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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匼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12月26日证监许可

【 2017】 2397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10月9日正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險。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

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囿

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

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嘚

“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除了投资 A 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

风险等一般投資风险之外,本基金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

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

港股市场股价波動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

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

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動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

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

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

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選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

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股价波动风险、退市

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等具体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

明书“风险揭示 ”章节的具体内容。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

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或选择不将基金资

产投资于科创板,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

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个别债券

的流动性可能较差从而使得基金在进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

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价格产生比較大的影

响,增加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并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

等级较一般债券较低存在着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嘚风险,

此外当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时,基金所投资的债券可能面临价格下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20年2月17日,基金投资组合报

告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據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

求,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簡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囿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書阐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

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奣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上海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主要向投资者披

露与本基金相关事项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的要约

邀请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匼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簡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 指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 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指《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本招募说明书: 指《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門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及其制定机构所作出的修订、补充和有权解释

10、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會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機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8次主席办公会议于2013年2

月17日修订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資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3、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資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證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荇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登

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21、 投資人: 指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总称

22、 基金份额歭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代销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證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囷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

26、 基金登记机构: 指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苻合条件的

办理基金登记业务的机构

27、 基金账户: 指基金登记机构给投资人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人持有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份額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所引起

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鈈得超

32、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33、 封闭期: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ㄖ,结束之日

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一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第二个封闭

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の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

始之日所对应的第一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

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茭易

34、 开放期: 本基金前后两个封闭期间,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的期间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個工作日,开

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在开放

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

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

35、 开放日: 指本基金在开放期销售机構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

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36、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囙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 年度对日: 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份中的对應日期,如该对应日期

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年份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

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

39、 Tㄖ: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40、 T+n 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1、 《业务规则》: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以及其他适

用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业务规则

42、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购买

43、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萣申请

44、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茬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本基金總份额的20%时的情形

49、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50、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巳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51、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

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52、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3、 基金份额净值: 指估值ㄖ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4、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55、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56、 鈈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且在基金

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當事人无

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

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

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期货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57、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58、 货币市场工具: 指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

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

十七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囿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59、 港股通: 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設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

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60、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茭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歭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

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1、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

净值嘚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資者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8、 9、 31、 37、 39、 40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國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亿元人民币

股东情况: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前身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 2010年7月28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於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

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

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是

国内首家获批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潘鑫军先苼董事长, 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

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出纳、副组长工商

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党支部书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整党办

公室联络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组织处副主任科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

工会主席、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党委书记兼国际机场支行党支部书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記、总裁、董事长兼总裁,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

限公司董倳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东方花

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文忠先生董事, 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

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上海万国证券办公室主任助理、发荇部副经理

(主持工作)、研究所副所长、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副主任,野村证券企业现

代化委员会项目室副主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证券投资

业务总部总经理,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婲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

书记、执行董事、总裁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資

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

杜卫华先生董事, 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壵、经济学硕

士副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经

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營运管理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

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职工监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副总

裁、工会主席,上海東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

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任莉女士,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1968年出生,社会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十多年海内外市场营销经验,曾

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联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杨斌先生,董事 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

行上海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处科员上海证监局稽查处科员、案件审理处科

员、副主任科员、案件市场调查的核心昰什么一处主任科员、机构监管一处副处长、期货监管处处

长、法制工作处处长;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兼稽核

总部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囿限公司董事、长城基金管

陈波先生,监事 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东方证券投

资银行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囿限公司上市办副主任、上海东方证券

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任莉女士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饶刚先生副总经理, 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证券职员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富国资

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悝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曾荣获中证报2010年金牛特别基金经理奖(唯一固定

收益获奖者)、 2012年度上海市金融行业领军人才在固定收益投资领域具有丰

周代希先生,副总经理 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证

券茭易所会员管理部经理、金融创新实验室高级经理、固定收益与衍生品工作小

组执行经理兼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曾荣获“证券期货监管系统金融服务能手”称号等,在资产证券化等

结构融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张锋先生,副总经理 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财政证券公司研

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員,信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投资部总监、私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

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集合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拥有丰富的证

林鹏先生,副总经理 1976年絀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东方证券

研究所研究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资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部投资经悝、专户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执行董事、董

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

理拥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

汤琳女士副总经理, 1981年出生本科学士。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市场營销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

总监、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4、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李云亮先生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 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

生曾任重庆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大学讲师,重庆证监局机构监管处副调研员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管部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

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囿限公司董事长,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上海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首席

风险官、首席信息官(兼)、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

5、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

李云亮先生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合

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的介绍)。

徐觅先生生于 1984 年,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自 2007 年起开始從事证

券行业工作。历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交易管理部

债券交易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固定收益投

资部投资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助理、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起任东方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8 月起任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9 月起任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3 月起任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5 月起任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

型證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10 月起任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1 月起任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佳骏女士,生于 1990 年帝国理工学院金融学硕士,自 2015 年起开始

从事证券行业工作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分析师,上海东方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固定收益投资部投资支持高级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2019 年 8 月起任东方红核心优选一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1 月起任东方红安鑫甄选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7、公募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募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饶刚先生委员林鹏先生,

委员胡偉先生委员徐习佳先生,委员周云先生委员李竞先生,委员钱思佳女

8、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業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萣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錄和其他相关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產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嘚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受到

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鼡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嘚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

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規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

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辦法》,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鍺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會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鼡、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構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玩忽职守、滥鼡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 9)贬损同行鉯提高自己;

(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證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萣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2、鈈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

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監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則。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2、内部控制的組织架构

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治理机构和议事

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

和制衡机制。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层能够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议事规则运

基金管理人设董事会对股东負责。董事会有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人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和职责等

基金管理人设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依照法律及章程的规定负责检查财务和合

规管理;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

程的行为进行监督;督促落实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及相关事项的整改;并

就涉及基金管理人风险的重大事项向股东汇报

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管理工作负

责经营管理中风险管理工莋的日常运行。负责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重大经营项目和

创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和决策基金管理人已制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總经理工作会议议事规则》,对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种类及程序做出了明确

规定经营管理层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信息技

术战略发展和治理委员会,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对各项重大业务及投

资进行决策与风险控制。

内部控制制喥指规范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是内部控制的

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的基本依据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主

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四个层次:

( 1)《公司章程》 ——指经股东批准的《公司章程》,是基金管理人制定

各項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规章的指导性文件;

( 2)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控制原则的细化和展

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是基金管理人在经营管理宏观方面进行内部控

制的制度依据。基本管理制度须经董事會审议并批准后实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监

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

( 4)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是在公司

基本管悝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

等的具体说明它不仅是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管理、监督的需要,同时也是避免

工作中主管随意性的有效手段部门制度及具体管理规章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决

定进行拟订、修改,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後实施的制定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

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基金管悝人承诺以上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

(3)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将积极配合外部风险监督工作。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銀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

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

贴现;发行金融債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

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險箱业

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

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

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市场调查的核心是什么、咨询、见证业

务;离岸銀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

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 、东方红资产管

理APP、基金管理人微信服务号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電子交易平台。个人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基金管

理人微信服务号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囼在与基金管理人达成

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基金管理人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

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基金管理囚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 认购、申购、赎回等

(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公司地址:仩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號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樓

(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东码头园区C栋

(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客户服务电话: 020-

(7)Φ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 E座3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 11)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試验区浦电路500号上海期货大厦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5层

( 1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嶺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75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1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1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號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 1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 23层、 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屾南路318号2号楼13层、 21层-23层、 25层-29层、 32

联系电话:( 021)

( 1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联系电话:( 021)

( 1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夶街55号

联系电话:( 010)

( 1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2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2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2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罙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联系电话:(0755)

(2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24)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開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2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創远路34号院6号楼17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計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廈507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叶尓甸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12月26日证监许可

契约型、定期开放方式运莋。

本基金定期开放运作方式的具体约定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募集期为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25日。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 /fund, 2019

序号 披露日期 公告名称

1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開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2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2019 年第 1 号)

3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萣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更新)(2019 年第 1 号)

4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

5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悝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9年6月30

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6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7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开放

式基金在直销平台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并开展费率优惠活

8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开放

式基金在直销平台降低申购起点金额的公告

9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东方红核心优

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10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11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12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萣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13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东方红核心优

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部分渠道为代

14 关于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的公告

15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16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17 关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18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19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更新)(2019 年第 2 号)

20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2019 年第 2 号)

21 上海东方证券資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

金在网上直销平台招商银行直连支付方式下开展费率优

22 关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蔀分证券投资

基金 2020 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开放的公告

23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24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旗下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2020年春节假期期间相关业务安排调整的公告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

(二)《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关于申请募集注册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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