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危险驾驶被判三个月,罚金三千,我现在出来才交罚金的,但是银行卡已经被冻结了

我在北京海淀XX因醉驾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罚金一万,请好心律师帮指明去哪里交罚款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在北京海淀XX因醉驾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罚金一万,请好心律师帮指明去哪里交罚款昨天已刑满释放。谢谢

2020年4月23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依法公开审理并宣判陈某危险驾驶案,对被告人陈某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悝查明2020年3月20日17时许,被告人陈某驾驶绿色(改装色)凯迪拉克牌小型轿车沿西五环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石丰桥(属北京市石景山区管界)准备向最右侧车道并线时因不满正常行驶的白色英菲尼迪牌小轿车在该车道内未予避让,遂驾车对白色英菲尼迪牌小轿车进行追逐期間陈某多次在实线变换车道并超速行驶,后与在最右侧车道正常行驶的郭某驾驶的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经公安机关认定陈某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陈某已对郭某车辆损失予以赔偿经鉴定,陈某在追逐竞驶过程中车辆行驶速度为140公里-142.2公里/小时

法院经审理后認为,被告人陈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速追逐竞驶,且造成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属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陈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作絀上述判决。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秉承安全、文明的驾驶理念,避免一切不安全的隱患杜绝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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