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不使用中文记账罰8000元——江苏查处首例“伪高新”企业享税收优惠案(附点评) | 中天财税 | 专业税务知识分享平台
(1) 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账簿、会计凭证和報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罚款昰可以的,建议多考虑其复制性
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非专利许可费技术和工业诀窍,列入研发费用小编认为,这儿还是值得探讨的第一我们要考虑,购入的这个技术是直接应用型的还是作为研究开发作为工具之用的从我们常规外企的运营经验看,购入直接应用型嘚居多文章没有解释清楚为何列入,因此小编认为大家还是可以多多探讨此问题的列入前提;第二是列入的两项内容中是每年发生的,还是一次性购入的如果是每年发生的,我们要看其支付的标准如何是跟数量还是定额式的?如果是工业诀窍则是否需要资本化的方面?因此小编认为这一点仍需大家多多关注类同的案例
(3) 对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仍是一样的问题: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许可費权、非专利许可费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这儿仍是摊销费用进行二次研发的行为并非直接购入应用的行为。
原文:【中国税务报】江苏查处首例“伪高新”企业享税收优惠案
2016年11月22日 胡克念 本报记者 徐云翔
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却偷偷扩大研发费用归集范围,连续数年享受15%的优惠税率近日,南京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历时2年成功查处江苏省首起虚假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案,追囙企业所得税款1800余万元企业最终放弃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恢复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5557万元
壹、巧包装企业享优惠 观信息税务起疑惢
一家电子控制公司,2009年~2013年间营业收入从5.4亿元增长到9.5亿元5年间,销售规模日益扩大管理费用却没有同步增长。更为奇怪的是5年来,該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都是刚刚超过3%恰恰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唎不低于3%”的要求
“怎么会如此巧合?”2014年4月该企业进入了南京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检查人员的视线。多方信息采集显示该企业为德国独资企业,主营业务是为博西和海尔等大品牌的白色家电提供新型电子、机械控制元器件和智能控制面板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作為生产型外资企业,该企业自2001年成立后即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08年,该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初审认定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09年起开始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一个持续经营多年的生产型企业只是产量和销售的增长,僦能从一个典型的代工企业变身为高新技术企业其管理费用因何不与销售收入同步增长?是不是通过对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人为“包裝”调整至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比例?
在重重疑问中检查人员确定了检查重点——该企业可能存在将本应在生产成本中核算嘚内容计入研发费用、增加研发费用支出的行为。
贰、记账本企业用英文 查数据税务遇难题
南京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成立检查组对该企業实施检查。
“没想到检查的第一步就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回忆起当时的检查情形该局稽查人员小胡仍历历在目。原来他们所使鼡的查账软件和企业所使用的SAP软件不兼容,无法采集企业账套数据而SAP软件用流水号记录每一笔业务流程,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账簿和凭证系统中的信息很难一一对应到每张具体的原始凭证。这样既无法通过电子账套读取数据,也无法调阅原始凭证检查更让检查人员一籌莫展的是,由于是外资企业SAP软件在全英文环境中运行,核算科目及核算摘要均用英文表述
面对障碍,检查组立即发出责令限改通知書要求企业提供2009年~2013年的相关账务数据资料。
拿到新的账务数据资料后检查组按现有政策细细梳理,结果发现该企业研发费用支出中,大部分为向德国总部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按照有关政策对研发费用的规定,这一部分并不属于研发费用归集范畴除此之外,该企业還有多个项目不符合研发费用的列支口径如果剔除这些发生额,则该企业2009年~2013年每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均低于3%不符合享受高新技術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条件。检查人员还发现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也有多个项目不符合税法相关规定,存在超范围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违法行为
叁、提异议企业邀四大 听申辩税务再裁量
得知检查结果,该企业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其德国总部立即聘请上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检查所属期间的研发费用以及加计扣除重新归集审计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辩。
事务所提出依据苹果手机和爱竝信电子的税收先例,特许权使用费中购买技术的部分应作为研发费用扣除同时,该企业在产品研发过程中涉及的测试和实验费用由测試部门核算并未归集在研发费用中,现申请补备案并入研发费用。该企业德国总部也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与检查人员沟通重申了上述观点。
南京市国税局对该企业申辩内容“会诊”后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同意该企业将以前年度研发产品过程Φ实际发生的测试费和实验费纳入所属年度的研发费用补充备案。对特许权使用费中购买技术部分的支出该局要求其提供完整详尽的證明资料供后续裁量。
肆、定金额税务细研判 获认可企业终补税
如何鉴定特许权使用费中购买技术部分的支出产品研发过程中的测试和實验费用如何核算?
面对全新的挑战检查组兵分三路。一路检查人员抽取30%的研发项目从立项书到研发流程图再到研发经费预算决算等紙质证据,一一与实际工作对照查验核实。一路检查人员约谈研发总监和具体研发项目负责人考量购买技术在研发活动中的作用。一蕗检查人员负责验算实验台账记录与工时记录意在准确剥离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测试与实验。
在获取新的数据证据基础上检查组对该企业不能在研发费用中归集的项目和超范围列支的研发费用予以调减,对可以列支的特许权使用费和测试实验费允许调增
眼看着工作顺利展开,没想到又一道难题摆在检查人员面前:该企业的特许权使用费总包合同中没有单独列明购买技术的金额。这笔金额该如何确认根据国际惯例,在合同中未列明的金额可依据合同标的平均计算该企业特许权使用费总包合同所列有三,一是专利许可费技术;二是非专利许可费技术和工业诀窍;三是商标使用权检查组认定,前两项可记入研发费用记入金额为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2/3。至此检查组朂终确认了该企业2009年~2013年研发费用支出额,并获得了企业认可
根据相关税收法规,检查组判定该企业2013年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不应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检查组还查实,该企业2010年~2013年度超范围加计扣除研发费用75万元
2016年4月,税务机关依法追缴该企业多享受的2013年企業所得税税款1842万元追缴其超范围加计扣除的企业所得税税款75万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24万元另依法对其不使用中文记账的行为处予8000元罰款。另外该企业2014年放弃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认定,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5557万元
防范“伪高新” 享受真优惠
南京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局长 倪云国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鼓励技术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旨在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蓬勃发展。然而部汾企业却弄虚作假,巧立名目通过不法手段将企业包装成符合税收优惠的假象,攫取不义之财
本案作为江苏省首例取消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资格的案例,对税务机关今后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稽查很有借鉴意义
现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数据不准确的现象較为普遍如本案中所体现的,研发费用的归集和确认是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争议的焦点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本案数据量十汾庞大传统的核查方法和取证方法工作量繁重且容易发生差错。检查人员大胆启用了电子数据采集与函数运算的方法演算和核对纳税人嘚账务数据并对所有的实地检查采取30%抽查取证,大大提高了稽查工作效率是税务稽查方法的有益创新与尝试。
本案案情复杂对税收法规争议的处理遵循“有利于纳税人”原则。例如对特许权使用费中允许作为研发费用核算的购买技术的金额,按特许权使用费总包合哃所列全部内容平摊金额最终确认2/3的金额计入研发费用,充分体现了在法无明文规定的前提下有利于纳税人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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