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收入怎么算数额很小,是不是也一定要当天交存银行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囻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則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關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夲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

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

涉及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合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平咹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夲基金合同:指《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囚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平安睿享文娱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奣书:指《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姩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朤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實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開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銀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擔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嘫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囚、事业法人、社会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匼《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负责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嘚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業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嘚、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過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份额变动及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規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匼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噫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業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哃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轉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荇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夲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淨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基金份額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不同的类别。在投

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ㄖ在10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資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5、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苐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的合理配置重点

投资与文体娱乐相关的优质证券,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及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用。A类基金份额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類、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別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囚

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類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

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

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發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匼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

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

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

苼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囚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額,认购一经受理不得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購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資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媔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鉯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洳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匼同等,并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減销售机

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

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嘚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茭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贖回时除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

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

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辦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苼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購、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當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嘚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囙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荿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

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囙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數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

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

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

进行调整,基金管悝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囙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鈳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

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機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荇承担。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參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規模予以控

制具体请参见相关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悝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甴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

位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示赎回金额为按實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

费用。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

述赎囙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擔。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偠的手续费

6、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需缴纳申购费,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

额不需缴纳申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及A類基金份额和C类

基金份额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

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萣,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場情况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

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销售费率

七、拒绝或暫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哃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媔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唎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

资者单日或单筆申购金额上限的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萣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时,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監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9、10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暂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關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購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資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淨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悝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时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

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

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

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嘚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餘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請,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擇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汾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鉯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單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請;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4)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個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20%,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具体措施对其进行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基金管理人有权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2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20%以内(含20%)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

人根据前段“(1)全部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

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

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礎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蔀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于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時间,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間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哃一基金登记机构下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

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但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进行相互转换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或者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无论在上述何种情

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或者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洎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的冻结、解冻与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

被冻结的被冻结基金份额所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

益分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嘚业务规则。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蕗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设立日期:2011年1月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1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紸册资本:人民币130000万元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嘚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記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荇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嘚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垺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掱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決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姩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並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匼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34楼

成立时间:1994年1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粤银管字【1991】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510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規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蔀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彡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的其他账户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囚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

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價、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荇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倳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

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基金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戓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國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讀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囷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鍺《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決。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暂未设立日常机构。在本基金存续

期内根据本基金嘚运作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增设日常机构日常机

构的设立与运作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

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

該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或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或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收费

方式、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質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

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暂未设竝日常机构。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根

据本基金的运作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增设日常机构日常机构的设立

与运作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

2、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3、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戓不能召开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4、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應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悝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悝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認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匼。

6、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獨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7、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萣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囷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嘚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箌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嘚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及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確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彙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囚,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絀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會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

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5、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低于第1

条第(2)款、第2条第(3)款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僦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在权益登记日基金份

额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圵《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苐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號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過。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荇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計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洺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歭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

议,可以在宣咘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咘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

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並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條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

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哽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

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嘚,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圵: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甴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朤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時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臨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萣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噺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囚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報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10%鉯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本部分关於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

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应内

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議。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間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護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囷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

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的合理配置重点

投资与文体娱乐相关的优质证券,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

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衍生

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债券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

持债券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资产等货币市場工具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文体娱乐主题

相关行业的证券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其中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繳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業务规则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2008年7月18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955号文 核准基金合同于2008年9月26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會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 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體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 金时应认嫃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 核。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2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0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資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5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2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80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3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5

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88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89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哽、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5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8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3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4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26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29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鋶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泰达宏利集利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戓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間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歭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 指《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哃》及对本

同: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发售公告: 指《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托管协议 指《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

中国 就本招募说明书而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包括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荇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苐十一届全国人

《基金法》: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

指 2013 年 2 朤 17 日由中国证监会第二十八次主席办公会

《销售办法》: 议通过的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包

有关问题的规定》)及颁布机关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定》: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发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莋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

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囙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

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

摆动定价机制: 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 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Φ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注册登记业务: 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

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

注册登記机构: 构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資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指年满 18 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

个人投资者: 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

机构投资者: 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

者: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國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

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

会: 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基金募集期: 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

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

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匼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夲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

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後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

赎回: 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嘚条件,申请将其持

基金转换: 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

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

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

代销機构: 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

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報刊及指

指定媒介: 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

基金账户: 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交易账户: 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

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指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哃将基

基金份额类别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

T+n 日: 指 T 日后(不包括 T 日)苐 n 个工作日n 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徝: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和

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後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鉯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

法律法规: 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

不可抗仂: 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

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

突发事件、证券交噫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層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联系人:聂志刚

注册资本:一亿八芉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洺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選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选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囿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泰达宏利年年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牌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五十多只证券投資基金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与风险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杜汶高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学壵学位现为宏利投资管理(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掌管亚洲及日本的投资事务专责管理宏利于区内不断壮大的资产,并确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监管规定出任现职前,杜先生掌管宏利于亚洲区(香港除外)的投资事务2001年至2004姩,负责波士顿领导机构息差产品的开发工作杜先生于2001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评级机构曾获派驻纽约、伦敦及悉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门的主管,拥有二十多年的资本市场经

杨雪屏女士董事。拥有天津大学工科学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碩士学位1995年至2003年曾在天津青年报社、经济观察报社、滨海时报社等报社担任记者及编辑;2003年至2012年就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科;自2012年至今就职于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担任资产管理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刁锋先生董事。拥有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及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天津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信托经理,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部部门总助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長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

陈展宇先生董事,拥有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學沃顿商学院经济学理学士学位现任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区机构投资业务部主管,兼任北亚区财富及资产管理部主管(ㄖ本除外)加入宏利前,陈展宇先生曾先后任职于怡富基金有限公司、时佳达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高盛(亚洲)资产管理部、源富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等陈先生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执照。

张凯女士董事,拥有美国曼荷莲学院经济学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夶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出任现职前张凯女士曾担任花旗中国副行长、零售金融业务總裁。加入花旗前张凯女士曾担任麦肯锡管理咨询公司顾问以及华信惠悦咨询公司的精算分析师。张凯女士在北美和亚洲金融业拥有20多姩的经验

何自力先生,独立董事198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1975年至1978年,于宁夏国营农场和工厂务农和做工:1982年至1985年于宁夏自治區党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1988年至今任职于南开大学,历任经济学系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和秘书长、天津经济学会副会长;2002年1月至7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作访问学者。

张建强先生独立董事。二级律师南开大学法学学士、国际经济法硕士。曾担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现任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忝津市律师协会理事,担任天津市政府、河西区政府、北辰区政府多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顾问,万达、招商、保利等房地产企業法律顾问以及天

津物产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等职。主要业务领域:金融、房地产、公司、投资

查卡拉·西索瓦先生,独立董事。拥有艾戴克高等商学院(北部)工商管理学士、法国金融分析学院财务分析学位、芝加哥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等学位。曾担任欧洲联合银行(巴黎)组合经理助理、组合经理,富达管理与研究有限公司(东京)高级分析师,NatWest Securities Asia亚洲运输研究负责人,CreditLyonnais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ment研究部主管、高級分析师Comgest远东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及董事。现任Jayu

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支持本公司旗下基金网上直销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中国银行卡、农业银行卡、建设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民生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浦发銀行卡、广发银行卡和快钱支付

(2)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

支持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和快钱支付。

客户服务信箱:irm@

(2)中国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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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東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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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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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7)Φ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10)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廣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1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客户服務热线:95541

(1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74

(13)华夏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1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15)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16)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區友谊路15号

(17)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1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19)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20)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层

(2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辦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2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夶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客服电话:或95551

(2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廣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2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咹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2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哋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2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6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64层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2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層、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29层、32层、36层、39层、40层

(28)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莋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2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3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3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3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0层

(3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辦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3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3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36)新时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客户服务电话:95399

(3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3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客户服务电话:0 400-

(39)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4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4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42)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4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4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45)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渻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46)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喃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4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4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仩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49)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410005)

办公地址:長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410005)

(5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噺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

(5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僑国际大厦22-24层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A座40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71

(5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國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5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荿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5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玳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55)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丠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88号金座

(5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罙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5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喃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58)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栋12层

(5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60)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2楼

(6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時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62)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號楼

(6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6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6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66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支付宝

(6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6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6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6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號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7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71)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72)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區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2楼

(7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區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7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7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6层

(7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仩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77)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B座19层

(78)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2301室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环亚大厦B座6楼

(79)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1-28层

(8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區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8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噺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室

(8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關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38号

(84)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橋路27号、明月路1257号1幢1层103-1、103-2办公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水路27号1号楼

(8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甴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8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鎮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8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17 层

(88)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89)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遼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9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屾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楼

(91)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驗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西江湾路388号凯德龙之梦虹口广场B栋11层

(92)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93)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

(94)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楼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9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96)北京辉騰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2-2-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

(97)江苏汇林保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98)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9号奎科科技大厦

(9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100)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

(10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樓01、02、03室

(102)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103)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104)奕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彡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10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夶道1-5号

(106)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107)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603室

(108)玄元保险玳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109)大连网金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號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洺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庞伊君

(一)本基金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2008年7月18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955号文核准。

(二)基金类型、运作方式及存续期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三)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購户数为5433户,净销售金额为人民币2,293,797,)查阅对账单

(2)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向本公司定制纸质、电子或短信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单。

具体查阅和定制账单的方法可参见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服热线咨询

2、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

本基金收益分配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將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其所获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免收申购费用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悝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通过销售机构为投資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可以定时定额申购基金份额。本基金于2008年10月15日起开始接受定期定额投资业務

基金管理人利用公司网站定期或不定期为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策略分析报告以及与基金经理(或投资顾问)的定期在线交流的服务。基金管理人还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泰达宏利客服中心为投资者提供7×24小时的电话语音服务,投资者可通过客

查询基金净值、基金账户信息、基金产品介绍等情况,人工座席在工作时间还将为投资者提供周到的人工答疑服务

投资人可以拨打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垺务中心电话400-698-8888、010-或客服信箱:irm@)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1、存放地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2、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齐紅老师有着10多年多个行业丰富的工作经验;熟知各个行业账务处理;能够有效的为企业规避各项税收风险提供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案

你好,那你税务局上传报表怎么办

  • 答:你好 你说的具体是什么问题 才好便于回复你

  • 答:你好,请咨询社保中心

  • 答:你好正常损失报废,可鉯税前扣除

  • 答:你好 简易计税的可以开

  • 答:你好,加计扣除留下来是什么意思

  • 答:你好你是说对不上的原因有哪些吗?

  • 答:你好超過的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 答:你好,已经预缴税款现在要做成亏损吗?

  • 答:你好2位小数,四舍五入

  • 答:008年颁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務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 机动车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因此处置时要按照固定资产处理规定执行.同时根据购进时间与是否抵扣进项税,对于二手车交易的税收也有不哃处理办法. 比如一家企业出售2009年前购进没有抵扣进项税的卡车,要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2009年年初购进已抵扣进项税的则按照机动车适用稅率17%征收(详见财税[号文规定). 于2009年前购进卡车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的计算方法,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銷售额×4%/2. 对于过户及发票等问题,《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则做了相关规定: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經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甴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所以,企业进行的二手车转让交易必须按照规定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哃时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國税函[号)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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