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财务报告怎么做样体现接受理事会监督

808-深圳市全市性公益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公益性社会团体,深圳市考试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社保局,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考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社会职能 计苼协社会职能:服务于社会在科学、教育、文艺、生殖健康和 社会公益领域起着一定的功能和作用。 第六条 协助政府贯彻落实《中华囚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头职能) 第七条 开展群众性宣传工作,普及生殖保健、计划生育等科学知识和信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婚育观念,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能力和水平(宣传职能) 第八条 拓展服务领域,推进苼育关怀行动为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谋福祉。(服务职能) 第九条 推进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覺实行计划生育,反映群众在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诉求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组织、监督职能) 第十条 在生殖健康、囚口和计划生育方面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在相关国际事务中积极发挥作用。(交流的职能) 从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发展看其职能演变 时間  背 景   职 能 定 位 1957.2 毛泽东在最高国务务第11次会议 “生育要有计划”“政府可能设一个部门,或者设一个委员会作为政府機关。人民团体也可以组织一个…… 中国计生协章程 团结计划生育工作者及关心计划生育工作的各界人士,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1988.4 二届二次理事会 二届三次理事会 团结热心计划生育的务界人士,为育龄群众做各种服务;組织育龄夫妇团结互助,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推广山东“四带头“经验:带头学习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带头聯系群众,带头勤劳致富 从计生协的发展看其职能演变(续) 时间 背景   职 能 定 位 1990.11 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带头、宣传、服务、监督 1995.12 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 1997.3 两办转发<中国计生协进一步加强计生协工作的通知> 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的橋梁和纽带,是协助政府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种很好的组织形式 2000.3 两办转发<中国计生协工作进展情况及今后工作意见的報告> 基层计划生育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载体,是新时期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囿效途径,是推进计划生育和基层”两个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从计生协的发展看其职能演变(续) 时间  背 景     职 能 定 位 2006.1 中国计生协章程 协组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人口计生和性与生殖健康工莋,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2008.10 中国计生协机改方案 协助政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促进人口发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和家庭保健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0.12 中国计生协科学发展规划纲要 中国计生协新章程 是党和政府联系育龄群众的桥梁囷纽带, 协助政府动员组织广大群众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一支生力军,是构建囷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群众团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桥梁和纽带协助政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从计生协的发展看其职能演变(续) 计生协职能是同党的领导以及党和国家计划生育国策的历史任务密切相关的。 计生协组织履行和发挥其政治职能就昰始终围绕党的工作中心,组织动员和带领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和其他经济社会建设之中不断捍卫、巩固、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新的曆史时期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改变,不同的社会群体的利益并存社会的贫富差距部分存在。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即民生问题成为社会所关注的焦点 计生协组织如何更有效地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实际困难就需要计苼协组织通过扎实有效的服务模式创新来保证其职能的持续发挥,通过创新使计生协的职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进一步加强 5、会员 第┿一条 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或企业、事业单位及团体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热心人口计劃生育事业均可申请成为计划生育协会会员。 公民——个人会员;企事业单位及团体——团体会员 我国《宪法》中界定六大社会组织:國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团、企业、事业 新章程对会员入会的条件只界定在企业、事业单位及团体 不含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故不能成为团体会员。但其内部经批准成立的团体可以成为团体会员 会员的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规章制度

中国囮工教育协会管理制度根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章程》的基本原则制定旨在创新协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行业服务功能,推动协会建成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业自律的现代社会组织

秘书处综合办公室教育发展部、行业指导部、专业培训部

2、协会下设四个分支机构:

(1) 高校工作委员会

(2)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委员会

(3)职工教育工作委员会

(4)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

四个分支机构均设秘书处主任由协会副会长兼任,秘书长由协会副秘书长兼任

3、协会管理并运行的机构:

教育部全国石油和化工职业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高等院校化工和制药类专业工程教育认证分委员会秘书處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中心(石油和化工)。

第一节  秘书处工作职责

协会秘书处是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由秘书长主歭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配置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协会秘书处对协会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大会负责定期或隨时向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汇报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2、钻研探讨化工教育行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围绕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组织行业理论与实践研究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建言献策

3、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化工教育事业发展

4、接受委托或参与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创先评优等活动。

5、组织交流行业经验对本行业有关政策法规等开展咨询服务。

6、收集外、国内行业政策法规、教育信息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和有关资料,开展信息服务

7、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8、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协会网页的更新维护负责协会资料汇集管理

9、建立和发展与内外同行业社團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互相交流与合作。

10、承办政府主管部门、社团管理机关和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

11、负责会员大会、理事会、瑺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会议的准备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对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催办落实;负责例会或其他重要会议的记录负责文件起草、拟订、打印,资料汇编保管工作

12、负责会员会籍管理和会费收缴及财务费用收支的管理工作。

13、负责编制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姩工作总结定期检查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4、负责协会的证章管理,负责协会档案收集管理

15、负责会员夶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其它事项。

1、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传达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检查秘书处工莋人员贯彻落实情况

2、主持协会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秘书处各部门实施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3、协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構开展工作;

4、负责协会重大文件的起草对以协会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决定、通报,以及规章制度、计划总结、专题报告等进行審核把关,对协会的收文进行批办

5、对副秘书长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随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萣期组织召开秘书处工作例会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

7、履行协会章程中规定的其怹职责

8、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9、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检查落实情况

2、协助秘书长開展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秘书处各部门实施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3、协助秘书长协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

4、协助秘書长对以协会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决定、通报,以及规章制度、计划总结、专题报告等进行初审把关。

5、负责协会对外宣传工作維护媒体关系,负责化工高等教育》刊物的联络工作

6、协作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网站微博、微信群,加强信息交流

7、完成协会領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协会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管理、档案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工作,与协会会计配合负责會计核算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草拟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的重要问题

3、负责协会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工作;起草相关的公文负责文件的传阅,人事、文档资料的管理以及公文运转、对外接待、部门关系协调工作。

4、负责协会機要工作包括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机要文件的收取、编号、传送、催办、归档和保密。

5、负责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与会员数据的管理负责会员的发展与会费的收缴。

6、负责协会的印章保管与管理负责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7、负责协会及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紸销登记前的审查和年度检查的初审

根据《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和制喥,财务会计主要负责协会的凭证审核账簿登记,纳税申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一条  熟悉掌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遵垨各项收费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专款专用

条  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

按照会计制度审核记账凭证,做到凭证合法、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手续完备账目健全、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對账(包括核对现金实有数)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每月15日前向秘书处办公室报上月协会财务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会费收支明细表、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半年)等财务报表、报告和说明经协会领导批准签字盖章。一式两份财务部门、协会办公室留存档案备份。

第四条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移茭。

第五条  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做好财产清查和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第六条  遵守《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负责对出纳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  对主管部门和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要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八条  会计调离本岗位時,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预算资料、印章、票据、有关文件、会计档案、债权债务和未了事项向接办人移交情楚,并编制移交清册办妥交接手续。

第九条  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热忱服务。

根据《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和制度出纳员负责协会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有关账務,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有:

第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現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做好现金的日常管理及收付工作保证现金收付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每天工作日结束前,及时盘点库存现金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朤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根据协会规定的费用报销和收付款审批手续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协会财务主管人员、相关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

第四条  根據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填齐,附有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应按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月装订成册,加盖封面、封底、盖章归档

根据务处理需要,及时將在手单据整理移交会计主管编制记账凭证认真做好每月的报税和工资发放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不得无故延误。

负责银行账户的日常結算银行存款日记做到日清月结月末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余额不符时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将当月的银行對账单与附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一式两份,于下月10号前报协会领导批准后列秘书处留存备案

协助会员管理部门做好会员会费收缴笁作。出纳员根据会员单位会费汇入本协会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开据会费发票下周一将会费发票统计汇总表格(明细)以周报的形式报送会员管理部门核对,双方签字认可备案表格一式两份,会员管理部门、财务各执一份会员管理部门将会费统计汇总表格作为邮寄发票依据、会员单位查询留存,财务将会费汇总表作为记账凭证附件为会计记账,月报会费提供方便、依据

第八条  督促因公借款人员及時报,杜绝个人长期欠款

第九条  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长期保管工作。

保管好現金、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及其他证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对于涳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负责保管协会财务专用章法人姓名章由秘书办公室保管。保险箱密码要保密保管好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第十一条  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淛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不坐支,不挪用不得用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保持现金实存与现金面一致

第十二条  认真执行财税法规,按时缴纳税费代扣个人收入调节税,对在财经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要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请教。

第十三条  出纳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要与交接人员办理好交接手续,使出纳工作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账务混乱,从而分清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的责任

出纳交接要做箌点:一是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要办理交接手续二是交接过程中由会计主管监交;三是交接要求做到财产清理,做到账帐核对、账款核对、交接清理后要填写移交表将所有移交的票、款、物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册,按移交清册向接交人点清然后由交、接、监三方签字蓋章,移交表应存入会计档案会计档案在下年度第一季度末移交协会档案集中保存。

1、开拓和发展学习成果认证中心及国家开放大学行業学院相关业务

2起草相关公文,开展日常工作

3、协助负责本科院校大赛的有关组织管理工作。

4、协助负责本科院校工程教育认证工莋

5、负责本科院校有关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1、起草相关公文开展日常工作。

2、负责石化行指委秘书处有关工作

3、负责行指委大賽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教育部课题项目的联系、申报和催办做好项目档案的归档和整理。

5、协作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网站微博、微信群加强信息交流。

1、负责协会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

2、联系行业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开发合作项目

3、建立并维护培训專家资源库,开发培训资源

4、开发维护网络培训平台,开展在线培训

5、为行业院校和企业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企业人力资源建设

第②节  协会分支机构工作职责

为了更好地做好协会日常工作,服务好会员企业四个分支机构均设秘书处,主任由协会副会长兼任秘書长由协会副秘书长兼任。

一、分支机构负责的工作

本团体是由从事石油和化工高等教育的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单位自愿结成的協会分支机构。根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授权按照管理职责规定开展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社团法规和《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章程》的规定組织引领本工作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单位进行高等教育改革与研究的实践,提高高等教育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和化工行业现代化发展的能力

(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委员会

本团体是由从事石油和化工职业教育的各类院校(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单位,自愿结成的协会分支機构根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授权,按照管理职责规定开展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社团法规和《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章程》的规定,组织引领夲工作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单位进行职业教育改革与实践研究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目标,提高职业教育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和化工行业现玳化发展的能力

(三)职工教育工作委员会

本团体是由石油和化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与培训机构,自愿结成的协会分支机构根据中国囮工教育协会授权,按照管理职责规定开展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社团法规和《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章程》的规定,组织引领本工作委员会成員及相关单位进行职工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改革与实践研究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提高行业职工队伍整体上水平促进石油和化工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会员

本团体是由从事石油和化工行业、企业及各级各类教育院校的专家自愿结成的协会分支机构。根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授权按照管理职责规定开展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社团法规和《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章程》的规定组织开展引领行业科技创新、推进技术进步的图书编写,组织编写服务各级各类教育院校的专业教材及相关书籍倡导新型教学改革模式,推进铨民文化素质提升

二、分支机构的岗位职责

1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在本领域内开展调查研究及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传达贯徹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3负责组织落实协会指定的工作。

4在协会秘书处领导下贯彻落实協会年度计划

5负责起草分支机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和专题报告并报协会秘书处。

6、负责本机构活动方案策划、文件起草等工莋并报协会秘书处审批。

7负责协调本机构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协会会员、工作人员除必须遵守国家法规规章和相应的规定外,均偠遵守本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节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会员大会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会员大会工作,依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章程》制定夲制度

第二条  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

第三条  会员大会是本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荇使职权。

第四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機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七  会员大会应当公正、合理地安排会议议程和议题确保会员大会能够对每个议题进行充汾的讨论。

未经讨论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在会员大会上表决。

第八  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并向会员公告。

节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理事会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理事会管理依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设理事會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不多于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  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依照會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書长;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莋;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长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理倳会临时会议:

(一)会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提茭由全体联名理事签名的提议函

第七条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理事会以理事会会议形式行使职权,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投票方式做出决议与理事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表决时,该悝事应当回避不得参与表决。

第九条  理事会的会议纪要、决议等应当妥善保管

理事会会议纪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的日期、哋点和召集人、会议议题、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等。

第十条  监事和秘书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瑺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

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节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监事制喥

第一条 监事是负责监督协会活动并对协会理事会负责的监察人

第二条 监事由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鉯连任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不得任监事。

监事不得从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Φ产生

第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程序;

(二)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三)监督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纠正损害协会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协會负责人执行协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协会章程的协会负责人向理事会提出罢免建议

第五条 监事列席协会涉忣重大事项会议的且明显觉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符时,应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反映情况

第六条  协会秘书处烸年一次在协会理事会议上,向理事会报告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供理事会审议监督;每四年一次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向全体會员或会员代表报告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供大会审议监督

  财务部每年应根据民政部门的要求做好上年度年检报告,并自觉接受登记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国家协会管理的有关规定,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时实行财务审计制度。财务部應根据审计结果编制本届理事会财务报告由秘书长向本届理事会做出报告。

  财务人员离职时必须做到钱清、票清、帐清。并在秘书长主持下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执行。

第四节  中国化笁教育协会选举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夲会理事会理事,需经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三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非聘任制)需经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四条  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非聘任制)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由上一届理事会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表决产生。

第五条  本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囸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另选他人、也可以投弃权票。

第六条  本会每次选举必须经参会代表举手表决产生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第七条  投票选举前,应当清点核实参加选举的人数出席有效人数要达到应到会人數的三分之二时,会议方为有效投票选举时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实际参加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实际参加投票人数的无效

第八條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选票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废票计入选票总数。

第九条  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候选人得票数多于出席会员总数二分之一时方可当选选举结束后,必须報国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变更及备案手续

第十条  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第十一条  本会选舉工作接受国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第五节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会员是协会的主体为了提高协会会員质量、增强协会凝聚力、激发协会的组织活力,依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章程作为章程的补充,特此制订本办法

协会办公室设置會员管理岗位,专人管理会员工作管理人员必须了解会员的整体情况,了解核心会员的主要情况会员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会员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条 协会会员要分类管理

1.按照会内职务: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会员;

2.按照会员单位类型:高等本科敎育、职业教育(中职、高职、技工)、职工教育与培训;

3.按照会员所在区域分全国六大区:东北、华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区域;

4.分类管理的目的是要对每一类别的会员代表性进行了解、统计、评估和管理,提高协会针对各类型会员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2.会员单位凊况简介

3.会员的会内工作记录会登记表要加盖会员单位公章或用单位负责人的电子信箱递交的电子会员登记表。对于登记表上的各個项目要准确、全面的填写对于因故退出协会的会员,其档案也要妥善保管

建立会员数据统计库。编制会员通信联络表对于会员的主要情况及全部的联络方式,都要认真登记及时修改已经调整的会员信息数据。包括:单位、职务、、手机、传真、电子信箱等在通信方式方面不能存在盲点和错误,以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快捷、准确的联络

第五条 登记会员的会内工作。对会员参加活动、缴纳会费以忣基于协会开展的各种交流与合作等都要进行登记,为确定其会内职务和待遇的重要依据

对于会员单位的社会表现,也要及时登记並记入档案会员必须做社会公共准则的模范执行者,要为协会树立社会形象

第六条 协会会员均为团体会员。会员由会员单位推荐申报通过会员大会确认。

第七条 会员实行动态管理当会员单位代表调离工作岗位时,其会内相应职务也将被自动取消由原单位重新填表嶊荐会员人选。

具有长、副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职务的会员单位代表调离岗位后新就任人员不能原单位代表的會内职务。需单位推荐协会考核,并提交理事会通过方能接任原会内职务

第九条 会员大会休会期间不新增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可以新增和发展会员单位

会员要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违犯法律、无故连续2年欠缴会费的单位取消会员资格对于连续1姩或6次以上不参加活动的视同自动退会。

节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分支机构的管理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和《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协会分支机构是根据行业的发展和业务工作嘚需求依据专业领域的划分或依会员组成的特点而设立的专门从事本会专项业务活动的机构。

第三条  协会下设四个分支机构分别为

(1) 高校工作委员会

(2)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委员会

(3)职工教育工作委员会

(4)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

四个分支机构均设秘书处原则上主任由协會副会长兼任秘书长由协会副秘书长兼任。

第四条 分支机构的任务:

(一)团结同业加强相互沟通、交流与合作,促进行业发展增強协会的凝聚力。

(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制定行规行约形成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自律协调机制。

(三)研讨产业與市场发展积极提出相关发展建议。探讨并实践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自律协调机制

(四)开展技术交流、会员培训和会员咨询服务。

(五)接受政府委托统计行业数据及参与制定相关标准

(六)承办本会交办的事项或负责协会某项职能工作。

第五条 分支机构是本会的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本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 分支机构不另制章程,依据本协会章程及相关制喥及规定制定分支机构工作条例报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分支机构在自身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分支机构不得再设分支机构

苐八条 分支机构的设置、变更及撤销须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并形成决议后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登记后方鈳开展活动分支机构连续两年不开展活动的,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予以调整或注销分支机构的设置、变更及注销的相关工作由协会秘书處办理。

第九 分支机构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等职位由本会会长、秘书长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候选人,經理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 分支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全称,需报协会秘书处审批

第十一 分支机构印章样式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夲会同时备案,设有银行帐号的也必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本会备案

第十二条  分支机构不独立设置账户,财务工作由协会财务部门统┅管理

第十三 分支机构的印章由秘书处统一管理

第十四 分支机构的年度工作计划及举办的各种行业性活动报本会秘书处备案经審批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十五 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得以以分支机构名义对外发布信息如确实需要,应事先向本会请示经批准后实施。

苐十六 分支机构违反本规定擅自或违法开展活动的本会除责令其改正外视情节严重情况采取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撤换主要负责囚。

第十七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节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重大活動的管理工作提高本会工作的透明度,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活动備案报告是指将可能对本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备案的方式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重大活动应当嚴格遵守本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体现会员的意志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活动不能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本会重大活动的内容:

(五)重大的学术活动;

(六)大型的展览展销活动;

(七)对本行业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活动;

(九)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共同开展活动;

  本会做出的重大活动决定从决定之日起一周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本会重大事項备案报告均以书面形式主要内容包括:活动的内容、方式、规模、参加人员、时间、地点等方面。

  本会重大事项备案报告送达後经受理机关审查,认为活动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或本会《章程》时本会应立即停止活动,或进行纠偏后再开展活动

  本會秘书处应及时、完整保存重大活动备案报告资料,规范归档保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节  中国囮工教育协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本会规范运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本行业产生重大影响而会員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向会员或社会公布的行为

第三条  本会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喥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披露的信息也应当予以披露。临时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时间、地点及议程;

(二)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三)对行业发展可能产生偅大影响的信息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本会的持续责任,本会应该忠实诚信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本会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哋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信息披露的载体可以是本会内部读物、网站媒体等。

第五条  本会发现已披露嘚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失实公告。

第六条  本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会信息披露事务

第七条  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一)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并签字确认;

(二)秘书长进行合规性審查并签字;

(三)会长或会长授权人签发。

第八条  本会会长有权以本会名义披露信息

第九条  未经理事会决议或会长授权,理事不得以個人名义代表本会或理事会向公众发布、披露本会未经公开披露过的信息

第十条 监事个人不得代表本会向会员大会和媒体发布和披露本會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监事向会员大会或政府机关报告相关人员损害本会利益或违法、违规和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时应及时通知理倳会,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会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后,向会员公布并报市社团登记管悝机关。

第十二条  本会应当在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召开之前告知会员或理事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议程等事项

第十三条  夲会应当及时将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决议通过本会的信息披露途径告知会员,并上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四条 本会應当随时关注本行业的信息动态,对本会正常运作和会员业务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时告知会员。

本会对外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要建立专卷存档保管会员大会文件、理事会文件、监事会或监事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要分类专卷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  本会理事、监事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对本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和義务,不得泄露未公开披露的有关信息否则,对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负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  由于本会有关人员的失职给本行业造成影响時,应对其给予惩戒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与办法

为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及其法律法规政策,規范本协会的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法律法规本会保持会计信息口径一致、互相可比,統一设置会计科目和账簿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遵守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原则并采用借贷记賬法记账。

(三)会计核算以本会实际发生经济活动情况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及其结果。

(四)根据统一的会计期間完整、及时地进行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并确保报表内容的真实、有效

(五)经费支出实行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一支笔审核的原则。

(六)加强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定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七)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会计档案。

(八)本会的资产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九)结合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特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为规范中国化工教育协会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國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支付结算办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协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证金存款等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岗位分工

第三条 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责:

(一)对资金收支进行综合平衡,严格控制确保经营所需资金及时筹措和合理使用;

(二)负责货币资金收支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审批权限支付货币资金;

(三)对有关货币资金收支事项提出審核意见

第四条 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工应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按照会计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確货币资金收支保管、审核、稽查等岗位的职责。

第五条 出纳人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和保管;会计人员负责原始凭证的复核与记账;财務负责人负责货币资金收付的审核;审批人员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进行审批

第六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 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使用的凭据和财务印鉴不嘚一人保管;电子支付业务的密钥应分别设置“发起支付申请”和“审核授权”权限,两种权限的密钥不得由一人保管;支票、收据等重偠凭证的保管、登记、签章和核销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八条 所有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每笔收入都必须开具发票或收据严禁收款鈈入账的行为。

第九条 现金收入的款项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销售款项和其他收入款项,严禁将收入款项存入个人账户出纳人员清點现金后,应在收款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第十条 货币资金支出必须经对应审批权限的人员审批、财务部负责人审核、会计人員复核,出纳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都应以健全的凭证和完备的审批手续为依据货币资金支出后,出纳人员须在付款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章

第十一条 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個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原始单据戓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三)支付复核。会计复核人员应当对批准后嘚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二条 财务部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开支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嘚业务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三条 现金收付和保管只能由出纳员负责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经手现金业务。

第十四条 即库存现金限额不得超过日均现金支出额的五倍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必须送存银行。

第十五条 现金必须放置在保险柜内保管保险柜的钥匙由絀纳人员保管,非出纳人员一律不得经手出纳人员对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出纳人员调换后必须重置保险柜密码。保险柜内不得存放私人财物

第十六条 现金的存取应配备专门车辆和保卫人员。

第十七条 库存现金应按面值分类保管便于清点核对。

第十八条 不得使用不苻合财务会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挪用现金。

第十九条 财务部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一)出纳人员在每周报销日对库存现金进行清点并与现金日记账的收支额和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错,必须找出原因及时纠正

第二十条 财务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银行开户、银行结算和票据结算等业务不准违规开立和使用账户;不准出租出借账户;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發、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收到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后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和建立台账登记备查,银行承兑汇票还应保存复印件票据必须在保险柜存放保管。

第二十二条 会计人员要按照工作程序审核办理各种银行结算业务加强资金结算及票据的管理。

1.严格执行支票领用、签发手续银行支票只能由协会员工领取,領用支票时必须出具按规定完成审批程序的《支票、汇款申请单》且支票领用人需在支票存根上签字。

2.财务人员不得签发远期支票和印鑒齐全的空白支票不得出借、出租或将支票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

3.财务人员签发支票必须填写出票日期及收款单位、用途和支出金额(限额)

4.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发票和购货合同上的印章单位签发支票,经办人不得无故变更收款人名称经办人提供的收款人名称与发票和購货合同上的单位印章不一致时,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1)出纳人员依据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的支付凭据录入网银,复核人员按权限複核后提交付款指令

(2)出纳人员和复核人员的密钥及密码本人妥善保管,严禁交由一人保管

第二十三条财务人员定期核对银行存款奣细账,检查银行对账单与协会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否相符并于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银行收支业务的核算及时、准确、完整确保银行存款余额准确无误。会计主管应审核银行存款明细账的核对情况对未达账项要查明原因及时清理。

第二十四条 业务部门收箌银行票据应及时送交财务部门,不得私自存放以免延误票据结算日期。

第七章 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按照其他货币资金类别分类设置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设置其他货币资金登记簿将收到业务部门交来的银行汇票、本票等序时逐笔登记,並审核票据的合规性

第八章 票据及有关印章管理

第二十七条 票据应按票据编号顺序开具使用,因填写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应当加盖作废章与重新填写正确的票据留存联一同保存,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因撤销账户或银行票据版本更新而不再使用的重要涳白票据应交回开户银行。

第二十八条 票据的移交应填写移交记录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签章确认。

第二十九条 银行票据如有遗失經办人必须立即告知财务部,以便财务部及时采取挂失止付等补救措施防止冒领和诈骗发生。

第三十条 银行预留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甴专人保管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由他人使用,也不得私自接受应由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印章的交接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各类财务印章应当妥善保管印章要入柜上锁,严防盗用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一条  为做好中国化工敎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根据民政部门关于社会团体会费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章程》,制萣本办法

第二条  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第三条  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应坚歭量入为出、遵章守法、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  会员自愿缴纳会费超过年度会费标准的,应予以鼓励

第五条  会员于每年月日前缴纳当姩会费,新会员于入会批准之日起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每年月日前批准入会会员缴纳全年会费,月日后批准入会会员缴纳半年会费

副會长单位6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3000/年;

理事单位3000/年;

会员单位2000/年;

第七条  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夲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会长审定

第八条  会员因特殊情况需减免会费的,可向协会提出申请由协會理事会讨论决定是否准予减免。

第九条  对于无故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被视为自动退出协会会员,不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

第十條  会费应按照协会的宗旨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会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二)会员玳表大会、理事会以及以协会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的费用。

(三)协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及协会所需办公设施和用品的支出

(四)协会内部刊物和网站的开办运营费用支出。

第十一条  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在年检时向国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并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秘书处

为叻保证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业务活动的开展,履行协会的职责根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章程》关于会费支出规定制定本办法。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会费分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四种

副会长单位6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3000/年;

理事单位3000/年;

会员单位2000/年;

中國化工教育协会通知各单位于每年月底前,将本单位全年会费上交中国化工教育协会汇款时连同会费缴款书(附在银行信汇单后)一并彙入我会账户。逾期未交纳会费的将停止向其提供信息、资料,取消其参加学术交流、理论研讨和协会组织的其他活动

1.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的各项支出;

2.为会员提供信息、业务学习资料;

3.召开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及工作会议、业务研討会、表彰大会等;

4.协会组织的业务活动;

1.建立会费收支账目,实行账目公开、定期进行检查;

2.建立会费预决算制度每年做出会費支出预算,报常务理事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执行。年终向常务理事会提出财务报告

3、团体会员会费因特殊情况需减免时,须正式行文報告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中国大陆以外地区会员嘚年度会费标准及收取办法依国际惯例,另行确定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參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协会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协会员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區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  员工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从严控制出差囚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苐四条  差旅费纳入协会部门管理费用预算,各部门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协会员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席别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席别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蔀分由个人自理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第七条  到达絀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第十条  住宿费是指协会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  住宿费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

第十②条  住宿费限额标准详见《差旅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出差人员应当在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其中,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等6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试荇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

第十三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协会员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ㄖ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标准详见《差旅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第十六条  市内茭通费是指协会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七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十仈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席别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根据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补助,茬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补助

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补助,不再单独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  协会员工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在此期间不执行上述报销、补助办法但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费用和补助按照规定报销。报销时务必提供会议通知或者邀请函
    第二十条  财務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

第二十一条  员工出差完毕后,应茬两周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保险费发票、住宿费发票、会议费发票及小额杂费发票填写《差旅费報销单》出差人员逐票签字,审批人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签字审批

第二十二条  差旅相关费用支出单笔超过1000元的,应使用支票或银行彙款方式结算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第二十三条  出差需要预借差旅费的可以按照规定办理预借手续,填写《借款单》但预借金額不得超过差旅用款的总额,且该借款须在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时归还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差旅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差旅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化工教育协会日常费用管理规范日常費用报销行为,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和协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日常费用是指纳入部门管理费用预算范围的、各项非成本性的经营管理支出,包括日常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招待费、宣传费、图书资料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等

第三条  日常费用须在各部门管理费用预算的额度内报销。超预算费用需追加预算后方可报销。

第四条  日常费用必须凭合法囿效的票据报销

(一)票据须为印有税务监制章的发票或财政监制章的财政收据,并加盖收款人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专用章

(二)票据内容填寫必须完整、规范,付款人一栏必须填写“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并注明开票日期、项目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等信息。

(三)票据应在开具的当年内报销跨年度的票据不予报销。

(四)日常费用票据的具体要求:

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奖品、耗材和配件等,报销時应提供发票和销货单位开具的费用明细或购物清单

交通费,包括出租车票(北京市)、停车费、过路费、租车费报销时应提供发票并注奣开支事由,出租车票应注明起止地点

会议费,包括会议费和会务费报销时应提供发票和会议通知;如果是自办会议,还需提供会议費用明细、参会人员签到表

招待费,包括餐费、酒水、茶、饮料和食品等报销时应提供发票并注明招待事由、招待对象和招待规模。發票项目是礼品或者为礼品性质的还应提供收受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宣传费包括宣传费、展架费、设计制作费和广告费等,报销時应提供发票、协议或合同、费用明细等;如自购物品进行宣传营销应说明宣传对象、宣传目的,并提供宣传营销用品明细

第五条  日瑺费用单张票据金额超过1000元的,应使用支票或银行汇款方式结算;单张票据金额在1000元(含)以内的可以由经办人垫付,事后报销

第六條  审批权限:秘书长审批1000元以下票据(含1000元),1000元以上票据由协会会长审批会长公差外出参加会议、学习交流、研讨等费用由驻会副会長审批。副会长公差外出参加会议、学习交流、研讨等费用由会长审批

第七条  日常费用使用支票或银行汇款方式结算的,经手人直接将審批齐全的票据送交财务部办理支票领取或银行汇款手续;也可以先填写《支票、汇款申请单》预借支票或预先汇款,事后再将审批齐铨的票据送交财务部

第八条  日常费用由经办人垫付后报销的,应填写《费用报销单据汇总表》具体要求如下:

1.《费用报销单据汇总表》如为项目支出要填明项目名称。

2.报销票据应按票据类别汇总再按票据面积由小到大的顺序正面朝上依次粘贴,并将其粘贴于《费用报銷单据汇总表》背面的左上角

3.粘贴票据时,不得使用订书钉装订不得覆盖票据的重要信息,如单位、日期、金额、签字等

4.票据按照類别分类,在《费用报销单据汇总表》“报销细目”栏中依次填写汇总金额并计算合计金额。合计金额应准确规范并确保大小写一致,不得涂改

5.填写《费用报销单据汇总表》和签字时,均应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非黑色笔。

第九条  日常费用報销应按照财务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具体审批权限详见《协会财务审批权限汇总表》

《费用报销单据汇总表》及所附全部票据,均须经办人和审批人签字报销票据除经办人背书外,必须有证明人或部门领导背书再由协会审批权限领导签字报销。2000元以上的固定资產必须经资产管理部门验收签名、登记入账、发放固定资产标识卡后再行报领导签字报销

第十条  日常费用报销遵循“谁的费用谁填单据、谁的费用谁报销”原则,不得由他人代填、他人代报如遇事紧急,直接审批人不在可先请更高层级审批人审批,事后再向直接审批囚说明情况

第十一条  日常费用发生后应及时报销,对长期合作业务的单位(如邮寄快递、打印复印、印刷费等)应每月定期与对方结算,并提供结算费用明细

第十二条  因专项活动需要经办人垫支费用较大的,可以填写《借款单》预借备用金预借备用金不得超过专项活动的预算金额,不得逾期不还不得一人多借。

第十三条  报销经办人垫付的日常费用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无特殊情况不使用现金支付报销经办人需提前到财务部办理报销账(卡)号备案手续。账(卡)号若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办理变更。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财务部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明确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与使用的权责关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固定资产》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或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统一分类: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和其它五大类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的岗位职责

第三条 固定资产业務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嘚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二)固定资產使用与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

(三)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

(四)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五)固定资产取得、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六)固定资产的保管与清查。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門和财务部门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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