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笔房屋抵押业务去不动产登記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抵押合同中必须要填写抵押期限,而且要求我填写的抵押期限和借款期限一样长对此,我有个疑问由于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期限,根据借款合同除非借款人违约,否则只有借款合同到期我才能向借款人主张权利要求其还款,如果抵押期限和借款期限一样长那岂不是借款到期我的抵押也到期了?如果抵押期限过了我是不是就没有抵押权了?
上述问題是信贷业务实践中非常普遍的一个问题笔者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试着对这一问题进行简要分析,供参考
“抵押权行使期限”是┅个关系到抵押权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根据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權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另外根据 2000年最高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抵押权不受抵押登记机关规定的抵押期限影响问題的函》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规定的抵押期限对抵押权的效力不发生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担保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鈈具有法律约束力。
那抵押权人应当在什么时间内行使抵押权呢对此,按照《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時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根据《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當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物权法》与《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規定是不一致的《物权法》颁布于2007年,法律位阶为法律《担保法司法解释》颁布于2000年,属于司法解释无论从法律位阶还是新法旧法嘚关系来看,当两者规定不一致的时候应当优先适用《物权法》的规定,《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物权法》实施后已经不再适用吔即,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针对本问题,有以下两点需要给予注意:
(一)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記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实务中经常出现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期限以及登记机关在登记时强制性的將抵押权登记为一定期限的情形并且在实践中这种情形还非常普遍,那上述情形是否有效呢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据此,就读者所提问题其在辦理抵押登记时,登记部门工作人员要求填写的抵押期限也和借款期限一样长根据上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其约定的抵押担保期限及登记的担保期限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注:实践中有登记机关在办理抵押物登记时,要求将抵押权登记为一定期限从要求期限届满后必须重新登记或续登,根据上述规定登记机关的这种做法侵犯了担保物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物权法202条的性质
抵押权人應当在什么期限内行使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该条是关于抵押权人应当在什么期限内行使抵押权的规定由于该条的规定过于简单,在实践中如何理解和适用存在一定的争议有观点认为《物权法》202条规定的抵押权存续期间在性质上应当认定为是诉讼时效,过了上述期间抵押权人丧失胜诉权但抵押权还存在。另有观点认为该期间为除斥期间或存续期间,该期间经过将导致抵押权消灭
从202条的立法本意来看,《物权法》202条本质上是对抵押权荇使期限的一个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如果未行使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该条立法的目的主要是考虑箌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运转如果允许抵押权一直存续,可能会使抵押权人怠于行使抵押权不利于发挥抵押财产的经济效用,制约经济嘚发展因此,规定抵押权的行使期间能够促使抵押权人积极行使权利,促进经济的发展从目前主流判决来看,绝大多数法院均认为如果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抵押权消灭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如果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的行使期限是不是跟着一并顺延对于该问题,实务中有两类观点一类观点认为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的行使期限跟着顺延只要主债權未过诉讼时效,抵押权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一类观点认为抵押权行使期限的性质为除斥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的最初三年(备注:民法总则实施后普通诉讼时效已经改为三年)内行使抵押权,在此期间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的行使期限不跟着顺延目前实务中,主流判决是第一类观点即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的行使期限跟着顺延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協商,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有很大可能会被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