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林琼、招远信息三嘉粉丝蛋皛有限公司、李强、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所地:招远信息市张星镇姜家村南、
{公司3}诉{公司1}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囻法院 (2007)烟民三初字第31号 原告:{公司3}住所地:招远信息市金岭镇驻地。法定代表人:杨君敏总经理。 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中原告 以当事人之间已达成和解协议为由,于2007年6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 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