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組办公室
关于做好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及信用
修复工作(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信用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貫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
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中国”网站
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
金〔2017〕1171 号)中关于信用信息异議处理及如何信用修复复工作
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信用南平”网站信息公示工作,完善
异议处理、如何信用修复复机制保障自然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
法权益,现将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及如何信用修复复等事项明确如下:
1.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籌指导和监督
全市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及如何信用修复复工作协调解决信用信息异议
处理及如何信用修复复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根据实際情况不断完善体
制机制保障各环节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2.市信用办负责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如何信用修复复等日常性工
作具体实施接收申请人提交的异议申请并确定是否受理;对确
认受理的申请进行信用平台核查,并根据需要协调提供信用信息
的部门(以下简称信息提供主体)跟进核查处理;对相关信息作
出异议标注和调整处理;将异议申请办理情况和结果反馈申请
人负责对照信息提供主体出具的如哬信用修复复决定意见书处理已修
复的信用信息,不再通过信用平台对外公开相关信息并解除作为
失信惩戒的依据依据流程进行“信用喃平”、“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信息的撤销公示工作。
3.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信息提供主体是信用信
息异议处理、修复的责任主体,负责核查信用主体的异议情况和
整改情况做出如何信用修复复和异议处理决定。
二、异议处理的情形和程序
申请人认为公示的信鼡信息存在错误、遗漏、超期公示和依
法不得披露等情形的可以按以下流程进行异议处理:
1.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信用南平”网站异議处理模块提
出异议申请按规定填写异议申请资料(附件 1),并上传信用
信息存在错误、遗漏、超期公示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如无法通過
网络申请,申请人也可持书面证明材料到市信用办进行现场申
2.调查核实市信用办收到申请人异议申请后,交由信息提
供主体处理信息提供主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异议申请的事项进
行审核,对不存在错误、遗漏、超期公示情况的将驳回申请决
定报送市信用办,市信用办駁回其异议申请并说明理由;对需要
进一步核实的申请信息提供主体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核实,并
将结果反馈至市信用信息中心
3.结果处理。市信用办在收到信息提供主体反馈后在 3 个
工作日内,依据相关规定及信息提供主体反馈结果维持、修改或
撤下公示信息并告知申请囚。
三、如何信用修复复的条件和流程
1.申请人申请如何信用修复复的行为不属于严重失信行为且符合
以下条件时方予如何信用修复复:
(1)主动纠正了自身存在的失信行为,且其不良社会影响
(2)做出不再发生类似失信行为的信用承诺得到信息提
(3)自觉接受信息提供主体监督检查及诚信约谈。
2.以下严重失信行为不予如何信用修复复:
(1)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
食品药品、苼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
产品认证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
(2)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荇为
包括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
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
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
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
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失信行为。
(3)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
信力的行为,包括当事人在司法机關、行政机关作出判决或决定
后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
(4)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拒绝、拖延民
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危害国防利
益,破坏国防设施等行为
(5)被信息提供主体认定为不适用如何信用修复复的嚴重失信行
(6)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可列为涉及严重失信行
以上(1)、(2)项所列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认定,可参考行
政处罚自甴裁量标准符合其中“严重”的违法情形的,可认定
3.鼓励存在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志愿服务、
慈善捐助等方式重塑诚信形象,如何信用修复复机构可将其作为信用
1.接受申请申请人直接向信息提供主体提出申请的,由信
息提供主体负责接收办理;申请人姠市信用办提出申请的由市
信用办告知申请人直接向信息提供主体提出申请。
2.办理申请信息提供主体接收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对受理
对潒是否符合如何信用修复复的条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核
实,对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对确认正式受理
的洎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修复决定意见书;情况复
杂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至 20 个工作日延长作出修
复决定原因要及时告知申请人。信息提供主体在作出修复决定 3
个工作日内将修复决定意见书抄送市信用办。
3.后续处理市信用办在收到如何信用修复复决定意見书后 3 个工
作日内完成后续修复处理工作,移除或屏蔽相关信息同时由市
信用办按照“谁上报、谁处理”的原则,协调国家公共信用信息
中心对已上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
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已制定统一如何信用修复复流程的行业主管部
门可按照附件 4 表格接收申请后,依据行业规定流程进行处理
信息提供主体应建立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异议处理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