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原告韩四义与被告李君、徐东波、韩艳及被告满懿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案??由:民事案件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合同纠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机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文书字号:(2016)京0106民初?号
原告:韩四义男,1980年11月25日出生住北京市大兴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琳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君男,1986年7月4日出生住北京市丰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辉北京元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訟代理人:樊琳北京元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韩艳女,1965年6月21日出生住北京市丰台区。
被告兼被告韩艳委托诉讼代理人徐东波(韓艳之夫)1964年7月6日出生,住北京市丰台区
被告:满懿(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12号1號楼2层2004
负责人:梅虹,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丹,女1982年1月6日出生,满懿(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法务职员住公司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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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原告):满懿(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罗香路286号A29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