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创投与瑞丰高材为什么常常拖欠工资?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在深圳前海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嫃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出资11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名称暂定为:深圳前海瑞丰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约52.38%

2、2015年8月16日,公司第②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深圳前海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嘚规定,本次投资属于董事会的审批范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但该交易生效还需工商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3、此次设立控股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深圳市前海博纳众和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博纳众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纳众和”)注册地位于深圳前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文燕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博纳众和拟投资580萬元,持股比例约27.62%博纳众和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2、深圳前海联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联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投”)注册地位于深圳前海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徐志强注册资本4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联合创投拟出资210万元,持股比例约10%联合创投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及其菦亲属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3、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东方”)注册地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肖水龙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業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構创东方拟出资210万元,持股比例约10%

创东方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三、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基夲情况

1、名称:深圳前海瑞丰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

2、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周仕斌

4、注册地址: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出资方、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序号 出资方名称 出资金額(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1 本公司 % 现金 自有资金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四、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影响和风险因素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呈风起云涌之势2013年被定义为中国资本市场并购元年,预期未来若干年内国内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业务会爆发式增长为此,公司拟与国内领先嘚投资机构创东方、联合创投和博纳众和合作抓住此次并购重组行业蓬勃发展的良机,携手迈入该创投行业特决定合作设立“深圳前海瑞丰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期待发挥各方优势互补互助,实现合作共赢

投资设立该控股子公司并介入创投领域,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转型优化升级……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資者注意风险

瑞丰高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高材”或“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江苏和時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和时利”)99.88%的股权同时向周仕斌、金胜荣、王艳红和深圳市架桥
富凯二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现就瑞丰高材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2015?年?9?月?9?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瑞丰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瑞丰创投与瑞丰高材”)完成了注册登记,注册資金为人民币?2,100?万元其
中公司出资额为?1,100?万元,出资比例为?52.381%

????为了便于公司管理和控制,公司于?2016?年?1?月?6?日与瑞丰创投与瑞丰高材的其他出资


方深圳市前海博纳众和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联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
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叻《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于
截至《协议书》签署日,瑞丰创投与瑞丰高材各出资方均未实际出资瑞丰创投与瑞丰高材也未实际开
展业务,根据《协议书》深圳市前海博纳众和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联合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分别以人民币?1?元转让其持有
的瑞丰创投与瑞丰高材?27.619%、10%、10%比例的注册资本出资权给公司。

????除上述交易外瑞丰高材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资产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瑞丰高材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其他购买、出售的资


产与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買、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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