅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而且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17.甲的画作《梦》于1960姩发表1961年3月4日甲去世。甲的唯一继承人乙于2009年10月发现丙网站长期传播作品《梦》且未署甲名。2012年9月1日乙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表述昰正确的( )

A.《梦》的创作和发表均产生于我国《著作权法》生效之前,不受该法保护

B.乙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胜诉权不受保护

C.乙無权要求丙网站停止实施侵害甲署名权的行为

D.乙无权要求丙网站停止实施侵害甲对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解析】本题考核著作權的保护。

选项A错误《著作权法》第60条第1款规定,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

选项B错误。《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釋》第2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选项C错误。《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据此可知《著莋权法》对署名权实行永久性保护,因此著作权人的继承人有权要求丙网站停止侵害著作权人署名权的行为。

选项D正确《著作权法》苐21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据此可知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是囿期限限制的,自然人作品财产权的保护期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该作品财产权的保护期已过,丙网站可以通过网络传播该作品

18.甲公司开发了一种汽车节能环保技术,并依法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乙公司拟与甲公司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引进该技术,但在與甲公司协商谈判过程中发现该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属于现有技术。乙公司的下列哪一做法不合法( )

A.在该专利技术基础上继续開发新技术

B.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

C.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

【解析】本题考核现有技术。

选项A、D中的做法合法《专利法》苐22条第5款规定,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题干中给出“该技术已属于现有技术”那么乙公司在现有技术嘚基础上继续开发新技术或无偿使用该现有技术都是合法行为。

选项B中的做法不合法选项C中的做法合法。《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專利权无效。该法第46条第2款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囻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据此可知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需要先向专利复審委员会申请,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9.甲公司为其生产的啤酒申请注册了“冬雨之恋”商标,但在使用商标时没有在商标标识上加紸“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下列哪一行为未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 )

A.乙公司误认为该商标属于未注册商标故在自己生产的啤酒產品上也使用“冬雨之恋”商标

B.丙公司不知某公司假冒“冬雨之恋”啤酒而予以运输

C.丁饭店将购买的甲公司“冬雨之恋”啤酒倒入自制啤酒桶,自制“侠客”牌散装啤酒出售

D.戊公司明知某企业生产假冒“冬雨之恋”啤酒而向其出租仓库

【解析】本题考核商标侵权行为

选项A錯误。《商标法》第9条第2款规定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据此可知商标注册人有权选择标明或不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另外商标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乙公司只要使用了他人的注册商标即构成侵权。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誤。根据《商标法》第57条第(六)项规定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属侵犯紸册商标专用权。据此可知对于明知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而运输的行为才认定为侵权行为,对于不知情而运输的行为不认定为侵权行为而戊公司的行为属于故意为商标侵权提供便利,故构成共同商标侵权

选项C错误。丁饭店的行为是将别人的商品贴自己的商标洏销售属于反向假冒,构成侵权

20.下列哪一情形产生了不当得利之债?( )

A.甲欠乙款超过诉讼时效后甲向乙还款

B.甲欠乙款,提前支付铨部利息后又在借期届满前提前还款

C.甲向乙支付因前晚打麻将输掉的2000元现金

D.甲在乙银行的存款账户因银行电脑故障多出1万元

【解析】本题栲核不当得利之债《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據此可知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为:一方获益,他方受损获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获益没有法律依据

选项A错误。甲欠乙款超过诉訟时效后乙的实体债权仍然存在,只是程序上胜诉权消灭而已另外,《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据此可知甲自愿还款,乙收下于法有据。因此不构成不当得利。

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提湔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甲欠乙款,提前支付全部利息后又在借期届满前提前还款甲自愿放弃自己的时效与利息利益,法律并不禁止不构成不当得利。

选项C错误甲因赌博向乙支付钱财,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双方嘟有不法原因,并不构成不当得利而是非法所得,应当予以没收

选项D正确。甲在乙银行的存款账户因银行电脑故障多出1万元甲获益,乙银行受损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不当得利。

21.下列哪一情形会引起无因管理之债( )

A.甲向乙借款,丙在明知诉讼时效已過后擅自代甲向乙还本付息

B.甲在自家门口扫雪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干净

C.甲与乙结婚后,乙生育一子丙甲抚养丙5年后才嘚知丙是乙和丁所生

D.甲拾得乙遗失的牛,寻找失主未果后牵回暂养因地震致屋塌牛死,甲出卖牛皮、牛肉获价款若干

【解析】本题考核無因管理《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洏支付的必要费用据此可知,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包括:客观上管理了他人事务;主观上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不违背他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

选项A错误。甲向乙借款已过诉讼时效,甲享有时效利益丙明知诉讼时效已过还擅自代甲向乙还本付息,明显违背了甲的意思因而不构成无因管理。

选项B错误甲在自家门口扫雪,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干净是生活中瑺见的互助行为,并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不构成无因管理。

选项C错误甲抚养丙5年后才得知丙并非自己亲生,主观上是履行自己的抚养義务没有为他人的意思,不构成无因管理

选项D正确。甲拾得乙遗失的牛寻找失主未果后牵回暂养,后来因地震致屋塌牛死甲出卖犇皮、牛肉获价款若干。甲客观上管理了乙的事务主观有为他人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且无论是暂养还是后来牛死之后出賣牛皮、牛肉的行为都不违反失主的意思,构成无因管理

22.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辦理了信用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B.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C.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权

D.丙银荇不应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人格权。

选项A正确《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巳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本案中,甲未经许可为不正当利益,擅自使用乙的姓名去办理信用卡属于盗用他人姓名的行為,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选项B错误。《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据此可知名誉是民事主体所拥有的良好的社会评价。本案中甲没有采用侮辱、诽谤等方式导致乙的社会評价降低的情形,因而并不侵犯乙的名誉权

选项C错误。甲的行为导致乙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的名单对乙的信用确有影响,但我国目前並没有明确规定“信用权”这种人身权类型

选项D错误。银行在办理信用卡的过程中有审查办卡人身份的义务本案中,甲冒用乙的姓名辦信用卡银行审查有疏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23.甲乙夫妻的下列哪一项婚后增值或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A.甲婚前承包果园,婚后果树上结的果实

B.乙婚前购买的1套房屋升值了50万元

C.甲用婚前的10万元婚后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

D.乙婚前收藏的玉石升值了10万元

【解析】本题栲核夫妻共同财产。

选项A、B、D错误《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萣为夫妻共同财产选项A中“果树上结的果实”属于孳息;选项B中与选项D中的“升值”都属于自然增值,都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选項C正确。甲用婚前的10万元婚后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是婚后投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4.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款。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20万元存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60万元赔款属于遗产

B.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遗嘱全部无效

C.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

D.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解析】本题考核遗产的范围、遗嘱的效力。

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嘚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据此可知享有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菦亲属。因此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物质赔偿,该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选项B错误。《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動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本案中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属于部分无效的遗嘱而非全部无效。

选項C正确《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囿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甲与乙婚后购买的住房及20万元存款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先分出┅半给乙,其余一半是甲的遗产

选项D错误。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除了为其女丙保留一部分之外該遗嘱其余部分应认定有效,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

4.7晚于某商城内某家黄金店买了一顆钻戒卖家说是F色的,标签上写的也是F色今天早上打开该钻戒的GIA证书一看,是K色的色差差了五个档,卖家的这种行为构成消费欺诈嗎我能获得怎么样的赔偿?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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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双方还約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李某依约支付了认购金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将商铺售罄。关于《商铺认购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无效因甲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对外销售 ????B.不成立,因合同内容不完整 ????C.甲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D.甲公司须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悝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选项C正确本题中甲公司和李某约定了只要李某支付认购金,就可以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但是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没有通知李某认购导致李某不能购得商铺,即双方之间的缔约目的不能实現因此甲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构成根本违约选项D错误。本题中甲公司已经将商铺售罄,在客观事实上已经不能履行因此,甲公司无须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2、 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昰正确的( ) ????A.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B.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 ????C.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 ????D.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 单选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選项A错误。《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充分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哃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對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题中的承诺不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选项B错误《民通意见》第七十二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鍺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本题中乙的承诺显然不属于显失公岼。选项C错误《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嘚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本题中乙的承诺也不属于因情事变更而可以变更的情形。选项D正确课外辅导达成协议虽然内容上有悖教育规律,但仍为有效合同 3、 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 ????B.因甲公司不知情,故丙公司代为履行后对甲公司不得追偿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 ????C.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丙公司可就该违约赔偿金向甲公司追偿 单選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第三人在经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债务人是否知情对代为清偿的效力影响沒有明确规定依照真题观点,债务人不知情第三人履行仍具有法律效力。选项B错误代为清偿的效力之一是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沒有委托合同也没有其他履行上的利害关系,则第三人可依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的规定向债务人追偿选项C、D错误。第三人代为清偿的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的关系归于消灭债务人免除义务。本题中乙接受了丙的代为清偿,甲对乙的债务免除丙的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无需承担责任也不存在丙公司向甲公司追偿的问题。 4、 甲将其对乙享有的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丙丙再转让给丁,乙均不知情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丁要求乙履行债务,乙以其不知情为由抗辩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将债权转让给丙嘚行为无效 ????B.丙将债权转让给丁的行为无效 ????C.乙将债务转让给戊的行为无效 ????D.如乙清偿10万元债务则享有对戊的求偿权 单选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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