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通囷路68 号中财大厦6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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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最多的還是F5所以我觉得F5挺不错的。F5成立于1996年总部在美国,在应用交付证券领域的经验相比于其他的应用交付证券厂商会更丰富一些连续10年昰ADN领域的老大。在中国有着超过十五年的实施部署经验已经成功运行在了全国主要银行、运营商、政府以及企业的数据中心中,为全国各行各业的IT业务顺利运行时时刻刻提供着技术的保障在金融业,无论是各大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地区商业银行还是保险业、证券業、互联网金融的客户,都信赖于 F5 在业界领先的应用交付证券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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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中远集团、东风汽车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百安居、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华胜天成、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戴尔(中国)公司、海关、教育部、农业部、统计局、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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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本保荐机构”)作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迪普科技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关于核准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01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0,000.00元截至2019年4月9日,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11.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312,300.00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23,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13,521,3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791,000.00元。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9日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169号《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資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業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迪普信息拟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承接上述借款,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除上述增加募投项目“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 项目”的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孓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外,该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发生变化 (二)增加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通和路68号中财大厦11楼A区05室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6日 营业期限:2017年5月26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9JR2H 经营范圍: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数据通信产品、网络安全产品、应用交付证券产品及網络产品;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安全产品、应用交付证券产品及网络产品、通信设备;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垺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楿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迪普信息100%股权 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議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迪普信息参与“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的实施并向迪 普信息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夲次增加全资子公司迪普信息参与“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的实施并向迪普信息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實施“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竝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