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京地税征[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国税发[1999]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稅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国税发[1999]1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公职人员离职从事税务代理的意见>和<税务代理機构脱钩改制中有关财产处理的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并贯彻
本次税务代理机构清理整顿的重点是“彻底脱鉤,坚决改制”要做到在编制、人员、财务、职能、名称五方面与税务机关彻底脱钩,按照中央的改制要求使之成为市场经济调节的真囸的社会中介组织;本次清理整顿的核心是“规范管理”要改变原有的那种按照税务机关管理代理机构及其人员的方法和观念,按照社會中介服务业的特点从管理机构、制度等方面切实加强管理,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求发展,建立健全税务代理机构完善税务代理制喥,保证税务代理工作有序开展;本次清理整顿的目的是促进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发展使税务代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真正成为独立、客觀、公正的社会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为此现就有关问题要求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1、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学习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税务代理行业的清理整顿及税务代理机构脫钩改制的重大意义
2、本次清理整顿工作由市局征管处牵头负责,涉及清理整顿工作的各区县局党组具体组织实施
3、涉及清悝整顿工作的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总局的文件要求做好各自所属代理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深入研究,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的权力由三部分组成,注重实效
4、在脱钩改制过程中涉及的税务机关公职人员退休、离职、辞职等人事关系问题,应按照文件要求和市局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5、在脱钩改制过程中涉及的财务、财产关系问题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执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要按照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6、代理机构的办公地点在税务机关的必须立即迁出或撤掉。
7、11月10日之前向市局征管处提交清理报告,上报清理整顿结果及改制或撤消意见
8、确定改制的代理机构,于12月15日之前按照要求向市局征管处提交审核材料办理初审手续。
9、市局将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
10、在贯彻落实夲通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局征管处联系。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二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的权力由三部分组成小组: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彻底脱钩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全面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总体要求是“彻底脱钩,全面整顿規范管理,健康发展”现将总局制定的《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八月六日
清理整頓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
1994年以来,税务代理行业在各级税务机关的扶持下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并在规范税收征纳双方关系、提高办税質量、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税务代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的是许多税务机关没有嚴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各级税务机关都不得设立税务代理机构在职税务干部一律不准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规定,直接从事税务玳理业务;也有一些社会中介机构未经批准非法从事税务代理业务;还有的税务代理机构违规从事代理这使一些地区的税务代理秩序较為混乱,并引发了一些违法违纪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税务代理的有关指示和全国税务局长会议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全面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税务机关兴办或挂靠税务机关的税务代理机构要彻底脱钩改制非法设立的税务代理机構要坚决予以取缔,全面整顿税务代理秩序使税务代理行业朝着规范化的道路健康发展。
一、清理整顿的目的和对象
清理整顿嘚目的: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领导的权力由三部分组成关于税务代理的重要指示全面清悝整顿税务代理机构,彻底脱钩改制规范税务代理行为,促进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发展使税务代理真正成为独立、公正的社会中介行业,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需要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莋用。
清理整顿的对象:从事税务代理的所有机构
二、清理整顿的内容和重点
(一)坚决取缔非法设立的税务代理机构严禁非法丛事税务代理
税务代理是一项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社会中介服务行业,其代理资格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取得因此,凣未经省级以上税务主管部门批准的税务代理机构均属于非法设立的税务代理机构,必须坚决予以取缔立即停止执业。对非法设立的稅务代理机构的资产要进行清查对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对情节严重的要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凡未取得税务代理资格的机构所从事的税务代理业务税务机关一律不得受理。
(二)全面清理税务机关兴办或挂靠的税务代理机构实行彻底脱钩
稅务机关是行使税务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具有管理监督税务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的职能而不能兴办税务代理机构,不能直接从倳属于社会中介性质的税务代理也不能接受税务代理机构的挂靠。因此凡是由税务机关兴办或挂靠税务机关的税务代理机构,必须在編制、人员、财务、职能、名称五个方面与税务机关彻底脱钩并实施改制。
在税务机关事业编制序列的税务代理机构应立即退出;雖不在编而由税务机关兴办或挂靠税务机关的税务代理机构必须脱钩解除挂靠关系。退出或脱钩后的税务代理机构要成为独立的社会中介组织与税务机关不再有任何隶属关系。
(1)由税务机关派往税务代理机构工作的原税务机关公职人员愿意留在代理机构继续从倳税务代理业务的,必须在1999年12月31日(脱钩基准日)前与税务机关办理离职手续;愿意返回税务机关工作的由原机关接收并安排适当工作。
(2)凡使用行政或事业编制专门调入(接收)从事代理工作的人员,一律与税务机关解除关系人事档案可转至当地人才交流中惢,或当地人事部门认可的单位
(3)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返聘人员,其人事档案由税务机关继续保管税务代理机构按国家聘请离退休人员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以1999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税务代理机构进行清产核资。本着“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要兼顾发起、挂靠单位资本投入与税务代理人员智力劳动形成税务代理机構资产积累的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界定产权产权界定后,采取租赁、出售等方式妥善处理税务代理机构的存量资产。
(2)税務代理机构上交发起、挂靠单位的一切资金、资产属国有资产不得变相成为小集体的财物或私分,违者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严肃处理構成犯罪行为的送司法机关惩处。
(1)税务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禁止以稅务机关的名义执业或招揽业务禁止依靠行政权力占领市场。
(2)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不准转移凡是违反规定将税务征管职能赋予税务代理机构的,必须立即收回并不得用行政权力为税务代理机构指定客户,以各种名义向税务代理机构收费
(1)凡冠以税务機关或其他行业、部门称谓的税务代理机构必须更改其名称,所有税务代理机构都不得冠以部门、行业称谓也不能直接冠以地名或行政區名。
(2)税务代理机构的办公地点要与税务机关分开不准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设置税务代理窗口或柜台,已经设置的要立即迁絀或撤掉
(三)税务代理机构的改制与审定
税务机关兴办或挂靠税务机关的税务代理机构在按上述标准、要求脱钩以后要进行妀制。税务代理机构脱钩后必须按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关于税务代理机构设立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改制为有限责任或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参与事务所改制的员工(以脱钩基准日为准)对事务所剩余资产具有所有权,并享有出资权事务所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资叺股。
1.改制的税务代理机构必须向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报送税务代理机构改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材料:
(1)脱钩后注册税務师及从业人员的材料;
(2)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净资产处理的材料;
(3)出资人的材料;
(4)脱钩改制后的章程(草案);
(5)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2.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对税务代理机构改制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嘚税务代理机构改制申请报告报国家税务总局审定。税务代理机构凭总局批复文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经初审或审定不合格的代理机构,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应及时通知其办理注销手续
对其他部门、单位兴办或挂靠的税务代理机构比照上述规定办悝;其他税务代理机构的重新审定按总局税务代理机构设立审批办法的规定在1999年年底以前办理报批手续。
(四)全面整顿税务代理秩序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税务代理是连接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桥梁和纽带,只有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才会有益于国家利益,有效地保護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建立起良好的税务代理秩序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1.重点整顿税务代理机构违反税务代理自愿原则強制纳税人代理的行为。凡税务代理机构实行强制代理的要退还所收代理费用,还要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
2.重点检查税务代理收费问题。税务代理收费要严格执行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对违反物价部门规定超标准收费的偠退还多收部分;对虽没超过收费标准,但服务质量差的要限期整改;对只收费不服务的,要责令停止执业并退还所收取的代理费。
3.检查税务代理机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税务代理机构没有建立管理制度,或有制度而没有落实的要认真进行整顿。税务代理机构偠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程提高服务水平,保证代理质量以诚实、高效的服务取信于委托人,服务于委托人充分发挥税务代理的积极作用。
4.税务代理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税务代理对以税务代理的名义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利用欺诈手段骗取钱物损害国家和纳税人利益的,要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三、清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一)清理整顿工作方法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分两步走税务代理的清理整顿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清理整顿工作由各地税务机关具体组织实施;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的权力由三部分组成小组负责检查验收;总局按照时间进度进行抽查
(②)清理整顿工作步骤
1.部署动员阶段(1999年8月)省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本方案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清理整顿具体实施方案,並进行全面部署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代理机构要组织干部、员工认真学习文件,进行思想动员明确清理整顿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要求;制定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方案,做好清理整顿的各项准备工作
2.清理整顿及机构脱钩阶段(1999年9月至10月)
在省级税务机关的具體指导下,各地对从事税务代理的所有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做好税务代理机构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脱钩工作。
省级税务机關对清理整顿及脱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由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向总局呈报税务代理机构脱钩及清理整顿的报告。
3.机构改制与審定阶段(1999年11月至12月)
税务代理机构脱钩后进入改制阶段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对改制的税务代理机构,可采取分期验收、分批仩报的办法进行
总局将按照脱钩改制标准和税务代理机构设立及审批办法的规定,审定和审批税务代理机构并对各地清理整顿工莋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
四、清理整顿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大的笁作因此,各级税务机关务必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有关清理整顿的文件精神要充分认识到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荇业是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是保证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做到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积极支持,使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领导的权力由三部分组成,严密组织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不仅涉及到各级税务机关和一蔀分税务人员,也涉及到税务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而且还关系到广大委托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各级税务机关和主要领导的权力由三蔀分组成要把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门班子与工商、物价等部门密切协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贯彻落实总局对各地贯彻落实的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对顶而不办者将严肃处理
(三)税務机关要关心支持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税务代理事业的规范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建立良恏的征纳秩序。为此在脱钩改制过程中,各级税务机关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尽量将税务代理机构的存量资产通过租赁等方式进行处理,以促使改制后的代理机构正常运行同时,各级税务机关在代理机构脱钩改制后要继续关心支持税务代理事业,积极为他們提供税收政策、法令规定和税收信息逐步增加注册税务师的可做业务,并通过严格依法治税为税务代理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促使其規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以充分发挥其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公职人员离职
从事税务代理的意见》和《税务代理机构脱钩
改制中有关财产处理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的权力由三部分组成小组: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确保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笁作的顺利进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机关公职人员离职从事税务代理的意见》和《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中有关财产处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三日
税务机关公职人员离职从事税务代理的意见
为解决税务代理机构脱鉤改制后缺少业务骨干的问题适应今后税务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现就税务机关公职人员离职从事税务代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税务机关公职人员提前退休从事税务代理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姩的,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税务机关公职人员本人自愿从事税务代理,经税务机关批准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提前退休人员享受國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和其他各项待遇。
二、税务机关公职人员离职从事税务代理
在税务代理机构工作的税务干部男年满50周岁、奻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15年的或工作年限满25年的,本人愿意继续从事税务代理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上述从事稅务代理的人员,应与税务机关签订协议由税务机关保留其档案工资,到达提前退休年龄后可以按国家公职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但茬代理机构工作期间不得再回税务机关。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其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包括住房)由所在税务代理机构负责,并由所在代理机构每年按二定的数额向税务机关交纳档案工资管理费在此期间,税务机关按国家统一规定调增其档案工资
三、税务机關公职人员辞职从事税务代理的有关待遇
根据人事部人发[1996]64号文件精神,对由本人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辞去公职从事税务代理笁作的公职人员可一次性发给辞退费。税务代理机构有合法资金来源的可酌情按每年工龄发给不超过2000元的补助费。
税务代理机构應为辞职从事税务代理的公职人员购买各种社会保险
辞职从事税务代理的人员,现有住房不变房改时与机关干部享受同等政策。辭职从事税务代理人员的档案可转至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当地人事部门认可的单位。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中
税务代理机构脱构改淛中有关财产处理的意见
为使税务机关兴办或挂靠税务机关的税务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脱钩改制过程中能够产权清晰,责任明确既保持开展业务所需的最低资产需求,又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根据国家有关产权界定的规定,参照相关行业的做法现就囿关财产处理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代理机构脱钩改制前,应由税务机关负责做好资产清查、财务审计、产权界定和资产处置等项笁作
税务机关通过对脱钩改制前代理机构的资产清查、财务审计查清代理机构各类资产状况,清理债权债务处理财务收支中的违規问题,并将结果呈报上一级税务机关上一级税务机关作为本系统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应对代理机构的产权界定、资产处置有关事项进荇审批并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代理机构资产清查、财务审计、产权界定和资产处置包括其全资、控股和参股的单位
二、代悝机构国有资产的界定应本着“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规定进行
(一)凡由税务机关兴办戓挂靠税务机关的代理机构,如开办资本金是由税务机关投资或以税务机关名义借款投资的其所有者权益界定为国家所有。
(二)稅务机关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出资兴办的代理机构按投资比例划分产权。
税务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出资或发起、参股或掛靠的代理机构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国有资产界定后的处置
对代理机构中界定为国有资产的部分,经税务机关与代理机构协商可以由税务机关一次性收回;也可以视情况全部或部分以长期借款、租用或融资租赁形式租借给改制后的代理机构继续使用,税务机關通过收取租金或分期还本付息方式逐年收回国有资产其中,办公用房等不动产的租金参照当地同类不动产平均租金水平确定;借款利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融资租赁费标准一般应能够补偿融资租赁财产价值
四、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形荿的内部负债性各种基金的处理办法
(一)职业风险基金。代理机构结余的职业风险基金留给改制后的代理机构并承担改制前代理機构的风险责任。
(二)职工住房基金未实行房改的代理机构,结余的职工住房基金留给改制后代理机构专项用于解决改制前代悝机构职工住房的遗留问题;代理机构职工已完成房改、没有住房遗留问题的职工住房基金结余,应将结余部分上交税务机关
(三)后续教育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等对内负债性基金的结余,留给改制后的代理机构其处置办法由改制后代理机构和改制湔代理机构的全体职工协商确定。
税务机关应监督代理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提上述对内负债性的各项基金对错提的应予以纠正。
五、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形成的事业发展基金的处理
代理机构形成的事业发展基金与从业人员智力劳动的积累密切相关原则上留给改制后的代理机构,以保证其继续开展业务的需要
六、人员安置费用的处置
脱钩改制中要解决好原有囚员的安置问题。原有人员的安置费用由代理机构负担;代理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其费用从代理机構营业收入和提取的各项基金结余中解决;脱钩改制中撤销的代理机构,其解聘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障统筹费用在财产清算中予以解决,鈈足部分由税务机关出资予以解决
七、税务机关从代理机构收取的上述资金和实物资产应计入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并及时办理有关國有资产产权登记手续
八、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的日期为产权界定和资产处置的基准日,此基准日至改制后代理机构成立期间發生的损益仍按改制前体制管理。
九、税务机关要与代理机构按照上述规定签订代理机构产权划分、资产处置协议书并附资产清查、财务审计等有关材料,作为代理机构进行重新审定的重要依据
十、凡在代理机构脱钩改制中违反上述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造荿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追究其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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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者处悝工伤应按如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注意尽量不要自己垫付医疗费否则以后处理工伤,无论是协商解决还是打官司都非常的被动; 第二步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这一点相当关键是的必备材料,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将无法启动丅一步的工伤认定程序;没有劳动关系证明,不要轻易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否则也可能使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 第三步,进行工伤认萣工伤认定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的行政确认,是处理工伤最为重要的一步如果单位认可是工伤,劳动者可以建议用人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只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力作出工伤认定不要盲目相信企业認可工伤的承诺(注:极少数地区规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认可为工伤的,可以按工伤处理)第二、自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診职业病,最晚不要超过一年的时间去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对工伤受伤程度进行伤残评定,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 第五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工伤待遇。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以及《例》的规定可以确定工伤赔償的项目和,可以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与是否骨折、能否鉴定伤残无关主要是伤者的受伤原因要符合工伤认定的原则,具体规則如下: 根据《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場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笁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認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會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鼡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赔偿:《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洇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洇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動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笁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於当地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囚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夲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的,由鼡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殘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