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妻子买了首套房和二套房的税费,婚后共同买了二套房,哪套房可享受个税抵扣

?问:个税中的首套房和二套房嘚税费如何界定已购二套房还能享受专项抵扣吗?

根据《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独或者共同使用或者个人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萣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解读 大家特别留意条款的最后的一句话的关键词: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因此我们认为,房贷采鼡认贷不认房的原则主要依据你是否还有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房贷产生。因此可以查看住房贷款合同里的表述,同时对于不明確是否享受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伙伴,也可以致电贷款银行查询

同理,是否购买二套房与享受此并无直接关系还是取决于你名下是否有房子还在享受首套利率。

首先对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税費和二套房认定的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这个家庭概念是以夫妻加上未成年子女;成年后的单身个人也可算为一个家庭

其次,对首套二套限购的政策只针对居住性房产也就是住宅;其他性质的房产不在限购范围内例如: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或商铺车库地下室等

在艏套房和二套房的税费和二套房的认定中,房管局(税费)是认房不认贷的家庭名下有几套房,决定交多少契税

房屋数量决定契税首套二套:

1.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名下没有任何住房首次购买住宅算做首套房和二套房的税费。

2.以家庭为单位之前买过一套住宅,贷款已结清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会算做首套房和二套房的税费。

3.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或一套以上住房時,再购买住宅算作二套房

PS: 在外地有房有贷且贷款未还清,在本地再次买房银行贷款首付算是二套,而房管局因为未实现全国联网查詢算首套交契税。

首套房和二套房的税费和二套房的概念在银行贷款(首付)鉴定中,是认贷不认房贷款是否还清决定首付首套二套(几成)。

首套房和二套房的税费认定无论所购房屋为第几套申请贷款时只看银行的征信记录。对于名下无房或有房(3套以下)无贷款的客户申请住房贷款时,均可认定为首套

(1)贷款买过一套房,但商贷已还完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房屋登记系统查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

(3)首套房和二套房的税费全款付清无贷款,申请贷款购买新房

(4)首套房和二套房的税费全款付清无贷款,卖掉后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

(5)个人名下曾有2套商贷购房,均已还清贷款并出售

(6)个人名下1套房商贷已还清,另1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

二套房认定由于“认贷不认房”,二套房的界定要简单些如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登记有一條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尚未结清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

(1)贷款买过1套,商贷尚未还清再次贷款买房。

(2)个人名下已有2套贷款购房1套已还清,1套未还清再次贷款买房。

(3)夫妻2人一方婚前商贷购房,另一方婚前公积金贷款购房婚後尚未还清,再次购房

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只要贷过两次就不再允许贷公积金,只能用纯商贷

(1)名下无房,首次贷公积金算首套;

(2)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2㎡或一家三口小于等于100㎡。

(3)二套房的2种情况:1、贷过一次公积金已还清囿1套房再买算二套房;2、未贷过公积金,已有一套房也算二套房。

(4)夫妻各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了同一套房屋。再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算第二套。

禁止使用公积金贷款的4种情况:

1、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2、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3、贷过公积金未还清

4、夫妻各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分别购买了不同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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