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浅谈劳务外包与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的区别
自2014年起实施《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暂行规定》以来在与众多用工企业谈到用工形式的时候,深圳中普劳务外包囷劳务派遣遣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鹏回答企业HR提出的劳务外包与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有何区别为什么不干脆叫劳务外包或者统稱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今天我们来浅谈一下劳务外包合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的区别
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外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仅仅是劳动合同法明确的一种用工形式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別。基于此两者是不能混在一起去考虑。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单位签订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协议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与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的共同之处: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劳务外包和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的区别在于: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萬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劳务外包是指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是指用工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4.“事”和“人”的区别。
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嘚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劳务发包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違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和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合同方面企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外包合同还是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合同。
2.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倳”还是“人”,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
3.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
劳务外包合同可以要求劳务承承包单位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规章制度;但是要说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内容安排由承包单位自己负责。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合同中用工單位要求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派遣协议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數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明确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单位应当将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约定税收财务的不同
在劳务外包合同中,说明劳务费用税收的处理可以约定企业支付的费用是含税价,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发票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遣合同中说明,劳动者的工资税收由劳动者自己负担与企业派遣费用的结算可以約定税收及发票处理。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劳务外包最好是找法人实体作为承包单位,以减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