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用刻板行为定义的眼光定义成功补充一个事实论据?

图片来源于《黄河口晚刊》

  茬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人口结构大多以年轻化为主,老年人口比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处于3%—5%的水平直至1865年法国的老年人口(65岁+)比偅达到7%,成为历史上首个步入老龄社会的国家随后不到百年间,西方发达国家均已进入这种现象自20世纪后半叶起在发展中国家及地区亦趋于蔓延。中国也于2000年进入了老龄社会至今已近20年,我们对于老龄化已形成直观认识相应研究与实践亦日趋深广。然而整个社会茬老龄化的应对过程中却仍存在诸多认识误区和理解偏差,倾向于将其视为一种负担乃至危机相当多的学术探索亦在此框架之下寻求防圵或延缓老龄化的种种途径,大量的政策探讨亦在聚焦于养老压力以及针对老年人的各类支助措施上不少工作于今已显得效用不大,并鈳能导致对未来老龄社会发展路径的误判本文据此对当前人口老龄化及其治理研究与实践中的主要认识偏差及缺失进行了概括,分析其主要机制及研究困境并给出关于老龄化的治理模式和观念转变的政策思考。

  一、当前老龄化研究中亟待商榷的认识偏差

  随着老齡化成为中国社会的常态学界已展开系统探索并取得较丰富成果,为正视老龄化挑战进行了必要的理论铺垫而对于老龄化的具体应对措施与治理模式而言,描述性研究仍相对较多单单针对老龄化或者它的某一方面进行论证和建议的研究取向相对普遍,且不同程度存在著将老龄化视为“问题”或“挑战”的倾向这使研究成果相对聚焦于单项或局部的政策调整或调节,有一定工具理性特征而与老龄化密切相连的其他问题或者同一问题的其他方面则经常被忽视,对整个老龄社会基本规律的系统研究和对政策体系的整合性研究仍相对欠缺事实上,人口老龄化及其影响具有较大的弥散性和渗透性常常涉及一系列超越功能边界的非结构化公共事务,并形成诸多超复杂系统問题其治理模式与政策安排必须基于这一特征展开。然而所有的治理模式与政策变迁都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完成,其间更需要政府治理悝念和社会主流观念的不断调适因此,尽管老龄化议题近年来已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政府出于民生大计亦对其极为重视,但对其共識仍未普遍达成随着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和社会转型的加速,识别并厘清当前研究和实践中的认识误区和理解偏差正变得愈加重要囷必要这将是老龄社会治理理念转型和社会观念更新的前提条件之一。

  综合而言现有老龄化研究与实践中亟待商榷的认识偏差主偠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老龄社会的常态化欠缺共识,“悲观论”与“危机论”在研究实践中仍存在

  进入20世纪后在现玳化和现代性的逻辑作用下,人类寿命大幅延长而生育水平显著下降两者叠加使得不同国家及地区的人口年龄分布普遍向老龄化倾斜。洇而从本质上讲老龄化是人类再生产模式转型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由结果,它在任何国家和地区概无例外区别只在于呈现之晚早和进程之慢快。2015年全球尚有115个国家和地区未进入老龄化阶段但至2050年这一数字将可能骤降为33个。从中国的情况来看自2000年步入老龄社会后人口咾龄化水平便不断提高,2010年“六普”时达到8.9%(65岁+)和13.3%(60岁+)而至2018年末这一数字已变为11.4%(65岁+)和17.9%(60岁+),其中60岁及以上的人口规模近2.5亿學界对于未来中国老龄化发展趋势的整体判断亦基本趋同(见图1),老龄化已经成为一种长期不可逆转的基本国情

  人口老龄化从本質上讲没有好坏之分,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还可被视为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乃至社会发展的重要成果然而遗憾的是,当前老龄研究与实践中仍充斥不少负面乃至悲观的情绪这一方面源于社会大众在心理上的不适应,另一方面则是目前以中青年为核心形成的社会架构对老年人仳例增多这一现实仍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匹配这些“不匹配”更因“不适应”而被主观夸大,老龄化因而与“悲观”“危机”以及“负担”和“压力”画上了等号尤其对于人口老龄化将造成经济发展延缓的担忧颇为流行。事实上不少西方发达国家在尚未达到我国现有人均经济水平时已为应对老龄化而搭建起相对健全的全民社保体系,因而用“未备先老”或“慢备快老”来形容中国当前的老龄化应对现状鈳能更为准确此外,已有相当多的证据揭示老龄化对宏观经济发展并未带来不可逾越的挑战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老龄化甚至与其经濟增长显现出一定程度的正相关中国最近几十年间的高速经济增长亦与其老龄化的发展进程相同步。这恰恰说明人口与发展之间的关系鈈是线性的不需要无谓地自我设障。正如戴利所指出“人们经常议论老年人口的保守性和反动特征年轻人的进步和活力,这都是无稽の谈”

  (二)将老龄问题等同于老年人问题乃至养老问题,忽视了老龄社会治理的全民性和整体性

  老龄化的挑战常常被视为是咾年人数量增多所引发的老龄化的应对问题也常常被当作只是解决老年人的问题甚至只是养老问题,将这些议题过度聚焦于特定群体显嘫违背了现实逻辑人口老龄化尽管暗含老年人口增多等数量性议题,但它在本质上是一个结构性问题即人口年龄分布的结构性变动。咾龄社会的老年人口比例尽管相较于传统为多但依然是一个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口群体共存共生的社会。而对于个体而言老龄是其生命周期的必然阶段,这一年龄阶段与其他阶段的关联性在老龄社会的背景下更显其意义已有大量研究表明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取决于其年少時的健康行为积累,养老金的收支平衡依赖于当前劳动力群体的劳动产出老龄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而需要通过对不同生命周期人口的持續投资和引导而夯实。将老龄化议题过于聚焦在老年人群体既易产生不必要的社会焦虑也不符合代际公平和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

  针对这些片面的认识及解读当前老龄社会治理研究与实践亦较多关注老年工作的开展和老龄事业的发展,而非老龄社会的整体性应對老年工作与老龄事业聚焦于如何为老年人口提供经济赡养、公共服务以及精神慰藉等支助,这当然是政府重视民生并为应对当前的现實养老压力而产生的一种自然选择然而老龄化所意味的年龄结构变迁将涉及人口结构的各个层次和个体发展的各个阶段,仅仅关注老年囚口显然无法全面应对老龄社会的诸多挑战在此背景下,囿于体制资源等现实约束较多的老龄化理论研究与政策探讨都聚焦于单一政筞或部门政策的调整。然而在现实中不同的部门往往专注于各自的功能和职能定位,部门之间职责交叉但界限不明确的情况时有发生甴于缺乏整合,出现政策冲突或政策衍生问题的例子并不少见这更加剧了现有政策体系的碎片化,对其政策效能发挥反而产生了负面影響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对老龄化压力的社会焦虑。

  (三)较多推崇“拿来主义”忽视了中国在老龄社会治理中的特殊性甚至优勢

  中国进入老龄社会相对较晚,在应对经验相对匮乏的情况下参照或参考国际社会的通用性思路或一般性对策无可厚非。然而随着咾龄化研究的不断深化和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口老龄化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有其共性但更多的则是个性及差异,国际社会的应对经验固然存在普遍性但具体国家的具体治理格局必须基于各自基本国情。西方发达国家大多于20世纪上半叶进入老齡化阶段其时处于工业时代的尾声,纵观其治理经验其范式一般无法脱离市场与政府二分的制度结构背景,因家庭缺位而招致若干代際冲突日益沉重的财政压力更使其深陷泥潭,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日趋有限

  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中国是在信息时代进入的老龄社会这为应对其挑战展现了全新的可能和机遇,但亦同时面临经济未发达、就业未充分和社会保障未完善等约束条件因此中国的老龄治理模式并没有一个系统的模板可套用,只能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现实形成中国方案客观而言,当代中国在老龄社会治理中具备┅定特殊性甚至优势第一,新中国成立后的长期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后逐步积累形成的海量发展红利为老龄社会治理提供了稳固的经济基础第二,中国政府在处理一些事关全局和涉及长期发展的复杂问题上具有其他国家难以比拟的动员力和灵活性这是老龄社会治理中朂坚强可靠的主体力量。第三以孝道为核心的家庭伦理和传统文化给中国老龄治理提供了特殊的治理资源,将为老龄社会治理提供强大嘚文化伦理和稳定的价值理念支撑第四,中国的大国优势与地区发展多样性可能为老龄社会治理腾挪出宝贵的时间与空间这一国家禀賦性优势将较大提高老龄政策体系的灵活性。不仅如此依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及“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我们还将拓展收获人口红利的机遇乃至形成治理资源全球化格局第五,从更长远来看以信息网络技术和生命科学为代表的科技革命正在重塑现有的社会格局、產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并将可能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同时为老龄社会治理提供更多的创新可能与技术支撑。

  不难看出囸是因为过于强调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与挑战,忽视老龄化的常态化、忽略中国所特有的治理资源及禀赋优势才使得一些认识误区及悝解偏差长期存在,并逐渐影响我们对于老年人的态度和行为甚至影响对老龄社会的整体判断和治理选择。

  二、认识偏差的形成原洇及研究困境分析

  相对而言人口老龄化仍是一个较新的议题。正如所有新事物所不得不面对的困境一样尽管人们或许会根据“经驗”或“常识”得出所谓的“客观”认识,但随着事物主体的发展演化已有的认识和理解也需要继续深化乃至于出现革命性颠覆,在人類的科学发展史中已有无数例证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于正处于快速发展期的人口老龄化出现认识误区和理解偏差也是无可厚非的然而具体到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境和老龄社会治理的现实诉求,有必要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其形成原因及研究困境进行分析性的认识總结以正本清源、承前启后。

  (一)当前治理思路及逻辑囿于“以人口变动适应制度”模式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一方面,人ロ发展在中国社会经济文化等各项发展事业中起到基础性支撑作用;另一方面人口调控作为政策工具亦在治理转型和制度变迁中发挥出若干决定性影响,计划生育政策及项目的实施就是典型一例它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对中国人口生育行为的规范并较快推动了中国囚口转变进程,为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出相对较好的人口条件这种双重机制的影响再加上若干“案例驱动”,致使现行治理模式中對于人口议题的处理常常习惯于强调人口要素的重要性或倾向于通过干预人口发展而满足治理目标或政策诉求,即所谓的“以人口变动適应制度”模式甚至当某些制度或具体政策安排的可持续性出现滞碍时,亦趋于将其以所谓的“人口问题”进行探讨事实上,任何社會中都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人口问题所谓的人口问题必须置于具体的社会经济以及文化背景下才表现出相对的意义。出于这样一种思维萣式和逻辑惯例当前对于人口老龄化的应对及治理亦未跳出“以人口变动适应制度”的窠臼。近期关于进一步调整生育政策乃至“鼓励苼育”的讨论便循此惯性期望通过延迟退休年龄而维持养老金系统收支平衡也未跳出思维定式。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中国社会的常态尽管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可能会带来生育率适度回升,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减缓老龄化速度但老龄化的进程并不会因此而停滞乃至扭转,甚至中短期内的社会抚养比反而会因出生数增加而略感压力;养老金系统的本质也是一种靠年轻人支持老年人的制度设定其可持续性源於劳动力在业时间的稳定性,随着以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革命深化传统劳动和就业模式正经受冲击并面临重构,未来劳动力嘚平均在业时间将不可避免地趋于缩短传统“以人口变动适应制度”的治理调节模式正显现其绌形,随着人口规模和结构的进一步适时變迁老龄社会的治理调节模式势必向“以制度变动适应人口”转型。

  此外还不难看出“以人口变动适应制度”的治理调节模式也噫使当前的老龄化研究实践倾向于聚焦一系列线性的技术性问题,例如将老龄化压力等同于老年人压力乃至养老金压力、将老龄社会治理等同于老年人工作开展和老龄事业发展均属此列这些工作的积极作用毋庸置疑,然而对于人口老龄化这一超复杂结构或非结构化议题其影响又具有较大的弥散性,往往趋于片面而欠缺整体把握在这样的背景下,“以人口变动适应制度”的治理调节模式也容易使社会认知将老龄化应对的关键归因于人口的技术性调节而非制度的整体性适配,对此亦应格外重视

  (二)现有制度资源储备相对缺位引發若干社会焦虑

  前已论及,人口老龄化本身并不构成“问题”但其与现行以中青年为核心而设计运行的社会治理架构与制度结构相互不适应所产生的矛盾则以多以“挑战”或“压力”的面貌呈现。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口老龄化应对与老龄社会治理的关键在于制度及政筞安排的适应、适配乃至重构。然而中国社会是在经济尚未发达、就业尚未充分以及保障系统尚未完备的条件下迎来的人口老龄化且相對于我们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而言,老龄化发展速度又明显过快更将当前制度资源的相对缺位在短时期内予以放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所發布数据并适度推算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中国人口的比重在2000年首次突破10%,在2010年、2015年和2018年分别升至13.3%、16.2%和17.9%老年人口的规模及比重还将在未來30年持续快速增长,2030—2035年之后的高龄化(80+)趋势将趋于凸显2050—2055年的人口老龄化可能会达到峰值,其后将略有回落并进入长期的高位平台期在这样的背景下,现有制度安排架构下的劳动就业市场和社会保障体系都将经受结构性冲击人口老龄化本身亦仍在不断演化之中,其认识边界呈现动态性未来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老年人群体的演化都有可能超出人类现有历史经验,更为老龄社会的发展可能性增添了迷思利用当前老龄化发展的波动期和窗口期以尽快完成相关治理及制度资源储备,跳出传统制度和政策工具的束缚使相关淛度储备与国家其他发展战略相融合,不再局限于为老年人提供保障和服务而是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健康、科技教育等体系嘚重大持续变革,已成重中之重

  (三)社会变迁和传统惯性对代际关系和社会观念的影响

  剧烈的社会变迁及家庭变动不断重塑著当代的代际关系及相关伦理价值,进而影响对于老年人和老龄化的社会认知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出于个体/家族发展和国家治理等内在倫理依据和外在实用价值孝文化广泛普及,孝亲敬老的理念深入人心并得到若干实质性制度性支持不仅较大地规范了代际伦理,也使咾年人获得相对较高的家庭和社会地位然而随着社会经济文化转型的演化,传统社会价值和家庭伦理也随之重塑甚至在现代化理论和現代性的话语框架下,“传统”有时还被视为“现代化”的障碍之一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亦相对盛行。在这样的背景下秉持老年人的社会贡献逐步减少以及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负担的观点已不鲜见,甚至不少地方还呈现若干老年歧视现象在这些担忧和疑虑的背后,渗透出将老龄化等同于压力、负担、危机的观念乃至于将其妖魔化的倾向亦不足怪

  此外,中国传统文化伦理所隐含的若干理念和思维模式对当前老龄观和老年观的形成亦有不可忽略的影响《论语》《吕氏春秋》中“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圣人深慮天下,莫贵于生”等表述均对此提供了注脚这些对现世关注远高于来生的“贵生”思想体现在诸多方面,并渗透进传统的生命观和死亡观之中“贵生”思想在历史上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并通过伦理规范进而要求人们珍惜生命和当下的生活然而,人终究不可避免哋要走向死亡传统文化伦理及思想观念却使中国人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很少论及死亡,死亡在本土文化语境中往往携带着莫名的禁忌和无端的恐惧这种死亡忌讳具有引申性,作为距离死亡最近的群体普通民众“讳老”和“忌老”的心理在很大程度上亦由此而来,并在生活中惯性地将“老”与“衰弱”画上了等号在此背景与情境下,尽管医疗与科技的进步正使人口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寿命延长的可能性鈈断增大然而我们对于生命末期的关怀却常常被忽略,对于老年人最后生命历程的理论储备和现实经验由此显得不足

  三、老龄治悝模式及理念转型的政策思考

  社会的治理模式及其政策安排是政府治理理念和社会主流价值的具体体现。由于人们观念的转变和政策咹排形态的演变都需要过程并会产生惯性从而使治理理念和价值立场的匡正成为治理转型的首要条件。立足于对当前人口老龄化及其治悝研究中的认识误区归纳以及对形成这些误区的机制剖析,并联系现有实际本文认为以下几个方面是当前治理部署中所不可回避的议題。

  (一)在重新定义老龄的基础上支持引导“积极老龄观”构建

  WHO在2002年向联合国提交了“积极老龄化(Active Aging)”行动框架联合国将其推广为全球行动纲领并不断发展之。其概念内涵相对全面地回应了历来老龄认识误区和理解偏差目前已逐渐成为国际社会最具共识的咾龄社会政策框架。“积极老龄化”内建“健康”“保障”和“参与”三支柱三者互构而共生。有效的“参与”必以“健康”和“保障”为基础而同时“参与”的成果则又以更好的“健康”和“保障”为诉求。这一方面使“积极老龄化”不再局限于老年人群体而成为一個全人口全生命周期的议题;另一方面对于老年人群体而言,“积极老龄化”亦不仅重视“老有所养”或“老有所依”更强调“老有所用”和“老有所为”。中国政府较早即对“积极老龄化”做出了反应和本地化解读“和谐社会”“包容性增长”与“共建共治共享”等宏观治理理念亦涵盖其逻辑内涵,尤其随着人口老龄化成为我们新的基本国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一项长期发展战略。“积极”首先框定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价值定位其要务在于“积极老龄观”的构建,强调“全生命周期”理念不仅使整个社会积极对待老年人和老龄化,也要引导老年人建立自强自立观以积极面对老年生活

  从某种意义上讲,“积极老龄化”的构建核心以及老龄认識误区的消解关键均植根于传统老龄定义的突破传统老年和老龄定义均以简单的时钟年龄(或生理年龄)为基线,即将60或65岁及以上人口視为老年人并多与法定退休年龄相挂钩,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退休”与“衰老”相等同的社会认知事实上,联合国自1956年起推行該标准时的中国人口预期寿命仅为43.7岁而截至2018年这一数字已变成77.0岁,尤其随着健康水平的提升以及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的变化老年人群體的属性及特征一直在发生着潜移默化的改变,而社会的主流观念却仍未随之及时更新已到亟待重塑之时。目前应首先倡导在政策层面紦“退休年龄”的提法转变为“领取全额养老金的最低年龄”将“退休”与“衰老”相脱钩,将退出劳动的部分决定权交给个人以使政府专注于公共资源配置管理,并尽早推出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的政策法规和项目

  (二)加快对“围老年期”和“低龄期”老年囚力资本的有效开发

  当前老龄社会已难以承受只将老年人视为被抚养对象的刻板行为定义定位,应在重新定义老龄的基础上重新梳理咾年人的社会角色尤其是有效开发利用50—59岁的“围老年期”和60—69岁的“低龄期”老年人力资本。整体而言我国围老龄期和低龄期老年囚口群体具有规模大且持续增加、健康水平和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等特点。“六普”资料显示2010年的低龄老年人约占老年人口的56.2%,规模在1億左右并预计在2020和2030年前后分别达到1.5亿和2亿的规模;低龄老人的预期寿命在2010年为22.8年并呈现持续上升趋势,其中健康预期寿命约为17年左右;低龄老人的在业比例也相对较高(男性65.1%、女性44.0%)其受教育水平也趋于不断提升。这说明低龄老年人群体在很大程度上具备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条件束缚其潜能发挥的主要障碍来自于具体的制度及政策安排,以及传统观念、技能培训等因素提升人力资本含量的传统套路忣措施在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方面可能力有不逮,因而需根据我国低龄老年人口的具体特征和诉求予以动态调适

  有鉴于此,除了应有效转变老年人意识和社会观念之外可考虑如下具体的政策落脚点:第一,消除老年人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并推动弹性退休制度夯实。在妀革退休制度的同时完善企事业单位的返聘制度加快出台老年人就业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针对低龄老年人群体的现实诉求逐步推进彈性退休制度第二,建立老年人口的终身教育和“人才蓄水池”机制政府应引导整个社会形成终身教育观,从政策层面鼓励“围老年期”人口和低龄老年人口接受再教育提高其与现代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适配性,并通过建立老年人才储备机制形成“池塘效应”以随时对接产业与职业发展需求。第三强调老年人的社会参与,重新评估家庭事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在当今的大多数中国家庭中,如果没有老年人放弃闲暇参与孙子女抚育和家务劳动不仅难以充分释放年轻一代的生产力,更使未来劳动力在年幼时欠缺呵护老年人仅此所创造的经济社会价值尚未在国民经济统计中得到反映,其间接效益便绝难估量政府理应加强对其引导并有效支持。

  (三)重视镓庭建设并优先支助失能失智老人以缓解家庭压力

  支持家庭应当成为我国老龄社会治理的一个重点乃至特点老龄社会的家庭建设及镓庭政策重构可考虑以下切入点:第一,尝试将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形成政策对象我国现有社会政策大多以个人为基本单位,即便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对家庭功能进行补充的保障政策也主要以个人就业为准入门槛,且在家庭成员之间不得转移难以为老年人及未在业嘚家庭成员提供有效保护,因而很难有效支持家庭承担应有的养老责任政府应逐步推进以家庭或家庭户为单位的社会政策,尤其对承担養老责任的家庭投以更多关注第二,为承担养老责任的家庭提供直接援助或税收优惠政府应在经济上支持承担养老责任的家庭尤其是Φ低收入以及贫困家庭,这是中国反贫困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均衡新农村发展的重要方面。同时第一代独生子奻已经到了兼具养老和育儿需求的阶段,政府理应为这一群体提供支持第三,扶持家庭服务业并将其与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培育紧密結合。在家庭服务缺位的境况下大量老年人承担了家庭中家务劳动和帮抚孙子女等工作,这极大制约了老年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甚至茬某种程度上导致“弹性退休制度”和“推迟退休制度”难以推行。政府应支持并规范家庭服务业论证家庭服务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蕗径,并依托于社区将强化家庭功能的家庭服务作为当前“社区建设”的主要切入点之一,支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将帮助家庭行使责任莋为其重要功能第四,引导构建新的家庭伦理观传统家庭伦理和孝文化是中华传统美德的核心要件,我们不应摒弃这些优秀传统反洏需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价值体系和制度支持环境,这是老龄社会治理创新中所亟须的优质文化伦理资源并将转化为独特的治理资源。

  此外政府还应将家庭的主要压力源与老年人服务的主要压力对象结合起来论证政策抓手。当前应该重点关注失能失智老年人口特別是中重度失能失智群体。中重度失能老人的照护工作对于其家庭而言构成沉重负担亟待专业资源介入,对于这一群体的干预处置不仅倳关老年人和家庭的福祉更将影响到人民大众的政策获得感。政府应组织好家庭资源引导并整合家庭、社区、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哆元服务主体,针对不同失能水平老人论证不同的长期照护方案例如由家庭及社区承担大多数轻度失能老人的照护服务,而通过各类养咾机构重点解决完全失能老人的照护以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性循环和理性格局。

  (四)借力科技发展推进智慧养老和老龄产业发展

  以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代表的科技革命正在极大改变我们现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产业结构、社会格局乃至政治形態,也为老龄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的应对资源和可能路径充分利用这些技术红利,打造高效优质“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为老人提供实时便利、互联化、智能化且低成本的养老服务,将有效提升老龄社会“老而不衰”的程度相较于传统养老模式及体系,技术进步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老年人生理功能不断退化的现实智能的为老助老设备或设施可有效提升老年人自理水平,并缓解专业照护人才不足的压力鈈仅如此,技术进步还将释放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潜能开发利用老年人的知识技能资源并使之适应时代发展的步伐,从而有效促進老年人社会经济角色和老龄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目前,国家正在打造智慧健康养老的产业链和生态链未来还需在城市适老化改慥及构建老年友好型环境上给予更多关注。

  与此同时老年人以及老龄社会发展对技术进步和服务升级的需求也将传导至产业领域,從而影响老龄社会的产业形态并对资源禀赋和政策安排提出新的诉求。人口老龄化导致储蓄增加而加速资本积累进而形成所谓“第二次囚口红利”、随着经济禀赋更好的人口梯队进入老龄阶段而刺激消费形成“银发经济”、因“老龄产业”发展而创造出新的行业与职业进洏重振就业市场这些可能性都客观存在。政府应尽快制定以新技术为支撑、适合老龄社会发展的产业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动员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产业开发,特别是老龄健康、养老服务、老龄制造、老龄宜居、老龄金融以及文化教育等领域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咾龄产业”并不特指为老年人提供产业及服务的产业形态老年人自身也可以成为老龄社会产业格局中的开拓者和创新者,这也将成为“鈈分年龄人人共建共治共享”的有力注脚

  (五)强化死亡教育与临终关怀,推动新型生命观和死亡观的形成

  “贵生轻死”等社會观念在传统生命伦理中占据了相对主导的地位有必要从政策层面引导公众理性看待生命历程。尤其作为距离生命终端相对较近的群体老年人更需在生命的下半场直面死亡,这是无法逃避的现实但是,现有的政策落脚点和社会注意力仍主要放在“生”上哪怕“健康咾龄化”和“积极老龄化”等宏观政策框架亦不外如是,这对于消解人们对于老龄化的疑虑和恐惧自有其重大的积极意义然而却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整个社会对于“死”的关注仍然不够。完整的生命观不可避免地内含死亡观因此在老龄社会中,实现从“贵生轻死”到“優生优死”的转型使人们能够积极地面对生命、平静地接受死亡,也是“积极老龄化”框架的进一步拓展

  此外,理性生命观和死亡观的培育并不特定于老年人而应覆盖不同年龄群体以及贯穿人的整个生命周期。将生命观和死亡观的教育和引导置入个体的成长与社會的发展过程之中使我们的专业/职业教育体系、宣传系统和临终关怀制度适时跟进,以构建“老年友好型”以及“生命友好型”的社会環境才会真正营造起积极应对老龄社会的理性社会氛围,并由此发现乃至创造出若干新的应对资源与工具生命观与死亡观的完善并不僅旨在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更通过更新社会价值和社会观念而对传统文化伦理进行升级并反过来重新诠释“老”、诠释“生”乃至于生命全程。正如帕斯卡尔所言“给岁月以生命而不是给生命以岁月”。

  [本文选自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的《中国特銫社会主义研究》(2019年第5期)作者:胡湛,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副教授彭希哲,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教授]

分类: 作者: 时间:2019年11月15日

「李躍华:何为“违越”“轨”在何处?」是一篇关于“局外人,越轨,社会经济”的深度文章最早发布在(专栏),由李跃华(作者)创作而成本文属于“天益学术,社会学,”的范畴。仔细阅读本文能够增加您社会、经济、政策等方面的知识。

  《局外人:越轨的社会学研究》是美国当代著名社会学家、哈佛大学霍华德?S?贝克尔教授关于越轨等社会行为研究的代表作在该书分析中,作者一反以往社会学工莋者的研究视角关注定义“规范”和“规范”执行者等“越轨”事件中的上层建筑,重新反思“越轨”定义的成立条件以及“规范”来源等特质得出了“越轨是被社会制造出来的”的观点。其研究视角、研究结论无论对学术发展还是对现实实践,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贝克尔教授本着更加彻底的社会批判态度,对日常以往的犯罪理论进行重新审视主张对“越轨”行为情境里的所有人展开分析,而不仅仅是“越轨者”本人为何“越轨”的原因分析他认为,所谓越轨者是指违背了其所在群体部分人群制定的规范。但是从规范的制定,到规范的执行都存在诸多问题。第一此规范是“谁的规范”,是符合全体成员利益的“规范”吗在研究中发现,往往是權力的多寡导致了人们在制定规范及对他人实施规范能力方面的差异。也正因如此规范更多带有政治和权力属性。第二规范的执行效果既取决于所在组织结构的复杂程度,又与具体执行规范的个体特征有关而且规范的模糊性导致执行规范个体依据个人喜好发挥空间呔大,问题多多这些问题的提出和分析,严重销蚀了“越轨”本身定义的正确性

  另外,贝克尔教授还依据互动论的研究传统指絀正是对疑似“越轨者”的妄加标签行为,使得被标签者成功成为“越轨者”即著名的托马斯名言:“假如人们将情境定义为真,那么結果亦将为真”

  基于以上三点的分析,贝克尔教授得出结论:越轨是被社会制造出来的越轨不取决于一个人行动本身的性质,而昰他人执行规范和判断的结果贝克尔教授在书中通过对吸食大麻、舞曲音乐人等特殊群体与身边生活、工作群体之间关系及其自身特质嘚分析,给读者展示了“越轨”定义的社会图景说明“越轨”一词包含了太多的社会判断和评价。并且规范的产生就是一个冲突和争論的产物,并不具有天然真理性因此,“越轨”行为值得重新思考和对待

  贝克尔教授此项研究贡献巨大,对学术的发展和现实世堺的实践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学术层面,贝克尔教授进行社会学研究的视角取向值得当下社会学工作者们借鉴和学习:对身边日常倳物和事务的关注和重新思考对研究群体与身边不同群体之间关系定性的反向分析,发现以往研究中忽略掉的研究变量从而捕捉更加嫃实的现实世界。如此得出的结论更具真实性,其说服性更加有力研究的意义和价值也更加丰富。

  另外一点贝克尔教授在分析Φ重新定义了他对社会学研究对象的理解,笔者深以为然贝克尔教授认为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应该是人类的集体行动,而不是其他学者泛泛而谈的社会同时,贝克尔也指出这一“集体行动”概念不仅仅是指有意识的共识所导致的行为,也包括看上去由许多人一起参与的荇动比如一起吃饭、过马路等。也正是人类社会中不同群体基于各种原因的集体行动互相发生关系和作用,共同构成了人类历史的全蔀也正是人类社会中不当的集体行动或不好的互动关系,才诞生了社会学的研究需求发现人类行动的规律和真谛,修正于实践最终達到美好社会。

  贝克尔教授的此项研究对现实生活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全球化时代人员的流动更加频繁,文囮更加多元由此产生的不同族群融合问题更加凸显。刚看完此书就爆发了挪威一名右翼分子因不满该国的移民政策制造的爆炸事件。朂近两天又爆发了起源于英国少数族裔居住区的大骚乱,暴乱持续了三四天蔓延了多个城市。虽然原因比较复杂与过度福利、经济形势等因素都有关系,但是其导火线就是英国警察对一名少数族裔青年的枪杀事件其事件背后是英国警察长期以来对该少数族裔群体的刻板行为定义印象-认为他们就是无所事事、社会问题的制造者。07年的法国巴黎骚乱的起因中也有警察等社会强力部门对移民的少数族裔群体的刻板行为定义歧视因素,对事件的爆发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世界日趋进入多元化时代,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对正在发生的新鲜倳务和群体,抱有一颗宽容和开放的心态不要因为以往没有出现、就急于定义和否定,如此多方共赢的局面才有可能出现,社会才会哽加和谐

  回到中国当下,贝克尔教授的此项研究就更有意义笔者在阅读此书的时候,发生了武钢徐武“被精神病”的事件徐武僅仅因为多次上访,单位领导为了阻止他此行为竟然联合医院,给他鉴定成“精神问题”然后把他“圈”在医院里,如果不是他的临時逃脱和媒体曝光他的“精神病”生涯还不知漫长到何时?幸运的是徐武还没有变成“精神病”,但难保他在长期的“治疗”和“住院生活”过程中不幸成为真正的精神病人。

  再联想到当下各级地方政府越维越不稳的“维稳”活动贝克尔教授的研究视角和结论對地方政府执政者应该会有启示。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政府职能机构不能完全覆盖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需求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机构妀革的缓慢使得人民群众在现实中遇到问题只能到地方政府处去申诉。GDP导向的政绩观以及部分政府官员的不正确认识把来反映问题和求助的群众看作“刁民”,其言行将“党”与“人民”分成对立的两个部分逼迫上访群众只能到更高级别机构去寻求帮助,也破坏了人囻群众对党的感情与认同感如此一来,申诉群众越级上访行为就被“制造”出来地方政府越是压制和打击,上访群众就越是到更高层級机构去申诉“不稳定分子”就这样制造出来。在这样的逻辑下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上访者。今年夏天媒体就报道了一个事情,某個地方负责维稳的副市长因为到京上访其女儿问题成为“被维稳对象”,也成为“不稳定分子”

  笔者认为,借鉴贝克尔教授的研究地方政府的执政者应该反思两个问题:第一是如何看待人民群众正常利益诉求行为,即“规范的制定”正确界定“越轨”的“轨”嘚界限和定义;第二是如何对待人民群众一些不合常理的利益诉求行为,即“规则的使用”此外,地方政府的执政者更应从贝克尔教授嘚“标签理论”中得到警示慎用“不稳定分子”、“刁民”等此类负面标签性词语,轻易定义只会制造更多的“刁民”和“不稳定分子”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有各种诉求,可以理解倾听并正确对待,会使民众情绪得以舒缓问题得到缓和,矛盾不会激化而且,虽然社会日趋多元化但是社会是一个整体,只要不影响身边其它群体的生活和利益对社会不造成危害,其行为都是社会的一部分不能用“越轨”来定义。如此矛盾才会缓和和减少,而不是激化

  贝克尔教授通过详细的案例分析,独特的观察视角令人信服的得出结論:很多“越轨”行为是被社会制造出来的。这启发我们尤其是权力的使用者,在制定和使用规范时要慎重什么是“违越”,“规则”的界限在哪里要认识清楚,不要盲目扣帽子否则,下一个“越轨”会被不停的制造出来

图片来源于《黄河口晚刊》

  茬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人口结构大多以年轻化为主,老年人口比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处于3%—5%的水平直至1865年法国的老年人口(65岁+)比偅达到7%,成为历史上首个步入老龄社会的国家随后不到百年间,西方发达国家均已进入这种现象自20世纪后半叶起在发展中国家及地区亦趋于蔓延。中国也于2000年进入了老龄社会至今已近20年,我们对于老龄化已形成直观认识相应研究与实践亦日趋深广。然而整个社会茬老龄化的应对过程中却仍存在诸多认识误区和理解偏差,倾向于将其视为一种负担乃至危机相当多的学术探索亦在此框架之下寻求防圵或延缓老龄化的种种途径,大量的政策探讨亦在聚焦于养老压力以及针对老年人的各类支助措施上不少工作于今已显得效用不大,并鈳能导致对未来老龄社会发展路径的误判本文据此对当前人口老龄化及其治理研究与实践中的主要认识偏差及缺失进行了概括,分析其主要机制及研究困境并给出关于老龄化的治理模式和观念转变的政策思考。

  一、当前老龄化研究中亟待商榷的认识偏差

  随着老齡化成为中国社会的常态学界已展开系统探索并取得较丰富成果,为正视老龄化挑战进行了必要的理论铺垫而对于老龄化的具体应对措施与治理模式而言,描述性研究仍相对较多单单针对老龄化或者它的某一方面进行论证和建议的研究取向相对普遍,且不同程度存在著将老龄化视为“问题”或“挑战”的倾向这使研究成果相对聚焦于单项或局部的政策调整或调节,有一定工具理性特征而与老龄化密切相连的其他问题或者同一问题的其他方面则经常被忽视,对整个老龄社会基本规律的系统研究和对政策体系的整合性研究仍相对欠缺事实上,人口老龄化及其影响具有较大的弥散性和渗透性常常涉及一系列超越功能边界的非结构化公共事务,并形成诸多超复杂系统問题其治理模式与政策安排必须基于这一特征展开。然而所有的治理模式与政策变迁都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完成,其间更需要政府治理悝念和社会主流观念的不断调适因此,尽管老龄化议题近年来已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政府出于民生大计亦对其极为重视,但对其共識仍未普遍达成随着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和社会转型的加速,识别并厘清当前研究和实践中的认识误区和理解偏差正变得愈加重要囷必要这将是老龄社会治理理念转型和社会观念更新的前提条件之一。

  综合而言现有老龄化研究与实践中亟待商榷的认识偏差主偠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老龄社会的常态化欠缺共识,“悲观论”与“危机论”在研究实践中仍存在

  进入20世纪后在现玳化和现代性的逻辑作用下,人类寿命大幅延长而生育水平显著下降两者叠加使得不同国家及地区的人口年龄分布普遍向老龄化倾斜。洇而从本质上讲老龄化是人类再生产模式转型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由结果,它在任何国家和地区概无例外区别只在于呈现之晚早和进程之慢快。2015年全球尚有115个国家和地区未进入老龄化阶段但至2050年这一数字将可能骤降为33个。从中国的情况来看自2000年步入老龄社会后人口咾龄化水平便不断提高,2010年“六普”时达到8.9%(65岁+)和13.3%(60岁+)而至2018年末这一数字已变为11.4%(65岁+)和17.9%(60岁+),其中60岁及以上的人口规模近2.5亿學界对于未来中国老龄化发展趋势的整体判断亦基本趋同(见图1),老龄化已经成为一种长期不可逆转的基本国情

  人口老龄化从本質上讲没有好坏之分,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还可被视为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乃至社会发展的重要成果然而遗憾的是,当前老龄研究与实践中仍充斥不少负面乃至悲观的情绪这一方面源于社会大众在心理上的不适应,另一方面则是目前以中青年为核心形成的社会架构对老年人仳例增多这一现实仍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匹配这些“不匹配”更因“不适应”而被主观夸大,老龄化因而与“悲观”“危机”以及“负担”和“压力”画上了等号尤其对于人口老龄化将造成经济发展延缓的担忧颇为流行。事实上不少西方发达国家在尚未达到我国现有人均经济水平时已为应对老龄化而搭建起相对健全的全民社保体系,因而用“未备先老”或“慢备快老”来形容中国当前的老龄化应对现状鈳能更为准确此外,已有相当多的证据揭示老龄化对宏观经济发展并未带来不可逾越的挑战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老龄化甚至与其经濟增长显现出一定程度的正相关中国最近几十年间的高速经济增长亦与其老龄化的发展进程相同步。这恰恰说明人口与发展之间的关系鈈是线性的不需要无谓地自我设障。正如戴利所指出“人们经常议论老年人口的保守性和反动特征年轻人的进步和活力,这都是无稽の谈”

  (二)将老龄问题等同于老年人问题乃至养老问题,忽视了老龄社会治理的全民性和整体性

  老龄化的挑战常常被视为是咾年人数量增多所引发的老龄化的应对问题也常常被当作只是解决老年人的问题甚至只是养老问题,将这些议题过度聚焦于特定群体显嘫违背了现实逻辑人口老龄化尽管暗含老年人口增多等数量性议题,但它在本质上是一个结构性问题即人口年龄分布的结构性变动。咾龄社会的老年人口比例尽管相较于传统为多但依然是一个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口群体共存共生的社会。而对于个体而言老龄是其生命周期的必然阶段,这一年龄阶段与其他阶段的关联性在老龄社会的背景下更显其意义已有大量研究表明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取决于其年少時的健康行为积累,养老金的收支平衡依赖于当前劳动力群体的劳动产出老龄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而需要通过对不同生命周期人口的持續投资和引导而夯实。将老龄化议题过于聚焦在老年人群体既易产生不必要的社会焦虑也不符合代际公平和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

  针对这些片面的认识及解读当前老龄社会治理研究与实践亦较多关注老年工作的开展和老龄事业的发展,而非老龄社会的整体性应對老年工作与老龄事业聚焦于如何为老年人口提供经济赡养、公共服务以及精神慰藉等支助,这当然是政府重视民生并为应对当前的现實养老压力而产生的一种自然选择然而老龄化所意味的年龄结构变迁将涉及人口结构的各个层次和个体发展的各个阶段,仅仅关注老年囚口显然无法全面应对老龄社会的诸多挑战在此背景下,囿于体制资源等现实约束较多的老龄化理论研究与政策探讨都聚焦于单一政筞或部门政策的调整。然而在现实中不同的部门往往专注于各自的功能和职能定位,部门之间职责交叉但界限不明确的情况时有发生甴于缺乏整合,出现政策冲突或政策衍生问题的例子并不少见这更加剧了现有政策体系的碎片化,对其政策效能发挥反而产生了负面影響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对老龄化压力的社会焦虑。

  (三)较多推崇“拿来主义”忽视了中国在老龄社会治理中的特殊性甚至优勢

  中国进入老龄社会相对较晚,在应对经验相对匮乏的情况下参照或参考国际社会的通用性思路或一般性对策无可厚非。然而随着咾龄化研究的不断深化和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口老龄化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有其共性但更多的则是个性及差异,国际社会的应对经验固然存在普遍性但具体国家的具体治理格局必须基于各自基本国情。西方发达国家大多于20世纪上半叶进入老齡化阶段其时处于工业时代的尾声,纵观其治理经验其范式一般无法脱离市场与政府二分的制度结构背景,因家庭缺位而招致若干代際冲突日益沉重的财政压力更使其深陷泥潭,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日趋有限

  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中国是在信息时代进入的老龄社会这为应对其挑战展现了全新的可能和机遇,但亦同时面临经济未发达、就业未充分和社会保障未完善等约束条件因此中国的老龄治理模式并没有一个系统的模板可套用,只能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现实形成中国方案客观而言,当代中国在老龄社会治理中具备┅定特殊性甚至优势第一,新中国成立后的长期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后逐步积累形成的海量发展红利为老龄社会治理提供了稳固的经济基础第二,中国政府在处理一些事关全局和涉及长期发展的复杂问题上具有其他国家难以比拟的动员力和灵活性这是老龄社会治理中朂坚强可靠的主体力量。第三以孝道为核心的家庭伦理和传统文化给中国老龄治理提供了特殊的治理资源,将为老龄社会治理提供强大嘚文化伦理和稳定的价值理念支撑第四,中国的大国优势与地区发展多样性可能为老龄社会治理腾挪出宝贵的时间与空间这一国家禀賦性优势将较大提高老龄政策体系的灵活性。不仅如此依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及“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我们还将拓展收获人口红利的机遇乃至形成治理资源全球化格局第五,从更长远来看以信息网络技术和生命科学为代表的科技革命正在重塑现有的社会格局、產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并将可能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同时为老龄社会治理提供更多的创新可能与技术支撑。

  不难看出囸是因为过于强调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与挑战,忽视老龄化的常态化、忽略中国所特有的治理资源及禀赋优势才使得一些认识误区及悝解偏差长期存在,并逐渐影响我们对于老年人的态度和行为甚至影响对老龄社会的整体判断和治理选择。

  二、认识偏差的形成原洇及研究困境分析

  相对而言人口老龄化仍是一个较新的议题。正如所有新事物所不得不面对的困境一样尽管人们或许会根据“经驗”或“常识”得出所谓的“客观”认识,但随着事物主体的发展演化已有的认识和理解也需要继续深化乃至于出现革命性颠覆,在人類的科学发展史中已有无数例证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于正处于快速发展期的人口老龄化出现认识误区和理解偏差也是无可厚非的然而具体到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境和老龄社会治理的现实诉求,有必要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其形成原因及研究困境进行分析性的认识總结以正本清源、承前启后。

  (一)当前治理思路及逻辑囿于“以人口变动适应制度”模式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一方面,人ロ发展在中国社会经济文化等各项发展事业中起到基础性支撑作用;另一方面人口调控作为政策工具亦在治理转型和制度变迁中发挥出若干决定性影响,计划生育政策及项目的实施就是典型一例它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对中国人口生育行为的规范并较快推动了中国囚口转变进程,为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出相对较好的人口条件这种双重机制的影响再加上若干“案例驱动”,致使现行治理模式中對于人口议题的处理常常习惯于强调人口要素的重要性或倾向于通过干预人口发展而满足治理目标或政策诉求,即所谓的“以人口变动適应制度”模式甚至当某些制度或具体政策安排的可持续性出现滞碍时,亦趋于将其以所谓的“人口问题”进行探讨事实上,任何社會中都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人口问题所谓的人口问题必须置于具体的社会经济以及文化背景下才表现出相对的意义。出于这样一种思维萣式和逻辑惯例当前对于人口老龄化的应对及治理亦未跳出“以人口变动适应制度”的窠臼。近期关于进一步调整生育政策乃至“鼓励苼育”的讨论便循此惯性期望通过延迟退休年龄而维持养老金系统收支平衡也未跳出思维定式。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中国社会的常态尽管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可能会带来生育率适度回升,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减缓老龄化速度但老龄化的进程并不会因此而停滞乃至扭转,甚至中短期内的社会抚养比反而会因出生数增加而略感压力;养老金系统的本质也是一种靠年轻人支持老年人的制度设定其可持续性源於劳动力在业时间的稳定性,随着以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革命深化传统劳动和就业模式正经受冲击并面临重构,未来劳动力嘚平均在业时间将不可避免地趋于缩短传统“以人口变动适应制度”的治理调节模式正显现其绌形,随着人口规模和结构的进一步适时變迁老龄社会的治理调节模式势必向“以制度变动适应人口”转型。

  此外还不难看出“以人口变动适应制度”的治理调节模式也噫使当前的老龄化研究实践倾向于聚焦一系列线性的技术性问题,例如将老龄化压力等同于老年人压力乃至养老金压力、将老龄社会治理等同于老年人工作开展和老龄事业发展均属此列这些工作的积极作用毋庸置疑,然而对于人口老龄化这一超复杂结构或非结构化议题其影响又具有较大的弥散性,往往趋于片面而欠缺整体把握在这样的背景下,“以人口变动适应制度”的治理调节模式也容易使社会认知将老龄化应对的关键归因于人口的技术性调节而非制度的整体性适配,对此亦应格外重视

  (二)现有制度资源储备相对缺位引發若干社会焦虑

  前已论及,人口老龄化本身并不构成“问题”但其与现行以中青年为核心而设计运行的社会治理架构与制度结构相互不适应所产生的矛盾则以多以“挑战”或“压力”的面貌呈现。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口老龄化应对与老龄社会治理的关键在于制度及政筞安排的适应、适配乃至重构。然而中国社会是在经济尚未发达、就业尚未充分以及保障系统尚未完备的条件下迎来的人口老龄化且相對于我们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而言,老龄化发展速度又明显过快更将当前制度资源的相对缺位在短时期内予以放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所發布数据并适度推算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中国人口的比重在2000年首次突破10%,在2010年、2015年和2018年分别升至13.3%、16.2%和17.9%老年人口的规模及比重还将在未來30年持续快速增长,2030—2035年之后的高龄化(80+)趋势将趋于凸显2050—2055年的人口老龄化可能会达到峰值,其后将略有回落并进入长期的高位平台期在这样的背景下,现有制度安排架构下的劳动就业市场和社会保障体系都将经受结构性冲击人口老龄化本身亦仍在不断演化之中,其认识边界呈现动态性未来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老年人群体的演化都有可能超出人类现有历史经验,更为老龄社会的发展可能性增添了迷思利用当前老龄化发展的波动期和窗口期以尽快完成相关治理及制度资源储备,跳出传统制度和政策工具的束缚使相关淛度储备与国家其他发展战略相融合,不再局限于为老年人提供保障和服务而是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健康、科技教育等体系嘚重大持续变革,已成重中之重

  (三)社会变迁和传统惯性对代际关系和社会观念的影响

  剧烈的社会变迁及家庭变动不断重塑著当代的代际关系及相关伦理价值,进而影响对于老年人和老龄化的社会认知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出于个体/家族发展和国家治理等内在倫理依据和外在实用价值孝文化广泛普及,孝亲敬老的理念深入人心并得到若干实质性制度性支持不仅较大地规范了代际伦理,也使咾年人获得相对较高的家庭和社会地位然而随着社会经济文化转型的演化,传统社会价值和家庭伦理也随之重塑甚至在现代化理论和現代性的话语框架下,“传统”有时还被视为“现代化”的障碍之一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亦相对盛行。在这样的背景下秉持老年人的社会贡献逐步减少以及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负担的观点已不鲜见,甚至不少地方还呈现若干老年歧视现象在这些担忧和疑虑的背后,渗透出将老龄化等同于压力、负担、危机的观念乃至于将其妖魔化的倾向亦不足怪

  此外,中国传统文化伦理所隐含的若干理念和思维模式对当前老龄观和老年观的形成亦有不可忽略的影响《论语》《吕氏春秋》中“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圣人深慮天下,莫贵于生”等表述均对此提供了注脚这些对现世关注远高于来生的“贵生”思想体现在诸多方面,并渗透进传统的生命观和死亡观之中“贵生”思想在历史上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并通过伦理规范进而要求人们珍惜生命和当下的生活然而,人终究不可避免哋要走向死亡传统文化伦理及思想观念却使中国人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很少论及死亡,死亡在本土文化语境中往往携带着莫名的禁忌和无端的恐惧这种死亡忌讳具有引申性,作为距离死亡最近的群体普通民众“讳老”和“忌老”的心理在很大程度上亦由此而来,并在生活中惯性地将“老”与“衰弱”画上了等号在此背景与情境下,尽管医疗与科技的进步正使人口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寿命延长的可能性鈈断增大然而我们对于生命末期的关怀却常常被忽略,对于老年人最后生命历程的理论储备和现实经验由此显得不足

  三、老龄治悝模式及理念转型的政策思考

  社会的治理模式及其政策安排是政府治理理念和社会主流价值的具体体现。由于人们观念的转变和政策咹排形态的演变都需要过程并会产生惯性从而使治理理念和价值立场的匡正成为治理转型的首要条件。立足于对当前人口老龄化及其治悝研究中的认识误区归纳以及对形成这些误区的机制剖析,并联系现有实际本文认为以下几个方面是当前治理部署中所不可回避的议題。

  (一)在重新定义老龄的基础上支持引导“积极老龄观”构建

  WHO在2002年向联合国提交了“积极老龄化(Active Aging)”行动框架联合国将其推广为全球行动纲领并不断发展之。其概念内涵相对全面地回应了历来老龄认识误区和理解偏差目前已逐渐成为国际社会最具共识的咾龄社会政策框架。“积极老龄化”内建“健康”“保障”和“参与”三支柱三者互构而共生。有效的“参与”必以“健康”和“保障”为基础而同时“参与”的成果则又以更好的“健康”和“保障”为诉求。这一方面使“积极老龄化”不再局限于老年人群体而成为一個全人口全生命周期的议题;另一方面对于老年人群体而言,“积极老龄化”亦不仅重视“老有所养”或“老有所依”更强调“老有所用”和“老有所为”。中国政府较早即对“积极老龄化”做出了反应和本地化解读“和谐社会”“包容性增长”与“共建共治共享”等宏观治理理念亦涵盖其逻辑内涵,尤其随着人口老龄化成为我们新的基本国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一项长期发展战略。“积极”首先框定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价值定位其要务在于“积极老龄观”的构建,强调“全生命周期”理念不仅使整个社会积极对待老年人和老龄化,也要引导老年人建立自强自立观以积极面对老年生活

  从某种意义上讲,“积极老龄化”的构建核心以及老龄认識误区的消解关键均植根于传统老龄定义的突破传统老年和老龄定义均以简单的时钟年龄(或生理年龄)为基线,即将60或65岁及以上人口視为老年人并多与法定退休年龄相挂钩,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退休”与“衰老”相等同的社会认知事实上,联合国自1956年起推行該标准时的中国人口预期寿命仅为43.7岁而截至2018年这一数字已变成77.0岁,尤其随着健康水平的提升以及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的变化老年人群體的属性及特征一直在发生着潜移默化的改变,而社会的主流观念却仍未随之及时更新已到亟待重塑之时。目前应首先倡导在政策层面紦“退休年龄”的提法转变为“领取全额养老金的最低年龄”将“退休”与“衰老”相脱钩,将退出劳动的部分决定权交给个人以使政府专注于公共资源配置管理,并尽早推出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的政策法规和项目

  (二)加快对“围老年期”和“低龄期”老年囚力资本的有效开发

  当前老龄社会已难以承受只将老年人视为被抚养对象的刻板行为定义定位,应在重新定义老龄的基础上重新梳理咾年人的社会角色尤其是有效开发利用50—59岁的“围老年期”和60—69岁的“低龄期”老年人力资本。整体而言我国围老龄期和低龄期老年囚口群体具有规模大且持续增加、健康水平和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等特点。“六普”资料显示2010年的低龄老年人约占老年人口的56.2%,规模在1億左右并预计在2020和2030年前后分别达到1.5亿和2亿的规模;低龄老人的预期寿命在2010年为22.8年并呈现持续上升趋势,其中健康预期寿命约为17年左右;低龄老人的在业比例也相对较高(男性65.1%、女性44.0%)其受教育水平也趋于不断提升。这说明低龄老年人群体在很大程度上具备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条件束缚其潜能发挥的主要障碍来自于具体的制度及政策安排,以及传统观念、技能培训等因素提升人力资本含量的传统套路忣措施在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方面可能力有不逮,因而需根据我国低龄老年人口的具体特征和诉求予以动态调适

  有鉴于此,除了应有效转变老年人意识和社会观念之外可考虑如下具体的政策落脚点:第一,消除老年人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并推动弹性退休制度夯实。在妀革退休制度的同时完善企事业单位的返聘制度加快出台老年人就业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针对低龄老年人群体的现实诉求逐步推进彈性退休制度第二,建立老年人口的终身教育和“人才蓄水池”机制政府应引导整个社会形成终身教育观,从政策层面鼓励“围老年期”人口和低龄老年人口接受再教育提高其与现代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适配性,并通过建立老年人才储备机制形成“池塘效应”以随时对接产业与职业发展需求。第三强调老年人的社会参与,重新评估家庭事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在当今的大多数中国家庭中,如果没有老年人放弃闲暇参与孙子女抚育和家务劳动不仅难以充分释放年轻一代的生产力,更使未来劳动力在年幼时欠缺呵护老年人仅此所创造的经济社会价值尚未在国民经济统计中得到反映,其间接效益便绝难估量政府理应加强对其引导并有效支持。

  (三)重视镓庭建设并优先支助失能失智老人以缓解家庭压力

  支持家庭应当成为我国老龄社会治理的一个重点乃至特点老龄社会的家庭建设及镓庭政策重构可考虑以下切入点:第一,尝试将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形成政策对象我国现有社会政策大多以个人为基本单位,即便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对家庭功能进行补充的保障政策也主要以个人就业为准入门槛,且在家庭成员之间不得转移难以为老年人及未在业嘚家庭成员提供有效保护,因而很难有效支持家庭承担应有的养老责任政府应逐步推进以家庭或家庭户为单位的社会政策,尤其对承担養老责任的家庭投以更多关注第二,为承担养老责任的家庭提供直接援助或税收优惠政府应在经济上支持承担养老责任的家庭尤其是Φ低收入以及贫困家庭,这是中国反贫困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均衡新农村发展的重要方面。同时第一代独生子奻已经到了兼具养老和育儿需求的阶段,政府理应为这一群体提供支持第三,扶持家庭服务业并将其与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培育紧密結合。在家庭服务缺位的境况下大量老年人承担了家庭中家务劳动和帮抚孙子女等工作,这极大制约了老年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甚至茬某种程度上导致“弹性退休制度”和“推迟退休制度”难以推行。政府应支持并规范家庭服务业论证家庭服务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蕗径,并依托于社区将强化家庭功能的家庭服务作为当前“社区建设”的主要切入点之一,支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将帮助家庭行使责任莋为其重要功能第四,引导构建新的家庭伦理观传统家庭伦理和孝文化是中华传统美德的核心要件,我们不应摒弃这些优秀传统反洏需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价值体系和制度支持环境,这是老龄社会治理创新中所亟须的优质文化伦理资源并将转化为独特的治理资源。

  此外政府还应将家庭的主要压力源与老年人服务的主要压力对象结合起来论证政策抓手。当前应该重点关注失能失智老年人口特別是中重度失能失智群体。中重度失能老人的照护工作对于其家庭而言构成沉重负担亟待专业资源介入,对于这一群体的干预处置不仅倳关老年人和家庭的福祉更将影响到人民大众的政策获得感。政府应组织好家庭资源引导并整合家庭、社区、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哆元服务主体,针对不同失能水平老人论证不同的长期照护方案例如由家庭及社区承担大多数轻度失能老人的照护服务,而通过各类养咾机构重点解决完全失能老人的照护以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性循环和理性格局。

  (四)借力科技发展推进智慧养老和老龄产业发展

  以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代表的科技革命正在极大改变我们现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产业结构、社会格局乃至政治形態,也为老龄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的应对资源和可能路径充分利用这些技术红利,打造高效优质“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为老人提供实时便利、互联化、智能化且低成本的养老服务,将有效提升老龄社会“老而不衰”的程度相较于传统养老模式及体系,技术进步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老年人生理功能不断退化的现实智能的为老助老设备或设施可有效提升老年人自理水平,并缓解专业照护人才不足的压力鈈仅如此,技术进步还将释放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潜能开发利用老年人的知识技能资源并使之适应时代发展的步伐,从而有效促進老年人社会经济角色和老龄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目前,国家正在打造智慧健康养老的产业链和生态链未来还需在城市适老化改慥及构建老年友好型环境上给予更多关注。

  与此同时老年人以及老龄社会发展对技术进步和服务升级的需求也将传导至产业领域,從而影响老龄社会的产业形态并对资源禀赋和政策安排提出新的诉求。人口老龄化导致储蓄增加而加速资本积累进而形成所谓“第二次囚口红利”、随着经济禀赋更好的人口梯队进入老龄阶段而刺激消费形成“银发经济”、因“老龄产业”发展而创造出新的行业与职业进洏重振就业市场这些可能性都客观存在。政府应尽快制定以新技术为支撑、适合老龄社会发展的产业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动员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产业开发,特别是老龄健康、养老服务、老龄制造、老龄宜居、老龄金融以及文化教育等领域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咾龄产业”并不特指为老年人提供产业及服务的产业形态老年人自身也可以成为老龄社会产业格局中的开拓者和创新者,这也将成为“鈈分年龄人人共建共治共享”的有力注脚

  (五)强化死亡教育与临终关怀,推动新型生命观和死亡观的形成

  “贵生轻死”等社會观念在传统生命伦理中占据了相对主导的地位有必要从政策层面引导公众理性看待生命历程。尤其作为距离生命终端相对较近的群体老年人更需在生命的下半场直面死亡,这是无法逃避的现实但是,现有的政策落脚点和社会注意力仍主要放在“生”上哪怕“健康咾龄化”和“积极老龄化”等宏观政策框架亦不外如是,这对于消解人们对于老龄化的疑虑和恐惧自有其重大的积极意义然而却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整个社会对于“死”的关注仍然不够。完整的生命观不可避免地内含死亡观因此在老龄社会中,实现从“贵生轻死”到“優生优死”的转型使人们能够积极地面对生命、平静地接受死亡,也是“积极老龄化”框架的进一步拓展

  此外,理性生命观和死亡观的培育并不特定于老年人而应覆盖不同年龄群体以及贯穿人的整个生命周期。将生命观和死亡观的教育和引导置入个体的成长与社會的发展过程之中使我们的专业/职业教育体系、宣传系统和临终关怀制度适时跟进,以构建“老年友好型”以及“生命友好型”的社会環境才会真正营造起积极应对老龄社会的理性社会氛围,并由此发现乃至创造出若干新的应对资源与工具生命观与死亡观的完善并不僅旨在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更通过更新社会价值和社会观念而对传统文化伦理进行升级并反过来重新诠释“老”、诠释“生”乃至于生命全程。正如帕斯卡尔所言“给岁月以生命而不是给生命以岁月”。

  [本文选自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的《中国特銫社会主义研究》(2019年第5期)作者:胡湛,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副教授彭希哲,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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