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什么是子公司司嘛

什么是总公司什么是分公司?什么什么是子公司司 总公司也称本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經营活动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定权。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具有三個以上分支机构的公司,才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总”字因此,一公司必须具有三个以上的分公司时才能称为总公司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對称,是指被总公司所管辖的公司分支机构其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仅为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是公司为拓宽经营领域和范围,增加经营的灵活性而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它本身只是公司的组成部分而非独立的公司形态。它没有法人资格即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自己独立的章程也没有独立的法人机关,当然也就不能独立承担财产责任其业务活动的法律后果要由总公司承受。分公司这一特征使其与子公司区别开来 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仍具有经营资格需办理营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订立合同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分公司的这一特征使其与公司的职能部门区别开来 子公司是母公司的对称,是指全部股份或达到控股程度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控制或者依照协议被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虽被母公司控制但它仍是独立法人,它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即有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财产,可以独立地以自己名义从事经营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竝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孓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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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有两个问题: 1、我本科畢业以后,在一家私企工作了1年零2个月有合同和社保,后来辞职以后当月就在一个部属高校的干部培训机构办公室临时上班没有合同吔没有社保,但是那里领导可以给开工作证明时间上加在一起够2年,这样算2年基层工作经历吗 2、我之前在的第一家私企,因为是上市公司所有的档案人事关系和合同都落在一个子公司头上,但是后来这个子公司因为业务调整注销了但是我的劳动合同什么的都什么是孓公司司名字,原单位应该可以给提供相关的解释材料这个在公务员报考中会有问题吗?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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