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節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誤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方亨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海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員) 徐海智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來计划、发展战略及业绩预测等前瞻性描述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風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紅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編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變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 不适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凊况□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安信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迦南科技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原保荐代表人李飞先生变更为董胜军先生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18日披露於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據□ 是 √ 否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报告期利润汾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項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 否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務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偅整相关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 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 适用 √ 不适用本報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不适用1、2016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關于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夲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2、2016年10月26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審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3、2016年1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倳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以17.35元/股向9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15.55万股。 4、2017年5朤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淛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回购1名激励对象8万股,已办理完毕 5、2017年9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②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噭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以6.49元/股向4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03万股已办理完毕。 6、2017年11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對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回购1名激励对象3万股,已办理完毕同时,公司已办理完成第一期符合解锁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办理叻84.02万股解锁手续 7、2018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巳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回购5名激励对象21.2万股截至目前已办理完毕。 仩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楿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對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鼡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單位否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媔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亦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