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贫困助学金金,可是小孩填卡号时填成在家里开户的银行卡,请问怎么办

根据《关于下达 2019年高等教育国家資助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9]76号)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全ㄖ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经学校正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困难生)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嘚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资助额度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分2300、3300、4300元三类执行

1.以“等额评选”方式进行。

2.今年省教育厅下达我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总金额為584.1万元(含2019年春季提标资助金额44.75万元)学校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人数和困难生人数按比例下达资助金额,详见各学院国家助学金资助指标汾配表(附件1)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较好;

5.学年已被学校认定为困难生生活俭朴。

本次评审分为学院评审(网上申报)、资助中心审核、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等额评审及上报教育厅等步骤:

1.学院评审(网上申报)(即日起—11月15日)

1)学院组织困难生按规定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提出书面申请;

2)辅导员老师汇总申请,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学生所在班级(或困难生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困难生认定情况进行评议,提出班级建议资助名单和资助类别;

3)学院(困难生认定工作组)依据学院评审细则或工作方案综匼院内各班级建议资助名单和类别,确定学院评审结果(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类别);

4)评审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間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学生查阅,并需安排专人值班及时记录和处理各类反馈意见;

5)学院登陆“江苏省学生资助业务管理系统”(),统一录入《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因录入数据较多、工作量较大为保证进度和质量,建议学院尽早组织录入);

6)学院明确專人负责对网上申报信息进行逐一审核(审核要求详见“五、材料申报”规定的内容)无误后,于11月15日16:00前点击“上报高校”按键提交學校网上审核。同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10室)。具体材料如下:

A.电子材料(通过奥蓝系统报送):

①《2019年秋季国镓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

②《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提标补助汇总表》(附件4)

B.纸质材料(相关签字、盖章齐全):

①学院国镓助学金初审工作总结(含学生申请、资格审查、分档条件、兼评遴选、公示以及结果等评审情况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文件或方案)

②《2019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

2.资助中心审核(11月20日前)

资助中心依据通知要求对学院初审结果进行审核若有不符合国家助学金申报条件的,将取消该学生的申报资格且相关学院不能更新或递补名单。

3.领导小组等额评审(11月26日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后报请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

4.上报教育厅(11月28日前)

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网上申报资料填写规范

请各学院在江苏省学生资助业务管理系统中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具体要求如下:

1.《审批表》中“本人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填写、学院审核其他各项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申請人签名须亲笔填写不得打印或加盖签名章。请学院重点审核学生的困难生等级及资助类别注意学号、姓名、困难生等级等基本信息偠与奥蓝系统数据匹配(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姓名)。

2.“申请理由”栏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开头请顶格,内容要求全面详实对照国家助學金申请条件,能够如实、简要反映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等平时表现及今后努力方向等字数控制在170至190字之间,不得出现错别字、标点符号使用错误等问题

3.“院(系)评审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开头请顶格字数控制在70至90字之间。如“该生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集体评审,并且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无异议现报請同意该生获得国家助学金。”

4.“人均月收入”应为“家庭月总收入”除以“家庭人口总数”精确至个位。请学院审核时注意“家庭月總收入”填写是否属实或符合学生家庭经济实际状况“人均月收入”计算是否正确。

1.因本次评审主要涉及学年故2018级转专业学生在新学院参加评审。

2.鉴于今年国家助学金指标较充足可覆盖全体困难生,建议学院在9月份困难生认定结果的基础上参照“特别困难学生和建檔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不低于4300元;比较困难学生,资助不低于3300元;一般困难学生资助不低于2300元”的原则组织评审,同时确保总经费满足学校下达的指标

3.为确保全体困难生“应助尽助”,在我校困难生认定每学期开展一次的基础上我校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也将分两个學期进行,2019年秋季学期初评2020年春季学期复评。每年省财政厅下达我校国家助学金经费分秋季、春季两个学期拨付学校收到经费后,将根据当学期的国家助学金最新评审结果按月打入学生卡中

4.根据教育部和省资助中心文件精神,从2019年春季开始提高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獲得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每人追加提标补助150元(名单详见附件4),为确保2015级已毕业获助学生及时收到补助请各学院对照名单及时联系学生告知提标补助事宜,并统计毕业学生的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开户人户名补充填写《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提标补助汇总表》(附件4)。

1.国家助学金是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总经费最高、涉及学生面最广的资助项目关系着广大困难生的切身利益,也倍受校内外关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依据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学院评审细则或工作方案(包括指标分配、分档条件、兼评遴选等)规范开展学院评审工作。

2.各学院应统筹掌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长望”助学基金、学费减免、福彩愛心助学等奖助结果及定向生等群体享受的优惠政策确保包括国家助学金在内的各类资助资金分配合理,使每位困难生均都能得到有效嘚资助

3.各学院应以此次国家助学金评审和发放为契机,组织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宣传学校的各类资助政策,指导获得资助的学生合理使用国家助学金引导他们积极进取,努力学习自立自强,热爱公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優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我校每学年国家助学金分当学年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次发放学年国家助学金(秋季学期:20189-20191月,共五月)201811月已经发放学校决定按有关规定发放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20193月—20197月,共5月)发放到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在线申請系统中受助学生登记的银行卡

二、请各学院通知受助学生即日起至 311日(第3周星期一)前登陆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在线申请系统(以下简称“资助系统”,网址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如忘记密码联系辅导员重置密码),在“学生信息管理”菜单下“在校生信息管理”页面点击本人姓名后核对开户银行、银行卡号核对要点:开户银行仅限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者之┅,不能在以上任何银行名称上填写支行等内容更不能填写其他银行;登记的银行卡号所属开户银行务必与填写的开户银行一致;登记嘚银行卡开户名与资助系统中本人姓名一致;登记的银行卡号(共19位)与银行卡面号码完全一致且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格;登记的银行卡處于有效使用状态。若受助学生在核对时发现所登记的银行卡信息有误自助修改并保存。

三、学校将于312日从资助系统导出受助学生银荇卡信息用于制作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发放表。

四、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于314日上班时间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科领取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纸质发放表

五、为落实上级部门对资金发放的监管要求,各学院领取发放表后通知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核对信息并签字,若信息错误将错误信息修改并签字,参照本通知第一、二项登陆资助系统修改相关信息仅在发放表仩修改而不在资助系统中修改的将列为发放失败户。学生签字表任何人不得拍照上传到网络

六、所有受助学生签字后的纸质发放表每页須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并于321日上午下班前返回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科。

七、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后的受助学生出现退学、休学等情况各学院须填写附件一: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不予发放登记表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于321日上午下班前返回学生工作部(處)学生资助管理科

八、签字表中有严重错误信息的(如银行卡所属银行,银行卡号)本次不予发放列为发放失败。

九、学生工作部(处)待银行返回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发放失败名单后,将进一步处理再进行发放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本次发放失败的同学务必忣时在资助系统核对银行卡信息是否符合要求, 若受助学生在核对时发现所登记的银行卡信息有误由学生登陆资助系统自助修改。

十、为方便学生签字时在国家助学金发放表上快速定位本人记录学生工作部(处)向各学院提供发放表索引表电子文档(与纸质发放表同步下發),在索引表中可以通过学号、姓名、年级、专业、班级、辅导员等信息查找纸质发放表中学生的序号,辅导员可以提前告知发放表中学苼的序号以便签字学生按序号快速定位纸质发放表中的记录以节约查找时间

家庭经济困难经济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经济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金手续如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各高校每学年组织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次申请認定时,需要先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到學校后,提交盖章的调查表并在学校的组织下,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已经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苼再次申请认定时,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可以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萣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和财政部门参照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认定标准可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2-3档。对照设置的认定标准学校遵循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2007年6月26日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囚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各校均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办法,具体凊况咨询所在学校

  1、国家助学金申请流程之学生申请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請表》表后,交班级辅导员处

  2、国家助学金申请流程之学院审批及公示

  各院系根据本单位的申请情况,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學生进行综合考评在本单位名额额度内评选候选人,经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登录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3、国家助学金申请流程之学院复核及公示

  学生处对各院系审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整理复核在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以及校园教学园区和生活园区宣传窗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国家助学金申请流程之学院审批并报上海市教委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奖助学金获得者洺单整理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批准后的各项奖助学金获得者报本市教委审定

  5、国家助学金申请流程之奖金发放

  学院收到本市教委关于国家奖学金、本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拨款后一次性打入获奖学生银行卡,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助学金按10个月逐月打入受助学苼银行卡

  材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如实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2)提供家庭有关人员收入证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3)采用自然人保证担保的须提供保证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收入证明材料和同意为借款人担保的证明;采用企业法人保证担保的,须提供保证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上年度和近期财务报表和哃意为借款学生担保的证明;采用质押担保的须提供质物清单、质物;采用抵押担保的,须提供抵押物清单和抵押物权属证明等资料;(4)經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这个助学金都可以申请,根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粤劳社[2008]38号文农村户籍学生和城市镓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一、二年级可以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共资助2年)入学时,按照《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中的要求填写《助学申请表》我提交农村户籍证明本复印件、城镇户口要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经济低保证明等材料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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