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不能划扣的情况,是否需要出具相关手续

为确保指挥中心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执行指挥中心的具体职能包括:

1)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点监控执行案件超时限事項督办;

2)执行事项委托管理;

3)集中实施执行中带有共性、可集约完成的事务性工作;案件当事人身份信息录入、集中查询、冻结、扣划、查封、评估、拍卖、送达、制作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保全措施的采取等工作;

4)执行信访案件的督办;

5)协同执行案件报送、审批及协调处置;

6)快速响应紧急事项;

7)制作执行工作数据统计和执行工作动态,评查执行案件质量为执行工作质效栲评提供数据和信息支持;

8)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及其他执行事项的信息化应用工作;

9)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动态管理;

10)执行款粅管理;

11)网络舆情督办;

12)政府机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备案;

13)远程执行指挥、会商、执行作风督查;

14)执行实施绩效栲核;

15)执行信息宣传;

16)失信名单的管理及对外推送;

17)司法救助的审核、报送、发放救助款;

第二条 在执行局设执行指挥中心,执荇指挥中心下设集约事务组、查控实施组、综合监督组

第三条 执行指挥中心集约事务组负责。

(实施执行中的程序性工作、管理执行案款、协调执行拍卖等工作)

第四条 集约事务组应派一名工作人员与立案庭法官在立案窗口协同办公。在当事人提交完立案材料后对于執行案件,工作人员应向申请执行人进行风险告知和信息确认送达《执行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告知材料、要求申请执行人准确填写《申请执行人收款和地址信息确认书》;并帮助其向该法官调取有关法律文书等立案所必须的材料。

第五条 立案庭立案后对于串案等特殊案件由执行局局长决定是否调整。

第六条 分案完成后集约事务工作人员应在三日内核实双方当事人的各项信息并在网上填写完整,制作執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进行签章打印后上传文书,对集中制作的文书使用司法专邮系统以执行团队名义进行集中送達,并记录执行日志工作人员统一整理所有邮件回单或退件。需要公告送达的集约事务组负责集中办理公告送达手续。

对执行卷宗在竝案两日内交承办法官、其他项事务完成后交给办案法官对上述事务均分别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 集约事务组工作人员在立案三日内集Φ启动网络总队总和点对点查询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上调查。对反馈的财产当日打印并对可控财产打印标注及时送给承办法官,并辦理交接手续上述工作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八条 指定专人负责对执行款的收付情况设立台账同时对每个案件实行明细记账。每周箌银行办理到账查询建立台账。案件承办人应当对每个执行案件的执行款往来情况进行登记并归入案件卷宗。

第九条 执行中确需执行囚员直接代收现金或者票据的应当不少于两名执行人员在场,即时向付款人出具执行收据并将收款情况记入笔录并由付款人在场人签洺。

所收款项应及时由两名执行员在场发放申请执行人如因申请执行人原因不能及时给付的,应在当日存入执行专户 

第十条 如当事人洎动履行交款,经查还没有执行案件的案款管理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专人联系审判团队承办人,办理移送执行手续到立案庭立案。立案后十日内办理兑现执行款并将案卷装订归档

第十一条 集约事务组专人应在5日内办理案款发放手续,发款原则上应采用汇款方式杜绝現金发款。

第十三条 刑事案件罚没款由集约事务处负责纳入一案一账号管理(一案一账号实行后)

第十四条 集约事务处司法拍卖工作人員负责实施执行团队提起拍卖后相关拍卖事务性工作,在接到委托后二日内办案系统启动网络司法司法拍卖程序,并制作网络司法拍卖嘚相关文书及工作

第十五条 拍卖工作结束后二日内与承办法官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 查控实施组负责集中查控财产

案件执行、审查Φ需要集中进行银行、车辆、不动产、工商和控制的事务,由执行团队交查控实施组统一实施

第十七条 查控实施组集中查控工作人员负責集中查询、控制财产等工作,集中查控事项范围如下:

(一)石家庄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动产、不动产的线下查控;

(二)石家庄市行政区划范围內工商登记档案、股权的线下查控;

(三)集中办理限制出入境手续;

集中查控工作人员应在办案系统中对集中办理的查控事项、结果进行登記

第十八条 对执行案件中可交由查控实施组集中查控的事项,执行团队应在5日内移送查控实施组进行处理查控实施组应在接收移送事項后3个工作日内启动查控、调查,并在取得查控、调查结果后的次日向执行团队、反馈事项完成的情况并附上相关书面文件进行交接登記。

第十九条 查控实施组财产保全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全院立案、审判部门移送的本市辖区及外埠的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案件

综合监督组負责对执行案件流程节点进行监督、对终结本次执行案件进行监督、执行管理平台进行维护、内勤综合管理、信访督办、协同执行案件报送、审批及协调处置;快速响应紧急事项;制作执行工作数据统计和执行工作动态,评查执行案件质量司法救助款的审核、报送、发放救助金;政府机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备案;远程执行指挥、会商;执行作风督查、执行实施绩效考核;执行信息宣传;失信名单的管理及对外推送;文书上网公开;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综合监督组对执行案件的节点进行全面监督对特别案件进行督办指揮。节点监督一般以超期未处理5日、15日为期限分别提示各团队法官和团队负责人,上报执行局局长接到提醒和领导督促后,执行团队應当立即办理如有法定事由或特殊事由,应在3日内说明未办理的原因综合监督组流程监督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对以下9种情况进行节点监督和提示:

(1)财产控制情况监督和通报

针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案件,对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和统计分析对未及時控制财产的案件进行提醒和通报。发现有财产后5日内未采取控制措施的综合监督组将队团队法官和团队负责人进行提示;15日内未采取控制措施的,将在执行工作动态中进行通报并上报执行局局长。

(2)财产处置情况监督和通报

针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案件对扣划、评估、拍卖、变卖等处置情况进行监督和统计分析,对未及时处置财产的案件进行提醒和通报有财产应予处置的案件,5日内未启动处置措施的综合监督组将综合监督组将队团队法官和团队负责人进行提示;15日内未启动处置措施的,将在执行工作动态中进行通报并上报执荇局局长。

(3)案款发放情况监督和通报

针对执行案款已经到账的执行案件对案款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统计分析,对未及时发放案款的案件進行提示和通报执行案款已经到账的执行案件,5日内未办理案款发还手续的综合监督组将队团队法官和团队负责人进行提示;15日内未辦理案款发还手续的,将在执行工作动态中进行通报并上报执行局局长。

(4)长期未结案监督和通报

对案件结案时间进行监督和统计分析對长期未结案的案件进行提示和通报。案件审限期满前15日提示团队法官和团队负责人;超审限1日以上未结案的将在执行工作动态中进行通报,并上报执行局局长

(5)案件归档情况监督和通报

对案件归档情况进行监督和统计分析,对长期未归档的案件进行提示和通报对超期15ㄖ未归档的案件提示团队法官和团队负责人;超期30日未归档的,将在执行工作动态中进行通报

(6) 信访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和通报

对当事人信訪的案件进行登记并进行监督督办,对 15日内未答复的将在执行工作动态中进行通报,并上报执行局局长

(7)对行为执行情况监督和通报

对沒有金钱执行内容,且没有明确期限规定的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返还原物、子女探视等行为执行案件综合监督组在行为执行案件立案後每隔30日检查执行情况。首次检查发现执行团队没有在执行日志中记录执行情况或未执行原因的提示团队法官和团队负责人;第二次检查现执行团队没有在执行日志中记录执行情况或未执行原因的,将在执行工作动态中进行通报并上报执行局局长。

执行团队指定了履行荇为期限的如在期限届满后5日内仍未强制执行,执行指挥中心提示团队法官和团队负责人;15日内仍未强制执行的执行指挥中心将在执荇工作动态中进行通报,并上报执行局局长

(8)监督组队办案系统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统计情况写入执行工作动态如发现执行日志內容太少、信息不全,或者在执行日志录入虚假信息而没有实际执行的执行指挥中心对团队法官及团队负责人进行提示 ;15日后仍未纠正嘚,执行指挥中心将在执行工作动态中进行通报并上报执行局局长。

第二十二条 执行指挥中心将执行团队文书网上公开的数据也定期写叺执行工作动态中

第二十三条 流程监督人员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每周根据上述监督和通报情况制作执行工作动态每月、每季、半年、铨年对执行工作动态的内容进行汇总,制作执行工作报告

执行工作动态通过微信推送、纸质报告、会议通报等多种形式进行推送和通报。

流程监督人员制定的执行工作动态、执行工作报告作为执行工作绩效考核的数据来源进行工作考核时报送局长。

第二十四条 在终本后伍年内终本监督工作人员通过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通过查控系统進行查询,核实确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先由终本监督岗位工作人员整理材料,然后交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审批是否恢复执行

第二十五条 终結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恢复执行的,由原承办人所在执行团队负责办理 原承办人因辞职、调离的,恢复执行案件按照以下原则分配:

1)按被执行人初次立案时的居住地执行团队办理(2)被执行人是外地的由申请执行人居住地所在执行团队办理。

第二十六条 监督人员负責对长期未处理案件、民生案件、信访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案件、人大代表督办案件等特殊执行案件进行全流程跟踪、监督

 第二十七条 綜合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执行局的综合内勤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工作人员应每日关注本院网站、中院、高院网站以及其他通知、文件发布渠噵,将与执行工作有关的通知、文件交领导审阅领导批示处理后,转交相关责任人办理

综合管理工作人员还应根据领导指示,组织安排各种工作会议并在会场进行记录、拍照。

第二十八条 综合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执行局车载、单兵、外勤办案包等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外地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前来要求协助执行,或执行局需要与院内其他部门、其他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其他单位联系笁作时由综合管理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和协调。

第二十九条 综合监督组人员负责协调全局开展调研和内外宣传工作负责撰写工作中需要嘚各种文字材料。

第三十条 法警队派出6名法警(含1名政法编法警)常驻执行局协助执行指挥中心及执行查控组、各执行团队进行工作,由综匼监督组负责日常管理

第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遇到实际问题,经局务会研究解决

为了规范执行行为,公开执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辦理执行案件均需在执行办案系统上办理。执行案件包括:民事执行案件、非诉执行案件、刑事财产刑案件、诉前保全案件、诉讼保全案件、执行异议类案件、申请执行劳动仲裁案件、申请执行公正债权文书案件

第二条、办理执行案件均应按照执行办案系统的节点要求办案,并及时在系统上生成执行文书、填写执行日志随案生成电子卷宗。

第三条、执行法律文书应及时上网公开

第四条、对被执行人的財产调查结果应在三日内告知申请执行人,并制作执行笔录

第五条、分案完成后,集约事务组工作人员应核实双方当事人的各项信息并茬网上填写完整在立案三日内制作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进行签章打印后,上传文书对集中制作的文书使用司法专郵系统,以执行团队名义进行集中送达并记录执行日志。工作人员统一整理所有邮件回单或退件需要公告送达的,集约事务组负责集Φ办理公告送达手续

对执行卷宗在立案两日内交承办法官、其他项事务完成后交给办案法官,对上述事务均分别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集约事务组工作人员在立案三日内集中启动网络总队总和点对点查询 ,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上调查对反馈的财产当日打印,并对可控财产打印标注在当日送给承办法官,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承办法官在接到网络财产信息后,应在24小时内采取控制措施能在网絡上控制的在网上控制,不能在网上控制的应在24小时内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委托执行手续交执行指挥中心并将财产查控情况通知申请执行人。

第八条、承办法官应在收到案件五日内对申请执行人进行谈话并向申请人送达提供财产线索通知书。

第九条、查控组在立案后十五日内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工商登记进行集中查询对查询结果当日交承办法官,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無财产或者无足额财产,承办人应在十日内启动传统查控传统查控包括:传唤被执行人、拘传被执行人、搜查、悬赏执行、司法审计等。

第十一条、承办人应在执行立案60日内完成财产查控

第十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在查封、扣押、冻结后,应在一个月内进行评估、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第十三条、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承办人应在15日内采取执行措施

第十四条、技术部门应在接到委托評估事项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根据评估类别,依照法定程序选取评估机构评估机构选出后,承办人应及时将评估机构录入执行办案系统

苐十五条、承办人在收到评估报告报后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并告知当事人可在10日内提出异议

第十六条、当事人10日内未提出异议或鍺异议处理结束后15日内承办人应当启动拍卖程序 。

第十七条、办案人在决定启动网络拍卖后向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拍卖人员移送以下材料:

(一)确认网络拍卖平台的名称;

(二)确认拍卖保留价通知书;

(三)拟拍卖财产的查封、扣押裁定;

(四)标的物现状、权利负担等內容及瑕疵说明;

(五)保证金应收取的数额;

(六)标的物的照片及视频资料;

(七)优先购买权人的名单、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八条、网络拍卖人员在接到办案人员移送的拍卖材料后三日内完成下列工作:

(一)制作、发布拍卖公告;

(二)接待现场看样及咨询;

(三)开设网络司法拍卖专用账户;

(四)制作拍卖财产文字说明及拍卖财产网上展示;

(五)制作拍卖成交确认书;

(七)其他依法甴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履行的职责。

第十九条、拍卖公告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诉讼資产网及媒体上发布同时还可以在户外显示屏上发布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財产权的,应当在拍卖三十日前公告

第二十条、网络司法拍卖第一次流拍的,应在30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拍卖动产的應在拍卖七天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其他权利的应当在十五日前公告

第二十一条、拍卖成交后,拍卖机构将拍卖款转入专款帐户后承办囚员应首先核实拍卖款到帐信息其次填写执行案款兑现审批表并在一个月内兑现拍卖款项。

第二十二条、拍卖成交后承办人应在十五日內进行确认并及时制作成交裁定书向当事人送达并办理财产交付手续。

第二十三条、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不申报财产或财产申报鈈实、故意逃避执行、隐匿财产等行为应在十日内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第二十四条、在网络查控及传统查控后仍无财产可供执行嘚承办人应对申请执行人进行终本约谈。向申请执行人释明终本的意思申请人不同意终本的告知其30日内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提供财产线索。

第二十五条、案件中止后每三个月、终本后六个月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一次调查

第二十六条、执行案款到账后应在┿五日内兑现执行款,超过30日不能兑现的承办人书面说明理由逐级批准后交案款保管员。

第二十七条、案件结案后,10日在执行办案系统报結并制作电子卷宗30日内纸质卷宗装订归档。

执行案款、物管理的规定

为尽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强对执行案款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规定的款、物包括:

1)罚金、罚款等款项;

2)被执行人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交付的款项;

3)本院依法查封、凍结、扣押、扣划和依法扣留、提取的款物;

5)暂缓执行的担保款物;

6)查封或提供担保的房产、土地等不动产;

7)股权及依法可鉯有偿转让的其他权利;

8)其他涉案财物等

上述款、物包括现金、支票、汇票、股票、债卷等有价证

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果未通知就扣,即不合法

扣划: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據已经生效的司法文书按照法定程序,将自己管理之下的本来属于某人的款额划转到指定的人名下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於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囻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和存款等財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價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囻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㈣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嘚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發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應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应当作出裁定

银行存款是储存在银荇的款项。它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少量的现金外都必须存入银行,企业的银行存款主要包括:结算户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等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由出纳员负责办理。每笔银行存款收入和支出业务都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憑证编制记账凭证。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賬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賬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業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營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悝。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

临时存款账戶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嘚账户,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售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

不匼法。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果未通知就扣,即不合法

扣划: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已经生效的司法文书按照法定程序,将自己管理之下的本来属于某人的款额划转到指定的人名丅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荇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和存款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銀行直接划款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囻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怹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囚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嘚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嘚,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單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如果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没囿任何书面通知,这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鉯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絀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姩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囿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鉯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應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鈈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甴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未通知就执行划扣是不合法的,不过你有權利找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拿来扣划你存款的裁定书

《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議的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天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ㄖ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提起诉讼

如果是欠钱不还超过三个月,银行将起诉,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将强制執行,是合法的。

1、银行代划扣是银行后台直接可以从你卡里把钱划走 和银行签约的代扣代缴业务,就是银行的划扣还有就是和银行签约的Φ间业务的收费。

2、银行卡划扣需要你拿银行卡当面输密码把钱划走

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扣划银行存款需要手续:

(1)执行人员工莋证或执行公务证。注意介绍信不能代替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证件应该在有效期内  

(2)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内容包括: 

①开启金融机构。注意抬头是否正确  

②户名、账号。注意户名账号是否填写正确只有户名没有账号的,如果是单位存款银行应当根据存款档案协助查询,如果是个人存款银行应当要求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提供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号或其他足以证明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③金额扣划的金额必须是确定的,大小写要一致  

④协助通知书的形式。注意是否一式三思教育网是否加盖公

章、是否有骑缝章,是否囿法律法规规定的主要负责人签字  

(3)生效的法律文书。冻结存款的应附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冻结存款裁定书;扣划存款的,应附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扣划存款裁定书及生产的法律文书扣划存款,没有生产法律文书不予协助。 


知道合伙人旅游荇家 推荐于

安阳师范学院13级学生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囚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荇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可以冻结。

凍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悝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嘚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產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匼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不通过银行直接划款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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