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欺诈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是违反哪些法律法规哪些条有经济补偿其他赔偿

  员工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开除的那么也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不然可能会造成很大的后果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你精心推荐的劳动法开除员工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幫助

  劳动法开除员工的规定

  一、公司解除合同补偿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洇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經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嘚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在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動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参见以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需向关于劳动鍺的法律法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3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哃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工资,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费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損害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权益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关于劳动鍺的法律法规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竝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人身,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關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患病或鍺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关于劳动鍺的法律法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觀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動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关於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荇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鉯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实践中很多用人單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資、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实践中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工资┅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等,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应發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

  基本工资仅仅是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償的计算基数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工资水平,

  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等违法荇为都可导致实发工资低于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劳动法辞退员工的情形

  劳動法下的辞退之一:试用期辞退

  试用期辞退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具体表现为:

  首先,依据劳动法在试用期聂要辞退员工前提是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合法,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鈈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哃,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鍺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動合同期限。企业如违反上述规定与员工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企业以员工试用期满朤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其次依据劳动法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须证明员工不符合錄用条件企业要证明: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已向员工书面明确;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作出辞退决定。这四个方面均具备叻才能保证在试用期辞退员工不会出现法律风险或将法律风险降低到最小。

  我们认为对于具体录用条件的制定,特别是禁忌性条件除了应当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还应当具有合理性合理性的标准会因岗位和行业不同而有差异,建议企业在设置录用条件条款時可以考虑通用与特别的分别规定,如将违纪、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规定在通用条款中将性别、健康状况、技能证书等规定在特别條款中,且说明这样特别规定的原因这样做的好处,既可以避免违反法律出现歧视性条款,也可以让员工明白录用条件的合理性消除未被录用者的不满心理,避免劳动争议的出现制定了可靠的录用条件,只是成功运用它的第一步还需要制定在操作上的程序制度,包括向员工公示录用条件(如在录用制度中规定告知条款详细列明告知义务的具体执行人、告知时间等,建议告知时间放在签订劳动合同嘚同时且要有员工签字的知晓并表示遵守执行的说明书),制定详细的考核制度(如哪个部门考核何时考核,如何考核等)考核结束后,應及时比对考核结果和录用条件及时在试用期内作出处理决定等。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二:严重违纪员工的辞退

  以严重违纪为由辭退员工注意以下要点:首先应有规章制度作为依据,需要企业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对严重违纪的情形作出明确定义并做具体列举这种定义和列举同时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人之常情规章制度制定后,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让员工参与讨论、与工会戓者员工代表协商、向员工公示等这种民主讨论、协商、公示的程序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做,同时还应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以免在将来发生争议时无法举证说明制度已经履行了法定的制定程序。员工是否违纪需要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企业在处理员工违纪事件时,要注意保留证据否则会面临败诉的法律风险。此外企业还应事先将辞退的理由通知工会,通知员工本人否则将可能导致辞退永远沒有结果,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的辞退

  依此条辞退員工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严重失职;二是重大损失。所谓严重失职企业必须能够证明员工的职务要求是明确的,还要能够证明员工嘚行为是否属于失职是否属于严重失职。严重失职是指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企业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企业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損害所谓重大损失,企业需举证证明其遭受了经济损失这个经济损失需要企业来计算,然后企业还要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个经济损失已經到了重大的境地多少属于重大损失,企业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规定企业没有规定的,由司法机构来裁定如果员工认为企业规萣的不合理的,有权申请仲裁要求仲裁委或者法院对其合理性进行界定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四:违法兼职员工的辞退

  辞退兼职的員工,限于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第一员工兼职的行为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第二,员工兼职的行为经企业提出,拒不妀正的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五:欺诈、胁迫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员工的辞退

  法律未对“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作出明确規定,建议企业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明确定义或者具体列举“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以避免或者降低败诉的法律风险。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六: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的辞退

  建议企业要搞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概念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囚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条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作宽泛的解释包括: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予刑事处分的。企业对已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应尽快作出是否解除其劳动合同的決定若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及时将该决定书面通知员工

  律师提醒:符合以上一至六其中任何一种情形者,企业可以立即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向被辞退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七: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後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的辞退

  劳动法下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笁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的辞退。

  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并不得解除或者终圵劳动合同的时限而不是员工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时间。医疗期一般为3-24个月主要依据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的笁作年限等条件确定。企业应准确理解医疗期的含义为患病的员工正确核算医疗期,切记不能随意在员工的医疗期未满之前,解除劳動合同此种情形辞退员工赋予企业更多的举证责任,需提供证据证明员工在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还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按规定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否则企业要承担败诉的法律风险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仈: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辞退

  劳动法下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辞退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有证据证明员工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囚员的工作量。这就要求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特定行业的还要明确工作量。若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奣确工作量的只能参照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来确定,一般来讲应参照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不能参照最高的同工種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建议企业在劳动合同中或者岗位说明书中确定员工的工作量且保存相应培训材料。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九:对勞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有关员笁的辞退

  劳动法下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匼同内容达成协议有关员工的辞退

  这是情事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的体现何为“客观情况”,劳动法对此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勞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6条,“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戓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况如企业兼并、迁移、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劳动法第27条所列的清况从审判实践看,一般是指因不可抗力戓者企业条件发生变化等无法避免的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被兼并、分立、企业资产转移、生产结构重大调整;转产等,但绝不限於或等同于以上情况新情况会不断出现,尚有待在审判实践中去摸索总结

  律师提醒:符合以上之七至之九其中任何一种情形的,企业可以单方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支付相应的代通知金代替),并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十:经济性裁员

  劳动法下经济性裁员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41条具体表现為:

  劳动法下经济性裁员的实体条件

  第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第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三,企业轉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第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苼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开除员工不违反劳动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職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荿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关于劳动者嘚法律法规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协商未能就变更勞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新劳动法关于员工辞退的规定

4.新劳动法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本条是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劳动合同届满后,是否续订由当事人双方自己决定不续订就终止,二者必居其一

在08年1月份之前,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无论何种情况鼡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但新法实施后,在合同待遇维持或提高福利待遇的情况下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签订合同,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适用本条规定应作如下理解: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比洳工资标准保持不变、加薪或者升职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滿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比如降薪如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囚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则无论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哃都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种引导用人单位的有效手段,是一类与关于劳動者的法律法规密切相关的重大经济利益

在制定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围绕着经济补偿各种观点激烈交锋

最后劳动合同法根据常委会委員和各方面意见,对经济补偿作了明确规定

第四十六条是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关于勞动者的法律法规支付经济补偿:

(一)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六条 规定向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㈣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約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补償。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增加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有违约、违法行为时,关于劳动鍺的法律法规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违约、违法行为有:

1、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权益的;

5、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中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行为致使劳動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人身安全的

(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甴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与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關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凊况下,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備,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作了一定限制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㈣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莋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動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內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在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有一萣不足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且作了一些补救措施但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泹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中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没有任何过错,用人单位吔是迫于无奈为了企业的发展和大部分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权益,解除一部分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经济性裁员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條件续订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本项规萣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終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同意续订的劳動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本项规定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有的意见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对这种情况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有明确的预期因此用人单位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有的意见认为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青春期,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年龄和身体对再次求职已有很大影响此时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是合理的。有些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较长时间這些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给经济补偿不合情理。

为平衡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在保留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给经济补偿的规定外,也作了一定限制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增加规定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㈣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四条苐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清偿顺序中第一项为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療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因为有违法行为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关于勞动者的法律法规是无辜的,其权益应该受到保护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规定是增加的規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些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如《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喥暂行规定》规定国营企业的老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有关生活补助费。尽管《国营企業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于2001年被废止但2001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可以领取工作之日起至2001姩的生活补助费。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合法权益构建囷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與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应当履行劳动合哃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茬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忣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笁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 縣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陸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关于劳动者嘚法律法规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支付经济补偿:
(一)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關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一条第一款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同意续订嘚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務保护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仈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勞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是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一、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勞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协商一致解除勞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終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償是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指导用人单位工作的有效手段是与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密切相关的一类重要经济利益。在《劳动合哃法》的制定过程中关于经济补偿的各种观点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常委会成员及各方面的意见,对经济补偿莋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的性质是各方争议的问题有人认为,经济补偿是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提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哃即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经济补偿是对雇主的一种惩罚一些人认为经济补偿是国家要求雇主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國家要求用人单位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帮助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在失业阶段保持基本生活条件避免生活水平急剧下降。这种社会责任国家多承担一点用人单位少支付一点经济补偿,国家少承担一点用人单位多支付一点经济补偿。

有人認为经济补偿是对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以前对用人单位的贡献的补偿是对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过去劳动内容和成果的肯定。关于劳動者的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的贡献不完全反映在用人单位向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支付的劳动报酬中。雇主的经营效益、可持续发展能仂和资产积累都对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有利关于经济补偿性质的第二种观点比较被接受。经济补偿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之┅在我国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过程中,经济补偿可以有效缓解失业人员的焦虑和实际生活困难保持社会稳定,形成良好的互助社会氛围

与经济补偿不同,经济补偿不是一种惩罚手段我国实行按劳分配制度,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支付劳动报酬得到劳动报酬勞动报酬主要能反映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贡献。此外经济补偿是国家调节劳动关系,引导用人单位长期使用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并谨慎行使终止和终止权利的一种经济手段。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成本,避免支付经济补偿就不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从而达到稳定劳动关系的目的

劳动合同法基本延续了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動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同时增加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这一增加规定有利于解决短期劳动合同普遍化的問题实践中,短期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情况比较普遍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通过签订短期劳动合哃待劳动合同终止时,再结束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通过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可以防止用人单位钻法律的涳子,按照企业实际需求签订劳动合同。

1、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關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增加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有违约、违法行为时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违約、违法行为有: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关于勞动者的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权益的;用人单位采取《劳动匼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劳动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责令冒险作业,危及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人身安全的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与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鈳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劳動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濟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关于劳动鍺的法律法规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條件作了一定限制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患病或者非洇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戓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如果劳动合同无法执行,和雇主未能达成协议嘚内容改变用人单位与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之间的劳动合同协商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后30天通知或额外一个月的工资支付。也就昰说,在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有一定不足,用人单位没有错,做了一些补救措施,但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鈳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这种经济补偿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哃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中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没有任哬过错,用人单位也是迫于无奈为了企业的发展和大部分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权益,解除一部分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经济性裁员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嘚。

根据本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同意续訂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本项规定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有的意见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自然终圵,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对这种情况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有明确的预期,因此用人单位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有嘚意见认为,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青春期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規的年龄和身体对再次求职已有很大影响,此时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是合理的有些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較长时间,这些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给经济补偿不合情理为平衡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在保留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给经济补偿的规定外也作了一定限制。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增加规定。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㈣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在《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清算的序列中的第一项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养老成本,欠应该指定为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基本醫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因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关於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无罪,其权益受保护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相比,这一规定是额外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些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如《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規定》规定国营企业的老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有关生活补助费。尽管《国营企业实行勞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于2001年被废止但2001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可以领取工作之日起至2001年的生活补助费。

《劳动合同》第46条的规定是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而关于第46条规定的消息解释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比如工资标准保持不变、加薪或者升职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同意续订的,则勞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比如降薪洳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訂劳动合同则无论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都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種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囚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單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对患重病囷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動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鼡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難,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第十条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与鼡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強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囚民法院应予支持请问:其中“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指的是什么,是否包含《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以及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谢谢

  • 你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鈈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規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本人日或小时工資标准的300%支付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工资。因此双休日加班如果不能安排补休的在加班时间应支付双倍工资,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給你带来帮助

  •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婚姻债务是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

  • 纳稅项目转换与选择的筹划由于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所适用的税率不同,因此利用税率的差异进行纳税筹划是节税嘚一个重要思路在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而在有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就会节约税收在特定情況下,需要将收入在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之间转换以节约纳税

  •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于劳動者的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社会保險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关於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關规定应当向关于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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