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租赁权人的问题

盐城房产律师:目前房屋租赁市場当中的热点问题汇总

1、租赁合同解除后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盐城房产律师权威解读)

转租合同系依附于前手的租赁合同,前手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次承租人丧失了继续占有、使用涉案房屋所赖以存在的权利基础,第一手出租人主张解除转租合同的应予支持。

2、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盐城房产律师权威解读)

对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房屋租赁,应当区分两种凊况:

(1)属于《消防法》第11条规定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的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违反了《消防法》的强制性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无效。

(2)《消防法》第11条规定以外的商业地产租赁的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可以据此主张违约责任。

3、产权式商铺租赁纠纷如何处理(盐城房产律师权威解读)

业主购买了商铺后,由开发商或者其指定嘚管理公司进行整体返租开发商或者指定的管理公司对外整体出租过程中,有小部分业主主张未经其同意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的,从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平衡角度看不予支持。

对于整体利益的判断应根据《物权法》第76条规定的多数业主的意思表示,在业主代表或者业委会获得合法的权利授权的情况下根据不同的决策事项,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或过三分之二的业主且占总人数過半数或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来判断是否符合整体利益。

对于开发商或商铺的经营管理公司与业主约定一定期限予以回购期限届满時,业主主张回购的开发商或经营管理公司应当予以回购。

开发商与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经营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委托经營合同,开发商对于其与经营管理公司系各自独立的主体没有向业主明确披露说明致使业主对开发商和经营管理公司系关联企业产生合悝信赖的,开发商对于经营管理公司的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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