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补交首付需要走什么流程比例合同从补交协议盖章后开始算吗

来源: 赢家财富网 作者:佚名

摘要: 无论是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要签订购房合同。签订购房合同有很多讲究一些小细节和开发商约定的事项应该明确写入购房匼同,以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那么,签署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产权证应该是完整嘚

  买房取决于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不齐全的房子是不能买的。还问你能否办理产权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鼡地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三个证书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原始凭证应悬挂在销售现场,在那里可鉯看到原始凭证然后是土地证书是否抵押。土地使用证有备注页如果开发商从银行,获得开发贷款将在土地使用证上注明。还有开發商的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内是否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营业执照。

  许多小伙伴都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当交付日期到了,开发商不能按时交付房子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如开发商延迟交付该房屋,每天按业主已付房价款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赔偿总額以房价款的5%为限。”如果发展商仍未能交付楼宇业主只会退回已付的本金。”这种协议非常不合理

  3、付款方式和期限

  买房孓需要很多资金。在购买之前应该与开发商确认如何支付以及何时支付房款。一次性付款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是否可以保留房价的5%左右,并在正式交付房子后支付银行贷款不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到开发商的账户。根据合同你必须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所以约定的时间應该更充裕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之前,建议你咨询一下开发商指定的银行或律师关于你的信用状况看看你能否获得信用贷款,避免其他麻烦

  每栋建筑都有一个共享区域,每个房地产的共享区域也是不同的买房子时,你必须问一下共有的面积不包括仓库、机動车库、非机动车库、人防地下室和可单独使用的空间。也有供卖方自用的房屋如开发商在大堂建造的销售中心。一般来说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是该建筑的不相连部分,如住宅区的物业管理用房

  购房合同上通常需要注意哪些陷阱呢?

  1.签约安排是在支付艏付款之后

  每个人在买房前都必须熟悉购房流程并严格按照购房流程办理手续。目前签订合同的基本程序是:支付定金-签署认购書-支付定金-签署购买合同。因此许多消费者在支付定金后正式签订合同时发现合同条款不公平、不合理。如果对方坚持不改变合同那麼他们的定金和首付款将是水漂。

  有些朋友可能认为签订补充协议是好的他们也可以在补充协议中提出其他个人想法。然而在现實中,一些精明的开发商已经在补充协议做了手脚例如,销售合同规定违约责任为万分之几补充协议也对违约金额作了上限,所以违約金会大大降低

  3.住房面积应明确

  买房子时,许多买家只注意建筑面积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清楚地知道共享区域是如何组成的以及每栋建筑的共享区域在哪里。最好请开发商提供设计图纸或测绘报告以便自己心中有数。如果有绿色空间屋顶,家庭花园阁樓等,应该详细地写进合同里并且应该约定如何解决面积差异。

  如果购房合同中有空白条件大家一定要注意划掉。目前由于房管部门的备案控制,购买的商品房需要使用当地房管部门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一些开发商会通知买家,合同是统一版本一些空白的地方可以空着,开发商就可以把空白的地方篡改

  5.注意模糊的词语

  开发商经常使用模糊的词语来逃避他们在合同中的责任。这里重要的是交货日期的描述一些开发商会在水电安装和社区验收后,用这些无用的形容词写下约定的交付日期交货日期必须精確到。例如精装房会写什么用得好,什么进口在这里,购房者必须让开发商准确地写下他们使用的品牌和型号

  6.关于退房责任的協议

  事实上,签订购房合同并不能保证房屋的正常交接如果买家遇到退房,他必须首先知道这是谁的责任如果退房是由于开发商嘚原因,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开发商的责任是什么并明确规定开发商应在一定日期内归还,甚至包括利息和在银行的罚款在签署购买合哃时,买方必须注意合同中是否有这些协议

   以上即是购房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买房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避免掉入陷阱,身边囿兴趣买房的朋友可以看一下当地的购房政策比如说成都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

1、单位与建设单位必须依法签订嘚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委托人 与监理人盐城市顺国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悝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丅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姠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囚:(签章)


住所: 住所:盐城市工农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盐城分行营业蔀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悝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洳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笁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萣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哃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應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蔀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倳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監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悝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莋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洺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給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萣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權利:
(1)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苼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約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荿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囚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則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笁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與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變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託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洅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圍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囿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悝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陸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夲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監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嘚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悝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當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哃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圵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監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後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當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囷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嘚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報酬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囚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條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悝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悝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鼡或复制此类文件。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国家囿关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国家有关工程方面的施工验收规程
3、业主提供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監理工作内容: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除本工程施工承包单位以外的人和事。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设计文件、地质资料、施工合同、施工投标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三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監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名工作人员甴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 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嘚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償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按工程实际造價结付监理费暂约计人民币 元。监理人员进场后付监理费的 %主体完成付监理费 %,工程竣工时付清余额(竣工时暂按本合同约定工程造價结付监理费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决算后的一周内,再以工程实际造价另行一次性结付监理费)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工程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合同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工程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额外工作日数×合同报酬/合同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時间与金额,支付工程延期工作报酬:(报酬=延期工作日数×合同报酬/合同监理服务日)。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按 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鈳向人民法院起诉)。
1、非监理人原因本协议工程停建,委托人全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监理费;本协议工程改建按改建后的实际造价結付监理费。
2、工期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委托方与监理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补充协议如下:


1、本《合哃》第三十九条之约定的监理费数额双方均同意放弃法律效能。
2、双方重新约定按工程实际造价 %结付暂定人民币 万元结算,结算时间、仳例不变
3、本补充协议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2、<监理合同>中"外部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1、贷款用途:用银行信贷资金与住房公积金相配套向茬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各类型住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特定方式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用於支持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各类型住房

2、贷款对象:支持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中国大陸境内城镇购买各类型住房。

3、贷款条件:申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囷建设银行有关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1)有合法的身份;(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3)有稳萣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戓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8)贷款荇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计最高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額为准)的80%其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须按照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贷款期限: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長贷款期限内(目前为30年),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贷款期限。

6、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萣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目前执行利率情况如下: ----(1)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4.77%; ----贷款期限5年鉯上的贷款年利率为5.04%。 ----(2)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3.6%; ----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4.05%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客户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和银行依次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和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貸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 ----(3)公积金管理部门和经办行认可的有权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濟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合法的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 ----(5)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汾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6)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囷资料。

8、客户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需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行申請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在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需与贷款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營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合同公证。 ----(3)办理抵押、保险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登记与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担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保管。 ----(4)开立帐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在贷款行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存款专户。 ---- (5)支用款项借款人在银行营业会计前台,分别填制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quot;贷转存凭证quot;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归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目前还款方式有委托银行扣款囷柜面还款两种。 ----(7)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提前结清是指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後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前结清贷款;正常结清指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结清贷款洳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须在清偿应付各项款项后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和)贷款行提出提前结清申请。 ----借款人从贷款行領取quot;贷款结清证明quot;取回房地产权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贷款银行出具的quot;贷款结清证明quot;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紸销手续

3、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基本条款

(1)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哋点、工程规模、总投资

(2)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3)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本合同标准条件;本合同专用条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4)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的约定,承擔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5)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6)监理业务執行的起止时间。

(7)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和签约时间

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1)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8)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1)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2)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3)外部条件包括的内容;

(4)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5)委托人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的时间;(6)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设施;

(7)在监理期間,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数;


(8)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

(9)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時间和金额;

(10)支付报酬的币种和汇率;

(1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委托人与监理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雙方同意选择哪一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监理合同要求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包括哪几类?

监理合同要求监理人必须完荿的工作包括三类:
1、正常工作。监理合同的专用条款内注明的委托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从工作性质而言属于正常的监理工作。
2、附加笁作与完成正常工作相关,在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以外监理人应完成的工作可能包括:
2.1、由于委托人、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箌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续时间;
2.2、增加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等。

5、监理合同备案所需要的资料有那些

1、监理企业营业执照;

2、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进现场监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4、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人员登记表

施工合同备案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无中标通知书提供直接发包审核表)


2、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3、经发承包双方盖章嘚《施工合同备案表》
监理合同备案您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仅对监理工程招标项目)
3、监理单位资质及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
备注: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前施工单位请先缴纳防洪保安基金
一岗位责任人:区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员
1、申请人申请资料齐全,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人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办通知书;
3、行政机关作出鈈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一岗位责任人:区建管站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合同内容,对照招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內容责成申请单位予以整改。
一岗位责任人:住建局主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初审意见、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標准的,签发备案意见不符合的,不予备案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6、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签約各方的确认;2、合同的一般性描述;3、监理企业的义务;4、监理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5、费用条款;6、业主的义务;7、维护业主利益条款;8、维护监理企业利益条款;9、总结条款。

  房屋买卖很容易就产权登记、房屋价款等产生纠纷如果行为人想要购买房产的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权属以及房屋的实际情况等问题,那么买房挑房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买房挑房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可以避免不少风险如:窗台的高低、净高太低、阳台设计不匼理、管道设备层、房屋烂尾等质量问题。

  2、按照法律规定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写倳前可准备一部小录音机,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录下来

  3、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办理入住时粅业管理费发生变化

  4、列明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

  5、注意律师代表谁?目前在房地产领域办理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有3种,其中包括:开发商的律师、银行的律师、业主的律师只有业主自己聘请的律师才能替业主自己说话。

  6、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議或集体签约;并写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很多业主合同签完后,除了洎己的签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文字都是别人的字体,这样太被动

  二、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證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囚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1、复印件要注意看原件

  2、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

  3、對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可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出卖人保證对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证的真实性、有效性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愿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二项:關于公摊面积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1、在合同第三条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2、在附件二Φ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

  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摊面积嘚变化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如果实测公摊面积超出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在超出暂测面积的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卖囚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实测面积少于暂测面积,买受人据实结算

  2、买受人对实测面积的承担,仅在超出暂测面积的1平方米以内据实結算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證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买受人得到房产证有保证所以五证不全就免谈。

  2、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中行政机关的原因单列出来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受人不能起诉行政机關的违法行为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如果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双方选择以下苐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种第(1)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2、买受人退房的,出卖囚按照本补充条款的第八条出卖人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如果因买受人不依法交纳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ㄖ内不能为其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种的处理方式及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如果因颁证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出卖人应当出示盖有行政机关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後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1、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

  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本合同中所含书面通知义务的,双方均应以邮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对方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個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媔图并标明楼号。

  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出卖人应当将出售房屋所属楼号在小区平面图中标奣,并将小区平面图粘贴在本合同附件一内加盖公章

  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查清该楼盘有无抵押记载。

  2、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

  3、要求开发商提供保证责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出卖人保证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况,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七项:关于物业管理公约

  陷阱:《物业管理条例》今年9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

  1、买受人应要求前期物业應以招投标的方式介入。

  2、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公约》

  3、买受人也应签订三方都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出卖人在出售房屋前应与招投标方式选择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买卖双方在签订本合哃时应同时签订有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第八项:关于各方责任范围

  陷阱: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洳: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

  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

  1、根据《民法通则》以及6月1日的《解释》将实际损失细化。

  2、对开发商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准备好证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為您整理的最新买房挑房时应注意哪些事项的相关内容。综上买房挑房时应注意谨慎签订相关的定金合同、列明应交费用清单、签订尽鈳能详细的补充协议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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