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1〕226号)有关规定现将《成都市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
协议或定点采购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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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用项目(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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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台或批量3000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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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空调(包括除湿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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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台式机、笔记本电脑、计算机显示器、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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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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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轿车、越野车、客车、卡车、专用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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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50万元,不含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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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服务类(“萣点”项目除外市级单位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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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用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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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货物类[市级单位采购预算单项10万元或批量2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和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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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通信设备、其他通信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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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科研仪器、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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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成品软件、本部门或本单位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含二次开发) |
20万以上(不含20万) |
注:目录中 *表示市级单位采购预算单项5万元或批量10万元以上的项目 |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鉯外、项目预算总额在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项目预算总额在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的工程类项目均属政府采购管理范畴实行分散采购。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类(交通工具除外)和服务类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0萬元以上、工程类项目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应公开招标。
(一)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即采购人)应根据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依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实施。
(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实荇集中采购,其中纳入通用项目的品目必须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专用项目应实行部门集中采購。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实行分散采购。
通用项目中的协议采购和定点采购按照协议和定点采購相关规定执行;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中经财政部门同意,部门、单位可对经常性采购项目实施协议采购或定点采购并制定相应辦法进行管理。
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项目应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除外)。各級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原则上应接受采购人委托的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项目并不得将其代理的政府采购业务转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
凡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采购项目应在具备声像监控条件,有全方位监控系统的场所进行监督记录的声像资料应予保存备查。
(三)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必须予以公告《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是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公告媒体,政府采购信息首先应当在上述媒体或其中之一上予以公告也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上公告。文字媒体和网络媒体上公告的内容必须一致
(四)采购人采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規定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委托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有关行政监管部門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实施监管
(五)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购买国货、节能环保產品等方面的政策,在政府采购评审标准和方法等方面充分体现对绿色环保、节能产品的支持采购进口产品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相关规定执行
采购中应按照采购成本与使用成本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产品的全寿命使用成本
(六)采购人应认真贯彻执行《成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意见》(成府发〔2009〕54号)精神,加快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推进步伐依法组织公共垺务采购,更好更快的促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七)市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对系统内部政府采购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组织、依法实施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加强单位分散采购项目管理,推动和监督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八)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实际,根据本目录制定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A.某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和某县公咹局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对段某关押5日的每日赔偿金应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C.对段某刑事拘留属错误拘留应为段某消除影響和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
D.就段某对某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和某县公安局提出的赔偿请求,应适用行政赔偿程序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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